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
荆州市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
荆州市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正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荆州市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13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建明二○一一年十月八日荆州市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以下统称“市重点项目”)的确定和管理。
第三条确定市重点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二)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三)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大项目;(四)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重大项目;(五)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卫生、旅游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六)利用外资的重大项目;(七)现代物流设施建设的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投资额应在一亿元以上;国家、省、市政府投资项目均列为重点项目。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当年可开工建设的,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重点前期项目。
第五条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市财政、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重点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重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合理工期,负责抓好配套资金、征地搬迁、移民安置及其他有关协调服务等工作。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02•【字号】荆政办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26号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日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3号,2022年6月14日印发)实施情况,现制定措施如下。
一、实行购房房款补贴。
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
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按荆办发电〔2022〕6号文件执行。
区级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
本措施施行期间,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二、实行购房契税补贴。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5〕5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1日荆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绩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政府融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其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方式投资的,应当明确出资人代表。
第四条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投资委)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决定政府投资年度总规模;审定政府投资年度实施和“三年滚动”实施项目;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建设方式、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方案以及产权使用单位和产权归属等;批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市投资委实行委员制,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担任副主任。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实施“壮腰工程”,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认真策划好“十三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围绕打造全省经济增长“第四极”的总体目标,策划储备一批能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形成“策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项目推进格局。
“十三五”期间,全市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力争保持在3万亿元以上。
其中,全市产业类发展项目达到1.3万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达到8000亿元;现代服务业类项目达到4500亿元;社会发展类项目达到3000亿元;生态环境类项目达到1500亿元。
2016年前储备的重大项目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十三五”储备的重大项目要形成概念性规划。
今年6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起项目库。
二、突出工作重点项目策划要符合国家的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布局,达到一定投资规模。
其中,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项目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
(一)基础设施方面。
围绕构建更加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重点策划储备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改造升级、机场、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增强能源供应能力、能源结构调整、能源输运网络建设,重点策划储备火电集群、天然气管网及配套工程、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等电源点及110千伏以上主干电网建设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提升承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和公共设施建设,重点策划储备城市道路(包括快速路、外环路)、轻轨交通、城市公园、绿道慢道、停车场以及地下综合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围绕夯实水利基础和充分利用水利资源,重点策划储备防洪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大中型水库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湖泊综合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荆政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9日荆州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0〕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9号)要求,加快我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有关部署,紧紧抓住工业互联网发展机遇,聚焦我市现代产业体系,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推动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培植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让工业互联网成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主要目标全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工业互联网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体系逐步形成。
力争到2024年,培育3家以上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8家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增省级上云标杆企业30家以上,创建省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成全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新高地。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37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7月9日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3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380万平方米以上,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中基本实现规模化应用;基本建成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成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城镇、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8%以上;县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新建建筑节能。
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新建建筑规划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管和验收备案管理,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划审查不予通过,设计审查不予批准,施工不予许可,工程不予验收,并强制进行整改。
自2014年起,市中心城区新建居住建筑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5年,各县市中心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开始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16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方案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16号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21日荆州市市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督察评估方案为促进政府部门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确保权责清单落地生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权责清单运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规范权力运行、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作用,打造“权责合法、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督察评估。
(二)坚持客观公正。
由市审改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物价局、市审计局等多部门参与组建专项督察组,对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公正督察;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对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成效进行客观评估。
(三)坚持统筹兼顾。
既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督察,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企收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进行评估;既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进行重点督察,又兼顾其他职权;既重点督察有关部门,又兼顾其他部门。
三、督察评估时间原则上每年11月至12月开展市级权责清单督察评估,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市审改办通知为准。
四、督察评估对象荆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权力行使主体。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荆政办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9日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21〕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2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4号)等精神,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注入新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三高地、两基地”工作部署,以“五区五中心”为支撑,紧抓新一轮数字技术产业变革机遇,坚持以数字驱动为主线,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协调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推动智能化,以智能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打造江汉平原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力争到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集聚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竞争力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30•【字号】荆政办发〔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0日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精神,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着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才等创新力量,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着力提升政府创新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到2021年,全市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推进产业创新、创新载体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创新科技金融、创新科技扶贫、创新生态营造等八大创新工程为抓手,建立具有荆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同等城市位居第一方阵,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300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20%;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的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达到48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5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8%。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38吨标准煤以下,新增省级以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30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荆政办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开始,以市直行政机关为重点,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3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加强和改进政府目标管理、公务员考核和行政问责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的责任体系和规范、高效、严谨、细致的政府执行机制。
着眼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明确各行政机关和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实践锻炼和培训工作,健全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
努力构建勤政廉政善政、求实务实落实的政府执行文化,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政府执行能力和行政效能保证。
二、主要内容及步骤这次“能力建设年”活动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体的自主建设活动,坚持以责任体系建设为着眼点,立足于提高公务员履职尽责的执行力,核心是推进依法行政。
总体上按照“确责明标、提升能力、建章立制”的基本工作进程,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有效推进。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荆政发〔2018〕12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荆政发〔201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5月7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19日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各区人民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包括:(一)使用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指导、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
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二)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三)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四)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五)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六)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律解释执行【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0]95号【发布部门】荆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8.20【实施日期】2010.08.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荆州市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0号),进一步巩固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型”(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政府、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忠于职守意识、职业道德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加强;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和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明显提高;“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政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的履责、问责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机关运行机制和公务员的行为方式法治化,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队伍自身建设的长期任务。
为了保证此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推进。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法制观念。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荆政办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9〕7号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8日荆州市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全市旅游综合评价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旅游投资稳居全省第一位次;旅游综合收入增幅达到30%(综合收入达到410亿元),人均消费增长30%(人均达到820元);年接待游客5000万人次,新增A级景区5家(其中4A景区2家,即洪湖红色江滩、荆州海洋世界;3A景区3家,即楚国八百年城市主题公园、卸甲坪曲尺河温泉度假邨、石首桃花山生态园)。
二、主要措施(一)争先进位,提升影响。
全力推进纪南文旅区建设,确保华夏历史文化科技园、园博园按期建成开园,加快建设荆楚文化大观园、环长湖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
(时间节点:2019年9月;牵头单位:纪南文旅区管委会,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二)统筹规划,完善配套。
1.对全市景区尤其是中心城区主要景区交通指示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为游客出行提供醒目引导。
(时间节点:2019年5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2.用线路串联中心城区所有景区,方便游客自由出行。
提升农村客运线路,开通城郊旅游专线。
(时间节点:2019年5月。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3.建设中心城区与主要景点配套的停车场,规划选址荆州旅游集散中心并推进前期工作,加快环长湖、环洪湖、石首天鹅洲、江陵蓝星洲、松滋卸甲坪到洈水等旅游公路建设。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保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36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保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保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保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29日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保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和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大遗址保护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新形势下荆州大遗址保护建设工作,服务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生活需求,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考古先行、规划引领、统筹安排、重点推进,推动大遗址保护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强化考古工作和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地位,开展楚纪南故城遗址和八岭山、马山墓群考古工作,适当开展雨台山、天星观墓群考古工作,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完成现有大遗址保护建设工程,利用世行贷款资金实施熊家冢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二期工程,申报大遗址保护项目;提高大遗址保护项目方案设计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强化大遗址保护管理四级责任体系和五位一体防控体系,确保大遗址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完整性;加强基础设施和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大遗址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多种形式对外开放,促进荆州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荆政办发〔2023〕37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荆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质量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通知》精神,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品牌建设持续深化,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累计降幅达到国家标准。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
现代农业提档升级,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
服务业扩容提质,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建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满意度得分达到81分以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6•【字号】荆政办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荆政办发〔2016〕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26日荆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依托市政务服务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一网登记、牵头负责、抄告相关、容缺受理、限时办结、效能监控”的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
二、并联审批环节依据国家和省市对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报批的不同阶段和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将行政审批归并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四个阶段,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委为牵头部门,与联办部门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依托市政务服务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并联审批协同工作平台。
(一)项目立项(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并联审批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
工作内容及办理时限:立项阶段分为申报辅导和并联审批两个阶段。
申报辅导阶段相关事项经辅导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并联审批阶段。
申报辅导阶段办理具体事项包含:市级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审查;项目招标方案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建设项目选址规划(项目建设定点)前期工作;用地预审前期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9〕31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2020年度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下达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原则2020年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重点、补短板、提品质、重实效”为编制原则。
(一)保重点。
围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全面打通荆江大道,开工建设柳林洲生态公园,继续推进实施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及荆北片区、沙北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等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项目;围绕古城保护疏散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委党校、市民之家、档案馆迁建等一批重大公建项目;围绕机场通航,开工建设复兴大道(沙公高速至上海大道)强电管沟、荆州民用机场增设通航功能等项目;围绕城区道路互联互通,建设武王大道(荆沙大道至江津路)、津乡大道(绿谷路至二广高速)的道路及排水等项目。
(二)补短板。
围绕满足市民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以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便利城市为目标,继续推进殡葬管理所搬迁、城市断头路、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场等一批民生项目。
同时安排各区政府和管委会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等一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项目。
(三)提品质。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实施太湖港周边环境整治、古城外环道改造、东环路东门至北京西路交通优化、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等项目;安排各区政府和管委会继续实施沿长江、沿河道、沿铁路、沿高速的绿廊建设项目;围绕城市夜景照明,中心城区实施“三区五线”(“三区”为火车站片区、古城片区和荆州中片区,“五线”为火车站至东门、荆州中至东门、二广高速中心城区段、北京西路太岳路至东门、荆沙大道刘家台路至新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建筑物深度补光照明项目。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8•【字号】荆政办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18日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根据省“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201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
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壮腰工程”,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速增长势头,为把荆州打造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钢腰”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按照做大总量、做优结构、重点突破的要求,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较快增长,确保2013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力争达到3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工业完成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达到50%和55%以上,特别是在重大项目的策划、前期工作的推进和项目开工上有新的突破。
具体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狠抓重大项目的策划、储备和推进实施。
一是前期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对全市“十二五”规划项目库进行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围绕老工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战略,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和推进实施,确保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前期项目和策划项目之间每年按3000亿元的规模流转。
二是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19〕15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19〕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5日荆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等问题,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修复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功能,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和质量,逐步健全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9—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122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房屋167652户,改造面积1556万平方米。
其中,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3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房屋9606户,改造面积89万平方米;2020年全市计划完成21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房屋57998户,改造面积538万平方米;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97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房屋100048户,改造面积929万平方米。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应积极探索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积极性,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4•【字号】荆政办发[2009]52号•【施行日期】2009.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认真策划好“十二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项目策划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就项目策划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还存在诸多问题,策划项目零星分散,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项目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项目总量不足,特别是具有产业带动能力的大项目少,与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不紧,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名牌产品培植策划不够。
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重大项目策划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策划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项目,策划出一批对全市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新项目、好项目、大项目。
通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策划工作,到“十二五”末,全市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力争达到8000亿元,各县市区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荆州开发区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力争达到1600亿元。
其中全市产业类发展项目达到3500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达到2000亿元;现代服务业类项目达到500亿元;社会发展类项目达到1500亿元;生态环境类项目达到500亿元。
2010年前储备的重大项目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十二五”储备的重大项目要形成概念性规划。
在今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要建立起项目库。
二、围绕重点产业开展项目的策划一是围绕优势资源的深度开发、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产业链和发展壮大产业集群等,策划一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大项目;二是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策划一批光电子、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大项目;三是围绕构建人水和谐城市,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等,策划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四是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策划一批重大民生和社会发展项目;五是围绕主要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重大环境保护项目策划一批重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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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
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3]13号
【发布部门】荆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18
【实施日期】2013.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3〕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18日
荆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方案
根据省“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201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
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壮腰工程”,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速增长势头,为把荆州打造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钢腰”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做大总量、做优结构、重点突破的要求,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较快增长,确保2013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力争达到3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工业完成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达到50%和55%以上,特别是在重大项目的策划、前期工作的推进和项目开工上有新的突破。
具体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狠抓重大项目的策划、储备和推进实施。
一是前期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对全市“十二五”规划项目库进行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围绕老工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战略,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和推进实施,确保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前期项目和策划项目之间每年按3000亿元的规模流转。
二是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对落地项目,加快完善审批手续,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有更多的项目尽快、尽早开工。
对在建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稳中求快,建立台帐,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力求所有在建项目“天天有进度、月月有变化、年底有成效”。
三是建成投产一批重大项目。
对建成的项目要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应足额兑现落实。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三、主体活动
(一)衔接和争取重大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宏观政策的跟踪衔接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大项目策划和争取工作,集中申报一批、跟踪衔接一批、重点突破一批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确保争取支持力度不减、争取资金和项目份额不降。
加快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审批和安排项目计划的节奏,3月和8月开展“重大项目衔接争取月”活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二)开展“重大项目开工月”活动。
3月和8月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开工月”活动,集中举行一批重大项目开工仪式,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对我市的投资政策、营商环境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氛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三)重点策划一批重大项目。
进一步充实更新全市“十二五”规划项目库,使入库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万亿元以上,重点策划一批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产业链延伸长、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的重大项目。
启动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四)定期召开投资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
坚持定期举行“重大项目建设年县市行”等活动,分析投资运行态势,解决突出瓶颈问题,做到重点项目重点服务,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抓好今年100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80亿元以上;力争全市新开工10个3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五)开展央企对接活动。
深化央企、省企合作,组织两次督查活动,促进已签约项目的落实。
采取集中拜访、举办联谊活动、召开专题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央企、省企的联络沟通,促成与央企、省企签订一批新的战略合作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六)推进专题招商活动。
抢抓国际资本转移和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打造专业招商队伍,瞄准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以及国内知名企业,梳理、瞄准重点目标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上门招商。
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35亿元、增长50%,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90个,工业项目注册资金62.5亿元,省外资金占比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七)积极参与“楚商大会”活动。
认真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和各项实施细则,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联系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楚商大会”活动,力争与一批知名民营企业实现有效对接和项目签约。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八)举办重大项目银企对接会。
认真调查重大项目资金缺口情况,及时与金融部门沟通信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银企对接平台,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优先向银行推荐,积极扩大信贷投放规模。
全年组织参与和举办重大项目银企对接会4次。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重点办及相关单位)
(九)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6月集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平安工地”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砂霸”、“石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非法阻工等
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重点办及相关单位)(十)开展技改、创新扶持活动。
抓紧启动10户重点企业技改示范工程,强力推进“223”重点产业发展。
实施创新主体壮大工程,重点支持2家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整体谋划、推动实施、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
所有重大项目都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推进措施”的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要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逐项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其中,属于市级解决的事项由市重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属于县级解决的事项由各地牵头协调推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重点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二)资源要素保障。
加强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帮助项目单位落实用地、环评等建设条件,做到优先调度、优先保障。
要想方设法破解建设资金筹措难题,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推动建立重点项目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效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央企资金、省企资金、民间资金、外企资金和台港澳资金进入重点建设领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及相关单位)
(三)投资环境保障。
按照“三抓一促”(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行政
审批和服务效率。
开展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重大项目建设环境。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四)督查考核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投资完成目标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分解到年度,细化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认真进行考核。
对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将项目开工、竣工、前期突破及投资完成等情况,于每月6日前报送市重点办统一汇总并通报。
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对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各有关部门) 2013年“重大项目建设年”具体活动计划安排
3月 重大项目衔接争取月、重大项目开工月
市发改委
组织参加2013湖北-央企深化合作座谈会
市国资委 央企合作项目落实推进会
市国资委 1-2月全市投资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