中央银行学 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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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

1.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条件)

2.货币信用与经济的融合

商业银行的普遍设立,促进了货币、信用与经济的融合。以货币关系为特征的银行信用逐步替代商业信用成为信用的主要形式。

3.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

中央银行是指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代表一国政府调控金融和经济发展的特殊金融组织,它是商品经济、货币信用制度以及银行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满足统一银行券发行、票据清算、稳定信用体系、金融监管以及政府融资等方面的客观需要而建立的。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现实经济背景(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1.统一银行券的发行与流通的要求

2.统一国内票据交换与清算的要求

3.保证银行支付能力、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要求

4.满足政府融资的需要

5.统一金融业监管的需要

瑞典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现代中央银行的鼻祖。

中央银行初创时期的特点

1.普通商业银行的自然演进

2.货币发行权的逐步集中

3.非国有化

4.与法制健全并存

5.金融监管职能不完善

(五)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

中央银行制度发展变化的特点

1.国有化成为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原则

2.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得以确定

3.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由一般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

4.中央银行监管、管理的手段不断完善

5.各国中央银行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

中央银行不同于一般政府机关

1.其业务更多地具有银行的业务特征;

2.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其金融业务活动实现;

3.与政府是相对独立的关系。

中央银行不同于一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1.中央银行的金融活动主要是宏观金融活动;

2.中央银行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

3.中央银行的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4.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5.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维护本国货币对内和对外价值的基本稳定。

中央银行的职能

1 发行的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中央银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

2 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准备金,充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

3 政府的银行:保障银行和金融业稳健运行、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能和为政府服务。(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为政府融通资金,为国家经营管理国际储备,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活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稳定,为政府提供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发布经济金融信息。)

中央银行的综合智能

1.服务职能

2.管理职能

3.调控职能

三项职能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统一;调控是根本,服务是基础,管理是手段

第三节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

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

1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分为两种情况: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和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特点:权力集中、决策迅速、职能完善)

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权利和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中央银行机构自身上下是统一的,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制,逐级垂直隶属。(中,英,日)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体系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构成。(美,德)

2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一家集中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前苏联和1990年以前的多数东欧国家)

3 准中央银行制度:不设通常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或地区))

4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若干个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银行在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欧洲、西非、中非货币联盟)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组成

1 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中、英、法、德)

2 国家拥有部分股份与民间股份混合所有(日)(公私混持)

3 全部股份非国家所有(美,意)(私人持股)

4 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韩)

5 资本为多国共有(欧盟)

第二章中央银行的地位与独立性

一、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整体系中的职责范围;二是中央银行在行使自主权时受制于其他部门的程度,亦即要处理中央银行和其他部门(尤其是政府)之间的关系。

2 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1)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地位,承担着特殊职责,要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必须使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2)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中央银行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中央银行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中央银行要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在国家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政策指导之下履行自己的职责。

3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基本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与一般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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