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保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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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设备维保合同

补充协议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维保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广州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5年3月27日签订合同编号为20150327GZXYGRXXDCX8的广州信城通花地湾IDC机房设备维保《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托管在花地湾IDC机房需乙方维保的设备有增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设备的数量和内容,变更情况如下表:

1、减少维保的网络设备如下:

2、增加维保的服务器如下: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州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广州神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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