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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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组织法
国际法学
4、GATT1947中“执行秘书”;GATT1994中“世界贸易组织 总干事”; 5、GATT1947缔约方只能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的协议,才能 成为后来的成员方; 6、GATT1947 管理全球的货物贸易;GATT1994只管货物贸易 的一部分,另有四个协议(附件4):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
(一)WTO的基本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 (二)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13个协议(附件1A)
1、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农业协定 3、实施卫生与卫生措施协定 4、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6、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7、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
8、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市场准入原则 4、合理保护原则 5、透明度原则
国际法学
-END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
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
五、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一)国际组织的成员
正式成员(原始成员、纳入成员) 非正式成员(准成员、观察员)
(二)国际组织的机构
一般包括:权力和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行政机 构
(三)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
实践中,表决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
国际法学
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
1.全体一致同意。 2.多数同意制。 A.简单多数; B.特定多数; C.多数加特定成员同意制。 3.加权表决制(一国多票制)。 4.协商一致通过。
国际原子能机构
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
托管理事会
非常任理事国
经社理事会
国际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
秘书处
4、GATT1947中“执行秘书”;GATT1994中“世界贸易组织 总干事”; 5、GATT1947缔约方只能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的协议,才能 成为后来的成员方; 6、GATT1947 管理全球的货物贸易;GATT1994只管货物贸易 的一部分,另有四个协议(附件4):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
(一)WTO的基本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 (二)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13个协议(附件1A)
1、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农业协定 3、实施卫生与卫生措施协定 4、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6、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7、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
8、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市场准入原则 4、合理保护原则 5、透明度原则
国际法学
-END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
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
五、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一)国际组织的成员
正式成员(原始成员、纳入成员) 非正式成员(准成员、观察员)
(二)国际组织的机构
一般包括:权力和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行政机 构
(三)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
实践中,表决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
国际法学
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
1.全体一致同意。 2.多数同意制。 A.简单多数; B.特定多数; C.多数加特定成员同意制。 3.加权表决制(一国多票制)。 4.协商一致通过。
国际原子能机构
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
托管理事会
非常任理事国
经社理事会
国际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
秘书处
国际组织法
From SYSU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由安全理事会的五 个常任理事国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 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理事会 修改其议事规则,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 定,并同意根据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的决 定,或根据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 理事会的要求,视需要举行会议。
From SYSU
三、联合国法律制度
• 一、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一)宗旨 1、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2、发展国际之间的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合作 text 4、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 共同目的
From SYSU
二、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及其职权
• (一)大会 • 1、大会的组成 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截至2011年9月,联合 国大会共有会员国193个。每年开常会一次, 除集体会议外,还设有六个主要委员来分 担大会的工作:
From SYSU
•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非 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 不能连选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 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 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 加勒比地区国家。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 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常任理 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 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From SYSU
From SYSU
美洲国家组织
• 美洲国家组织现存区域性组织中历史最久 的组织。 • 它的总部设在华盛顿,到1982年7月,有成 员国31个。
From SYSU
阿拉伯国家联盟
• 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于联合国建立之前。 • 其总部原在开罗,1979年3月巴格达会议后, 迁往突尼斯,到1983年,有成员国22个。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由安全理事会的五 个常任理事国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 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理事会 修改其议事规则,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 定,并同意根据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的决 定,或根据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 理事会的要求,视需要举行会议。
From SYSU
三、联合国法律制度
• 一、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一)宗旨 1、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2、发展国际之间的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合作 text 4、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 共同目的
From SYSU
二、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及其职权
• (一)大会 • 1、大会的组成 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截至2011年9月,联合 国大会共有会员国193个。每年开常会一次, 除集体会议外,还设有六个主要委员来分 担大会的工作:
From SYSU
•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非 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 不能连选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 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 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 加勒比地区国家。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 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常任理 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 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From SYSU
From SYSU
美洲国家组织
• 美洲国家组织现存区域性组织中历史最久 的组织。 • 它的总部设在华盛顿,到1982年7月,有成 员国31个。
From SYSU
阿拉伯国家联盟
• 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于联合国建立之前。 • 其总部原在开罗,1979年3月巴格达会议后, 迁往突尼斯,到1983年,有成员国22个。
第十一章国际组织法
• 非会员国经联大同意,且至少是一种联合国专门机构 旳组员,能够观察员资格出席联合国大会.被国际社 会普遍认可旳民族解放组织能够应邀参加联大会 议.观察员在联大没有投票权,但经大会主席允许, 可就与其有关问题讲话.
大会下设旳委员会
• 政治与安全委员会 • 尤其政治委员会(1993年第47/233号决策) •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 • 社会人道与文化委员会 • 非殖民化委员会 • 行政与预算委员会 • 法律委员会 • 总务委员会和全权证书委员会
• 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代表在莫斯科签订 了一项普遍安全宣言, 申明建立一种普遍性旳国际 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全部爱好和平旳国 家,不论大小,均得加入这一组织.
联合国旳创建
• 1944年秋,中苏美英四国代表在华盛顿敦巴 顿橡树园召开会议,着手创建联合国.四国代表 在组织旳宗旨原则,组员,主要机构等问题达成 了共识,作成了“有关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旳提 议案”,即联合国宪章草案,并提议该组织命名 为“联合国”.
• 在实践中,大会常以协商一致经过决策.
安理睬 security council
• 安理睬由15个理事国构成,其中,中、法、俄、 英、美五国是常任理事国,其他10国是非常任 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按地域别 配名额以2/3多数票选出,任期两年每年改选 五名,交替进行,不得连选连任,而且,必须 由同一地域旳国家接替,每一理事国有代表一 人,各理事国应有代表常驻会所。
• 一般以为,这种表决方式能够防止硬性投 票表决可能带来旳弊端,具有灵活性和实 用性。
• 但是,这一概念和程序还相当模糊,另外, 反复协商也耗时过长,影响国际组织旳效 率,所以在实践仍有待改善。
• 第二节联合国
联合国宪章旳序言
大会下设旳委员会
• 政治与安全委员会 • 尤其政治委员会(1993年第47/233号决策) •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 • 社会人道与文化委员会 • 非殖民化委员会 • 行政与预算委员会 • 法律委员会 • 总务委员会和全权证书委员会
• 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代表在莫斯科签订 了一项普遍安全宣言, 申明建立一种普遍性旳国际 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全部爱好和平旳国 家,不论大小,均得加入这一组织.
联合国旳创建
• 1944年秋,中苏美英四国代表在华盛顿敦巴 顿橡树园召开会议,着手创建联合国.四国代表 在组织旳宗旨原则,组员,主要机构等问题达成 了共识,作成了“有关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旳提 议案”,即联合国宪章草案,并提议该组织命名 为“联合国”.
• 在实践中,大会常以协商一致经过决策.
安理睬 security council
• 安理睬由15个理事国构成,其中,中、法、俄、 英、美五国是常任理事国,其他10国是非常任 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按地域别 配名额以2/3多数票选出,任期两年每年改选 五名,交替进行,不得连选连任,而且,必须 由同一地域旳国家接替,每一理事国有代表一 人,各理事国应有代表常驻会所。
• 一般以为,这种表决方式能够防止硬性投 票表决可能带来旳弊端,具有灵活性和实 用性。
• 但是,这一概念和程序还相当模糊,另外, 反复协商也耗时过长,影响国际组织旳效 率,所以在实践仍有待改善。
• 第二节联合国
联合国宪章旳序言
国际法(第六版)课件完整版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一般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国际组织的职能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提供国际公共服务与援助
联合国体系与国际组织法的发展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体系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 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等六个主要机关。
边界与边境制度
边界的概念
边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线, 也是一国主权行使的地理空间范
围。
边境制度
边境制度是一国为维护边境安全、 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边界争端与解决
边界争端是指相邻国家在边界划 分上存在的分歧和争议。解决边 界争端的方式包括谈判协商、国
际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04
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组织的概念
按成员质分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 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 建立的各种机构。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按地域范围分
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按职能范围分
综合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出生、继有和归化。国籍的丧失原因包括自愿 放弃、被剥夺和因婚姻等原因。
外国人的地位与权利
外国人在国际法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地位,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权、 言论自由等。同时,外国人也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
外交保护与人权保护
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条件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国际组织的职能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提供国际公共服务与援助
联合国体系与国际组织法的发展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体系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 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等六个主要机关。
边界与边境制度
边界的概念
边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线, 也是一国主权行使的地理空间范
围。
边境制度
边境制度是一国为维护边境安全、 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边界争端与解决
边界争端是指相邻国家在边界划 分上存在的分歧和争议。解决边 界争端的方式包括谈判协商、国
际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04
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组织的概念
按成员质分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 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 建立的各种机构。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按地域范围分
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按职能范围分
综合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出生、继有和归化。国籍的丧失原因包括自愿 放弃、被剥夺和因婚姻等原因。
外国人的地位与权利
外国人在国际法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地位,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权、 言论自由等。同时,外国人也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
外交保护与人权保护
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条件
07第七章国际组织法(国际公法马工程教材)
3、行政机构:多称为秘书处。主要从事联系、信息交
换、内部管理等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秘书处根据章程, 聘任各国公民组成。受聘人员作为国际公务员,不代表 任何国家,仅以个人中立身份接受该组织指示,完成交 16 办的工作,并获得报酬。
四、国际组织的议事规则(p192) (一)会议制度 (二)表决程序 1、全体一致同意,也称一国一票一致同意制。
三、国际组织的机构及职能(p190) 1、权力和决策机构:通常称为大会、代表大会、全体
会议等,一般由所有成员代表参加。有些组织的该种会 议是由成员国元首、首脑或部长组成或参加
2、执行机构:通常称为理事会、执行局或执行委员会,
它由部分成员国的代表依该组织的章程组成,负责相关 事项的执行和处理。其职能范围与工作方式依其基本组 织文件而各有不同。
的关系等,用以调整国际组织内部及对外关系的条约的法律规 范,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国际组织法",它是现代国际法的 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府间国际组织,一般都设有一个由所有 成员国组成的全体大会为其最高权力机关。关于联大
决议,有争议但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大会以多数或一致通过 的那些直接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代表了一种普遍的法律信念, 它作为国际习惯的有力证据,在不同程度上具有阐明、确认或 宣示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作用。 (三)国际组织承担着编纂国际法的职能。
(三)成员资格的取得(p188) (一)一般来讲,取得原始成员资格的程序比较简单。 有关国家只要参加了组织的创建会议或在建立组织的基 本文件上签了字,并在某一特定日期之前批准、接受或 加入了该组织章程,即取得原始成员资格。国际组织的 正式成员原则上只能是国家。特殊情况下,如单独关税 区可以作为WTO的正式成員。 (二)纳入新成员主要有两个步骤: 1.有关提出申请 2.审议核准。 (四)成员资格的丧失 1.自愿退出 2.开除 15 3.中止权利
《国际法主体》课件
跨国公司的特点: 具有全球性、多元 性、复杂性等特点, 其经营活动涉及多 个国家和地区,受 到不同国家或地区 的法律、政策、文 化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 位:跨国公司作为 国际法主体,具有 独立的法律地位, 可以独立地参与国 际经济活动和国际 争端的解决。
跨国公司的社会责 任:跨国公司作为 国际社会的重要成 员,应该承担相应 的社会责任,遵守 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保护环境,促进可 持续发展。
国家豁免权与外交保护
添加标题
国家豁免权的概念和 原则
添加标题
国家豁免权的来源和 历史发展
添加标题
国家豁免权与外交保 护的关系
添加标题
国家豁免权在国际法 中的地位和作用
添加标题
外交保护的概念和原 则
添加标题
外交保护的历史发展 和现状
添加标题
外交保护与国家豁免 权的区别和联系
添加标题
外交保护在国际法中 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法主体的种类
国家
国际组织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政府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其他实体
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
国家的构成要件
人口:国家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口 领土:国家必须拥有固定的领土 政府:国家必须有一个中央政府 主权:国家必须拥有独立的主权
国家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主权:国家拥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最 高权力
跨国公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组织的权利:参与国际事务、制定规则、采取行动等 国际组织的义务:遵守国际法、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等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主体中的地位和作用
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
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
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
法治原则是国际组织法的核心要求,强调国际组织的行为和决策应当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准则。
详细描述
法治原则要求国际组织的行为和决策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遵循国际法和国际准则,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 正性。同时,国际组织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行为符合国际法和国际 准则。
公平正义原则
国际组织法
目 录
• 国际组织法概述 • 国际组织的类型与职能 •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 国际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组织法的实践与发展
01
国际组织法概述
国际组织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组织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 府间组织,旨在促进国际合作、 解决国际争端和维护国际和平。
特点
国际组织具有跨国性、政府间性 和非营利性,通常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国际交往和诉讼。
国际组织法的概念与重要性
概念
国际组织法是规定国际组织的成立、 宗旨、组织结构、权利义务以及运作 程序等事项的法律规范。
重要性
国际组织法有助于协调各国关系,促 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发展。
国际组织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国际组织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和封建国家 之间的组织。现代国际组织法的形成始于19世纪,随着国际 联盟和联合国等全球性组织的成立而得到发展。
国际组织法的完善与创新
01
国际社会将继续推动国际组织法的完善与创新,以适应不断变
化的全球治理需求。
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
02
国际组织将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际合作与协
调将成为国际组织法发展的重要方向。
强化国际组织法的实施机制
03
详细描述
法治原则要求国际组织的行为和决策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遵循国际法和国际准则,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 正性。同时,国际组织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行为符合国际法和国际 准则。
公平正义原则
国际组织法
目 录
• 国际组织法概述 • 国际组织的类型与职能 •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 国际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组织法的实践与发展
01
国际组织法概述
国际组织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组织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 府间组织,旨在促进国际合作、 解决国际争端和维护国际和平。
特点
国际组织具有跨国性、政府间性 和非营利性,通常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国际交往和诉讼。
国际组织法的概念与重要性
概念
国际组织法是规定国际组织的成立、 宗旨、组织结构、权利义务以及运作 程序等事项的法律规范。
重要性
国际组织法有助于协调各国关系,促 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发展。
国际组织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国际组织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和封建国家 之间的组织。现代国际组织法的形成始于19世纪,随着国际 联盟和联合国等全球性组织的成立而得到发展。
国际组织法的完善与创新
01
国际社会将继续推动国际组织法的完善与创新,以适应不断变
化的全球治理需求。
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
02
国际组织将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际合作与协
调将成为国际组织法发展的重要方向。
强化国际组织法的实施机制
03
国际公法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一、成员
能够和愿意致力于某一 组织的工作,被邀请或 接纳参加该组织的工作 的成员 完全成员
成员一律平等,但并不 意味其权利和义务必须 完全平等
(一)成员的 种类
观察员
成员
部分成员
并非为一国际组织的完 全成员,但在其参与的 在国际组织中只享 机构中,享有完全的权 有部分权利,承担 部分义务的成员 联系成员 利和义务
2.执行机构(executive organs) 国际组织一般都设有一个执行机构,一般 称为执行局(executive board)或理事会,也 有称为委员会的。 这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最高决策机构 的决定,处理本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提 出建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 3.行政管理机构(administrative organs) 绝大多数国际组织都设有行政管理机构, 叫做“秘书处”,它是一个以秘书长 (Secretary-General)或总干事(DirectorGeneral)为首的常设机构。
2.国际组织责任的基础 国际组织国际违法责任的基础,是国际 组织的国际法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国 际组织的国际法律人格,因为责任是国际 人格的必然结果,是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权 利和义务的结果。独立的人格隐含着对发 生的活动承担责任。 (二)国际组织对其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 国家的国际责任原则适用于任何国际 法主体,包括国际组织。
第十章 国际组织法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Law
本章重点: 国际组织的基本特征与法律人格 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和决议的效 力 国际组织对其国际不法行为的责 任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及其职权 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非政府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法律 关系
2.多数同意制(required majority) (1)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 指有超过半数成员的同意票即可获得通过。 这主要用于程序性事项或其他不很重要的决 议。 (2)特定多数(qualified majority) 指要求达到一定比例的多数时议案才能通过。 所谓“特定多数”,通常情况下要求三分之 二多数。这种表决制多适用于重要问题或特 定事项的决议。 (3)多数加特定成员通过 指除了要求特定数目的多数之外,还要求包 括特定成员的同意票方可通过。这种表决制 为个别国际组织或机构所采用。
国际组织法
5、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
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 设在海牙,基本上是国际联盟的 国际常设法院的继续。它依据 《国际法院规约》进行工作。其 法官与安理会的安排相同。
6、秘书处(secretariat)
其任务是为联合国其他机关服务, 并执行这些机关制定的计划和政 策。 秘书处由秘书长(the secretarygeneral)一人和办事人员若干 人组成,是“国际公务员”。
●弃权
中 程序事项● 实质事项★ 俄 美 英 ★ ★ ☆ ★ ★ ★ 法 ★ ★ 甲 ☆ ●
★赞成
乙 丙 丁 ★ ★ ★ ☆ ★ ★ 戊 ☆ ★
☆否决
己 庚 ★ ★ ★ ★ 辛 ★ ★ 壬 ★ ★ 癸 ★ ★ 结果 通过 通过
---------------------------------------------------------------------先决问题● 是否为程 ★ ☆ ★ ★ ☆ ★ ★ ★ ☆ ★ ★ ★ ★ ★ 未通过 第一次否决
关于“维持和平行动”问题:
宪章无明文规定,一般是安理会决定 并经当事国同意的一种“冷却”措施; 可分为两个类型: 一类为军事观察团(military observer missions);一类为维持 和平部队(peace-keeping forces); 非强制性和中立是维和部队在法律上 的基本特征。
1、大会(the General Assembly,GA)
组成:全体会员国组成。 职能:讨论宪章内或宪章规定的任何机关 的职权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即审议;讨论; 提请注意;建议。 会议:有常会和特别会议或紧急特别会议。 表决:一国一票,重要问题,参加投票会 员国2/3多数决定,一般问题以过半数决定。 性质:世界议会。
第九章 国际组织法
◇人类住区委员会 ◇方案协调委员会 ◇自然资源委员会 ◇国际投资和跨国
公司委员会 ◇发展规划委员会
联合国大会
• 大会由联合国全体成员国组成。大会在每年九月 的第三个星期二举行常会,一般在12月25日前闭 幕,如果议程尚未讨论完毕,则在第二年春天继 续开会。大会还可根据安理会或过半数成员国的 请求,召开特别会议或紧急特别会议。
返回 经社理事会
同联合国建立关 系的政府间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旅游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 ◇联合国粮农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 国际开发协会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万国邮政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 ◇世界气象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国际法学
联
合
破 碎 的 地 球
国 院 内 的 雕 塑
——
国际法学
—— No War!
联 合 国 院 内 的 雕 塑
国际法学
联合国的会员国
会员资格的取得:
①系一个国家 ②爱好和平 ③履行宪章义务 ④安理会推荐 ⑤大会准许
• 会员国资格的丧失:
• ①会员国的开除(对于屡次违反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依安理会 的建议,以2/3的多数将其开除出联合国。至今尚未适用过);
第一章 宗旨及原则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 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 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 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 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 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 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公司委员会 ◇发展规划委员会
联合国大会
• 大会由联合国全体成员国组成。大会在每年九月 的第三个星期二举行常会,一般在12月25日前闭 幕,如果议程尚未讨论完毕,则在第二年春天继 续开会。大会还可根据安理会或过半数成员国的 请求,召开特别会议或紧急特别会议。
返回 经社理事会
同联合国建立关 系的政府间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旅游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 ◇联合国粮农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 国际开发协会 ◇多边投资保证机构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万国邮政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 ◇世界气象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国际法学
联
合
破 碎 的 地 球
国 院 内 的 雕 塑
——
国际法学
—— No War!
联 合 国 院 内 的 雕 塑
国际法学
联合国的会员国
会员资格的取得:
①系一个国家 ②爱好和平 ③履行宪章义务 ④安理会推荐 ⑤大会准许
• 会员国资格的丧失:
• ①会员国的开除(对于屡次违反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依安理会 的建议,以2/3的多数将其开除出联合国。至今尚未适用过);
第一章 宗旨及原则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 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 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 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 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 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 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第十四章 国际组织法
(三)现代国际组织的发展 1.一战后,建立了第一个普遍的一般性国际组 织——国际联盟。 ——国际联盟。 2.二战后,国际组织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建立了普遍性一般性国际组织——联合国 建立了普遍性一般性国际组织——联合国 一批普遍性专门国际组织相继建立。 3.现代国际组织发展的特点是: (1)国际组织的数量急剧增加; (2)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已包罗万象; (3)国际社会各个领域都有专业组织在进行活动; (4)国际组织间的协调亦日益加强。
二、国际组织的历史发展 (一)政府间的国际会议 1.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后的威斯特伐利亚会议 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后的威斯特伐利亚会议 开创了召开国际会议解决重大国际问题的先例。 2.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之后,以国际会议处理 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之后,以国际会议处理 国际问题已成为国际生活中的一种正常制度。 (二)国际组织的出现 1.19世纪后半叶,建立了一些政府间常设机构。 19世纪后半叶,建立了一些政府间常设机构。 例如1865年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1883年 例如1865年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1883年 的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等。 2.非政府国际组织大量涌现。 国际红十字委员会(1863年 国际红十字委员会(1863年),国际法协会 (1873年 ,国际议会联盟(1889年 (1873年),国际议会联盟(1889年)等
第二节 国际组织制度
一、国际组织的成员 (一)国际组织成员的种类 1. 完全成员,即正式成员。 是指在国际组织中享有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 义务的成员。 2. 部分成员。 对整个国际组织来说是非成员,对该组织某 机关来说是完全成员。
3. 联系成员或准成员。 是指在国际组织中只享有有限的权利,承担 有限的义务的成员。 4. 附属成员。 这种成员资格被赋予对该组织及其活动有特 殊兴趣的国际政府间团体或非政府间团体。 5. 观察员。 除与该国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问题,并且得到 许可外,一般没有发言权,也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章:国际组织法
联合国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 18日,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有134个全部 缴纳了其2011年的常规会费。但是,其中并 没有“会费大户”美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 文的女发言人维尼娜·马埃斯特雷西证实, 美国尚未缴纳2011年会费,甚至连2010年会 费都未完全缴清,而在“联合国所有安理会 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如此。 美国是联合国的“欠费大户”是不争的 事实。美国经常以批评联合国机构臃肿为由, 不向联合国及时缴纳会费。
2、安理会的职权 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 任,只有安理会有权作出对全体会员国都有 约束力的决定。
(1)在和平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方面,安理 会对于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磨擦或争端 的任何情势可以进行调查,以断定其继续存 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2)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方面, 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和平的破坏 和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可以促请当事国遵行安 理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临时措施。 (3)在其他方面:负责拟订军备管制方案等。
(二)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议 有些国际组织可以作出对其成员有拘束力 的决议,但这些决议的拘束力受一定的条件限 制。
(三)无拘束力的决议 在国际组织所作出的无拘束力的决议,旨 在希望改变一种存在的情势。此类决议一般只 有政治上、道义上的力量,而没有法律拘束力。
五、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1、国际组织本身的特权与豁免。 2、国际组织职员的特权与豁免。 3、常驻代表团及其成员的特权与豁免。 4、国际组织与会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二、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一)联合国的宗旨 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 目的。 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3、促进国际间有关社会、经济及文化方面的 合作。 4、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 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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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会议 理事会
执行机关 执行局
执行委员会
行政机关:秘书处
司法机关
docin/sundae_meng
四、议事规则
一致同意
表 多数表决 决 加权表决 制 度 协商一致
加重投票权与基本投 票权相结合
集团投票制
国际农业基金发展模 式
欧盟模式
五、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模式
依职权和决定事项而定
docin/sundae_meng
日内瓦 国际联盟
行政院(Council)
秘书处
(The League of Nations)
1945
常设国际法院
纽约
联合国
docin/sundae_meng
UN
三、国际组织的类型
□ 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间组织
□ 普遍性组织与区域性组织
□ 一般性国际组织与专门性国
际组织
□ 政府间组织与超国家组织
四、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4
库尔德·瓦尔德海姆
奥地利
1972.1~1981.12
5
佩雷斯·德奎利亚尔
6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
秘鲁 埃及
1982.1~1991.12 1992.1~2019.12
7
科菲·安南
加纳 2019.1.1~2019.12.31
8
潘基文
docin/su韩nd国ae_meng 2019.1.1~2019.12.31
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 山西教育出版社,2019
思考题
用实例说明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 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上的关系。
docin/sundae_meng
A.乙国有义务让"恐龙国际"在乙国发展会员 B.乙国有权依照其本国法律阻止该组织在乙国的活动 C.该组织在乙国从事活动,必须遵守乙国法律 D.由于该组织已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商地位,
因此,它可以被视为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ocin/sundae_meng
docin/sundae_meng
参考书
区域委 员会(5)
非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委会), 亚洲及太平洋经 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欧洲经济委员会(欧 洲经委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 经委会)和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西亚经社会)
常设委 员会(5)
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方案协调会),人类住区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政府间机构协商委员会和能源 和自然资源促进发展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docin/sundae_meng
第四节 区域国际组织
一、法律地位
二、区域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区域办法或机关及其工作须符合
纳入联合 联合国宗旨及原则
国维持国 际和平与
区域机关优先和平解决地方争端; 安理会鼓励
安全的世
界体制 执行安理会授权采取的强制行动
向安理会报告已采取或正在考虑
合作与补充 的行动 docin/sundae_meng
docin/sundae_meng
(2)安理会改革方案
高级别名人小组方案 团结谋共识运动方案
15席 24席
新增理事 国无否决
15席 25席 权
四国联盟提案 非洲联盟方案
15席 25席 新增理
事国有
15席 26席 否决权
2019中国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的立场文件
docin/sundae_meng
docin/sundae_meng
(3)会议 常会
定期会议
程序事项:9票
(4)表决程序
非程序性事项
(一国一票)
否决权(veto power)
(5)决议
弃权
□ 约束力
安全理事会,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决定……
docin/sundae_meng
3.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职司委 员会(9)
统计委员会,人口与发展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 人权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麻醉药品委员会(麻 委会),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科学和技术促 进发展委员会
专家小组 涉及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docin/sundae_meng
4. 托管理事会(第十三章)
5. 国际法院(第十四章)
6. 秘书处
□历任联合国秘书长
序号
姓名
国籍
任期
1
特里格夫·赖伊
挪威
1946.2~1953.4
2
达格·哈马舍尔德
瑞典
1953.4~1961.9
3
吴丹
缅甸
1961.11~1971.12
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向被害犹太人致歉
docin/sundae_meng
日本美化侵略战争
docin/sundae_meng
五、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一)概念
根据特别协定同联合国建立关系的、 对某一特定业务领域负有广大国际责任的政 府间专门性国际组织
政府间的组织
(二)特征 普遍性
同UN建立法律关系
独立的法律地位
咨商地位 ❒ 一般咨商地位 ❒ 特别咨商地位 ❒ 列入名册
docin/sundae_meng
"恐龙国际"是一个在甲国以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注册 成立的组织,成立于2019年,总部设在甲国,会员 分布在20多个国家。该组织的宗旨是鼓励人们"认 识恐龙,回溯历史"。2019年,"恐龙国际"获得联 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商地位。现该组织试图把活 动向乙国推广,并准备在乙国发展会员。依照国际 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特别会议或紧急特别会议
表决程序 简单多数
(一国一票 ) 2/3多数
性质:世界议会
docin/sundae_meng
2.安理会
(1)组成:15国(中、俄、法、英、美)
军事参谋团
常设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
议事规则专家委员会
特设委员会
安理会附属机构
制裁委员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前南国际刑庭; 卢旺达国际刑庭;联合国赔偿委员会;联合国监 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
精品 课程
国 第十一章 国际组织法
际 法 学
docin/sundae_meng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法 政府间国际组织
国家之间的组织 依多边条约创立 常设组织机构 自主性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docin/sundae_meng
二、国际组织的历史发展
欧洲协调 国际行政联盟
大会
1920
第三节 联合国体系
一、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采取有效集体办法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和平解决争端
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增强普遍和平 促进国际合作及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docin/sundae_meng
二、联合国的会员国
暂停会员国权利 除名 丧失大会投票权
暂停 丧失
创始会员国:51
中国: 2758决议
三、一般性区域组织
□ 美洲国家组织(OAS) □ 欧洲联盟(EU) □ 非洲联盟(AU) □ 阿拉伯国家联盟 □ 东南亚国家联盟 □ 上海合作组织
四、专门性区域国际组织
docin/sundae_meng
第五节 非政府组织
一、概念
非官方的组织
二、法律地位:非国际法主体 三、非政府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docin/sundae_meng
和平解决争端
(2)职权
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
第40条
第39条
基 础
第 41 条
第42条
为防止情势之恶化,安理会在依第39条规定作成建议或 决定办法以前,得促请关系当事国遵行安全理事会所认为 必要或合宜之临时办法。
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 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41条及第42条 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
国际人格者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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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一、基本文件:独特性
二、参与者:国家 完全会员
准会员 会员资格 部分会员
联系会员 观察员
创始取得 会员资格的取得
纳入取得 会员资格的暂停和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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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结构与职能
大会
最高权力机关 首脑会议
四、联合国改革
□ 安理会改革
(1)安理会改革程序
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 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完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 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 员国发生效力。——《联合国宪章》第108条 全体会议以三分之二表决所建议对于宪章之任何更 改,应经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 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发生效 力。——《联合国宪章》第109条
纳入会员国:141
参加旧 金山会 议的国 家
签署联 合国宣 言并批 准宪章 的国家
国家;
爱好和
平;接
受宪章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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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经 安全理 事会推 荐以决 议行之
三、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1. 联合国大会
组成与机构:六个主要委员会
职权:审议;讨论;提请注意;建议
会议 常会
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权 受安理会职权制约
安理会得决定所应采武力以外之办法,以实施其决议, 并得促请联合国会员国执行此项办法。此项办法得包括经 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 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之断绝。
安理会如认第41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 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 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得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 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
执行机关 执行局
执行委员会
行政机关:秘书处
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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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事规则
一致同意
表 多数表决 决 加权表决 制 度 协商一致
加重投票权与基本投 票权相结合
集团投票制
国际农业基金发展模 式
欧盟模式
五、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模式
依职权和决定事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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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 国际联盟
行政院(Council)
秘书处
(The League of Nations)
1945
常设国际法院
纽约
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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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
三、国际组织的类型
□ 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间组织
□ 普遍性组织与区域性组织
□ 一般性国际组织与专门性国
际组织
□ 政府间组织与超国家组织
四、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4
库尔德·瓦尔德海姆
奥地利
1972.1~1981.12
5
佩雷斯·德奎利亚尔
6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
秘鲁 埃及
1982.1~1991.12 1992.1~2019.12
7
科菲·安南
加纳 2019.1.1~2019.12.31
8
潘基文
docin/su韩nd国ae_meng 2019.1.1~2019.12.31
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 山西教育出版社,2019
思考题
用实例说明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 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上的关系。
docin/sundae_meng
A.乙国有义务让"恐龙国际"在乙国发展会员 B.乙国有权依照其本国法律阻止该组织在乙国的活动 C.该组织在乙国从事活动,必须遵守乙国法律 D.由于该组织已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商地位,
因此,它可以被视为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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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
区域委 员会(5)
非洲经济委员会(非洲经委会), 亚洲及太平洋经 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欧洲经济委员会(欧 洲经委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 经委会)和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西亚经社会)
常设委 员会(5)
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方案协调会),人类住区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政府间机构协商委员会和能源 和自然资源促进发展委员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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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区域国际组织
一、法律地位
二、区域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区域办法或机关及其工作须符合
纳入联合 联合国宗旨及原则
国维持国 际和平与
区域机关优先和平解决地方争端; 安理会鼓励
安全的世
界体制 执行安理会授权采取的强制行动
向安理会报告已采取或正在考虑
合作与补充 的行动 docin/sundae_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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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理会改革方案
高级别名人小组方案 团结谋共识运动方案
15席 24席
新增理事 国无否决
15席 25席 权
四国联盟提案 非洲联盟方案
15席 25席 新增理
事国有
15席 26席 否决权
2019中国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的立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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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 常会
定期会议
程序事项:9票
(4)表决程序
非程序性事项
(一国一票)
否决权(veto power)
(5)决议
弃权
□ 约束力
安全理事会,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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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职司委 员会(9)
统计委员会,人口与发展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 人权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麻醉药品委员会(麻 委会),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科学和技术促 进发展委员会
专家小组 涉及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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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托管理事会(第十三章)
5. 国际法院(第十四章)
6. 秘书处
□历任联合国秘书长
序号
姓名
国籍
任期
1
特里格夫·赖伊
挪威
1946.2~1953.4
2
达格·哈马舍尔德
瑞典
1953.4~1961.9
3
吴丹
缅甸
1961.11~1971.12
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向被害犹太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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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美化侵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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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一)概念
根据特别协定同联合国建立关系的、 对某一特定业务领域负有广大国际责任的政 府间专门性国际组织
政府间的组织
(二)特征 普遍性
同UN建立法律关系
独立的法律地位
咨商地位 ❒ 一般咨商地位 ❒ 特别咨商地位 ❒ 列入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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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国际"是一个在甲国以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注册 成立的组织,成立于2019年,总部设在甲国,会员 分布在20多个国家。该组织的宗旨是鼓励人们"认 识恐龙,回溯历史"。2019年,"恐龙国际"获得联 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商地位。现该组织试图把活 动向乙国推广,并准备在乙国发展会员。依照国际 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特别会议或紧急特别会议
表决程序 简单多数
(一国一票 ) 2/3多数
性质:世界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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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理会
(1)组成:15国(中、俄、法、英、美)
军事参谋团
常设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
议事规则专家委员会
特设委员会
安理会附属机构
制裁委员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前南国际刑庭; 卢旺达国际刑庭;联合国赔偿委员会;联合国监 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
精品 课程
国 第十一章 国际组织法
际 法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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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一、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法 政府间国际组织
国家之间的组织 依多边条约创立 常设组织机构 自主性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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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组织的历史发展
欧洲协调 国际行政联盟
大会
1920
第三节 联合国体系
一、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
采取有效集体办法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和平解决争端
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增强普遍和平 促进国际合作及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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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国的会员国
暂停会员国权利 除名 丧失大会投票权
暂停 丧失
创始会员国:51
中国: 2758决议
三、一般性区域组织
□ 美洲国家组织(OAS) □ 欧洲联盟(EU) □ 非洲联盟(AU) □ 阿拉伯国家联盟 □ 东南亚国家联盟 □ 上海合作组织
四、专门性区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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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非政府组织
一、概念
非官方的组织
二、法律地位:非国际法主体 三、非政府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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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解决争端
(2)职权
维持和平与制止侵略
第40条
第39条
基 础
第 41 条
第42条
为防止情势之恶化,安理会在依第39条规定作成建议或 决定办法以前,得促请关系当事国遵行安全理事会所认为 必要或合宜之临时办法。
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 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41条及第42条 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
国际人格者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docin/sundae_meng
第二节 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一、基本文件:独特性
二、参与者:国家 完全会员
准会员 会员资格 部分会员
联系会员 观察员
创始取得 会员资格的取得
纳入取得 会员资格的暂停和丧失
docin/sundae_meng
三、组织结构与职能
大会
最高权力机关 首脑会议
四、联合国改革
□ 安理会改革
(1)安理会改革程序
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 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完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 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 员国发生效力。——《联合国宪章》第108条 全体会议以三分之二表决所建议对于宪章之任何更 改,应经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 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发生效 力。——《联合国宪章》第109条
纳入会员国:141
参加旧 金山会 议的国 家
签署联 合国宣 言并批 准宪章 的国家
国家;
爱好和
平;接
受宪章 义务
docin/sundae_meng
大会经 安全理 事会推 荐以决 议行之
三、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1. 联合国大会
组成与机构:六个主要委员会
职权:审议;讨论;提请注意;建议
会议 常会
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权 受安理会职权制约
安理会得决定所应采武力以外之办法,以实施其决议, 并得促请联合国会员国执行此项办法。此项办法得包括经 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 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之断绝。
安理会如认第41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 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 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得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 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