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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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会议制度范本

律师所会议制度范本

律师事务所会议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律师所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会议类型律师所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类型。

定期会议包括每周的业务学习会议和每月的一次全体例会;临时会议包括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会议组织1. 定期会议由律师所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组织。

2. 临时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第四条会议内容1. 定期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学习、工作经验交流、问题讨论等。

2. 临时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安排、问题解决、决策讨论等。

第五条会议通知1. 定期会议通知由组织者提前一周发出,临时会议通知由组织者提前一天发出。

2.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题、议程、参会人员等内容。

第六条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组织者请假。

2. 参会人员应认真参加会议,不得玩手机、接听电话,不得私下交谈。

3. 会议期间,未经组织者允许,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第七条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由组织者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决策结果等。

2.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完毕,分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八条会议决策1. 会议决策由参会人员共同讨论形成,决策结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

2. 会议决策如需修改或废除,应重新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第九条会议落实1. 会议决策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2. 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由组织者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第十条会议制度修订本会议制度如有需要修订,由律师所主任提出,经全体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一条附则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会议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律师所将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伙人议事规则

合伙人议事规则

合伙人议事规则
1. 合伙人之间得讲清楚各自的责任呀!就像球队里每个球员都有自己的位置和任务,咱合伙人不也得明确好分工?比如咱负责市场的就全心去拓展业务,别插手别人负责的事儿。

2. 任何决策都要大家一起商量决定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这可不是独裁统治呀!就好比盖房子,得大家一起商量怎么盖才牢固美观吧。

3. 沟通要畅通无阻哇!不能有啥想法憋在心里,那可不行!就好像水流,要是堵住了不就成死水了吗?咱得随时分享想法,有啥说啥。

4. 有矛盾了可别拖着,得赶紧解决呀!难道还让它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就像不小心划破了手指,得赶紧处理呀,不然感染了怎么办。

5. 对待利益分配一定要公平公正呐!不能厚此薄彼,这多伤感情!就像分蛋糕,谁都想吃到公平的那一份吧。

6. 遇到困难大家要一起扛呀!别想着自己先跑,那还是合伙人吗?这就像在海上遇到风浪,大家得齐心协力才能挺过去。

7. 得尊重彼此的意见和想法呀!不能随意否定别人,多伤人自尊啊!好比人家精心准备了一道菜,你尝都不尝就说不好吃,合适吗?
8. 咱合伙人做事得有规矩有原则啊!不能乱了套,那可不行!就如同走路得沿着道路走,不然不就乱了方向了。

9. 要相互信任和支持呀!要是整天疑神疑鬼的,这合作还怎么进行下去?就像两个人一起抬重物,要是不信任对方会用力,那不就掉地上了。

我的观点结论:合伙人议事规则非常重要,只有大家都遵守这些规则,合伙人之间才能合作愉快,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制度

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个月一次,由主任或其指定的合伙人召集、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

会议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召开,会议地点由主任确定。

三、主任应提前一周指派内勤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发至各合伙人微信或邮箱,并电话或短信告知。

合伙人如果有婚、丧、出庭、市外出差可请假,需出具有效证明,如出庭通知书、传票、出差依据等。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会议记录者严格考勤。

五、开会时,与会合伙人应将手机调整到震动或静音,不得交头接耳,打断发言。

六、合伙人会议的职权:1.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2.批准本所主任提名的部门负责人,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增补;3.审议批准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方案;5.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6.决定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审议批准财务报表,讨论重大财务支出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重大财务支出是指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8.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七、合伙人均有权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上述1-5项(重大事务)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其他事务由半数以上合伙人决议通过。

八、合伙人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每一个合伙人应予以签名。

九、纪律措施:1、合伙人无故缺席会议,每次从酬金中扣发200元。

2、合伙人开会时迟到、早退15分钟,每次从酬金中扣发50元。

3、由会议记录者将考勤表交主任签审后交出纳执行,由出纳从对应人员的账户中扣除。

十、2018年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合伙人会议及议事规则1

合伙人会议及议事规则1

合伙人会议及议事规则一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二)决定合伙人内部分工及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三)选举和更换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报酬与奖惩事项;(四)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五)审议批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十)审议批准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十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十二)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决定以事务所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指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十六)决定是否出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十七)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二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主任会计师、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事务所不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事务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合伙人会议由主任会计师负责召集和主持。

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主持。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以下是 7 条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1. 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嘛!就像大家一起聊天一样,别藏着掖着呀!比如咱上次讨论新项目,小李就直接说了自己的顾虑,这多好呀,这样大家才能全面考虑问题呀!
2. 得尊重每个人的意见哟!不能因为谁职位高就只听他的呀。

就好比踢足球,每个队员都有作用,都得重视呀!上次开会小王提的点子就很有新意呢!
3. 讨论的时候可不能吵起来呀,要心平气和的啦!不然不就像乱了套的集市一样嘛!上次讨论预算,大家就都很冷静,这样多高效呀!
4. 做决定不能太草率呀,要深思熟虑的呀!不能像买彩票一样随便选呀。

上次决定合作方的时候,我们不就研究了好久嘛!
5. 一旦有了决定,那就得坚决执行呀!不能拖拖拉拉的。

就像上了战场,命令一下就得冲呀!之前那次拓展业务的决定,大家执行得就很到位呢!
6. 会议要准时开始呀,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呢!难道要让人干等着呀?之前有次就因为有人迟到,耽误了好一会儿呢!
7. 有问题随时提出来呀,别憋在心里呀!不然不就像有颗炸弹随时会爆炸嘛!上次老张及时提出问题,避免了后面的麻烦呢!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规则能让合伙人会议更高效、更有成果,大家一定要好好遵守呀!。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人会议的运作程序,保证合伙人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所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律师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合伙人会议和临时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只对会议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章合伙人会议职权第四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或者罢免本所主任、副主任;(二)修改《合伙协议》、《章程》、《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三)审议本所发展规划;(四)审议年度工作计划;(五)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六)审议本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七)审议本所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合伙人入伙、评定合伙人级别、决定退伙和除名;(九)决定本所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十一)其他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务。

第三章合伙人会议的召集第五条定期合伙人会议每年召开二次,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联名提议或本所主任提议,可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和主持,合伙人应当出席合伙人会议。

第七条本所主任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的,由合伙人协议或本所章程规定的人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召开定期合伙人会议,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以公告、短信、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九条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会议涉及表决的事项以公告、短信、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出现突发事件,如不紧急处置将会损害本所和合伙人权益的除外。

第十条召集人发布召开会议的通知后,会议不得无故延期。

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的,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简明合伙议事规则

简明合伙议事规则

简明合伙议事规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合伙人之间的讨论和决策流程,确保合伙事务的高效运作。

2. 会议召集和议程2.1 会议召集•任何合伙人都有权利召集合伙会议。

•会议召集应提前至少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合伙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2.2 议程•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议程,并在会议通知中附上。

•议程应包括讨论的事项、提案和决策。

3. 会议流程3.1 开场•会议开始前,会议主持人应宣布会议开始并确认到达的合伙人人数是否符合合法quorum,即合伙协议规定的最低出席人数。

•如果 quorum 不符合,会议将被推迟至下次合适的时间。

3.2 议程讨论•主持人按照议程逐项讨论,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讨论。

•合伙人可就每个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建议和陈述事实。

3.3 提案和决策•如果有提案需要投票决策,主持人应确保所有合伙人都有足够的机会了解和讨论提案。

•投票可以通过手举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

•决策应以简单多数原则,即得票最多者获胜。

3.4 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应有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议题、提案、决策结果和参与讨论的合伙人姓名。

•会议记录应尽速整理并分发给所有合伙人。

3.5 结束•在所有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后,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并确认下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有)。

4. 其他事项4.1 缺席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会议召集人。

•缺席合伙人无权对会议决策提出异议,但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对决策的意见。

4.2 特殊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跳过会议召集和通知的步骤,直接进行决策。

但应尽可能确保合伙人之间的讨论和意见充分交流。

5. 修订和生效•本文档的修订应经过合伙人共同讨论和决策,接受简单多数原则。

•修订后的文档应及时分发给所有合伙人,并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简明合伙议事规则,所有合伙人应严格遵守。

本文档将帮助合伙人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合伙事务,确保合伙关系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1. 引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是指合伙人在事务所内进行定期或临时会议的规定和程序。

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内部重要的决策机构,旨在促进合伙人之间的沟通、协作和共识达成。

通过合伙人会议,事务所能够高效地处理重要事务,维护事务所的长期发展和利益。

2. 会议召集合伙人会议的召集应当提前通知各位合伙人,通知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

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以及相关材料。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会议的召集可以由事务所的管理层或者由合伙人中的特定人员负责。

3.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是合伙人会议的核心内容,它决定了会议的目标和讨论的议题。

会议议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和地点•主要议题•讨论事项•决策事项•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会议议程应当提前分发给各位合伙人,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研究议题。

4. 会议程序合伙人会议的程序是指会议的组织和流程。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会议包括以下环节:•开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会议文件准备等。

•会议的开场和主持:由指定人员主持会议,介绍会议议程和规定会议的基本程序。

•会议讨论:按照议程一项一项进行讨论和表决,确保讨论的公正和充分。

•决策和达成共识:对于需要达成决策或共识的事项,通过表决或达成多数意见来决定。

•会议总结和记录:由指定人员记录会议讨论的要点和决策结果,并准备会议纪要。

5.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对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策结果的记录和总结。

会议纪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参会人员名单•议题讨论的要点和结论•决策的结果和具体措施•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会议纪要应当由主持人或指定人员书写,并在会后尽快分发给各位合伙人。

会议纪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事务所的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6. 会议决策合伙人会议通过讨论和表决来达成决策。

通常情况下,决策需要达到多数意见或特定比例的合伙人支持才能生效。

对于重要决策,可以采用书面表决或签署决议书的方式来确认和记录决策结果。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最高决策机构,由事务所各个合伙人组成。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任务是:确定事务所的发展战略,讨论重大事务,选择和解聘合伙人,审批重要决策等。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组织形式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安排。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原则是以简单多数通过,若事务所合伙人人数过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决议条件。

第二章会议程序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召集(一)定期会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告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二)临时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告知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三)事务所合伙人可提出召开会议的申请,并向管理委员会提供会议议程和理由;(四)管理委员会审查申请后,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并向全体事务所合伙人通知。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主持(一)合伙人会议由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持;(二)若管理委员会不足以主持会议,事务所主任可以主持会议,或者由合伙人选举一人主持。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一)合伙人在会议上有表决权,每位合伙人一票;(二)表决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书面表决的方式;(三)重大决策选举等事项,应提前告知并进行讨论,不得当场表决。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记录(一)由律师事务所指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二)会议纪要应当真实、详细地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议主要内容、决议等事项;(三)会议纪要由主持人与秘书签名,作为会议记录保存备查。

第三章会议决议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应当以上会议表决并通过,具体内容包括:(一)决议标题;(二)决议通过时间;(三)决议的基本内容;(四)决议的执行机关。

第十一条决议的执行(二)决议的执行机关应按照决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具体实施,确保决议顺利执行。

第十二条决议的变更和撤销(一)若合伙人认为决议有问题或者变化情况需要进行变更或撤销,可以提出申请;(二)变更或撤销决议的申请应提交事务所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和决定。

合伙人会议决议

合伙人会议决议

浙江XX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会议决议
时间:X年X月X日上午(下午)X︰00
地点:浙江XX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主任办公室等)
参加合伙人:XX XX XX XX XX ……
会议内容:X年X月X日上午(下午),浙江XX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到合伙人X名,实到X名。

会议讨论XX退伙事宜(修改事务所章程、订立新的合伙协议、推选事务所主任等等……把申请变更或者许可的事项描述一下)
会议决议:经全体合伙充分讨论,决议如下:
一、同意XX退出合伙(XX加入合伙,可简要描述出资变化情况)
二、一致同意事务所地址由XX迁至XX
三、一致通过修改后律师事务所章程
四、一致通过新订立的合伙协议。

五、免去XX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务,一致推选XX为律师事务所主任
…………
会议要求事务所的行政人员在会后尽快办理合伙人变更(地址变更)备案、章程及合伙协议(负责人)……变更许可手续,报登记机关批准。

合伙人签名:
XX XX XX
XX XX XX
(会议决议、合伙协议及章程等需要签名的地方都按此格式,前面先写上合伙人的姓名,后面是合伙人签名,以方便辩别及清点)
X年X月X日。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制度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

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每届任期5年。

二、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制度下的主任负责制,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

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提议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人协议;(二)制定和修改本所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三)选举和罢免主任;(四)决定吸收符合条件的新合伙人;(五)决定本所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的聘用和辞退;(六)决定聘用律师、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七)决定和批准合伙人的退伙;(八)制定和修改本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九)制定和修改本所收入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办法;(十)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和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案;(十一)审核本所财务预决算;(十二)决定本所散伙时清算小组的组成和清算方案;(十三)决定对违反合伙人协议及本所章程、各项管理制度,给本所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处罚;决定本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处理方案;(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四、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表决时按合伙人累计所占资产份额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合伙人应出席合伙人会议,任何合伙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五日内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为其代理。

如果在合伙人会议召开时该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委托代理人,视为对此会议所议事项弃权,合伙人会议可按期召开。

视为弃权的合伙人应服从在其弃权情况下合法召开的合伙人会议所形成的有效决议。

如果对任何事项表决的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同,主任可再投一票,有关事项应依据因此形成的多数票决定,反对合伙人决议的合伙人应服从已形成的决议,但可将自己的不同意见写进决议。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指引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指引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指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的职责权限,保障分所合伙人行使权利和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指引。

第二条分所合伙人会议是分所的决策机构,分所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讨论、投票表决的决策制度。

第三条分所合伙人会议对总部高级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分所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制度、决议和《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章程的通则》、《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一致的,报总部备案;不一致的,要报总部批准执行。

第四条下列事项须由分所全体合伙人会议例会作出决策:(一)制定、修改分所章程并报总部核准;(二)制定、修改分所的分配制度;(三)提请总部变动分所管理层成员(包括主任、管理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监委会成员);(四)审议合伙人的入伙、晋升和退伙;(五)决定分所的亏损弥补及利润分配方案;(六)批准分所年度工作计划;(七)审议分所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报总部批准;(八)审议分所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九)其他涉及分所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十)制定、修改分所发展规划;(十一)分所主任、执行主任提请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十二)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认为应由分所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分所重大事项。

第五条分所合伙人对合伙人会议的决议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在合伙人会议上对决议事项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第六条本指引第四条所列事项以外的决策事项可采用例会以外的其它方式进行决策。

第七条分所主任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八条分所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联合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九条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应同时提出临时合伙人会议的建议案,并至迟于会议召开的一周前,通过分所主任发送到其余合伙人邮箱。

第十条分所出现紧急情况时,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十一条召开临时会议前分所主任应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每个合伙人召开临时会议的理由和时间第十二条临时合伙人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有效,未到会的合伙人,应在会后征求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补充说明。

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

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

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一、目的:本合伙人会议和出席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旨在确保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合伙人在会议中的出席和参与得以有效管理和顺利进行。

二、会议的召开:1. 会议召开的方式:a) 定期会议:公司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合伙人全体会议,具体日期由董事会决定,并提前至少两周通知每位合伙人。

b) 非定期会议:董事会可以决定召开非定期会议,并提前至少一周通知每位合伙人。

2. 会议召集人:a) 定期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担任会议召集人,如主席无法履行该职责,将由副主席履行。

b) 非定期会议:由董事会主席或经过董事会授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会议召集人。

3. 会议通知:a)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和会议形式的信息,并通过邮件、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每位合伙人。

b) 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两周通知,特殊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时间。

4. 会议形式:a) 会议可以通过远程会议、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以确保合伙人的充分参与。

b) 若是定期会议,合伙人应尽量亲自出席;若是非定期会议,合伙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参会,但需提前通知会议召集人。

三、合伙人的出席和参与:1. 出席资格:a) 每位合伙人均拥有出席和参与会议的权利。

若合伙人无法亲自出席,可以通过书面代理形式或委托其他合伙人代表出席。

b) 如需书面代理,应提前向董事会提交代理委托书,并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批准。

2. 投票权:a) 每位合伙人拥有一个等同于其所持合伙份额的投票权。

b) 投票结果以行使表决权的合伙人的多数决定为准,除非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

3. 参与程度:a) 合伙人应尽量积极参与和投入到会议中,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b) 合伙人应遵守会议议程,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1. 决议通过的条件:a) 决议以行使表决权的合伙人的多数决定为准,除非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

b) 对于重大事项,可能需要特定比例的合伙人支持才能通过决议,请参阅相关决议要求的规定。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二)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或有可能受到重大损害时;三)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额达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额的10%以上时;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合伙人大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合伙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在合伙人大会召开前向所有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在合伙企业的办公场所或者其他合适的场所张贴公告。

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合伙人大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

表决方式可以采用投票、举手、签名等方式。

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由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合伙人大会应当有出席合伙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出席方能召开。

合伙人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合伙人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能生效。

但是,涉及《合伙协议》修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变更合伙企业形式、增加或者减少出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总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条合伙人大会应当制定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表决结果、决议内容、异议情况等,并由记录人和主持人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存档,成为合伙企业的重要文件。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三)会议的议程;四)参会合伙人的资格要求和参会方式;五)会议的组织方式和程序;六)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七)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在通知中应当明确提出需要合伙人提前准备的文件和资料,并在会议前确保合伙人已收到通知和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会议通知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合伙人,送达时间以邮戳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合伙人因故未能收到通知,其对于会议的决议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章合伙人大会的召集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按照本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召集合伙人大会。

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合伙人会议的议事效率,根据《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利机关,合伙人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必须贯彻执行。

二、合伙人会议对本所的重大事务(指增、减合伙人,合伙企业解散、与其他合伙企业的合并、兼并,重大的项目投资,一次性开支达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的开支等)以及合伙人认为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做出决议。

日常事务及一次性开支在三千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开支由主任会议决定,其他事务由合伙企业主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三、合伙人会议的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前条列举的重大事务以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通过、其他事项以全体合伙人半数通过为有效,少数合伙人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决议,但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四、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企业主任负责召集主持。

五、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每次合伙人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向召集人提交,并可以就该议案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

六、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是:负责接受、整理合伙人对该次会议议题提案,并于本次合伙人会议前三个工作日通报全体合伙人;主持召开本次合伙人会议、制作会议决议书并下发全体合伙人。

七、合伙人会议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只设赞成票和反对票,投弃权票视为赞成票。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可以电话投票,投票情况应当记入会议记录,由投票人事后补充签名。

八、合伙人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时间为六月和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

闭会期间如果发生重大事项确需召开合伙人会议的,由召集人提前五个工作日将议题及会议时间通知合伙人。

九、对已生效的合伙人会议决议进行修改程序适用本制度。

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

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

合伙人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湖南AA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合伙人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合伙人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湖南AA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合伙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召开合伙人大会,保证合伙人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合伙人大会,确保合伙人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合伙企业年度合伙人大会和临时合伙人大会(以下统称“合伙人大会”)第二章合伙人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条合伙人大会是合伙企业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合伙人,决定有关执行合伙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事项;(三)审议合伙企业处分重大资产的事项;(四)审议批准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事项;(五)审议批准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事项;(六)审议批准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合伙企业增加或者减少出资作出决议;(八)审议批准执行合伙人年度事务的执行报告;(九)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合伙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合伙协议》;(十一)对合伙企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合伙企业对外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事项;(十四)审议批准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合伙人除名事项;(十六)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转变的事项;(十七)审议批准合伙企业营业期限的廷长或缩短的事项;(十八)审议批准普通合伙人利润转增为合伙企业增资的事项;(十九)审议批准合伙企业一次性对外划款、提取现金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或者超过总投资的10%的事项;(二十)审议批准合伙企业决策委员会的成立与组成;(二十一)审议批准合伙企业对外财产份额投资;(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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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指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会议的职责权限~保障分所合伙人行使权利和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分所合伙人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指引。

分所合伙人会议是分所的决策机构~分所合伙人会第二条
议实行民主讨论、投票表决的决策制度。

第三条分所合伙人会议对总部高级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分所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制度、决议和《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章程的通则》、《律师事务所分所章程》一致的~报总部备案,不一致的~要报总部批准执行。

第四条下列事项须由分所全体合伙人会议例会作出决策:
,一,制定、修改分所章程并报总部核准,
,二,制定、修改分所的分配制度,
,三,提请总部变动分所管理层成员,包括主任、管理委员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监委会成员,,
,四,审议合伙人的入伙、晋升和退伙,
,五,决定分所的亏损弥补及利润分配方案,
,六,批准分所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分所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报总部批准,
,八,审议分所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 ,九,其他涉及分所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制定、修改分所发展规划,
,十一,分所主任、执行主任提请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认为应由分所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分所重大事项。

第五条分所合伙人对合伙人会议的决议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在合伙人会
议上对决议事项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第六条本指引第四条所列事项以外的决策事项可采用例会以外的其它方式进
行决策。

第七条分所主任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八条分所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联合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九条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应同时提出临时合伙人会议的建议案~并
至迟于会议召开的一周前~通过分所主任发送到其余合伙人邮箱。

第十条分所出现紧急情况时~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第十一条召开临时会议前分所主任应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每个合伙人召开临
时会议的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合伙人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同意方能有
效~未到会的合伙人~应在会后征求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补充说明。

第十三条分所合伙人会议例会应审议执行机构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应包括自上次合伙人会议之后~本次合伙人会议之前的报告内容。

第十四条执行机构工作报告应在会议前5个工作日发至全体合伙人,可通过信
息管理系统或邮件方式,。

第十五条分所合伙人会议例会应审议执行机构下次合伙人会议期间的工作安
排意见。

第十六条执行机构工作安排意见应在会议前5个工作日发至全体合伙人,可通
过信息管理系统或邮件方式,。

第十七条分所合伙人会议例会对本次合伙人会议期间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财务情况报告以及上次合伙人会议要求财务整改,如有,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包括:
,一,审议本次合伙人会议期间明细到每笔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情况报告~审阅财务凭证,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如发现在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的预算外进行的开支~以及不符合财务法规规章或制度的开支~则不论何时发现~均由开支人自行承担~违规批准开支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分所合伙人会议例会的每个议题均需有对应的议案~分所合伙人有权利和义务~对事关分所建设、管理、运营和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合伙人会议议题或议案。

第十九条单个合伙人建议会议议题的~应将建议议题发至分所主任邮箱~由分所主任在合伙人会议例会召开的10个工作
日前~邮件发送至其余每个合伙人邮箱。

第二十条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或因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响应的提议~应列入最近一次合伙人会议议程。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召开的5个工作日前~会议召集人将该次会议的议案邮件发送至每个合伙人的邮箱。

第二十二条议案须用确定的文字表达形成定稿,如有不同文字~则属于新议案~需按程序另行审议表决。

第二十三条对该次合伙人会议的议案~该次合伙人会议应列入程序予以表决。

第二十四条该次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议案~形成该次合伙人会议决议内容。

第二十五条分所合伙人会议原则上由分所主任负责召集和通知、安排会议议程。

第二十六条分所合伙人会议~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举行,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则顺延到次周周五。

第二十七条执行机构关于本次合伙人会议期间的具体工作报告和关于下次合伙人会议期间的工作安排意见~以及上次合伙人会议要求财务整改,如有,情况的报告~须在本次合伙人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发送到每个合伙人的邮箱。

第二十八条执行机构在本次合伙人会议期间的每月的10日前~须将上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明细到每笔的分所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所业务收入情况和明细~发送到每个合伙人的大成邮
箱。

第二十九条执行机构在每次合伙人会议召开的10个工作日日前~须将上次合伙人会议财务报告日至本次合伙人财务报告日期间的财务情况报告~发送至每个合伙人的大成邮箱。

第三十条执行机构在召开合伙人会议的10个工作日前~向合伙人大成邮箱发出正式的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内容~会议议题、议案。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会议须有分所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参加,包括委托表决的~下同,~始为有效,因故不能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参加会议的合伙人代为表决~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及该合伙人对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否则委托无应
效,委托形式可以会前邮件发送委托~会后补充书面委托。

第三十二条分所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

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的表决和发表意见~会上通过电子邮件,特殊情况可短信,进行确认~会后书面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分所合伙人会议由分所主任主持。

第三十四条分所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第四条之第,一,至,九,项下的事宜~以及分所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认为须特别决议的事宜~须由出席合伙人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表决同意。

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其他事项~须由出席合伙人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表决同意。

第三十五条分所合伙人会议议案~可根据会议形式采取现场表决、邮件表决、短信表决、电话表决等方式表决。

第三十六条针对或主要涉及分所合伙人的议案~以及参加会议一半及以上合伙人认为应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议案~均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第三十七条合伙人会议依照程序表决同意的议案~形成合伙人会议决议。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应制作书面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者审阅签字~会后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记录人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呈分所执行主任审定签发后~在全所范围内发布。

第三十九条分所合伙人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应及时报总部备案。

第四十条总部管理委员会、总部高级合伙人会议~可以要求撤销、直接撤销或者停止分所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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