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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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赫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全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规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梓山苑小学成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志光

副组长:尚志廖凤群王鹦向卫国冷灿华

成员:艳洲波蔡艳红徐贤蔡京明胡莎肖智慧黄伟红苹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学校服务办公室,由洲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招生原则

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

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各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为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入学条件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寸照两以及生源排序中规定的其他凭证(见“招生方式”)。

五、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计划、招生区域由区

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及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到学校。

六、招生方式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方式招生。

1.生源排序:根据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和住房等情况,在划定招生区域按下列生源排序入学。

(1)第一批:有户有房。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并已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以户口薄和住房产权证原件为入学依据。(户口薄持有者是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住房产权所有人为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暂未办妥的,以住房预告登记证为依据。下同)

(2)第二批:有户无房。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落户时间在当年1月1日及以前),但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均无房产,以户口簿原件为入学依据。

(3)第三批:有房无户。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学校招生区域,并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但在学校招生区域没有户籍(“无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区域;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但学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或学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但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下同),以住房凭证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第一类,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住房产权证原件;第二类,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原件;第三类,购买小产权房的,须提供社区证明、购房合同。

(4)第四批:无户无房。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无户籍,没有购买住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务工或经商,且至当年8月31日止,持续合法居住8个月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第一类,已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居住证或辖区派出所出示的居住信息登记卡。第二类,未办理居住证的,法定监护人系务工人员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备案用工合同,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摇号派位:招生学校按以上4批生源排序分批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若某一批(类)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此批(类)及之后批(类)次生源分别参与摇号派位安排入学。具体操作办法:区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审核确定的摇号派位新生,统一将

摇号派位新生信息录入摇号派位系统,按照生源序列先后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分校、分批、分类进行摇号派位,依次安排新生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其中,无户无房类新生参与摇号派位后,若城区各学校富余学位仍不能安排其就学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住房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按当前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七、招生时间及申报办理

1.8月4—6日:入学申报。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报时间安排和申报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学龄儿童到划定区域招生学校办理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携带好规定的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并按实填写《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见附件6。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收集新生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复印件,做好新生“一人一档”工作。

2.8月7—10日:资格审查。学校集中审核新生入学申报资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排序批次分类确定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对经审核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新生,通过和短信等方式,向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说明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原因,告知其及时向所属招生学校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3.8月12—13日:招生公示。学校按照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类别公示招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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