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雇佣承揽和劳务关系的区别_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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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劳动、劳务、雇佣关系的区分与联系,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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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明确一下,当我们在讨论“劳动、劳务、承揽、雇佣”这几
个词时,我们在讨论什么——站在实务立场,这几个词可以规范为三个概念,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这三者属于
并列概念;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同义词。

刚开始做法律实务的小伙伴儿们一定都会发现,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这四者在实践中的区分有时是非常困难的,原因在于“某个复杂的社会关系往往交织着四者不同的特征,就像混血儿一样,我们有时候无法准确地说出混血儿到底遗传父亲多一些,还是遗传母亲多一些。


我们今天的表格内容也是在根据上述四者的特征进行的提炼,未必全面,在对个案进行具体判断时需要综合各种标准判断。

补充总结,在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中有几个要素,主体要素(主体适格)、意思表示(劳动关系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关系)、客观要素(从属、控制);其中,在客观要素方面,不再以传统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为标准,而是将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形成实际控
制或者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从属性关系作为核心判断标准。

这种核心判断标准分为经济上的实际控制和组织上的实际控制。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现代社会中,各种合同类型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

在职场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

然而,这些合同在法律和经济意义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详细阐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之间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1.1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劳动者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

1.2 劳动法规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受到国家劳动法规的约束。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双方权利义务、合同解除的程序等内容,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 劳动保障劳动合同的存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劳动保障。

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间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提供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二、劳务合同2.1 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就劳务提供、报酬支付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劳务合同的特点是建立了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劳务,劳务接受单位支付报酬。

2.2 劳务派遣劳务合同的核心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劳务接受单位进行工作,劳务接受单位支付报酬给劳务派遣单位,而劳务派遣单位再支付工资给派遣员工。

2.3 法律规定劳务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受到国家劳动法规的约束。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接受单位也有义务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

三、雇佣合同3.1 雇佣关系雇佣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雇佣条件、报酬、工作内容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雇佣合同的特点是建立了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雇员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

3.2 雇佣形式雇佣合同可以采取全职、兼职、临时等不同形式。

全职雇佣合同意味着雇员全职从事雇主指定的工作,而兼职和临时雇佣合同则是雇员在特定时间段或特定任务中为雇主提供服务。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标题: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现代社会,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常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几种合同类型。

虽然它们都与劳动关系有关,但各自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分别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四个方面进行详细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约定。

1.3 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劳务合同2.1 劳务合同的定义劳务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2.2 劳务合同的内容劳务合同一般包括劳务的内容、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

2.3 劳务合同的特点劳务合同的特点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双方之间主要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三、雇佣合同3.1 雇佣合同的定义雇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受雇员工之间约定雇佣关系的合同。

3.2 雇佣合同的内容雇佣合同一般包括用人单位与雇员之间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约定。

3.3 雇佣合同的性质雇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但与一般的劳动合同有着一些不同之处。

四、承揽合同4.1 承揽合同的定义承揽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承揽人承揽一定的工作,承揽人按约定完成工作后获得报酬的合同。

4.2 承揽合同的内容承揽合同一般包括委托人和承揽人之间的基本信息、承揽的工作内容、报酬、履行期限等方面的约定。

4.3 承揽合同的特点承揽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主要特点是承揽人按约定完成工作后获得报酬,双方之间主要是承揽关系。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辨析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辨析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辨析咱今儿个就来唠唠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这可真是有意思的事儿呢!你看啊,劳动关系就像是你和一个大家庭的关系。

你每天按时去上班,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矩,公司呢,给你发工资、交社保,就跟家长照顾孩子似的,对你负责。

这就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关系,你在这个家里有自己的位置和责任。

再说说雇佣关系,这有点像你请了个钟点工来家里打扫卫生。

你需要的时候就叫他来,干完活付钱就行。

这种关系比较灵活,没那么多约束,但是也没那么深厚的感情。

那承揽关系呢,就好比你找了个工匠来给你打造一件特别的家具。

他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做好了交给你,你付钱,然后就两清啦。

他有自己的本事和手艺,你看重的就是他能做出你想要的东西。

咱举个例子哈,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朝九晚五,这就是劳动关系。

要是小李周末想打扫家里,找了个保洁阿姨来帮忙,这就是雇佣关系。

而如果小李想定制一个独一无二的书架,找了个木匠师傅来做,这就是承揽关系啦。

你说这三种关系是不是挺不一样的?劳动关系要考虑的事儿可多了,什么福利待遇啊,职业发展啊。

雇佣关系呢,相对简单点,就是一手交钱一手干活。

承揽关系呢,更注重成果,你得把东西做好了才行。

那有人可能要问啦,这三种关系为啥要分得这么清楚呢?嘿,这可重要了去了!要是分不清,以后出了问题可就麻烦啦!比如说,你把雇佣关系当成了劳动关系,那可能在待遇上就会有纠纷呀。

或者你把承揽关系当成了雇佣关系,对人家要求太多,人家可不干呢!咱生活中可得把这三种关系搞清楚,别稀里糊涂的。

就像你交朋友,不同的朋友有不同的相处方式,对吧?劳动关系就像是知心好友,要好好珍惜;雇佣关系就像普通朋友,各取所需;承揽关系就像一面之缘的朋友,合作愉快就好。

所以啊,咱得心里有数,遇到事儿的时候才能知道该怎么处理。

别到时候两眼一抹黑,不知道咋办才好。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这可都是咱生活中经常碰到的,咱得重视起来,不是吗?。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现代社会,各种合同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但它们在法律意义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详细阐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之间的区别。

正文内容:1. 劳动合同1.1 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1.2 特点:1.2.1 双方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1.2.2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如工资支付、工时安排、休假等。

1.2.3 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2. 劳务合同2.1 定义: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就派遣劳动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2.2 特点:2.2.1 三方关系:劳务合同涉及劳务派遣单位、受派遣劳动者以及接受劳务的用工单位,形成三方关系。

2.2.2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特定工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直接雇佣关系。

2.2.3 法律规范:劳务合同受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双重约束。

3. 雇佣合同3.1 定义:雇佣合同是雇主与受雇员之间就工作内容、薪酬、工时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3.2 特点:3.2.1 单方关系:雇佣合同是雇主与受雇员之间的合同,雇主为受雇员提供工作机会和报酬。

3.2.2 雇佣关系:雇主对受雇员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受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3.2.3 合法权益:雇佣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 承揽合同4.1 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与委托人之间就特定工作的完成方式、报酬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4.2 特点:4.2.1 独立承包:承揽人独立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工作,享有相应的报酬。

4.2.2 自由裁量权:承揽人有权自主决定工作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安排。

浅议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

浅议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

浅议与雇佣关系有关的几个问题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用工量的不断增加,用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其中雇佣问题比较多。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民事责任作出不同规定,对三者之间的区别却没有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本文主要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从介绍雇佣关系着手,重点剖析其和劳动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以期为审判实践和立法工作提供一点参考。

关键词: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承揽关系一、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案例一金鑫模具厂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工商局进行了登记,法人代表为李某。

因厂址迁移,需要把仓库内物品搬走。

但因场内人手不够,李某便找来王某、孙某、刘某帮助搬运货物。

并答应他们按日给付相当于在本厂上班的工资,每日50元人民币,一直到搬运完毕。

之后与金鑫模具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有任何联系。

在搬运过程中,王某被砸伤,其认为与该公司是劳动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但金鑫模具有限公司不同意,认为是雇佣关系,所以不能按工伤处理。

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就是王某与金鑫模具有限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事业等社会保障待遇,在维权的时候,要先走劳动仲裁后诉讼的程序;而如果属于雇佣关系,上述社会保障待遇便都没有,在维权时,可以直接走诉讼程序。

那么要想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那么就要搞清楚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概念、特征、相同点与区别。

(一)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雇佣劳动与承揽劳动的区别与联系

雇佣劳动与承揽劳动的区别与联系

雇佣劳动与承揽劳动的区别与联系在现代社会中,劳动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常见的两种形式为雇佣劳动和承揽劳动。

虽然二者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但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方式。

本文将针对雇佣劳动与承揽劳动进行比较,探讨其区别与联系。

一、雇佣劳动的特点与运作方式雇佣劳动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聘请劳动者为其提供劳动的一种形式。

在雇佣劳动中,雇主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相对较大的控制权,雇主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监督和调整,同时雇主也负有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工资的义务。

1. 雇佣劳动的特点雇佣劳动的特点主要包括:- 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具有经济上的依赖关系,即劳动者依赖工资来维持生活;- 劳动者执行雇主指定的工作任务,遵守雇主的要求和规章制度;- 雇主负有支付劳动者工资、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的责任。

2. 雇佣劳动的运作方式雇佣劳动的运作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雇主发布招聘信息,并与劳动者进行面试和选拔;-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者按照雇主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雇主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二、承揽劳动的特点与运作方式承揽劳动是指承揽人承担完成某项工作或项目的责任,为委托人提供劳动力,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进行结算的劳动形式。

在承揽劳动中,承揽人对工作过程和方法有较大的决定权和自由度,委托人则关注于最终成果的实现。

1. 承揽劳动的特点承揽劳动的特点主要包括:- 承揽人对工作过程具有决策权和自由度;- 委托人关注于最终成果的完成,并支付相应报酬;-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期限和报酬方式。

2. 承揽劳动的运作方式承揽劳动的运作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委托人制定工作要求和标准,并将其告知承揽人;- 承揽人根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双方签订承揽合同,明确工作标准、期限和报酬;- 承揽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委托人支付报酬。

如何区分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如何区分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如何区分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较好区分的,但是有的⼈是搞不清楚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因为劳务关系和财产关系在⼯作的时候都相对⾃由。

那么如何区分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如何区分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1、双⽅当事⼈之间是否存在控⽀配和服从的关系不同承揽关系中双⽅当事⼈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在完成⼯作的过程中具有独⽴性,提供的是⼀种独⽴性劳动,并不存在⽀配服从的关系。

⽽劳务关系中,雇员对于⼯作如何安排没有⾃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配。

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作,⾝份上具有⾪属性。

2、⼯作者是否⾃带劳动设备等不同:⼀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中雇员只提供⾃⾝的劳动能⼒,不需要提供设备。

⽽承揽⼈要⾃⼰提供设备以便创造有利的劳动条件顺利完成劳动成果。

但是这⾥也要注意有的雇员在雇主没有相应⼯具的时候也会协商⾃带⼯具,所以也不能单⼀⽚⾯的理解,要结合其他⽅⾯综合认定。

3、提供⼯作的⼀⽅提供的内容不同:劳务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般是继续性提供劳⼒,以满⾜雇主的需要。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则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般是⼀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4、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次性结算劳动报酬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的报酬⼀般是⼀次性结算报酬。

《民法典》第七百七⼗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按照定作⼈的要求完成⼯作,交付⼯作成果,定作⼈⽀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作。

第七百七⼗⼀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式,材料的提供,履⾏期限,验收标准和⽅法等条款。

⼆、承揽关系⼯⼈受伤赔偿的范围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劳务以及非法用工关系及其四种关系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

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劳务以及非法用工关系及其四种关系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

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劳务以及非法用工关系及其四种关系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

第一篇: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劳务以及非法用工关系及其四种关系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

徐州市首届律师论坛论文推荐单位: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论题: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劳务以及非法用工关系及其四种关系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

作者:刘景来胡传文二00九年十月如何区分雇佣、承揽、劳务以及非法用工关系及其四种关系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

由于我国现阶段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雇佣劳动形式,用工关系十分复杂。

用工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断出现,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善,实践中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存在着争议,在适用法律上认识不一,甚至于相同的案件处理结果却完全不同。

正确区分各种法律关系,对能否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基于这种想法,结合执业案例,本人将自己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此与大家作一探讨。

实践中,雇佣、劳务、承揽和非法用工这四类法律关系同样具有由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特征,要将其进行区分具有很大的难度。

“雇佣”的术语在我国仅出现在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45条,该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上述意见从程序法的角度对雇主责任进行了规定,但其仅仅表明在雇员进行雇佣活动所致他人的损害,应当由雇主作为损害赔偿诉讼的被告,对实体法上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雇主是否有权对雇员进行追偿等问题的处理,仍然没有法律规定。

2004年5月1日最高院颁布施行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11条分别规定了雇主责任、雇员责任,第10条规定了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第12条规定工伤赔偿责任,才使得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有了实体法上的依据。

一、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和认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合同,其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是较为常见的几种。

虽然它们都属于合同范畴,但其具体内容和法律效力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1.1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动关系的书面约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的劳动保护责任等。

1.2 劳动法律保护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1.3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一般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或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进行处理。

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维权的权利,如遇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合同2.1 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者与劳务使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务关系的书面约定。

劳务关系是指劳务提供者向劳务使用者提供特定的劳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2.2 劳务内容劳务合同一般规定了劳务提供者提供的具体劳务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等。

劳务提供者一般是具有特定技能或专业知识的个人或企业,劳务使用者则是需要特定劳务的个人或企业。

2.3 劳务费用支付劳务合同中的报酬一般是按照劳务提供者提供的劳务内容和工作时间来确定的。

劳务提供者与劳务使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三、雇佣合同3.1 雇佣关系雇佣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种雇佣关系的书面约定。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雇佣雇员提供劳动力,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从事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3.2 雇佣条件雇佣合同一般规定了雇主与雇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

完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及承揽关系的区别

完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及承揽关系的区别

完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及承揽关系的区别完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是劳动法领域中常用的四个概念。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四种关系的区别。

一、完整劳动关系完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正式雇佣关系。

在完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享受法定的劳动权益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工资、休假和福利等。

劳动者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职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完整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律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关系的各项事项。

2. 劳动者以工资为报酬进行工作。

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3.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工作。

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的关系。

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到劳务接受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

劳务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派遣工作的内容、派遣期限以及劳务报酬等。

2.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在劳务接受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工作。

3. 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务费用,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报酬关系。

三、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个人雇佣他人进行指定工作的关系,在雇佣关系下,雇主向雇员支付工资作为报酬。

雇佣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主是雇员的直接上级,有权对雇员进行工作安排和管理。

2. 雇主向雇员支付工资。

工资是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劳动报酬。

3. 雇员在雇主指挥和管理下从事工作。

四、承揽关系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承担完成工程、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等一定任务,承揽人与委托人之间以合同形式约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标题: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现代社会,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是常见的劳动关系形式,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详细探讨这四种合同的区别,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劳动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1.1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约定劳动者从事劳动工作、受雇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的合同。

1.2 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强制性和法律约束力。

1.3 劳动合同通常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具体约定。

二、劳务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2.1 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方与劳务接受方之间订立的,约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2.2 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务提供方与劳务接受方之间的劳务关系,一般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2.3 劳务合同通常包括劳务内容、报酬标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具体约定。

三、雇佣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3.1 雇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被雇佣人之间订立的,约定被雇佣人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领取报酬的合同。

3.2 雇佣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被雇佣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一般具有较强的劳动力依赖性和从属性。

3.3 雇佣合同通常包括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劳动保护、解除合同等具体约定。

四、承揽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4.1 承揽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揽方之间订立的,约定承揽方承担某项工程或事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4.2 承揽合同适用于委托方与承揽方之间的委托关系,一般具有独立性和承担风险的特点。

4.3 承揽合同通常包括承揽内容、工程标准、验收标准、履约保证等具体约定。

五、结论: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选择。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各项条款,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

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委托关系的具体如何区分在商业和工商业活动中,经常会出现雇佣、承揽、劳动和委托这几种关系。

这些关系之间的差别并不细微,每一种关系都有着独特的特征和呈现形式。

因此,我们需要详细地研究这些关系,以便合理地予以区分。

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的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着手雇佣一名员工,使其为公司的经济利益服务。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身的要求定向安排和指挥员工的工作,并对员工的行为和出勤状况进行管理。

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需要出具正式的聘书,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被雇佣者则需要签署雇佣合同,并遵守该合约中的条款。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承担雇佣员工带来的管理风险。

承揽关系承揽是指一种委托性质的商业活动,在该活动中,客户将业务交由一家或多家承揽商处理以实现某种目标。

承揽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之上,即承揽合同。

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商有权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并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完成客户交代的任务。

同时,承揽商不受雇佣人的具体指导和要求。

承揽商的薪资通常是以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的奖金或报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通常以项目和合同为基础,而非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在雇佣关系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关系是指由工会机构和企业管理层之间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工会机构必须代表具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的工人,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共同商定劳动关系相关政策。

劳动关系通常在雇佣关系的基础之上形成,其中劳动力受雇于用人单位,并以一定的工资和福利承担相应的职责。

此外,劳动关系还涉及到工会、劳动法律和劳动协议等相关法律和行为准则。

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指一种城市或者区域管理层面的关系,客户向委托代理之类的机构交付处理某项任务。

在委托关系中,客户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某项任务时,该机构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理任务,但必须根据客户的意图行事。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标题: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引言概述: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劳动合同形式,虽然二者都属于劳动法范畴,但在实际应用中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进行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和适用情况。

一、定义和特点:1.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一定劳动报酬而订立的合同,主要以雇佣关系为基础。

1.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承担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一定服务的义务,对完成的工作或服务获得报酬,主要以独立承揽关系为基础。

1.3 区别:劳务合同强调雇佣关系,承揽合同强调独立承揽关系。

劳务合同更注重劳动者的劳动力,承揽合同更注重承揽人的技术和能力。

二、权利和义务:2.1 劳务合同:雇主有权指导、监督和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有义务按照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动力。

2.2 承揽合同:承揽人有权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和方式,承揽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或服务并获得报酬。

2.3 区别:劳务合同中雇主对劳动者有更多的指导权和监督权,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更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

三、报酬方式:3.1 劳务合同:劳动者通常按照时间计酬或完成的工作量计酬,报酬一般以工资形式支付。

3.2 承揽合同:承揽人通常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或提供的服务计酬,报酬一般以一次性支付或阶段性支付。

3.3 区别:劳务合同中报酬方式更灵活,承揽合同中报酬方式更多样化。

四、责任承担:4.1 劳务合同:雇主对劳动者的工作成果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的损失承担责任。

4.2 承揽合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和服务质量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对提供的信息和资源承担责任。

4.3 区别:劳务合同中雇主对劳动者更负有保护责任,承揽合同中双方责任更平等。

五、终止方式:5.1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协商解除、解除通知、解除协议等方式终止。

5.2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一般通过完工、解除协议、违约等方式终止。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性质
和内容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承揽合同通常用于独立承包商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而劳务合同则适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以下是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的主要区别:
1. 合同主体,承揽合同的主体通常是独立承包商或公司,他们以提供特定的产
品或服务为目的,与客户签订合同。

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是雇主和雇员,雇员在劳务合同中承诺提供劳动力和技能。

2. 勞動關係,承揽合同中的承包商通常是独立经营的实体,他们对于工作的方
式和时间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与客户之间更像是合作关系。

而劳务合同中的雇员通常受雇主的指挥和监督,属于下属关系。

3. 责任和风险,在承揽合同中,承包商通常对于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时间负有更
大的责任和风险,而在劳务合同中,雇主通常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例如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工资。

4. 法律地位,承揽合同中的承包商通常被视为独立经营者,他们在合同中享有
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度。

而劳务合同中的雇员通常受雇主的支配,法律地位相对较弱。

总之,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在合同主体、劳动关系、责任和法律地位等方面存
在明显的区别。

在起草和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合同类型,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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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承揽合同、雇佣、劳务合同区别 (3000字)-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承揽合同、雇佣、劳务合同区别 (3000字)承揽合同、雇用、劳务合同的区别(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雇佣关系,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在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

这里的关键点有“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有:①承揽的目的是通过完成工作成果获取报酬,工作的风险不应由定作人负担,而是由承揽人负担。

②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③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当然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一定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当然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

(3)劳务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该类合同与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劳务合同的特征有:①劳务合同具有临时性,具体包括:a.对象的临时性,是指劳务合同通常是针对临时性的事务而达成的协议。

b.合同订立的临时性,是指双方合同关系的形成仅呈临时建立的一次或几次性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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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雇佣承揽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常常遇到涉及雇佣、承揽或是劳务关系的案件。

由于这类案件在审理中彼此之间的关系比较难以区分,在审判实践中对该类案件的定性争议较大,导致对同一案件经不同的法官因认定的法律关系不同而最终作出的处理完全不同。

因此,严格的把握雇佣、承揽和劳动关系的异同,在审判实践中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笔者下面想就此三者谈谈其区别。

一、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在其指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雇员则需听从雇主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承揽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在劳动中承揽人一般是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不受定作人安排或监督管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三、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员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

而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所付出的主要是一定技术成果,其次才是一定的劳动力;承揽事项应具有特殊性,它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蕴涵一定的技术成份;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也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不仅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份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所获报酬也仅是劳动力的价值。

四、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

1、雇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主体的不同,该二者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的内容是通过双方的自由协商来确立;而劳动合同的内容除自由协商外,还须符合国家法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条款。

我国劳动法第×××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所涉及的主体有:(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雇佣合同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

2、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要判断两者的区别主要看两者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承揽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不存在相互的隶属关系。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看工作场地、生产条件(如设备、工具、原料等)由谁提供。

在雇佣关系下,工作场地和生产条件一般由雇主提供,雇员只负责提供劳务。

承揽关系中,工作场地、生产条件一般由承揽人负责提供,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是工作成果。

第二、看报酬支付方式。

雇主一般是按月或定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

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时才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第三、看工作的方式。

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定作、约定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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