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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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启示与发展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启示与发展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启示与发展法国大革命是世界历史上一次极为重要的事件,对于当时的法国以及西方世界的政治、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场革命引发了人们对于个人权利、自由平等的追求,同时也带来了积极的变革和惨痛的教训。

在这个动荡的时期,一些思想家的作品对于法国大革命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同时也催生了新的思潮和理论。

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欧洲社会的主流思维模式是保持既有的社会等级和权力结构,贵族和教会居于社会顶层,而普通民众则承受着种种压迫和不公。

启蒙运动的兴起打破了这种固有的思维模式。

启蒙思想家们开始以理性和科学为基础,质疑传统的政治和社会观念,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这对于法国大革命的发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卢梭是法国大革命前夕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对于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许可,并主张建立一种合法的政治权威。

他的这种理论为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目标提供了理论基础,即通过革命来建立一个合法的政府,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但是,法国大革命的实际进程并没有完全符合启蒙思想家们的理想。

尽管革命的导火索是贫富不均和政治腐败,但随着革命的进行,暴力和混乱逐渐蔓延,最终导致了恐怖统治时期的暴行。

这一时期的教训令人深思:革命的过程必须建立在合理的规则和制度之上,不能简单地以暴力取代旧有的社会秩序。

法国大革命也对于人们对于社会平等和普遍自由的理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尽管革命的开始是为了消除特权阶级的统治,但随着革命的深入,人们开始追求普遍的平等和自由。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一些思想家提出了类似于《人权宣言》的观念,主张人人平等,并要求废除不义的制度和特权。

这一出发点对于当今社会的价值观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法国大革命时期也催生了新的理论和思潮。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就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后的时期。

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思想是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对于当时的社会不公以及贫富差距的加剧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解释。

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法国大革命是18世纪末欧洲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一。

在这场历史转折的背后,有着一群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他们的思想和理论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并对其具体思想进行分析。

首先,法国启蒙思想家于18世纪中叶出现,其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等。

他们对维持绝对君主制度的理念进行了公开质疑,主张个人权利和自由。

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的观念,认为权力应该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用职权。

伏尔泰则主张宽容和言论自由,认为个体应该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受到政府干扰。

这些思想对法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其次,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理论直接或间接地为法国大革命提供了合理化的理由和动力。

卢梭主张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意愿。

这一观念与当时的绝对君主制度形成了明显的对立,激发了人们对权力滥用的不满情绪。

卢梭的思想从理论上支持了人民推翻不合法政权的权利,为法国大革命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此外,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对法国大革命中的一些主要因素产生了直接影响。

例如,启蒙思想家主张普世价值观,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人权。

这一观念激发了法国民众的反抗情绪,他们反对绝对君主制度下的特权和不平等。

民众起义和革命浪潮的兴起,正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普世价值观的体现。

此外,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还对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结构和制度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观念被运用于新的政治体制的构建中,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集中在某一方面,以避免滥权。

伏尔泰的宽容主义和言论自由观念则为法国大革命后的新宪法奠定了基础。

这些思想导致了法国大革命后法国政治体系的重组和革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并非完全一致,他们之间也存在一些分歧。

例如,卢梭主张的社会契约论和伏尔泰的自由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互相冲突的。

然而,正是这些不同的思想观念在法国社会中产生了辩论和对话,为法国大革命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家:卢梭、伏尔泰与狄德罗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家:卢梭、伏尔泰与狄德罗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家:卢梭、伏尔泰与狄德罗法国大革命是18世纪末期最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事件之一,不仅在法国国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对整个欧洲乃至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场革命中,有许多思想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贡献,其中卢梭、伏尔泰以及狄德罗被广泛认为是法国大革命思想的代表。

本文将主要探讨卢梭、伏尔泰与狄德罗在法国大革命中的思想观点和贡献。

一、卢梭的思想与法国大革命卢梭是法国大革命前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为后来的革命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

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出了政治主权属于人民的观点,这对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础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力。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平等原则。

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政府中,个人应该保持天生的自由和平等,政府的合法性应该建立在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法律约定之上。

这一思想对于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民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激发了人民争取自由与平等的强烈愿望。

卢梭还提倡民主制度,并认为合法的政府应该由人民直接参与决策。

他主张建立一种政治制度,人民可以行使主权并参与政府的运行。

这一思想对法国大革命中的革命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人民争取政治权利和民主自由奠定了基础。

二、伏尔泰的思想与法国大革命伏尔泰是法国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对于法国大革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伏尔泰主张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并倡导个人权利的保护。

他曾经在其著作《论信仰的宽容》中阐述了个人信仰自由和宗教宽容的观点,这对于法国大革命中宗教改革起到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伏尔泰强调个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无论他的观点是否与主流看法一致。

他主张国家应该保护这种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为法国大革命中的知识分子和人民提供了倡导自由的强大支持。

伏尔泰还对宗教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主张宗教应该摆脱教权的控制,实现宗教和国家的分离。

这一思想对于法国大革命中解放教会的运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新时代的宗教改革奠定了基础。

启蒙三杰的名词解释

启蒙三杰的名词解释

启蒙三杰的名词解释18世纪的欧洲,是启蒙运动蓬勃发展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启蒙三杰(The Enlightenment Three)崭露头角,为人类带来了思想的启蒙和文化的转变。

启蒙三杰分别是伏尔泰、卢梭和孟德斯鸠。

伏尔泰(Voltaire),全名弗朗索瓦-玛里·阿鲁埃特,是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伏尔泰是一位哲学家、文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积极参与政治和社会改革。

他的作品包括小说、剧本、散文、历史著作等,其中最有名的作品是《论法的精神》和《哲人的愉快》。

伏尔泰主张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人权平等,他批评了教权、天权和君权,主张以理性和科学为指导的社会。

他的思想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后来的人权运动奠定了基础。

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瑞士法语区的哲学家、作家和音乐家。

他的代表作是《社会契约论》和《忏悔录》。

卢梭的思想强调个体的自由和政治平等,他认为人类的不平等和社会的不公正来源于私有财产制度和封建制度。

卢梭主张建立一种以普遍意愿为基础的公正政府,限制人类的私有财产权,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和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

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是法国贵族、法学家和政治哲学家。

他强调政治权力的分立和平衡,主张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相互制衡。

他的主要作品是《论法的精神》和《波斯书信》等。

孟德斯鸠的思想对世界政治理论和宪政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在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的制定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启蒙三杰的思想和观点是启蒙运动的核心。

他们对宗教、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威进行了批判,提倡人们运用理性和科学的方法来认识和改变世界。

他们的思想为思想自由、权利平等和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伏尔泰的思想强调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精神。

他反对教权和天权,主张重视人权和法治。

卢梭思想与领导的中国革命

卢梭思想与领导的中国革命

卢梭思想与领导的中国革命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欧洲启蒙思想的重要人物,其思想深刻影响了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同时也对社会政治现象、个人自由、道德价值和政治权力等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与此同时,20世纪初期中国的革命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卢梭的思想,尤其是在领导层,卢梭的思想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政治参考。

本文将探讨卢梭思想与中国革命领导的关系。

首先,中国革命的领导人物----孙中山对卢梭的思想十分崇拜。

孙中山曾经表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中国革命的“道义指南”。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代表作之一,其中讲述了人类社会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状态的进程,强调政治权力应该来源于人民的意愿,而不是神权或血缘关系。

孙中山认为,面对当时腐败的清朝政权,革命是人民的天赋权利。

他借鉴了卢梭的思想,提出了“平均地权”、“三民主义”等主张,提出要为旧社会的普通百姓掌握真正的政治决策权,实现民主、平等和自由的目标。

其次,毛泽东对于卢梭的思想也有一些独到的见解。

毛泽东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中国革命的必备工具。

毛泽东进一步解释道,卢梭的思想表达了人民对权力的自主性、自由和独立性的诉求,因此,人民群众应该拥有自己的历史和命运,并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毛泽东在革命起初也接受了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三民主义”等主张,但最终提出了自己的“土地革命”、“农村包围城市”等理论,他认为由贫苦农民成为革命领导者,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卢梭式的人民主权。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发展也受到了卢梭思想的影响。

在20世纪20年代,共产主义在中国发展迅速。

毛泽东和其他共产党领导人重新思考中国革命的路线,注重人民利益、民主权利、社会和谐等问题。

在其中,卢梭思想成为了中国革命理论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于卢梭强调人民自由、平等和独立的权利,中国共产党也认为,人民的自由、平等和独立权利是实现革命目标的关键。

最后,总结一下,卢梭的思想为中国革命领导人提供了一个基准,尤其是提高了中国革命的理论性和道德性。

卢梭民主思想总结

卢梭民主思想总结

卢梭民主思想总结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思想家之一,他的民主思想对法国大革命以及后来的民主国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卢梭民主思想的总结。

卢梭对民主的理解始于对人类自由和平等的追求。

他认为,人类天生是自由的,但社会制度和不平等会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平等。

卢梭主张建立一种能够保障个人自由和权益的政治体系,即民主制度。

卢梭强调人民主权的原则。

他认为,政治权力的来源应该是人民的意愿,因此人民应该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制定,并具有最终决定权。

他反对专制主义和君主制,主张建立一种公民参与和平等的政治体系。

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源自人民之间的契约。

他认为,在未形成政府之前,人们生活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安全和财产,人们通过签订社会契约,将一部分自由和权力让渡给了政府。

政府的责任就是确保公民的权益,并为公共利益服务。

为了实现公民的意愿,卢梭提出了直接民主的概念。

他认为,直接民主是最符合人民利益的政治形式,公民通过参与决策程序,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他主张建立一个公共空间,即公民集会,让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和决定政治事务。

他认为,只有在公共空间中,人们才能真正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受特权阶级的操控。

卢梭对教育的重要性也给出了深刻的思考。

他认为,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和道德价值观的重要手段。

他主张给予每个公民适当的教育,培养他们的自由意志、自治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他认为,只有经过教育的人民才能理智地参与政治活动,并做出良好的决策。

尽管卢梭的民主思想对后来的民主国家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他的民主理念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他过分强调了人民的普遍意愿,而忽视了少数人的权益和意见,忽视了个体的多样性。

其次,他的直接民主理念难以实现,特别是在大规模人口的国家中,难以让每个公民都参与到政治决策中。

此外,他对于民主制度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平衡不同利益之间的矛盾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答。

法国大革命的启示民主与人权的重要宣言

法国大革命的启示民主与人权的重要宣言

法国大革命的启示民主与人权的重要宣言法国大革命的启示:民主与人权的重要宣言法国大革命是世界历史上一场重要的社会运动,不仅对法国本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整个欧洲以及世界范围内的社会、政治格局造成了深刻改变。

这场革命更是为我们今天的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启示,特别是关于民主与人权的重要宣言。

本文将从法国大革命的背景、起因和推动因素来探讨民主与人权的重要性,并展望其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与意义。

一、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与起因法国大革命发生于18世纪末的法国,当时法国社会存在着极度的不平等和不公正。

社会的等级划分明显,贵族和教会占据了绝对的特权地位,而普通民众则遭受着沉重的赋税和苛捐杂税。

此外,国家贫困和饥荒的问题也日益严重,使得民众的不满情绪逐渐积聚。

这些问题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提供了土壤。

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因素1.启蒙思想的影响:18世纪是启蒙思想盛行的时期,大量的思想家开始质疑君主专制的合法性,并提倡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

伏尔泰、卢梭等知名思想家的作品对法国大革命的思想背景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美国独立战争的成功为法国人民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可能性,激发了法国民众争取民主权利的愿望,并鼓舞了他们奋起反抗贵族统治的勇气。

3.经济危机的加深:法国当时正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贸易不景气、赤字严重,导致财政困难,国家无力承担贵族特权和军费开支。

这为民众反抗的机会提供了空间。

三、法国大革命对民主的启示法国大革命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1.人民主权的确立:法国大革命坚信人民的主权,主张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这为后来民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平等与公正的追求:法国大革命强调人人生而平等,坚持每个人都享有相同的政治权利和法律地位。

这对于社会的平等和公正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成为现代民主理念中的核心要素之一。

浅析卢梭关于政府权力起源的思想及现实意义

浅析卢梭关于政府权力起源的思想及现实意义

浅析卢梭关于政府权力起源的思想及现实意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最具革命性的部分是明确阐明了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起源于人民。

他认为国家和政府存在的前提是人民,国家权利和政府权力都源于人民,因此国家和政府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平等保护并发展人民权利。

一、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背景1、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社会背景卢梭生活于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继承和吸收了17世纪荷兰、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理论,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体系。

他们以此为武器,对封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封建的君权神授论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们以人性论解释人们行为的动因,用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自然法理论,去解释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与目的。

他们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充满乐观的态度,并为实现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作了积极的理论探索和制度设计。

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这种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为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产生奠定了的客观的社会基础。

2、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实践背景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思想先驱者在深入探索社会起源、公民原始权利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批判了当时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他们从理性出发,积极汲取自然法中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时社会的传统习惯。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国家是人们契约或同意的结果,代表国家的政府行使一切权力的目的是保护那些缔结契约的人们。

卢梭同意霍布斯的主权统治论,但他不同意人民必须在被统治或无限制自由中进行选择的观点,而积极主张人类可以通过构建政治社会,既自己统治自己,又享受最大的自由。

在这一点上,卢梭主张人民是一切权利和权力的所有者,国家的形成和政府的组建都源于人民追求自由的意愿。

二、卢梭政府权力起源思想的内容1、国家权利源于个人权利的转让卢梭把“自然状态”作为逻辑起点,假定在自然条件的阻碍下,人类凭借个人的能力已无法生存,必须结合在一起才能克服生存的阻力。

在结合的瞬间,人民也就将天赋的自由转化成政治条件下的自由,将自然条件下的权利转让给共同利益体,形成共同的国家权利,让自由与权利在政治社会中得以承认、确定以及受到保护。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摘要卢梭O.J.Rousseau,1712—1778),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者。

他以新的平等观念、社会契约理论、人民主权思想确立了自己在近现代世界思想史上的显要地位。

他设想人民通过订立新的契约方式,建立起一个保证个人自由与平等、充满民主和爱意的国家。

而这一契约的订立和运作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表现和维系的,因此,法律思想在卢梭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国家政府不是“君权神授”的产物,而是人民公意的产物,因而人民有权利监督,评判和控制政府,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则人民具有革命的权利来推翻它。

上述思想理论成为十八、十九世纪美国与法国革命者推翻专制、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有力思想武器。

《社会契约论》是反映卢梭成熟法律思想的代表作,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最著名的古典文献之一。

它概括了卢梭法律思想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一个民主的、平等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原则,主张建立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主共和的国家制度。

因此,‘社会契约论》被视为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福音书,它为近现代民主政体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民主、平等、法治思想也可以为中国当代民主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所借鉴。

文章分析了卢梭《社会契约论》诞生的时代背景和思想背景;对其中的法律思想进行了阐述,如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分类、人民主权理论、政体的模式、财产权等等;并就其对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历史影响进行了一一评价..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法律思想引言他子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日内瓦一个寒微的家庭里,母亲早亡,父亲是个钟表匠。

他的一生十分坎坷:当过学徒,当过流浪几,当过仆役和跟班,当过家庭教师和私人秘书,当过音乐教师和土地测量局的登录员,担任过法国驻威尼斯使馆的秘书,还一度被日内瓦政府驱赶,被巴黎高等法院通缉⋯ .直至I]1770年6月才重返巴黎,回到他曾经居住过的普特里街的“圣灵公寓”,以替人抄写乐谱为生。

近代古典自然法思想卢梭

近代古典自然法思想卢梭

近代古典自然法思想卢梭近代古典自然法思想的重要代表之一是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

他在18世纪的法国社会背景下,提出了一系列与社会和政治组织有关的理论观点。

本文将介绍卢梭的思想,探讨他对近代古典自然法思想的贡献以及对社会与政治的影响。

一、卢梭的生平与背景卢梭于1712年出生在日内瓦,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成员。

他在年轻时曾做过多种职业,包括盲童教师、音乐教师和侍从等。

他的早期作品被认为是神学方面的,并且在支持了音乐、文艺和科学方面的自由。

卢梭在他的作品《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他对政治组织的思考和观点。

这本书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视为自由思想的重要文献之一。

二、卢梭的自然法思想1. 人与自由:卢梭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的。

他主张人们应该恢复到这种自由状态,同时摆脱来自社会和政治组织的不必要的束缚。

他的自由观念与个人的自主权密切相关。

2. 社会契约:卢梭认为,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组织自己。

他主张通过共识形成一个合理的社会组织。

在这个社会组织中,每个人都能享受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并为整个社会的利益做出贡献。

3. 自然权利与政治权力:卢梭认为政治权力来源于自然权利。

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只有在它得到人民的认可下才能确立。

他反对专制主义和封建专制制度,主张政治的平等和合法性。

4. 民主与国家:卢梭主张建立一种民主的政治制度,其中每个公民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他认为,只有在这样的国家中,每个人都能享受自由和平等的权利,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才能得到保障。

三、卢梭的思想对社会与政治的影响1. 政治哲学的重要贡献:卢梭的思想为政治哲学领域提供了深思熟虑的观点和理论基础。

他通过对个人自由和社会契约的思考,提出了一种宏伟的社会组织理论,并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法国大革命的启蒙:卢梭的思想对法国大革命起到了重要的启蒙作用。

他的观点和理论为广大人民揭示了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并激发了人民争取自由的热情和对不平等和专制的反抗。

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法国大革命,作为18世纪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一,彻底改变了法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结构。

然而,在这场革命中,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和观念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他们的思想对于启发人们对权力、平等、自由和民主的理解,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进程。

本文将重点探讨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深远影响。

首先,法国启蒙思想家强调了人民的权力和平等。

伏尔泰(Voltaire)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

他坚信人民应当具有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并反对专制统治。

他的观点鼓舞了许多法国人争取民主平等的斗争。

此外,卢梭(Rousseau)的社会契约论也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共同意愿,人民有权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政府。

这一思想观念为法国大革命中人民起义提供了理论基础,使得人们开始反思国家权力问题,认识到人民具有反抗不公正统治的权利。

其次,法国启蒙思想家强调了自由的重要性。

孟德斯鸠(Montesquieu)的《法治精神》为法国大革命中的立宪制度奠定了基础。

他主张分权制衡,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互制约,以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利。

这一思想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后立宪运动的方向,为制定宪法提供了理论指导。

此外,受孟德斯鸠思想影响,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也进行了法典的编纂,旨在确立公民的自由权利和法治原则。

再次,法国启蒙思想家对法国大革命的民主化倡议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主张人民的参与和控制政府事务,主张选举产生政府代表,强调政府应当为人民利益服务。

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促使法国人民反对君主制度,争取民主制度的建立。

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政府代表,为法国政治体制的民主化奠定了基础。

此外,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影响了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律和教育改革。

孟德斯鸠主张以理性为基础来制定法律,推动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立法改革。

同时,法国大革命后的公立教育制度也实现了普及教育的目标,以培养公民的理性和道德观念。

卢梭与法国大革命卢梭理论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与启示

卢梭与法国大革命卢梭理论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与启示

卢梭与法国大革命卢梭理论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与启示卢梭与法国大革命: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与启示在法国大革命(1789-1799)的历史进程中,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理论对于推动这场革命发挥了重要的影响。

卢梭的政治思想以及他对社会合约和民主的探索,为法国大革命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启示。

本文将探讨卢梭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关系,分析卢梭的思想对革命的影响,并探讨这些影响对于当代社会和政治的启示。

1. 卢梭的政治思想与法国大革命之关系卢梭是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主要体现在其代表作《社会契约论》中。

《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政治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的合法性是基于人民的意志。

这一思想对法国大革命中的民主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国大革命前夕,法国的社会矛盾和不平等加剧,人民对于封建特权阶级的不满日益高涨。

卢梭的政治哲学为这种不满提供了合理化的依据,呼吁人民行使自己的主权权力,并对权贵阶层进行质疑和批判。

他的思想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发动,为革命提供了合法性和意识形态上的支持。

2. 卢梭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2.1 社会契约与民主政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社会合约的概念,即个人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和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意将一部分自由和权力转让给一种中央权力机构。

法国大革命的伟大理念之一就是实现一种基于人民意志的代议制民主政治,在这一点上,卢梭的思想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直接影响。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代议制民主成为革命的核心要求。

宪法制定和君主立宪的概念都与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密切相关。

法国革命政府试图通过实施民主原则,确保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民众的政治参与,这与卢梭的理论目标相一致。

2.2 平等与社会正义卢梭也是一个坚定的平等主义者,他关注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并主张通过改革社会制度来促进社会平等和正义。

他认为财产不平等是社会问题的核心,而财产的不平等又与权力和特权的不平等紧密相连。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法国大革命期间,众多思想家为这一历史事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们以其独特的思想和观点,为法国大革命注入了理论基础和思想动力。

本文将探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几位重要思想家及其影响。

一、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之一。

他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将君主制度与立宪制度相结合,主张建立一种政治体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孟德斯鸠的思想对于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础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后来的宪政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伏尔泰伏尔泰是一位思想家、哲学家和作家,也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重要人物。

他主张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并通过其作品《哲学字典》和《愿意相信什么》传播了这些理念。

伏尔泰的思想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法国大革命的自由精神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卢梭卢梭是18世纪启蒙思想家中的重要人物,他的主要著作《社会契约论》对法国大革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主张政治主权归于人民,反对王权神授的观念,主张建立一个民主的政治体制。

他的思想强调个人的自由和自主,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平等和自由思潮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四、康德康德是一位德国哲学家,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发展中也有重要贡献。

他提出了“启蒙”的概念,认为人类应当以理性和自由的方式行动。

康德的思想对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和自由思潮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推动了人们对于个人自由的追求。

总结: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们通过他们的理论和观点,为这场历史事件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概念、伏尔泰的自由思想、卢梭的公民主权观念以及康德的启蒙思想,都对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理论和实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他们的思想为后来的社会进步和民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影响。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们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思想遗产,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思考。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法国大革命的关系》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法国大革命的关系》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法国大革命的关系》1. 引言1.1 概述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

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被视为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并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关系。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讨论。

首先,我们将介绍卢梭及其《社会契约论》的背景和主题,以及他对政治哲学的影响。

接着,我们将探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和起因,并阐述思想启蒙运动如何推动了这场历史事件的发生。

然后,我们将详细探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怎样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包括巴黎公社宪章中体现出来的卢梭思想、自由平等原则对民众反抗旧制度产生的影响以及教育改革与普及教育观念对法国大革命的作用。

最后,我们将得出结论,概括总结卢梭《社会契约论》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紧密关联。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法国大革命产生的影响,并分析其背后所蕴含的思想观念。

通过深入研究卢梭的政治哲学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背景,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思想如何引导了法国人民对封建主义和专制制度进行反抗,并为追求自由、平等和民主奠定了基础。

同时,本文还将指出卢梭思想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局限性,以及法国大革命所带来的混乱和挑战。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关系。

2. 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2.1 《社会契约论》的背景和主题:讲述卢梭与法国大革命之间关系时,首先需要了解《社会契约论》的背景和主题。

卢梭是18世纪法国的一位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他在这本著作中探讨了政府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

该书于1762年出版,通过进行思辨,提出了一种有关政治组织原理的理论。

2.2 卢梭对政治哲学的影响:卢梭对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卢梭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卢梭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卢梭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稿子一:嘿,亲爱的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卢梭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你知道吗?卢梭的思想就像是一阵狂风,猛地吹开了法国人民心中渴望变革的大门。

他说人生而自由,这可不得了!让那些被压迫得喘不过气的老百姓一下子就醒了。

他强调平等,让大家意识到凭啥有些人就高高在上,而大多数人却要受苦受累。

这想法就像火星子,点燃了大家心中对不公平的怒火。

还有他主张主权在民,不是国王说了算,而是人民!这让老百姓们有了底气,觉得自己也能当家作主。

他写的那些书,传播得可快啦!大家争相传阅,越读越觉得有道理,越觉得自己不能再忍受现状。

法国大革命的时候,人们嘴里喊着的口号,心里想着的信念,好多都能从卢梭的思想里找到根源。

他就像是一个在前面带路的智者,虽然他自己可能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啊,卢梭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重要推动力,让那个时代变得轰轰烈烈,充满了希望和改变的力量!稿子二:亲人们,咱们来唠唠卢梭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呗!说起这卢梭,那可真是个厉害的角色。

他的想法就像是给法国这片土地撒下了神奇的种子。

他讲自由,让人们知道自己天生就该自由自在地活着,不是被各种规矩和权贵束缚着。

这一下子,大家心里就开始琢磨了,为啥咱不能自由呢?再说平等,这简直就是戳中了大家的痛点。

凭啥有些人吃香的喝辣的,咱们就得受苦?卢梭的话让大家明白了,人人都应该平等,这种平等的观念在人们心里扎根发芽。

还有那主权在民,这可太牛了!以前都觉得国家是国王的,现在卢梭告诉大家,是咱老百姓的!这给了大家勇气和信心,要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可以说,没有卢梭的思想,法国大革命可能就不会那么激烈,那么坚决。

他就像一颗星星,照亮了法国人民前进的道路。

咋样,是不是觉得卢梭超级厉害?他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那真是深远得很呐!。

卢梭的法律思想总结

卢梭的法律思想总结

卢梭的法律思想总结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也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

他对政治和法律的思考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对卢梭法律思想的一个总结。

卢梭认为,人们在社会中应该接受法律的约束,但同时也主张人民对法律应该有一定的参与和控制权。

他提出的民主理念是他法律思想的核心。

卢梭主张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法律应该是保护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工具。

他认为社会契约是法律的基础,人们自愿地约定遵守某种法律规则,而这种规则是为了保护个人自由和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卢梭认为国家的立法权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法律应该代表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局限于个人或特殊群体的利益。

法律应该是公正和中立的,对所有人都有平等的约束力。

卢梭批评了当时的专制政府和不公正的法律体系。

他认为法律的创立应该是基于公正和正义的原则,而不是基于统治者的意志或特殊利益。

他主张法律的制定应该经过合法的程序,一定程度上代表人民的意愿,并且由人民来执法。

卢梭主张人民应该具备一定的政治参与权力。

他认为人民有权参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他提出了民主的理念,主张人民应该直接参与政治决策,而不是仅仅通过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他的这一观点对后来现代民主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的法律思想强调了法律的公正和人民的参与。

他的观点对后来的法学和政治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提出的法律应该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不是用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力。

他的理念带给了人们对法律的新的思考方式,使他们更加强调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在现代社会中,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律的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应该坚持法律的公正和中立原则,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应该重视人民的参与和监督权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民主和和谐的社会。

卢梭的思想主张

卢梭的思想主张

卢梭的思想主张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对政治、教育和社会等领域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他的思想主张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深刻思考。

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而平等的。

他批判了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主张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一个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

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阐述了他对社会契约的观点,认为社会契约是人们为了维护共同利益而达成的一种契约,通过这种契约才能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自然与人性卢梭强调人性的本善和人对自然的依赖。

他认为,人性是渴望善良的,而社会的不平等和腐败是人性被扭曲和堕落的结果。

卢梭主张回归自然,追求简朴自然的生活方式,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真正幸福快乐。

教育与发展在教育方面,卢梭提出了他独特的教育理念。

他认为,教育应该尊重儿童的自然天性,不应该强加规范和框架。

卢梭主张从自然中获取知识和经验,而不是注重书本知识。

他的教育理念强调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来发展。

卢梭的教育理念对后世教育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思想遗产卢梭的思想主张对后世的法国大革命和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对社会契约、人性和教育的思想贡献了许多独到见解,激发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和人性的思考。

卢梭的思想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了现代社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语卢梭的思想主张展示了他对人性、社会和教育的深刻思考和独到见解。

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激励了人们对社会公正和人性本真的探索。

卢梭的思想在当今世界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高三历史卢梭改革知识点

高三历史卢梭改革知识点

高三历史卢梭改革知识点在历史学科中,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人物。

他的思想对于整个欧洲的政治、社会和教育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介绍高三历史中的卢梭改革的知识点。

一、卢梭的生平与思想让我们首先了解一下卢梭的生平与思想。

卢梭于18世纪出生在法国的日内瓦,是一位哲学家、作家和音乐家。

他对于社会不公与不平等问题深感关切,并致力于寻找一种能够为社会带来公正与平等的政治体制。

卢梭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然状态:卢梭认为,在进入社会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下,他们是自由与平等的。

社会的出现导致了财产不平等、社会阶级的出现等问题。

2. 社会契约: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即人们通过签订契约来建立政府,保证社会秩序、公正和平等。

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人民有权对政府进行监督和限制。

3. 民主政体:卢梭主张建立一种直接民主的政体,即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

他认为代议制政府容易导致统治者的专权和腐败。

4. 教育改革:卢梭强调教育的重要性,他提倡培养完整、个性独立且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他主张进行全面的教育改革,包括注重幼儿教育、提倡实践教育和强调艺术与体育教育。

二、卢梭改革的影响与意义卢梭的思想影响了法国革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政治、社会与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卢梭改革的主要影响方面:1. 法国大革命:卢梭的民主思想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使得民主与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人们推翻了君主制度,建立了一套新的政治体制,尝试实现卢梭所主张的直接民主。

2. 欧洲政治改革:卢梭的思想对其他欧洲国家的政治改革也产生了影响。

例如,美国独立战争后,美国建立了一套基于社会契约和民主原则的政治制度。

3. 教育改革:卢梭对于教育的思考与改革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他的教育理念促使人们重新审视教育的目标和方法,并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影响了教育体制的变革。

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在近代西方法律思想家中,卢梭具有其他人所没有得专门声誉,那确实是他得名字紧紧与“第一次建立在人权理论和正义原则基础上得”法国大革命连接在一起.“这场革命,导师是卢梭”.(注:转引自李凤鸣、姚介厚:《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第198页.)卢梭得思想为法国大革命得理论和原则奠定了要紧基础,并通过信徒罗伯斯比尔等人(注:“罗伯斯比尔所同意得卢梭妨碍显然超过其他革命首领.他和圣鞠斯特基本上卢梭得崇拜者,救国委员会里得其他成员也经常引用卢梭得名字.”[法]巴奈尔:《法国革命中得卢梭》,巴黎1977年版,第602页.转引自朱学勤:《道德理想国得覆灭》,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29页.马拉赞扬卢梭是“真理和自由得倡导者,恶劣习俗得讨伐者,人道主义得保卫者和人民神圣权利得复兴者.”他多次上街宣读卢梭得著作.勃·姆·列尔纳狄涅尔:《卢梭得社会政治哲学》,第163页.转引自阎海云:《卢梭得民主思想与法国大革命》,历史教学咨询题1983年第4期.)在革命过程中加以实践,这是国内外学术界已达成得共识.研究卢梭得法律思想对大革命得妨碍,既有利于把握这位闻名启蒙大师得历史地位,又能够解读法国革命得特色.一、卢梭得平等思想与法国大革命“自由是卢梭思想得名义目标,但实际上他所重视得、他甚至牺牲自由以力求得是平等.”(注:[英]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37页.wc)恩格斯指出,在“平等要求得资产阶级方面是由卢梭首先明确地阐述得”.(注:《马恩全集》第20卷,第699页.)(一)法律平等思想与贵族制得废除平等关于卢梭来讲,有切肤得感受.卢梭是当时惟一富有流浪生活经验得人,受到富贵人家得凌辱与侮辱,也得到了穷人真诚得关心.卢梭宣扬“人与人之间本来基本上平等得”,“要明白一位贵族跟一个牧人都有两条腿,也都只有一个肚子.而且那些所谓必需得东西实际上关于他得身份并不是必需得.”(注:[法]卢梭:《论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34页.)他十分厌恶那些上流社会得权贵,指责贵族在法国坐享有害而无益得特权,是法律与自由得死敌,“在它大放光彩得那些国家得大多数,除了专制得势力和对人民得压迫外,还能产生什么呢?”(注:[法]卢梭:《新爱洛伊丝》第1卷(第62封信),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97页.)因此,他坚持法律平等,即“法律得条件下对人人基本上同等得,因此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页注.)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得起源和基础》中,提出全体公民都有责任按自己得才能和力量来为国效劳,每个公民也应当按照他们得贡献受到擢升和优待.法国大革命从一定意义上讲确实是平等原则得第一次伟大实践.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狱被攻陷,不久制宪会议就通过第一个法令即“八月法令”(8月4—11日),取消了封建贵族得司法、养鸽、狩猎、免税等特权.1789年8月26日,制宪会议又通过了闻名得《人权宣言》,明确承认“在法律面前,所有得公民基本上平等得”.1790年3月15日,议会宣布“一切特权,一切财产得封建性质和贵族性质一律废除.”6月19日,议会进一步作出决议:“永久废除世代相承得贵族阶层”,“任何人不得再保留亲王、公爵、伯爵、侯爵、子爵、男爵、骑士……等贵族头衔”.1791年9月3日,革命政权颁布了冠以《人权宣言》得宪法,从此公民在法律上平等得原则终于完全代替了封建等级特权得原则.与此同时,卢梭提出得政治平等思想也在1791年宪法中得到了落实:“一切公民,除德行和才能上得差不外,都得无差不地担任各种职位和职务.”得确,一大批名不见经传得一般人专门是年轻人,不靠出身、权贵,完全靠自己得奋斗和才能赢得了群众得信任,登上了政治舞台并担当了重任.(注:参见尹虹:《论法国大革命得平等思想》,辽宁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二)经济平等思想与雅各宾得社会分配方案在所有得平等要求中,卢梭把经济平等得原则放在首位,因为“各种不平等最后都必定会归结到财宝上去”.(注:[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得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1页.)要实现人得平等权利,首先要实现经济上得平等,做到“人人都有一些东西而又没有人能有过多得东西”,也确实是“没有一个公民能够富足得足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民能够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4页.)“政府得最重要得任务之一,确实是要防止财宝分配得极端不平等.”(注:[法]卢梭:《论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0页.)“每一个公民只准有一个作坊,一个商店.”无套裤汉党人得这一主张是卢梭论述得雄浑回声.1792年12月2日,在向国民公会所作得《关于生活必需品》得闻名演讲中,罗伯斯比尔提出“一切权利之中得首要权利是生存权利”,“社会生活得首要法律是保证一切社会成员都有生活资料”;(注:[法]波普朗编:《罗伯斯比尔选集》第2卷,巴黎1973年版,第85页.转引自陈崇武:《罗伯斯比尔与法兰西共和国设想得蓝图》,载于楼均信主编:《法兰西第一至第五共和国论文集》,东方出版社1994臧妫页.)他同时还强调“一切损害人民生命得投机活动都不能就是贸易,而是抢劫.”(注:[苏]沃尔金、塔尔列:《1789—1794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苏联科学院1941年版,第297页.转引自刘宗绪:《法国大革命得全然任务和革命得上升路线》,世界历史1981年第2期.)1793年4月24日,在《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得闻名演讲中,罗伯斯比尔又依照卢梭得学讲提出了关于所有权得四点闻名建议:“所有权是每个公民使用和支配法律保障他享有得那部分财产得权利;所有权也和其他权利一样,受到尊重他人权利得义务得限制;所有权不能损害我们周围人们得安全、自由、生存和财产;违反那个原则得占有,任何交易,基本上不合法和不道德得.”(注:[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7页.)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罗马法得全新解释,按照这种解释,所有权差不多受到了法律、公民责任心、社会道德准则得约束,差不多不是绝对“神圣不可侵犯了”.这就为从法律上限制私有权提供了理论依据.基于此,罗伯斯比尔强调“给予贫困者以必要得关心,是富人关于穷人得神圣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得方法由法律规定.”(注:[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7页.)圣鞠斯特也是卢梭思想得忠实信徒,认为“富有是不名誉得事”,“应该是既不富也不贫”.他打算,凡死后无直截了当亲属者产业应由国家继承;禁止人民有自立遗嘱权,公民每年必须报告其财产得使用情形.(注:[法]马迪厄:《法国革命史》,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81页.)“他们(雅各宾派)从卢梭关于国家对公民财产拥有无上权力得学讲中,为自己得社会措施寻到了理论依照,这些社会措施是:反对投机倒把,国家调整物价,强制推销公债,等等.”(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得进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3页.)为缓和财产不均得现象,1793年国民公会废除立遗嘱赠与得自由,法令规定:“在直系亲属之间得财产处分权,不论是基于死因、生前赠与或通过契约赠与,一概予以禁止.”“其结果是,所有卑亲属继承其尊亲属财产得平均份额.”(注:[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页.)有关法令还规定,遗产必须由死者得子女平分,死者赠送给外人得遗产部分不得超过财产得1/10,赠款得限额不得超过20万利维尔;凡差不多拥有20万利维尔财产得公民全然无权同意赠款.否则,就会破坏有继承权得亲属之间得“神圣平等”.(注:[苏]卢金:《罗伯斯比尔》,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8—119页.)1793年5月4日,粮食法令(第一“限价法令”)公布,规定“所有商人、农民或谷物和面粉得任何所有人,均应马上向其住宅地得市乡政府申报其所占有得谷物或面粉数量和性质.市乡政府人员依照市乡议会决议,有权到拥有谷物或面粉而未依规定办理申报得、有申报不实嫌疑得公民家中进行搜索.”1793年6月23日,国民公会颁布“强迫公债”法令,规定已婚者年收入1万利维尔、未婚者在6千以上得,须征累进公债;收入在9千利维尔者应纳重税.(注:[苏]卢金:《罗伯斯比尔》,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8页.)圣鞠斯特还曾下令向富人强迫借款,交款如迟1天处以1个月得监禁.1793年9月3日得法令规定统一全国粮食价格,禁止私人买卖粮食;9月29日,闻名得全面限价法颁布,规定了全国粮食、日用品和原料等39种商品得最高限价.1794年7月27日得严禁囤积居奇得法令,责令商人出售库存商品,违者处以死刑.1794年11月15日得法令规定,对面包、肉实行定量供应,对面包质量作了统一要求,这种面包被称为“平等面包”,凡违反者以“违反全体公民平等精神”论处.(注:[苏]卢金:《罗伯斯比尔》,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23页.)二、卢梭得人民主权思想与法国大革命恩格斯指出:“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得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重要得人权之一得是资产阶级所有权;而理想得国家,卢梭得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得民主共和国.”(注:《马恩选集》第3卷,第57页.)“雅各宾专政时期是卢梭思想妨碍最大和最突出得时期.卢梭关于罗伯斯比尔来讲是一个无可争辩得权威.十八世纪得法国革命民主派不能不被卢梭政治学讲得激进主义所鼓舞,——在他得学讲中,人民主权得原则得到了极为完全得进展.”(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得进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3页.)(一)主权不可分论与法国权力机关得设计、运作卢梭认为,主权之因此是不可分割得,这是由代表主权得意志是一个整体所决定得.“由于主权是不可能转让得,同理主权也是不可分割得.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得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分人得.”(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6—37页.)基于此,他反对洛克、孟德斯鸠得分权论,认为“人们所能有得最好得体制,大概莫过于能把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得体制了.”(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7页.)且看他最尖刻得一段:“我们得政论家们既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因此便从对象上区分主权: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分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力,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他们时而把这些部分混为一谈,时而又把它们拆开.他们把主权者弄成是一个支离破裂拼凑起来得怪物.这一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得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得东西误认为是主权权威得构成部分.”(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7页.)“法国大革命所采纳得正是人民主权不可分割得信念,这使得孟德斯鸠得政制理论,除了以最刻板得权力分立形式外,无法被同意.”(注:[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6页.)卢梭得主权不可分割得“政府理论是对混合和均衡政治思想得一种直截了当得抨击,在法国大革命对贵族权力以及后来对君主权得抨击中,这种理论达到了其最高峰,卢梭得理论在当时至高无上就意味着孟德斯鸠关于英国宪制得观点不大可能为人们所同意.”(注:[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70页.)卢梭得主权不可分理论在大革命时期得到了具体验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抛弃英美得两院制,实行一元制.在法国应建立一院制得议会依然两院制得议会?当时代表王政派得议员们主张实行美国式得两院制以代替富于贵族式得英国两院制;革命派主张建立一院制,其中一个理由确实是卢梭得人民主权论.他们坚持认为,立法权应由人民代表组成得一院制议会来行使,一院制符合主权在民原则,既然法律是公共意志得表达,而公意只能有一个,代议机关又是代表公意得,因此议会应取一院制,两院制违反主权不可分割得原则.1789年9月10日得表决中,以849票对89票(122票缺席)得压倒多数否决了两院制,通过了实行一院制得决议.(注:参见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高毅:《法兰西风格——大革命得政治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页.朱学勤:《道德理想国得覆灭》,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95页.)但随着革命得结束和卢梭主义妨碍得消逝,法国人为了消除“一院制得恶果”和“过去得不幸”,在通过多年得争论和实践之后,1875年宪法使两院制在法国最终确立,一直连续到今天.二是反对分权,导致“立法中心主义”.假如讲1791年宪法是崇尚权力分立得孟德斯鸠主义得试验场,1793年宪法确实是孟德斯鸠主义得火葬场.1793年5月10日,罗伯斯比尔在《关于宪法》得演讲中,谈到分权原则时讲:“权力均衡,在当时得风气大概要求我们如此对各邻国表示尊敬得时候,在我们过分得自卑感使我们赞美外国一切略微有点像自由得制度得时候,我们可能更醉心于这种制度.然而只要稍加思索,就不难察觉,这种均衡只可能是幻想或灾难,它会使政府毫无作用,甚至不可幸免地会使相互竞争得各种权力联合起来反对人民.……我们同这种平衡暴君权力得安排有什么相干呢?需要完全铲除暴政;人民不应该在领主间得争论中查找喘息得机会,人民权利得保障应当是自己得力量.”(注:[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45页.)1793年宪法是一部典型得卢梭式宪法,要紧体现在坚持人民主权,摈弃三权分立,庄严地宣布:“主权属于人民.它是统一而不可分得,不可动摇得和不可让与得.”(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这无疑是卢梭得主权不可分割思想成分在宪法中得沉淀.革命过程中,在为挽救社会事业所必须得名义下,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公会被给予无限制得权力(全部权力),“为了捍卫自由事业,国民公会在必要时能够采取一切合理得或强力得手段”.(注:转引自申晨星:《卢梭思想与雅各宾主义、波拿巴主义》,载楼均信主编:《法兰西第一至第五共和国论文集》,东方出版社1994年版,第115页.)这种“立法中心主义”势必导致孟德斯鸠所崇尚得“公民政治自由”得毁灭.对此,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得重要代表哈耶克作过精辟得分析:“法国大革命曾经试图为增进个人得权利而树立法治,但其目标并未实现,缘故在于大革命得一种致命信念,即既然所有得权力都已置于人民手中,一切用以防止权力滥用得保障措施也就不再必要了.”(注:转引自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1页.)(二)主权不可代表论与直截了当民主制得建立卢梭明确指出:“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得,同理,主权也是不能被代表得;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构成得,而意志又是绝不能够代表得;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可能有什么中间得东西.因此人民得议员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得代表,他们只只是是人民得办事员罢了;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确信得决定.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得法律,基本上无效得;那全然就不是法律.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得;他们大错而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才是自由得;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确实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页.)“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得,而且只能属于人民.”(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3页.)只有在全体人民都参加立法得国家里,人们得自由、平等才能得到保证.“雅各宾派从卢梭那儿吸取了有利于由人民投票批准法律和选举公职人员得论据”(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得进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3页.)“在那个咨询题上,作为卢梭得忠实学生得马拉,认为必须规定,代表们通过得法律只有在拥有主权得民族批准以后才能生效.由于提出了这一全民批准法律得要求,因此马拉远在革命前就差不多事先想到了1793年得革命宪法得一个条文.”(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得进展》,商务印书馆198 3年版,第288页.)这确实是后来宪法规定得第十条“人民议定法律”.1793年得雅各宾宪法在交全民投票时,获180多万人拥护,反对者只11万人.在选举公职人员方面,1793年宪法规定,主权得人民包括法国公民得全体(第七条),人民直截了当选任代表(第八条),人民托付选举人选凉快政官、公共仲裁人、刑事审判官和大理院得审判官(第九条).“假如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勾结;那么从大量得小分歧中总能够产生公意,而且讨论得结果总会是好得.然而当形成了派不得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得小集团得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得意志对它得成员来讲就成为公意,而对国家来讲则成为个不意志;……最后,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得时候,那么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得分歧得总和,而只有一个惟一得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得意见便只只是是一个个不得意见.因此,为了非常好得表达公意,最重要得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得存在,同时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得意见.”(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40页.)在卢梭这一思想得妨碍下,“公开性”不仅被视作人民大众行使自身权利得依据,而且被看成是杜绝政界一切阴谋诡计得全然手段.具体表现在:(1)反对民主程序中得无记名投票,复归古代得唱名、鼓掌表决,1793年宪法甚至要求民事仲裁人“进行判决得评议是公开得,他们应高声发表意见”(第九十四条).(2)国民议会得会议应当是公开得(1793年宪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意民众旁听,导致实践中旁听者通过鼓掌或呐喊方式表达自己得意见,甚至同意群众举着武器在议会大厅内列队游行示威,直截了当左右了议员们得意志.(3)1793年宪法还废除了议员得“立法豁免权”,将民众对代表得监督扩大到令人吃惊得地步.总之,卢梭民主政治得原则,这时差不多成为家喻户晓得真理.拉卡纳尔写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革命替我们阐明了《社会契约论》.”(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得进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46页.)(三)革命权论与起义权得宪法确认卢梭十分重视人民对暴君得革命权,强调这是社会契约给予得权利.他认为,人民设置政府得目得是为了“树立人权”,当君主腐败而用个人意志代替公意、篡夺国家主权侵害人民得生存要素(财产、自由和生命)而出现暴君时,政府完全违背了人民得目得,人民为维护社会契约、主权和其他权利有权用暴力推翻暴君.“从政府篡夺了主权得那个时候起,社会之约就被破坏了,因此每个公民就所以地又恢复了他们天然得自由,这时他们得服从确实是被迫得而不是依照义务得了.”(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页.)“‘当人民被迫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一旦公民能够打破自己身上得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人民正是依照不人剥夺他们得自由所依照得那种同样得权利,来恢复他们得自由得,因此人民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不人当初夺去他们得自由确实是毫无理由得了.’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得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得.”(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9页.)从而表明,通过暴力革命恢复自己得社会秩序,这是人民得神圣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得基础.在卢梭伟大思想得激励和鼓舞下,1789年7月14日,巴黎民众攻陷象征封建统治得巴士底狱,自此以后民众强烈地感受到自己强大得无坚不摧得力量.也是在这一年得10月5—6日,巴黎妇女进军凡尔赛,公然侵入王宫,试图通过把“面包坊老总、老总娘和小伙计”(即国王、王后和王子)带回巴黎置于直截了当监督之下,以使困扰百姓多年得“面包咨询题”得到永久性得政治解决.“人民起义权”得概念由此在群众心目中被具体形象化了.它将推动群众在革命得关键时刻一次又一次地诉诸这种手段.1792年8月10日,起义者冲进立法议会所在地——“马奈兹”大厅,抓住路易十六、解散议会,废黜君王,诞生了法兰西共和国.巴黎人把这一天得革命叫做“无套裤汉得革命”.在讨论1793年《人权宣言》得过程中,罗伯斯比尔等人不满足于只承认“以合法手段抵抗压迫得权利”,也反对把抵抗压迫讲成是“自然权利”,力图给予抵抗以一种合法形式,强调“把抵抗压迫权套上合法得形式是专制得最后表现”.(注:[法]索布尔:《法国革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7页.)其结果是,1793年宪法前得《人权宣言》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强化了群众得革命起义传统:“抵抗压迫乃是另一些人权得所以结果”.“当社会成员之一受到压迫时,即是对社会得压迫.当社会受到压迫时,即是对其各个成员得压迫.”“当政府违反人民得权利时,关于人民及一部分人民而论,起义确实是最神圣得权利和最不可缺少得义务.”从此,法国难有小民主,要有确实是大民主了,表现在抬腿就上街,动辄就起义.查看此后得法国历史,经常会出现一句“巴黎上空再次响起革命得警钟,起义人民纷纷在各区聚拢”.也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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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与法国大革命恩格斯指出:“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重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所有权;而理想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注:《马恩选集》第3卷,第57页。

)“雅各宾专政时期是卢梭思想影响最大和最突出的时期。

卢梭对于罗伯斯比尔来说是一个无可争辩的权威。

十八世纪的法国革命民主派不能不被卢梭政治学说的激进主义所鼓舞,——在他的学说中,人民主权的原则得到了极为彻底的发展。

”(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3页。

)(一)主权不可分论与法国权力机关的设计、运作卢梭认为,主权之所以是不可分割的,这是由代表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所决定的。

“由于主权是不可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

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分人的。

”(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6—37页。

)基于此,他反对洛克、孟德斯鸠的分权论,认为“人们所能有的最好的体制,似乎莫过于能把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的体制了。

”(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7页。

)且看他最尖刻的一段:“我们的政论家们既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于是便从对象上区分主权: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分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力,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

他们时而把这些部分混为一谈,时而又把它们拆开。

他们把主权者弄成是一个支离破碎拼凑起来的怪物。

这一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的东西误认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

”(注:[法]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7页。

)“法国大革命所采纳的正是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信念,这使得孟德斯鸠的政制理论,除了以最刻板的权力分立形式外,无法被接受。

”(注:[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 66页。

)卢梭的主权不可分割的“政府理论是对混合和均衡政治思想的一种直接的抨击,在法国大革命对贵族权力以及后来对君主权的抨击中,这种理论达到了其最高峰,卢梭的理论在当时至高无上就意味着孟德斯鸠关于英国宪制的观点不大可能为人们所接受。

”(注:[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70页。

)卢梭的主权不可分理论在大革命时期得到了具体验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抛弃英美的两院制,实行一元制。

在法国应建立一院制的议会还是两院制的议会?当时代表王政派的议员们主张实行美国式的两院制以代替富于贵族式的英国两院制;革命派主张建立一院制,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

他们坚持认为,立法权应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一院制议会来行使,一院制符合主权在民原则,既然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达,而公意只能有一个,代议机关又是代表公意的,因此议会应取一院制,两院制违反主权不可分割的原则。

1789年9月10日的表决中,以849票对89票(122票缺席)的压倒多数否决了两院制,通过了实行一院制的决议。

(注:参见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

高毅:《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页。

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95页。

)但随着革命的结束和卢梭主义影响的消失,法国人为了消除“一院制的恶果”和“过去的不幸”,在经过多年的争论和实践之后,1875年宪法使两院制在法国最终确立,一直延续到今天。

二是反对分权,导致“立法中心主义”。

如果说1791年宪法是崇尚权力分立的孟德斯鸠主义的试验场,1793年宪法就是孟德斯鸠主义的火葬场。

1793年5月10日,罗伯斯比尔在《关于宪法》的演说中,谈到分权原则时说:“权力均衡,在当时的风气似乎要求我们这样对各邻国表示尊敬的时候,在我们过分的自卑感使我们赞美外国一切稍微有点像自由的制度的时候,我们可能更醉心于这种制度。

但是只要稍加思索,就不难察觉,这种均衡只可能是幻想或灾难,它会使政府毫无作用,甚至不可避免地会使相互竞争的各种权力联合起来反对人民。

……我们同这种平衡暴君权力的安排有什么相干呢?需要彻底铲除暴政;人民不应该在领主间的争论中寻找喘息的机会,人民权利的保障应当是自己的力量。

”(注:[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45页。

)1793年宪法是一部典型的卢梭式宪法,主要体现在坚持人民主权,摈弃三权分立,庄严地宣布:“主权属于人民。

它是统一而不可分的,不可动摇的和不可让与的。

”(人权宣言第二十五条)这无疑是卢梭的主权不可分割思想成分在宪法中的沉淀。

革命过程中,在为挽救社会事业所必须的名义下,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公会被赋予无限制的权力(全部权力),“为了捍卫自由事业,国民公会在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切合理的或强力的手段”。

(注:转引自申晨星:《卢梭思想与雅各宾主义、波拿巴主义》,载楼均信主编:《法兰西第一至第五共和国论文集》,东方出版社1994年版,第115页。

)这种“ 立法中心主义”势必导致孟德斯鸠所崇尚的“公民政治自由”的毁灭。

对此,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哈耶克作过精辟的分析:“法国大革命曾经试图为增进个人的权利而树立法治,但其目标并未实现,原因在于大革命的一种致命信念,即既然所有的权力都已置于人民手中,一切用以防止权力滥用的保障措施也就不再必要了。

”(注:转引自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1页。

)(二)主权不可代表论与直接民主制的建立卢梭明确指出:“正如主权是不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能被代表的;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是另一个意志,而绝不可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

因此人民的议员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办事员罢了;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决定。

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那根本就不是法律。

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大错而特错了。

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

”(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 年版,第125页。

)“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属于人民。

”(注:[法]卢梭: 《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3页。

)只有在全体人民都参加立法的国家里,人们的自由、平等才能得到保证。

“雅各宾派从卢梭那里吸取了有利于由人民投票批准法律和选举公职人员的论据”(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63页。

)“在这个问题上,作为卢梭的忠实学生的马拉,认为必须规定,代表们通过的法律只有在拥有主权的民族批准以后才能生效。

由于提出了这一全民批准法律的要求,因此马拉远在革命前就已经事先想到了1793年的革命宪法的一个条文。

”(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 3年版,第288页。

)这就是后来宪法规定的第十条“人民议定法律”。

1793年的雅各宾宪法在交全民投票时,获180多万人拥护,反对者只11万人。

在选举公职人员方面,179 3年宪法规定,主权的人民包括法国公民的全体(第七条),人民直接选任代表(第八条) ,人民委托选举人选举行政官、公共仲裁人、刑事审判官和大理院的审判官(第九条)。

“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勾结;那么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会是好的。

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它的成员来说就成为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成为个别意志;……最后,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那么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的分歧的总和,而只有一个惟一的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的意见便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意见。

因此,为了很好的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的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

”(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40页。

)在卢梭这一思想的影响下,“公开性”不仅被视作人民大众行使自身权利的依据,而且被看成是杜绝政界一切阴谋诡计的根本手段。

具体表现在:(1)反对民主程序中的无记名投票,复归古代的唱名、鼓掌表决,1793年宪法甚至要求民事仲裁人“进行判决的评议是公开的,他们应高声发表意见”(第九十四条)。

(2)国民议会的会议应当是公开的(1793年宪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允许民众旁听,导致实践中旁听者通过鼓掌或呐喊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甚至允许群众举着武器在议会大厅内列队游行示威,直接左右了议员们的意志。

(3)1793年宪法还废除了议员的“立法豁免权”,将民众对代表的监督扩大到令人吃惊的地步。

总之,卢梭民主政治的原则,这时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真理。

拉卡纳尔写道:“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革命替我们阐明了《社会契约论》。

”(注:[苏]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46页。

)(三)革命权论与起义权的宪法确认卢梭十分重视人民对暴君的革命权,强调这是社会契约赋予的权利。

他认为,人民设置政府的目的是为了“树立人权”,当君主腐败而用个人意志代替公意、篡夺国家主权侵害人民的生存要素(财产、自由和生命)而出现暴君时,政府完全违背了人民的目的,人民为维护社会契约、主权和其他权利有权用暴力推翻暴君。

“从政府篡夺了主权的那个时候起,社会之约就被破坏了,于是每个公民就当然地又恢复了他们天然的自由,这时他们的服从就是被迫的而不是根据义务的了。

”(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页。

)“…当人民被迫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一旦公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

因为人民正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他们的自由的,所以人民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

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9页。

)从而表明,通过暴力革命恢复自己的社会秩序,这是人民的神圣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在卢梭伟大思想的激励和鼓舞下,1789年7月14日,巴黎民众攻陷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自此以后民众强烈地感受到自己强大的无坚不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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