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媒体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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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金陵国学堂】

博物馆参观学习推广合作方案

甲方: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金陵国学堂】栏目组

乙方:

为相应南京市政府号召,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南京广大青少年在国学教育方面的推广工作,一方面进一步体现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金陵国学堂】栏目的传播价值和教化功能,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目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以下联合推广合作方案:

一、合作内容

【金陵国学堂】栏目组定期在乙方场所举办主题活动,由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相关栏目主持人和国学老师带队,通过小主持人、小记者、国学小短剧等活动全方位介绍和报道乙方博物馆的特色,并由电视栏目进行专项报道。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安排电视台栏目主持人和老师带领孩子到乙方场所进行相关主题活动和报道;

2.甲方自觉维护乙方场馆内秩序,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工作和经营;

3.甲方负责对乙方馆内相关国学类题材进行宣传报道,甲方工作人员凭借工作证明可免费进行乙方场馆参观;

4.甲方对乙方进行“南京少儿频道【金陵国学堂】传统文化学习基地”授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相关活动场地和参观便利,尽可能提供相关知识点的解说员;

2.乙方对于甲方组织的参观学员和随行工作人员,包括孩子、摄像人员、陪同老师、行政人员予以免除门票优惠;

3.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参观活动、拍摄活动等其他帮助。

三、其他事项

纠纷问题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提请仲裁解决。

协议生效

合同附件为本协议一部分,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栏目简介】

金陵国学堂是国内业界首创、面向少年儿童、专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及其活动的栏目,由南京市文明办、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广电集团作为指导单位,南京少儿频道作为播出宣传主平台,南京大学国学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倾情指导,立足南京、面向全国3-12周岁少年的国学教育栏目和活动策划机构。

●2013年11月,金陵国学堂独家冠名协办【南京首届少年儿童“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2013年12月,金陵国学堂协办【幸福“童”行——南京儿童新年晚会暨年画宝宝颁奖典礼】

●2014年1月,金陵国学堂协办【“2014幸福启航”——南京市少年儿童新年晚会】

●2014年5月,金陵国学堂策划组织“感念母恩,如水游城”母亲节主题活动

●2014年5月,金陵国学堂协办【“我的中国梦”——南京市少儿优秀节目选拔暨2014南京市六一晚会】

●2014年6月,金陵国学堂特别支持【“我的中国梦-童眼看青奥”暨第五届“童眼看南京”少儿书画摄影大赛】

●2014年7月,金陵国学堂承办【全国少儿逻辑狗大赛江苏赛区颁奖典礼】

●其他相关中小型文化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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