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单位认证书

预防接种单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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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编号:

预防接种单位认证书

某某单位:

经审核,你单位已具备开展预防接种的资质及条件,同意你单位设立预防接种门诊(室),提供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有效期自200 年月日至200 年月日。

盖章

二〇〇年月日

备注:县级卫生局在认定预防接种单位后,应当按要求对接种单位进行统一编号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卫生局备案,并将指定的辖区接种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和责任区域在地图上标示清楚并张贴在医院的产科或通过各种媒介方式告知社会公众。预防接种单位编号位数为十位数,编码规则:前6位为县级行政区域国家代码,第7位为分类码,其中预防接种门诊为A,预防接种点为B,医疗机构接种室为C,第8—10位为顺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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