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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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设计

1、本工程为感染性疾病科住院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1456平方米,建筑总高为9.0米.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形式,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本工程一层为病房、治疗室、护士站、住院办理等,二层为病房、库房、污洗等。本工程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本工程为二级综合医院的传染楼,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5L/S。院区内门诊楼(已建建筑)一层设置消防控制室,故本次新建单体与已建门诊楼建筑合用原有的消防控制室。

2、规程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0034-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3.消防电源

本工程消防电源为二级负荷,消防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且在末端互投, 二级负荷的两路电源由原有配电室内2路独立的10KV 电源所带的两台不同的变压器引接;

消防配电线路,暗敷时,应穿金属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 应穿由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由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

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4.应急照明系统本工程采用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

统,系统由应急

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组成。应急照明控制器主机设在原门诊楼消控室内(本次应急照明控制器为新增设备),各层应急照明配电箱由消防电源专用应急照明回路提供,各层应急照明配电箱内设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集中电源,分配电装置内设有切换装置, 当主电源失电时,经分配电装置内的切换装置切换后由各层集中电源装置供给灯具电源. 本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要求保证系统所有设备灯具受到监控,以使火灾发生时能够确保提供快速可靠的照明。

应急照明系统要求: 1.所有末端灯具光源均采用高亮度带地址编码的专用灯具,根据《建规》中的规定,照度要求及灯具选型原则如下:

a)选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

温不低于2700K.

b)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5.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10.0LX。

c)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排烟机房等采用自带蓄电池

荧光灯,蓄电池应急时间不小于180min,且备用照明在作业面

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度值。

d)系统应急启动后,集中电源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

间不应小于90min 。蓄电池组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不下雨90min。

2. 本工程所采用应急疏散照明和标志灯具具有独立地址编码,能实时监测灯具的状态,接收和执行主机的控制指令,并能向主机上报各种故障信息和灯具状态。系统实时监测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及灯具的开路、短路及连接状态、灯具内不带蓄电池、光源故障及电池的充电情况,并判定是否充满;定时检测蓄电池应急时间、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

3. 所有产品均须通过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应急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和GB17945《消防应急灯具》的有关规定。

4. 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灯具的通信中断时,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5. 火灾确认后,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按预设逻辑手动、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应急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作为系统自动应急启动的触发信号。

b. 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后,应控制系统所有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c. A 型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待接收到其主电源断电信号后,自动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 A 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

待接收到其主电源断电信号后,自动切断主电源输出。

d. 应能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

5.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主机设置在原门诊楼消防控制室。本工程按基本型单回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置,配置原则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本工程设一级保护,均设在各进线配电箱(柜)内。具体设置见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图及各配电箱系统图。漏电值设定为500mA,系统采用BUSRVVP-2X1•总线制配线,电气火灾监控器设在配电箱(柜)板面上,互感器箱(柜)内安装。

6.防火门监控系统

因原门诊楼无防火门监控系统,本楼无消控室,故本次防火门监控器为新增设备,依然设置于原门诊楼消控室内,消控室防火门监控器引通信总线及电源线至本楼各个防火门的监控模块。疏散通道上的各防火门的开启、与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并上传防火门状态信息至消防联动控制器。本工程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均为双开常闭防火门,防火门监控器至防火门门磁开关采用ZR-RVSP-2X2.5SC20-CC.W并联连接可靠通信距离1000m,防火门控制器直接引出的总线可以管理64台防火门门

磁开关。消防联动控制器通过防火门监控系统主机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上防火门监控系统控制门的功能。

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原门诊楼没有,本楼无消控室,故将新增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设置于原门诊楼一层消防控制室内,由消防

控制室主机沿室外引线至本楼监控设备。当消防设备电源发生过压、欠压、缺相、过流、中断供电等故障时,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进行声光报警.记录,并实时显示被.监测的、电源的电压、电流值及故障点的位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内设置备用电源,可储存十万条以上故障报警信息,可管理512 个传感器。现场传感器采用不影响被检测电源回路的放射式采集电压和电流信号及开关信号。传感器自带总线短路隔离器,传感器由配电箱成套厂家采用标准35mm 导轨安装于配电箱内。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本工程采用集中控制报警系统,已建门诊楼设置消防控制室,本次新建单体与已建建筑合用原有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

(2).消防控制室:

1)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器、防火门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主机、消防电源监控器和电源设备等组成。

2)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手动报警按钮、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号。

3)各台消防栓泵经控制室联动柜控制启停;各台消防泵的运行情况(起.停.故障)在控制室均有显示。

4)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信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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