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生在诊断、治疗和记录患者信息时的重要工作之一。
它不仅是医疗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之一。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标题:每一份病历都应具有明确的标题,表示该份病历的类型和内容,例如“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等。
2. 个人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方式。
患者的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不应出现在病历中。
3. 主诉:患者的主诉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患者的症状和不适。
主诉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并指导医生进一步进行检查和诊治。
4. 现病史:记录患者当前就诊时的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病程长短、症状表现、治疗情况等。
对于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应在病历中单独列明。
5. 查体与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医生进行的身体检查和各种辅助检查的结果,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应注意记录检查方法、结果和医生的诊断意见。
6. 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并指导治疗方案。
确诊的疾病应注明疾病的名称和代码。
7. 治疗过程:详细记录每一次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包括给药途径、剂量、频次、使用时间等。
同时记录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
8. 随访与复查:记录患者治疗后的随访情况和复查结果,包括症状变化、体征改善情况、辅助检查结果等。
9. 总结与建议:患者诊断和治疗结束后,应对疾病的病情演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康复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10. 签名与日期:病历应由医生亲自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是医生诊治患者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严格遵守规范化的病历书写规范,不仅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还能为医生提供科学的医疗依据,进一步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因此,医生应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书写技巧和知识水平。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书写宜顺畅、通顺、易识别,言简意赅,文字要清楚,排版要整洁、简洁、醒目。
2. 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表单填写项目依次填入。
所有词语需用正确的术语,拼写和语法应无误,特殊符号应严格采用相应的标准符号。
3. 医嘱单上药物应包括:药物名称、剂量、频率、给药方法。
4. 实施治疗、检查单上应详述检查或处理内容,护理记录单上应注明病情变化以及相关护理措施。
5. 主要检查、治疗情况和病情变化有两种表述方式,一个是用描述性语言,另一个是用定量数据,如р值、血压、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肌力指数等。
6. 日常中应严格遵守诊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和编制要求,尤其是病情变化部分,应当在一定时期内及时书写,以便及时显示出每日病情变化,及时把握病情发展趋势。
7. 医生在记录住院病历时,应对病人检查结果、诊疗过程、出院小结等进行有力的、准确的综合分析,注意填写病案的结论,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
8. 病历书写要注重表达和文字规范,力求字里行间所表达的信息明确正确,不应产生模糊或误导的内容。
9. 对病人的基本信息应同时写入病人管理表格或者记录,以备深入研究之用。
10. 如果某种治疗反应影响病人病情,也要单独登记,及时记录下治疗反应的发生
时间、表现等内容,以方便查找其原因和有效治疗。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助于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能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为了确保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以保障医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病历的书写。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包含以下基本要素: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方案、预后评估等。
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基本信息是病历的开篇,应当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
2. 主诉主诉是患者的自述症状,应当描述患者的主要不适或症状,并记录患者的自述时间。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当前的病情发展过程,应当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史和治疗情况等。
4.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以往的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疾病史和治疗情况。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是医生对患者进行的疾病体征和生理功能检查,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生理指标。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是医生通过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手段获取的辅助诊断信息。
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和诊断意见。
7. 诊断与鉴别诊断诊断与鉴别诊断是医生对患者疾病进行的判断和鉴别。
应当将诊断和鉴别诊断明确记录,确保准确性。
8. 治疗方案治疗方案是医生针对患者疾病的治疗方案和用药方案,应当详细记录治疗方法、药物剂量及用法等。
9. 预后评估预后评估是医生对患者疾病预后情况进行的评估,应当根据患者疾病情况进行预后判断。
二、病历书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1. 规定书写格式医疗机构应当规定病历的书写格式和要求,限定字体、字号、行距等相关要求,确保病历的整洁美观。
2. 培训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专业知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
病历书写规范完整版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 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 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 放射性物质接触史,录—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 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 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 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 及生育等情况。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 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每一次抢救都要有抢救记录和病程记录(包括 抢救起始时间和抢救经过)。 1.5 抢救成功次数:抢救后病情稳定≥24小 时,再次出现病情急危,再进行抢救的,按第 二次抢救计算。如果患者有数次抢救,最后一 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则前几次抢救计为抢救成 功,最后一次计为抢救失败。慢性消耗性疾病 患者临终前的救治不作抢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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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入院记录— 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内容通常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 况、民族、籍贯(须写明省、市或县别)、部职 别(工作单位及军兵种、职务、职业或工种)、 地址(含邮编和电话号码)、入院时间、病史采 取时间、病历完成时间、病史叙述者。对病史 可靠程度有怀疑时应在现病史中记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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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丢失患者病历 医院被判赔近15万元
2008年03月20日 北京晚报
患者刘某因双下肢动脉粥样硬化闭塞症 于2005年7月入住山东省某医院,行主动脉 双股动脉人造血管旁路手术后不久,患者便 出现抽搐、意识模糊,经抢救无效死亡。
临邑县人民法院认为,医院未能向法庭 提供患者诊疗的原始病历,致使无法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证明其对患者诊疗行 为无过错,判定医院应对患者死亡造成的损 失进行赔偿,赔偿患者家属145216.20元。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
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本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本一、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格式要求病历应当以病历本作为载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1) 页眉:注明病历编号、科别、就诊日期等信息;(2) 页脚:注明页码;(3) 病历题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个人信息;(4) 主诉:患者以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病情;(5) 现病史:包括病程、症状、检查结果等;(6) 既往史: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7) 个人史:包括家庭史、职业史、饮食史等;(8)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皮肤、头颅、眼、口腔等部位的检查结果;(9)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影像学等检查结果;(10) 诊断:采用明确的疾病名称并注明鉴别诊断;(11) 治疗计划:包括治疗方法、用药方案、手术计划等;(12) 注意事项:包括对患者的护理要求、饮食禁忌等;(13) 病程记录:对病情的发展变化进行记录;(14) 出院记录:包括治疗效果、出院建议等。
2. 病历书写要求(1) 书写内容要准确、详细,避免使用模糊词语;(2) 书写应顺序清晰、逻辑完整,不应出现跳跃或重复现象;(3) 应当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4) 应当注明记录者的姓名和职称,并规范签名;(5) 书写应当整洁、工整,不得有涂改或涂抹现象。
3. 病历查房规范(1) 医生查房时应按照病历的内容进行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对病历进行及时更新,记录病情的变化;(3) 查房时发现病历中的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及时修改;(4) 医生与患者交流时应注意言辞的规范,不得使用侮辱、歧视等不当言语。
二、病历管理制度范本1. 病历管理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规范病历的书写、填写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
2. 病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责任部门:医院行政部门;(2) 责任人员:医院病案管理科、医院质控科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病历的管理和审核。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病历纸张和格式病历纸张应使用A4纸,纸张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折痕、污渍等瑕疵。
病历格式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 患者个人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患者的真实姓名,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应包括患者的症状、疼痛部位、发生时间等相关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自述的主诉内容。
现病史应包括疾病的起病时间、病程、治疗经过等信息,应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病史,特别是与当前病情相关的既往史。
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身体各系统的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指标的测量结果。
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应包括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实验室检查的项目、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的所见等。
7. 诊断和治疗计划诊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并列出相应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密制度,对未经授权查阅、复制、篡改病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病历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病历存档制度,将患者的病历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档。
病历存档应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3. 病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对于病历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病历质量的提升。
4. 病历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应推行病历电子化管理,将纸质病历逐步转换为电子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
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反应,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停药 、调整剂量、给予对症治疗等。同时,需记录不良反应的 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及效果等信息。
05
检查检验申请单填写规范
各类检查检验项目申请单填写要点
患者基本信息
准确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 门诊号等基本信息。
检查检验项目
根据患者病情和临床需求,选择适当的检查 检验项目,并注明优先级。
3
样本运送
及时将样本运送至实验室或检查科室,避免延误 和损坏。
报告结果解读和异常值处理流程
报告结果解读
根据检查检验项目的参考范围和临床意义,正确解读报告结果。
异常值处理
发现异常结果时,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确认是否需要复查或采取 其他措施。
结果记录
将报告结果准确记录于病历中,以便临床医师查阅。
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
评价方法
介绍具体的评价方法,如观察患者的症状改善情 况、进行相关的检查或评估等。
评价时间
明确进行治疗效果评价的时间点,以便及时评估 治疗效果并调整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监测及应对措施
不良反应类型
列举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类型,如恶心、呕吐、过敏反应 等。
监测方法
介绍不良反应的监测方法,包括观察患者的症状、定期检 查相关指标等。
保密性和隐私权保护
保密性
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信息,医疗机构 和医务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 无关人员。
隐私权保护
在病历书写和管理过程中,应尊重和 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避免侵犯患者的 合法权益。同时,患者也有权查阅、 复印自己的病历资料。
02
患者信息采集与整理
患者基本信息收集
姓名、性别、年龄、 职业、民族等基本信 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是医疗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需要准确、清晰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
以及治疗过程等信息。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病历的标题: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院号(或门诊号)等基本信息。
2.病历的日期和时间:在每个病历的开头,标明书写病历的日期和时间,以便于追溯
与统计。
3.病程记录:按照时间顺序,从患者就诊至出院(或结束住院)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
应包括病史(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诊断、治疗过程、转归等内容。
4.书写规范:病历需采用工整、规范的书写方式,使用医学术语、标点符号和简洁准
确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缩写和简写,确保病历的易读性。
5.患者隐私保护:在记录患者信息时,应遵守医疗机构和法律规定的隐私保护要求,
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6.完整记录:病历中应包括必要的信息,避免遗漏或空白记录,以确保患者的诊疗过
程能够连贯、完整地被追溯和评估。
7.签名和医师编号:每份病历应有医师的签名和医师编号,标明记录者的身份和责任,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需要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以保证医疗质
量和患者的权益。
病历书写规范-范本模板
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2.1。
26。
4/20/am或5pm.(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闻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3、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发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者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许确带来的风险:不许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规范与质量管理
病历书写规范与质量管理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医生对患者病历的书写,并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权益。
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二、病历书写规范2.1 病历的基本要求1.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或简称。
2.性别与年龄:准确填写患者的性别与年龄,不得使用不明确或错误的信息。
3.诊断与病情描述:认真描述患者的病情,包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等,并依据临床表现做出准确诊断。
4.医嘱与治疗方案:依据诊断结果,订立科学的医嘱与治疗方案,包含药物治疗、手术治疗、饮食调理等。
2.2 病历书写流程1.患者接诊:医生在患者接诊时应认真记录患者的主诉、病情背景等信息,并进行初步检查与诊断。
2.检验与检查结果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的检验与检查结果,并与主诊医生合作进行综合分析。
3.诊断与治疗方案: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与检查结果,做出准确诊断,并订立科学的治疗方案。
4.医嘱与护理记录:医生应认真记录针对患者的治疗医嘱与护理措施,并定期更新。
2.3 病历书写要点1.笔记用具与书写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应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
书写要注意字迹清楚,不得显现模糊、混乱或难以辨认的情况。
2.时间与签名:医生在每次记录病历时应准确填写时间,并在记录结束处签名确认。
3.用语规范:医生应使用准确、简洁的语言进行描述,避开使用口语化、隐晦或模糊的表达方式。
4.页面标识与增补记录: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在每页右上角标明页码和日期。
如需增补记录,应在原记录下方续写,并标明增补时间。
三、病历质量管理3.1 审核与监督1.医务科负责人应负责对各科室病历书写进行定期审核,并督促医生遵守规范。
2.定期组织病历质量评估工作,对病历进行评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2 病历存档与保密1.病历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规定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并进行质量备份。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那么,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分享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篇一(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语句通顺、简炼,用词恰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文字不超过格线;若出现错别字时,应在错字(句)上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句)上,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剪贴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名称不能中外文混用,如肺ca。
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
(五)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圆珠笔(如出院记录、麻醉记录单及某些其他需复写的医疗文书);过敏药物、异常的`化验报告单用红色墨水笔标记。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使用红墨水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并在修改段落的右下方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七)疾病诊断、手术、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规范要求。
(八)入院记录及再次入院记录均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病历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对住院不足24小时出院患者,可在出院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住院不足24小时死亡者,可在死亡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规范
• 告病重患者至少二天一次 •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一次,病情稳
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五天一次 • 特殊操作、检查当日要有记录 • 病情变化及时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在患者 入院的48小时内完成。
• 主治医师平时的查房应当按病情及 诊疗情况来确定,病危患者至少每 天1次,病重患者至少3天一次,一 般患者至少5天一次。
发现的阳性体征 • 辅助检查:补充的检查结果 • 诊断:己明确者可不写,否则要明确诊断
或修正诊断 • 处理意见:同初诊病历 • 医师签名:同初诊病历
3、急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基本要求同门诊病历 • 重点突出本病情变化和处理时间、
专科疾病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 • 抢救危重患者时,病历中应有抢救
记录(6小时以内补记)
• 会诊记录内容:
• 对病史及体检的补充; • 对病情的分析,有明确的诊疗意见。 • 院外医生会诊要注明医疗机构名称及会诊医
生签名
• 申请会诊科室医师应将会诊意见的执行情 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向患者或近亲属告 知其病情和新的诊疗意见。
6、交(接)班记录
• 经治医师变更时,交、接班医师分 别书写
• 交班记录:交班前完成 • 接班记录: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接)班时
1、首次病程记录
• 二、诊断及鉴别诊断 • 诊断(应与住院志的初步诊断一致) • 诊断依据 • 鉴别诊断
• 三、诊疗计划 • 检查计划 • 治疗原则(拟行的主要治疗、手术方 案及主要药物) • 必要时书写注意事项
• 四、主治医师审核签名
2、日常病程记录
• “日常病程记录”在“首程”之后转行书写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规范病历书写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 2024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不得虚构、篡改。
所记录的内容应准确无误,时间节点清晰,记录及时,涵盖患者诊疗的全过程,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清晰、易读、可追溯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避免潦草、涂改。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表达方式,确保其他医务人员能够轻松读懂。
同时,各项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查找和核实。
二、病历的组成部分及书写要求1、住院病历(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诊疗计划等。
书写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准确分析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合理的初步诊断和诊疗计划。
(2)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的连续记录。
应按照时间顺序书写,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记录内容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反映出诊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决策依据。
(3)出院记录总结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及出院医嘱。
出院诊断应准确、完整,出院医嘱应具体、明确,包括休息、饮食、用药、复诊时间等。
2、门诊病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意见等。
门诊病历书写应简洁明了,重点记录本次就诊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措施。
三、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日常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当在查房后 48 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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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检查
• 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体格检查注意:避免拷贝导致的病历内容不一致,如: 脉搏130次/分,心律齐,心率80次; 乳癌术后患者记录为双侧乳房正常 偏瘫患者写步态正常 体格检查记录为:腹无痛,专科检查记录右下腹 压痛
5.记载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资料。 6.诊疗经过:何时、何处就诊,作过何种检查,
(避免罗列所有的检查),诊断何病,经过何 种治疗,药物剂量及效果。
现病史
7.一般情况:目前的食欲、大小便、精神、体力、 睡眠等情况。
8.凡与现病直接有关的病史,虽年代久远亦应包 括在内。
9.与本次患病无密切关系,但确需治疗的其他疾 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如高血压病、糖尿病)
门诊复诊
1.主诉:可写某疾病复诊。 2.病史:主要描述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不 可只用“病情同前”来代替现病史 。 3.体检:着重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的阳性体 征。 4.需补充的实验室或器械检查项目。 5.在同一医疗机构内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 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 6.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诊断及补充的新诊断一并写出。 7.处理措施:要求同初诊。
• 历既往史、个人史
婚育史、月经史
• 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性生活情况等。
初潮年龄 行经期天数/月经周期天数末次月经时间 (或闭经年龄)
• 月经量、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 • 生育情况按下列顺序写明:足月分娩数—早产
• 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及休息证明应记在病历中。
门诊初诊
1.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病史:现病史要重点突出,并简要叙述与本次疾病有关 的过去史、个人史及家族史。 3.体检:一般情况,重点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 的阴性体征。 4.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或会诊记录。 5.初步诊断:需写出本次就诊的初步诊断。如暂时不能明 确,可写“某症状或体征原因待查”,也可在疑诊病后面 加“?” 6.处理措施:处方及治疗方法记录应分行列出。 7.医师签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4. 主诉应能导致第一诊断,原则上不超过20字,
现病史
围绕主诉进行描写 : 主要是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 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 1.起病情况: 2.主要症状特点 : 3.病情的发展与演变:
现病史
4.伴随症状: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及 其演变过程,各伴随症状之间,特别是与主要 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急诊病历
• 急诊患者应注明就诊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按24小时制记录。其余内容同门诊初诊、复诊病历。
• 急危重患者必须记录患者体温、脉搏、 呼吸、血压、意 识状态、诊断和抢救措施、
住院病历
•
姓 名:
职业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年 龄 : (实足年龄) 地址:
•
婚 姻:
供史者(与患者关系)
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 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及疾病史
• 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 • 食物、药物及其它过敏史。(过敏药物红笔) • 手术、外伤史及输血史。 • 过去健康状况及疾病的系统回顾。
系统回顾
• 呼吸系统:无咳嗽、咳血、胸痛、发热、盗汗史 • 循环系统:无心慌、气短、紫绀、心前区疼、下肢水肿及高血压史 • 消化系统:无食欲不振、反酸、嗳气、吞咽困难、呕吐、腹痛、腹胀、
门(急)诊病历
• 1.门诊病历封面应设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 姻、职业、住址、工作单位、药物过敏史、身份证等项目, 应认真填写完整。每次就诊均应写就诊日期(年、月、日) 和就诊科别。
• 儿科患者、意识障碍患者、创伤患者及精神病患者就诊须 写明陪伴者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 初步诊断、诊断、医师签名写于右下方。医师应签全名。 字迹应清楚易认、处理措施写在左半侧。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例1
例1
例1
例2
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 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 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 正式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 各项记录书写结束时应在右下角签全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腹泻及黑便史 • 泌尿生殖系统:无尿急、尿频、尿痛、血尿、夜尿增多以及颜面浮肿
史 • 血液系统:无苍白、乏力、皮下淤血及出血点、鼻衄、齿龈出血史 • 内分泌及代谢:无发育畸形,性功能改变,第二性征变化及性格的
改变,有无闭经、泌乳、肥胖等改变;有无营养障碍、多饮、多食、 视野障碍等史;有无皮肤色素沉着、毛发分布异常等 • 肌肉及关节:无红、肿、热、痛和活动障碍史 • 神经系统:无头痛、头晕、眩晕、失眠、抽搐、精神障碍、肢体痉挛 及瘫痪史。
数—流产或人流数—存活数。计划生育措施。 • 男性不需写月经史
家族史
• 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否患 有与患者同样的疾病;如已死亡,应记录死亡 原因及年龄。
• 家族中有无结核、肝炎、性病等传染性疾病。 • 有无家族性遗传性疾病,如糖尿病、血友病等。
例3
例4
体格检查
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一般状况 皮肤、粘膜 淋巴结 头部及其器官 颈部 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 腹部(肝、脾等) 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个人史
• 出生地及居留地,有无日本血吸虫病疫水接触 史,是否到过其他地方病或传染病流行地区及 其接触情况。
• 生活习惯及嗜好:有无嗜好(烟、酒、常用药 品、麻醉毒品)及其用量和年限。
• 职业和工作条件: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 性物质接触史。
• 冶游史:有无婚外性行为,有否患过下疳、淋 病、梅毒史等。
•
出生地 :
入院日期:
•
民族 :
记录日期:
主诉
1. 主诉是患者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包括症状(或体征)及 持续时间。(如转移性右下腹痛6小时) 2.主诉多于一项者,按发生的先后顺序列出,并记录每个 症状的持续时间。(如发热3天,伴咳嗽1天)
3.主诉要简明精炼,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宜用诊断或检查 结果代替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