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合集下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仍面临两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补贴标准偏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作用有限。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但是,随着种粮成本的不断上升,当前种粮补贴相对偏低,自2015年以来,一直执行每亩125元的标准,不足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虽然近年来粮食价格有所回升,但种植成本逐年上升,农业生产效益仍然较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调度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的作用还非常有限。

(二)粮食种植面积变化大,补贴资金按基数分配,导致基层资金缺口大、财政压力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指出,“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省里将以2015年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

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

对本来财政薄弱的县区来说,资金压力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立农业补贴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补的投入,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24期2018 年2 月,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50 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将全面实现。

2018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2018 年2 月,《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全文发布。

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三农”工作。

2018 年2 月,农业部和财政部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明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2018 年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农业农村部。

4月3 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挂牌,明确将中央农办的职责,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明确农业农村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形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2018 年5 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8 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予以支持。

并通过政策实施,整县推进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018 年6 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 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惠农补贴政策解读

惠农补贴政策解读

(三)、农业政策性保险 1、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 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 险工作实施方案》。 2、承保范围:覆盖所有涉农乡镇,高新区为小营 和青田两街办。 3、保险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小麦、棉花、 玉米、水稻等农作物以及蔬菜大棚、林木和能繁母猪。
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取消
小麦、玉米、棉花和水稻良种补贴。
2、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3、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 接兑现到户。 4、补贴标准: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每亩每年 125元。
4、保费标准: 小麦和玉米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 棉花和水稻保险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 蔬菜大棚保险费400元/亩,保险金额20000元/亩; 商品林保险费6元/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 能繁母猪保险费60元/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 5、 保费补贴:小麦和玉米保险区级承担5%(0.9元/亩),农民 承担20%(3.6元/亩);棉花和水稻保险区级承担5%(1.5元/ 亩),农民承担20%(6元/亩);蔬菜大棚保险区级承担20%(80 元/亩),农民承担50%(200元/亩);商品林保险区级承担17% (1.02/亩),农民承担20%(1.2元/亩);能繁母猪保险区级承 担12%(7.2元/头),农民承担20%(12元/头)。

• •
(1)购机者在自行购买产品后,携带购机税控发票等有关手续,
带机到当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2)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 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 (3)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进

2018年三农政策学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8年三农政策学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8年三农政策学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1、自1982年起至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共发布了11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

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XXX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其中不包括农村沼气建设。

3、《农业法》于1993年通过,2002年修订,2003年正式实施,新增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权益保护两章。

4、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

7、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8、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9、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

1.下列哪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A。

承包方B。

发包方C。

第三方D。

上级机关答案:A2.农民工子女在就学时需要交纳借读费吗?()A。

需要B。

不需要答案:B3.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财政应该发挥什么作用?()A。

支农B。

支撑C。

支持答案:C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哪方面的建设,夯实物质基础?()A。

生产设施B。

卫生设施C。

基础设施答案:C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改善哪方面的环境?()A。

交通B。

居住C。

人居答案:B6.农村土地征收时,应当按照什么给予补偿?()A。

原用途B。

开发用途C。

建筑用途D。

农业用途答案:A7.经济林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农办议〔2018〕304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304号李东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都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作为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同时,《意见》强调,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把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正确处理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二是建立家庭农场动态管理机制。

我部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

第三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分配。

财政部结合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农业部提出的分配建议等情况审核下达资金。

其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根据2015年各省份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规模测算;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主要根据2015年各省份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占全国比重,并综合考虑各省份年度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等情况进行测算。

农业部根据政策确定的实施范围,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会同财政部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细化管理要求。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

同时,要加强对县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情况总结等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本省统一要求,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应对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进行7天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应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第五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服务主体倾。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农办议〔2018〕63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63号袁延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民收入增速连续8年高于城镇居民。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文件印发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32元,同比增长7.3%,分别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4和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至2.71:1。

农民增收形势稳中向好,为实现收入倍增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统筹谋划,明确了阶段性任务目标,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四章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四章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四章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单选题]1.()是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的收入来源基础,也是涉农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A.财政收入B.财政政策C.财政(江南博哥)支出D.财政管理体制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财政收入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为抵御公共风险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取得的一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财政收入是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的收入来源基础,也是涉农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单选题]2.下列政府财政支出功能科目中,财政农业投入是()的组成部分。

A.一般公共服务B.农林水事务C.城乡社区事务D.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我国政府财政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

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采掘及电力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债事务、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财政农业投入属于支出功能中农林水事务的组成部分。

[单选题]3.下列财政收入中,属于税收收入的是()。

A.公债收入B.营业税C.行政收入D.国有资产收入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财政收入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为抵御公共风险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取得的一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按收入形式分类,财政收入可以分为:①税收收入,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②非税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收入、国有企业收入、公债收入、行政收入等。

[单选题]4.()是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和预算收支范围的一项根本制度。

A.税收管理体制B.预算管理体制C.财务管理体制D.支出管理体制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预算管理体制是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和预算收支范围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政策学试题标准答案

农业政策学试题标准答案

农业政策学试题标准答案一、名词解释题(共20分,每小题5分)1.农业政策农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及农业发展目标,对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方面及环节所采取的一系列有计划的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2。

农业政策问题所谓农业政策问题是指由政府列入政策议程并采取行动来加以解决的一些特定的问题,是一些通过公共行为可能追求得到的需求、价值或改进的机会. 3.农业政策执行农业政策方案被采纳后,把农业政策所规定的内容变成现实的过程. 4。

支持价格政策支持价格政策又称为保证价格政策,其政策原理是:政府对实行这种措施的农产品规定一个政策价格,如果市场价格高于这个政策价格,则政府对市场活动不进行干预:如果市场价格降低到这个价格水平之下,则政府就出面以最终消费者的身份按保证价格实行敞开收购,从而使得市场价格不会降低到这个价格水平之下。

这个价格就称为保证价格或支持价格。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分,每小题1分,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后边的括号内) 1(政策是由三大要素组成的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即( C ) A政策理论、政策科学、政策分析B政策目标、政策科学、政策手段C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手段2(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过程中提出的“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过河”,是在确定了总目标的情况下,走小步,不停步,注意探索,稳步前进,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不断修改与补充。

这种政策可以用哪个模型解释,( B ) A理性决策模型B渐进决策模型C过程模型3(农业政策评估的内容包括( A )A农业政策方案评估、农业政策执行评估、农业政策效果评估B农业政策科学性评估、农业政策客观性评估、农业政策准确性评估C农业政策影响评估、农业政策成本评估、农业政策效率评估4(农业政策调整,是指依据农业政策评估的结论,对实施中的现行农业政策作某些必要的( B )的动态过程。

A补充、修正B补充、修正或终止C终止5(我国目前农业地流转专指农户承包地( B )流转.A所有权B使用权C产权6. 政策形成的逻辑起点是( C ).A帕累托最优B增加社会福利C市场失灵7。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政策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 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

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范围:种养植、加工、农产品流通销售、休闲农业等,原则上不支持纯农业生产类项目。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广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政策解答

广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政策解答

广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政策解答一、改革内容(一)农业“三项补贴”如何改革?2015年国家安排部分省开展试点,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来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广西为非粮食主产省,无此项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两项补贴资金的比例分别占80%和20%,而且每年两项补贴资金分开分别下达。

(二)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

属于普惠制,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农户。

但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什么叫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是为了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一项扶持政策。

属于特惠制补贴,按照“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原则进行补贴。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广西实际,2015-2017年此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补贴资金统筹用于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面,需要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可以向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申请担保,逐步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计划在2018年开始,此项补贴将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具体的补贴方式方法以自治区制定印发的文件为准。

二、改革目的意义(四)为什么要对农业“三项补贴”进行改革?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是指国家对农业生产中的农民给予经济支持的政策措施。

常见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面积补贴:政府按照农田占地面积给予农民一定的补贴,用于支持农民种植作物或养殖畜禽的成本。

面积补贴主要用于稳定农田用地,鼓励农民扩大农业生产规模。

2.种植补贴:政府对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的农业生产成本予以补贴。

种植补贴涵盖了农民购买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费用以及农业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等。

3.农业保险补贴:政府对农业生产中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补贴。

农业保险补贴旨在减轻农民面对自然灾害、疫病等不利因素时的损失,鼓励农民增加投入与生产。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目的是增加农民的收入,激励他们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业技术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这些补贴政策也起到了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权益的作用。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8.02•【字号】吉农财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8〕5号各市(州)、县(市)农业委员会(农业局、农机局、特产局、农经局)和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农业生态服务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草原生态保护与治理、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等工作。

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一)全面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重中之重、优先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突出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

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探索健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文号】人社厅发〔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按照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更好地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2.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合理确定招募规模。

各地要结合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分配方案附后),充分考虑基层单位需求、“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情况以及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因素,合理确定2018年招募规模。

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

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或贫困地区。

(二)积极拓展服务岗位。

各地要在做好支教、支医岗位开发的同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等需求,大力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领域服务岗位,不断提升“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8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

2018最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及补贴范围2018年2月22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是哪些?2018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多少?哪些机具可获得补贴?如何申请补贴?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

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的机具品目,应降低补贴标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具体产品补贴标准过高的情形,各省也可采取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等其他方式确定补贴额,具体由各省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西藏和新疆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垦区)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执行。

在多个省份进行补贴的机具品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力求分档和补贴额相对统一稳定。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农业农村部2018年2号公告

农业农村部2018年2号公告

农业农村部2018年2号公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增强农业农村经济的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农村部决定制定以下措施: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加科技人员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2.鼓励农业企业增加自主研发投入,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农民合作,转化科技成果,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

3.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村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增加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水平。

2.支持农村农民住房改造,完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完善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保障农村环境卫生。

三、发展农业产业1.支持农村农民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村合作社等组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2.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产品集中加工和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引导农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知名度。

四、健全农村扶贫政策1.完善农村扶贫政策体系,强化农村扶贫资金使用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有效使用。

2.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提高农民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实现脱贫致富。

3.加强对农村贫困房屋改造,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条件,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五、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1.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和长期性。

2.加大对耕地、水利设施等农村基本资源的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3.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经营,鼓励农民参与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六、加强农村社会治理1.增加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支持农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鼓励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加强对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5.13•【文号】财农[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遵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为积极稳妥推进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必要性。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

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

因此,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村政策法规专题作业

农村政策法规专题作业

作业一1.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选择一项:对错2.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选择一项:对错3.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

选择一项:对错4.国家对缺水地区发展节水型农业不予重点扶持。

选择一项:对错5.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选择一项:对错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安排资金,引导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选择一项:对错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

选择一项:对错7.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选择一项:对错8.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属于该农户所有。

选择一项:对错9.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选择一项:对错10.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形式只有一种,就是家庭承包。

选择一项:对错11.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改变。

承包地可以买卖。

选择一项:对错12.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选择一项:对错13.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选择一项:对错1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选择一项:对错15.下列哪一项不是关于农业生产的法律法规?()选择一项:a. 农药管理条例b. 行政处罚法c. 种子法d. 农业法16.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择一项:A. 申诉B. 信访C. 仲裁D. 行政复议17.我国农村现阶段实行的是()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23农业政策大汇编

2023农业政策大汇编

2023农业政策大汇编2023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配套多项惠农项目和奖补资金,把握政策红利,了解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对乡村发展、市场主体都是重要的机遇。

01、农业支持保护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覆盖2.2亿农户。

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依据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

补贴旨在适当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支出,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政策信号,稳定市场价格预期。

一次性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2019年以来,国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各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

2018年机构改革后,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两个渠道共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

从现实情况看,目前的外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市场和政府,其中在政府推动力量中,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

2004年,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最多,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也是近年来最高。

更重要的是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一种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初步分析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是逐步演变而来的,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改革、创新的过程。

目前包括支出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主要是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运用投资、补助、贴息、税收等政策手段对农业农村发展给予支持。

在支出方面。

目前中央财政直接支持“三农”支出有15大类,按照这个口径,1998—2003年,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9650亿元[1]。

重点用于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建设、抗灾救灾、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其他改革、农业行政事业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济等。

在税收方面。

主要有农业税轻税政策、农业税减免政策、农产品加工增值税抵扣和出口退税政策。

此外,国家财政还通过利用外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分析近年来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转变和形成过程,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一是中央财政支持“三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针对2017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19项政策,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1期: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答: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标准与面积测算
答:省财政厅、农业厅将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耕地面积测算,每亩补贴标准为61.8元)下达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中选定一种类型作为补贴依据。

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在省里切块下达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中统筹安排。

3.不是所有耕地都有补贴
答:以下7种耕地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第三项的有关说明,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是指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已在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办理养殖项目申请手续和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的畜禽养殖用地。

(2)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林地是指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一是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二是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三是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四是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是指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

(5)长年抛荒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长年抛荒地是指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闲置、荒芜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是指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占补平衡台账中已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面积。

(7)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第4项第6、7条规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是指耕地质量达不到9级标准的耕地。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