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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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宝安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1-8
分享学区
(可分享【固戍小学】或【钟屋小学】学位)
15
华中师大宝安附属学校(海德学校)(小学部)
6
固戍二路以南,宝安大道以东,西乡大道以北,107国道以西。
1-8
单享学区
16
固戍小学
7
固戍社区、南昌社区
1-8
单享学区
17
钟屋小学
5
钟屋社区、三围社区、107国道以西桃源社区
1-8
单享学区
18
黄田小学
8
宝安小学
8
1.玉律路以北,新安六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兴业路以东区域;2.新安六路以北,西乡河以南,宝源路以西三角区域
1到8
9
孝德学校(小学部)
6
创业二路以北,前进路以东,上川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1到8
共享学区
10
上合小学
7
1.前进路以东,裕安二路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新安四路以南区域(包括31、32、33、35、36区等); 2. 73和74区中的区域;曦城
1到8
11
滨海小学
6
创业一路、宝华路以北,裕安路、宝兴路以南,翻身路以西至海边
1到8
分享学区
(可分享海旺学校学位)
12
宝安实验学校
(小学部)
10
湖滨路以北,甲岸路以南,107国道以西至海边
1到8
分享学区
(可分享海旺学校学位)
13
海旺学校(小学部)
4
甲岸路以北,创业一路、宝华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
3到8
2
新桥小学
6
(1)107国道以西,新沙路以北,中心路以东区域;
1到8
(2)北环路以北,中心路以西区域;(3)蚝乡路以北,中心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宝安大道以东区域。

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方法》〔湘教发〔2015〕8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益阳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方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赫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法〔试行〕〉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全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标准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梓山苑小学成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唐志光副组长:孙尚志廖凤群王鹦向卫国冷灿华成员:陈艳张洲波蔡艳红徐贤蔡京明胡莎肖智慧黄伟红曹苹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学校阳光服务办公室,由张洲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标准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各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为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阳新2018年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阳新2018年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阳新县2018年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政策,做好我县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教育公平为目的,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加快解决城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阳新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划片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实行网上招生。

三、招生对象实验小学(含实验小学十里湖校区)、实验二小、富川小学、兴国镇中心小学、前进小学、白杨小学、十里湖小学、双港小学、彭山小学在籍六年级学生。

四、招生学校实验中学、阳新三中、富川中学、白杨中学五、招生计划1、实验中学1200人,阳新三中1000人,富川中学1000人,白杨中学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350人,共计3550人。

2、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实际情况,2018年城区初中学校班额不得突破50人。

六、划片方法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富川小学、兴国镇中心小学、前进小学、白杨小学、十里湖小学、双港小学、彭山小学毕业生对应升入初中学校为实验中学、阳新三中、富川中学、白杨中学。

其中,十里湖学校毕业生对应升入实验中学;双港小学毕业生对应升入白杨中学;彭山小学毕业生对应升入白杨中学,彭山村户籍学生对应升入富川中学;实验小学十里湖校区学生按志愿对应升入城区初中学校;其他学生均以户籍、房产证为准,实行划片对应入学。

七、入学条件(一)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者城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有城区户口、城区房产的,优先以其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若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二)只有城区户口者1.城区小学毕业生为城区户口且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中,以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如不在同一户籍,则以父母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须出示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城区小学毕业生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地址作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孤儿、烈士子女;3.父母亲丧失监护能力,学生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须提供委托监护公证文书,可依据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安排就读学校。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4.28•【字号】穗南教〔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穗南教〔2018〕61号各镇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校:《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18年4月28日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精神,并结合南沙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招生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制订招生方案,核定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对象和规模,指导解决各教育指导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工作部署,开展招生工作。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公办学校学位安排(一)小学部分公办小学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适龄儿童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符合“人户一致”的标准:(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所属公办小学对口安排入读。

2018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培训课件.doc

2018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培训课件.doc

2018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一、城区及周边小学1.师专附小:(1)鲁泰文化路以东,松龄路以南,般阳山庄、山川大酒店连线以西,淄矿北路以北;(2)淄城东路以东,映泉街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般阳路以北;(3)吉祥路以东,松龄路以南,淄城东路以西,城里大街以北。

2.师专附属学校小学部:(1)松龄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鲁泰文化路以东、松龄路以北;(2)般阳山庄、山川大酒店连线以东,松龄路以南,湖南路以西,淄矿北路以北;(3)洪山北工村及海云台小区居民子女;(4)在矿务局大院工作居住的居民子女。

3.实验小学:(1)般阳路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鲁泰文化路以东,淄矿北路以南;(2)淄城东路以东,般阳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般河以北;(3)吉祥路以东,城里大街以南,淄城东路以西,般河以北。

4.实验小学南校区:(1)前来村、查王村、公孙村、北石村、樊家窝村居民子女;(2)张博路以东,般阳路以南,吉祥路以西,将军路以北;(3)吉祥路以东,般河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文峰路以北;(4)孝妇河以东,将军路以南,山川路以西,文峰路以北。

5.实验小学松龄路分校:淄城东路、张博路以东,雁阳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映泉街以北。

6.北关小学:(1)孝妇河以东,铁路以南,淄城东路、火车站以西,松龄路以北;(2)孝妇河以东,松龄路以南,吉祥路以西,般阳路以北。

7.北关小学朱家分校:松龄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孝妇河以东,鲁泰文化路以西,铁路、火车站、张博路、雁阳路一线以北。

8.商城路小学:将军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内张博路与孝妇河连线以西(张博路与孝妇河交汇处南以张博路为界,北以孝妇河为界)。

9.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1)开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胶王路以南,孝水路以西,松龄路以北;(2)开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张博附线以东,眉山路以南,孝水路以西,胶王路以北。

10.城南中心小学:继续按原招生办法招收相关村居适龄儿童入学。

二、城区及周边初中11.实验中学: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与开发区行政区划分界线以东,松龄路以南,鲁泰文化路以西,般河和留仙湖路以北(孝妇河大坝至鲁泰文化路以般河为界)。

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doc

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doc

石教〔2018〕39号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8号)等文件要求和全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同期同步招生。

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各公办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依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也可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入学。

民办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免试原则下实施自主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遵守招生规定。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具体如下:(一)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

招生片区划定要综合考虑新建小区、插建小区、廉(公)租房等特殊情况,力求做到“无缝隙”、“零死角”。

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县(市)、区教育局要邀请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对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2018年秋季阳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秋季阳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秋季阳新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和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原则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义务教育择校行为。

三、招生学校实验小学本部、实验小学十里湖分校、实验小学教育城分校、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富川小学、兴国镇中心小学、前进小学、白杨小学。

四、招生计划1、实验小学本部450人(9个班)、实验小学十里湖分校150人(3个班)、实验小学教育城分校200人 (4个班)、实验二小600人(12个班)、实验三小400人(8个班)、富川小学400(8个班)、兴国镇中心小学600 人(12个班)、前进小学100人(2个班)、白杨小学350人(7个班),共计3250人(65个班)。

2、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实际情况,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突破50人。

五、招收对象城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六、入学条件1、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父母有城区户口、城区房产的,优先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若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只有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1)适龄儿童为城区户口且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中,以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如不在同一户籍,则以父母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同时出示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地址作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孤儿、烈士子女;(3)法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需提供委托监护公证文书,可依据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安排就读学校。

2018年天津学区片公布 这些学校需网上报名

2018年天津学区片公布 这些学校需网上报名

2018年天津学区片公布这些学校需网上报名近日,天津各区均陆续公布了,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址为:)正式开通。

并且市内六区学校均注明学区片,可查各学区片对应的初中和小学。

小学招生今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各学校张贴招生简章时间:2018年5月19日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要按照随机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规范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民办学校要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

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招生事项应上报区教育局。

9所民办小学需要网上报名今年我市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东丽区共9所民办小学需要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请点击“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址为:)首页“招生入学政策”→“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天津市民办小学网上预约登记报名”,然后点击学校名称进入学校预约登记报名系统。

其他民办小学进行线下报名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招生简章或向学校及区教育局咨询。

9所需要网上报名的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天津市逸阳梅江湾国际学校:5月19日上午9点天津市三毛艺术学校:5月19日上午9点天津模范小学:5月19日学校将在校门口及网上公布招生简章。

天津市河西区同望小学:5月21日08:00 - 20:00;5月22日08:00 - 20:00;5月23日08:00 - 20:00 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小学:5月21日08:00 - 20:00;5月22日08:00 - 20:00;5月23日08:00 - 20:00 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华夏未来艺术小学:5月21日08:00 - 20:00;5月22日08:00 - 20:00;5月23日08:00 - 20:00天津南开日新国际学校:5月19日(周六)至5月24日(周四)每天9:00 至16:00。

2018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18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18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制定,旨在确保我镇的小学招生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各小学招生摸底调查,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户口属万宝镇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至8月19日。

三、招生原则及要求包括“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控制班额的原则以及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原则。

凡属我镇改造区域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按照搬迁后的户口或住房规划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若户口还未迁入新居的,也可在原户口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四、各小学招生范围和招收计划根据各小学招生摸底调查和招收计划,XXX2018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2个班,80人
左右。

五、为加强领导,维护社会稳定,成立了“XXX招生工作
领导组”,组长为XXX,副组长为XXX,组员包括XXX、宋
继发、XXX和XXX。

六、招生纪律和要求明确职责。

校长(负责人)为该校招生、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招收本范围内学生,更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为使本辖区的学校发展基本均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未经审批的本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在招生工作中,不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出现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维护教育和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为XXX2018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018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南海区教育局的相关精神,以免试就近入学为总原则,在满足本辖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积分生的原则,安排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2018年我镇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一)初中(一年级)招收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还没有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生源类别、界定及报名点(一)户籍生:拥有本镇户籍达到“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以及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报名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电脑版)、手机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海教育”提交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同时对照申请类别带齐所需材料到学区划分所在的学校确认报名。

(二)政策性借读生:符合16类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当中任一条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以及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生育行为处理完毕。

按报名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电脑版)、手机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海教育”提交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同时对照申请类别带齐所需材料到学区划分所在的学校确认报名(现场提交的资料必须与网上资料一致)。

详见《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

- 2 -(三)积分生:根据佛山市和南海区关于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相关文件,符合申请条件人士的子女,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流管站报名。

具体流程见《2018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新生积分入学简易流程图》(附件5)。

三、学区划分及联系信息表- 3 -- 4 -四、学位安排原则和招收程序落实执行南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 5 -学位安排顺序:(一)首先安排户籍生入读户籍地所属学校。

2018年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

2018年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

2018年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为规范花山、梯面两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花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的精神,结合两镇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制定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花山、梯面两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两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在摸查花山、梯面两镇生源的基础上结合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制定2018年花山、梯面两镇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定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后,正式下达给学校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教育指导中心报区教育局批准,报区政府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按照“租购同权”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对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生),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其租赁房屋所在地在花山镇或梯面镇,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连续满一年(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以上,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其公办小学学位。

(五)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妥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因特殊情况,本行政区域内无法解决的,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六)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

学校需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二、小学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寒亭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doc

寒亭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doc

寒亭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8〕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8〕8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8〕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免试入学,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任何学校不得组织笔试选拔学生,也不得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更不得擅自附加选拔条件,严禁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校外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坚持程序规范,把中小学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促进教育公平。

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一)城区公办初中1.第六中学:以益新街为界,益新街以北的城区、开元街道、寒亭街道片区。

2.外国语学校:以益新街为界,益新街以南的城区、开元街道、寒亭街道片区。

(二)城区公办小学1.实验小学:丰华路以西,友谊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运河街城区片(其中,镜湖小区、电力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划归二小片区)。

2.实验小学文昌校区:海龙路以西,上港路(百汇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民主街(其中,东寺夹庄村划归开元街道寺夹庄小学片区)。

3.实验二小:一是友谊路以西,海龙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禹王街;二是海龙路以西,上港路以东、南至民主街,北至禹王北街(北外环路),以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南营村、北营村。

2018年佛山高新区(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指南.doc

2018年佛山高新区(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指南.doc

2018年佛山高新区(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指南一、招生对象现在佛山高新区(狮山镇)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且其子女为年龄满6周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儿童、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备注:1.小学一年级新生差一天满6周岁都不能报名入学2.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并已登记注册入学的儿童,不能重读小学一年级。

二、入学申请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一)户籍生: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5日期间,家长(监护人)一定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途径:电脑端登录网址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海教育”来报名(每天具体报名时间:早上7点至晚上22点)。

(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7日期间,家长(监护人)一定要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途径:电脑端登录网址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海教育”来报名(每天具体报名时间:早上7点至晚上22点)。

网上报名后一定要在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报名学校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家长(监护人)承诺书(详见附件6)。

(三)积分生(普通借读生):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期间,家长(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及园区行政服务中心或流管站(办理居住证的窗口)提出申请。

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5:00。

说明: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7日为积分预受理阶段——接受咨询、领取申请表。

三、各类生源申请入学的条件及报名提交材料(一)本镇户籍生:具有狮山镇户籍,且在镇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详见附件2)就读的适龄儿童。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作“户籍生”处理:1.对于狮山镇内户籍的适龄儿童,若同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就读,也可选择在居住地就读(须提供证明材料)。

2018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18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镇街成立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人户一致原则。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

“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等)地址一致。

二、小学招生(四)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五)招生信息发布。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当地公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小学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审定,于4月30日前通过宣传单张、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报名指引。

(六)入学程序。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入学程序。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宁津县2018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doc

宁津县2018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doc

宁津县2018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中小学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平、公开、有序”和“划片招生、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招生原则,制定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城区公办小学一、划片招生对象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三种对象:1、第一类:新生截止2018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有常住户籍的;2、第二类:新生非城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8年5月31日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购房,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截至2018年5月31日且入住3个月以上的;3、第三类:宁津籍新生既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国税或地税)提供的纳税证明,截止2018年5月31日前满2年及以上的;或者父母一方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截止2018年5月31日前满3年及以上,并都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或者父母双方都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截止2018年5月31日前满2年及以上,并都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

二、划片招生办法1、符合城区公办小学第一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证为依据按房产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

若无房产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并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1)集体土地使用证;(2)房屋用地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3)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税务发票和购房合同书;(4)集资房的建房文件、合同书和付款税务发票;(5)房子拍卖的成交确认书、付款税务发票;(6)土地拍卖的成交确认书、付款税务发票;(7)拆建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

符合以上1—6条条件之一的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电视等缴费发票。

涞源2018年小学招生方案

涞源2018年小学招生方案

涞源县2018年小学招生方案切实做好今年我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4】26号)、《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管理及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4】1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5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8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划片、免试、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及“公开、公正、透明”的招生原则制定本方案。

、招生年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8】15号),我县小学学生入学年龄一律统一为6周岁,即限定录取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并且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

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未满6周岁学生入学,如有违反,年龄不合格学生不能建立学籍并予以清退,严厉追究违规校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

、招生条件一)南关中心小学、南关中心小学依据该辖区学校的布局,招收本辖区内南关村、新街村、西神山村、东神山村、麻园村、沿村、冀家会村的所有适龄儿童入学;2、在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百泉路以南购房或自建房居住的居民子女;3、城区范围内百泉路以南租房居住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联合关中心小学合关中心小学依据学校布局招收联合关村、小北关村居民子女,同时招收开源路以南居住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涞源小学源小学一年级招生6个班,招生条件:1、西关村、太平关村、城里村户籍居民子女;2、家庭住址在城区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开源路以南、广平大街以西,户籍在城关派出所的城镇居民子女;3、南关中心小学招生区域以外,在百泉路以北、中心路以南、广平大街以西范围内购房或自建房(具体条件见审定办法)居住的居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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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梓山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益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益教通〔2009〕89号)及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赫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全区教育实际的招生制度,进一步规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美誉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梓山苑小学成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唐志光副组长:尚志廖凤群王鹦向卫国冷灿华成员:艳洲波蔡艳红徐贤蔡京明胡莎肖智慧黄伟红苹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学校服务办公室,由洲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教导处具体组织和安排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区域,确保学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坚持计划到校、招生原则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教育局全面领导、统筹管理全区招生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各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为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四、入学条件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寸照两以及生源排序中规定的其他凭证(见“招生方式”)。

五、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计划、招生区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及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到学校。

六、招生方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方式招生。

1.生源排序:根据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和住房等情况,在划定招生区域按下列生源排序入学。

(1)第一批:有户有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并已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以户口薄和住房产权证原件为入学依据。

(户口薄持有者是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

住房产权所有人为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暂未办妥的,以住房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下同)(2)第二批:有户无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区域(落户时间在当年1月1日及以前),但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均无房产,以户口簿原件为入学依据。

(3)第三批:有房无户。

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学校招生区域,并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但在学校招生区域没有户籍(“无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区域;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但学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或学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但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

下同),以住房凭证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

第一类,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住房产权证原件;第二类,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原件;第三类,购买小产权房的,须提供社区证明、购房合同。

(4)第四批:无户无房。

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无户籍,没有购买住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务工或经商,且至当年8月31日止,持续合法居住8个月以上,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

第一类,已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居住证或辖区派出所出示的居住信息登记卡。

第二类,未办理居住证的,法定监护人系务工人员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备案用工合同,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摇号派位:招生学校按以上4批生源排序分批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若某一批(类)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此批(类)及之后批(类)次生源分别参与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具体操作办法:区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审核确定的摇号派位新生,统一将摇号派位新生信息录入摇号派位系统,按照生源序列先后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分校、分批、分类进行摇号派位,依次安排新生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其中,无户无房类新生参与摇号派位后,若城区各学校富余学位仍不能安排其就学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住房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按当前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七、招生时间及申报办理1.8月4—6日:入学申报。

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申报时间安排和申报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

学龄儿童到划定区域招生学校办理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携带好规定的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并按实填写《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见附件6。

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申报手续时,须收集新生相关入学申报资料复印件,做好新生“一人一档”工作。

2.8月7—10日:资格审查。

学校集中审核新生入学申报资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排序批次分类确定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对经审核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新生,通过和短信等方式,向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说明不符合本校入学资格的原因,告知其及时向所属招生学校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3.8月12—13日:招生公示。

学校按照注册新生(一年级)、摇号派位新生类别公示招生结果。

4.8月15—17日:上报审核。

8月15日,学校上报《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填表说明见附件6,汇总电子表册统一excel格式发575549170qq.。

8月16、17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学校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5.8月20—23日:摇号派位。

区教育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摇号派位,确定摇号派位新生就读学校,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并将摇号派位后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6.8月25—26日:新生预录。

各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预录名册,办理新生预录手续,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见附件7)。

7.8月27—28日:新生报到。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8.9月25—27日:注册录取。

区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注册/录取工作。

说明:其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的学龄儿童入学申报,须提供户口薄、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或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住房证明以及水电或燃气等缴费凭证(无凭证的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免冠近照两。

八、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一)相关规定1.学龄儿童必须按照“一人一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区域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资料。

符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条件,但“一人报多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凡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重新提供真实资料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位已满,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乡镇和龙光桥街道、鱼形山街道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由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乡镇学校就读条件的,由属地招生学校审核后报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统筹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方案,通过媒体、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纪律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规定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

2、明确各招生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不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等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照《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招生:监督:市赫山区梓山苑小学2018.7.11附件:4.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5.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6.附表4、附表5填表说明7.新生预录通知单(样本)附件 4:赫山区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5:赫山区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专业WORD.附件6:附件4、附件5表册填写说明一、《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填表说明1.“学校审核栏”由学校填写,其他由学生及家长填写。

2.“生源类别”栏分别填“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第几类”“无户无房第几类”。

3.“户籍情况”栏填户籍所在地。

4.“住房情况”栏填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小产权房、租赁房是否有相应的证件,以及是否已实际居住情况。

5.“从业类型”栏填工作调动、部队转业、进城务工、进城经商等相关情况。

6.“审核意见”栏分别填“经审核,该生符合××类第几批注册/录取新生条件”,或“该生符合××类摇号派位条件”,或“该生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

二、《赫山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填表说明1.此表依次按审核结果类别分类汇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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