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secret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防止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人身触电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电气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外单位来本公司工作人员。
2引用标准\文件无3职责3.1安管部3.1.1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2设备动力部3.2.1负责电气安全安装、检查、维修、保养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3各相关部门3.3.1负责电气安全操作运行及保养。
4定义4.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电气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电气管理人员。
5管理程序5.1电气设施安全的基本要求5.1.1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装拆。
5.1.2各种用电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5.1.3设备上的保护、监视、指示装置等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不得任意拆除。
5.1.4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
供电箱、控制箱、电气开关内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供电箱、柜的醒目部位应标明供电电压、供电负荷、交直流性质、有电危险等警示标志。
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检修方便。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5.1.5凡从事地面破土、挖掘、打桩、安装地下装置等,必须事先申请,经安管部和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完好及人身安全。
5.1.6由于房屋检修、新设备安装、场地调整等各种原因,与原来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有冲突时,应事先与设备动力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施工。
5.1.7严禁使用生活电炉。
生产用的电炉,使用部门必须制订电炉的使用、保管及安全措施,不得变相用于生活。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3.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3.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5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6在运行中的变、配电系统的高低压设备和线路上作业时,必须办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工作票,按照许可票的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作业,并采取断电隔离及接地保护等
措施,做到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作业完成后及时办理交票送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管理,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和生活用电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用电活动。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责任1.单位应当设立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全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全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用电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意识,做到用电安全第一。
第三条用电设备管理1.单位应当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
2.对于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改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和电缆线路。
4.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过载使用,做好功率分配,合理使用用电设备。
第四条用电安全监管1.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用电安全监管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用电安全隐患。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用电安全监管档案,做好用电安全的记录和台账工作。
第五条用电安全培训1.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2.对于特种工种人员和经常接触用电设备的人员,应当加强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用电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对于新员工,应当在入职培训中重点加强用电安全的培训。
第六条用电事故处理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用电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
2.对于发生的用电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3.对于因用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及时进行赔偿和补救工作。
第七条用电安全奖惩制度1.对于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八条监督检查1.单位应当建立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很多新的内容在我国教育中有所添加,安全用电就是我国教育近些年新增添的一项必要内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气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得超负荷使用。
四、电源导体不得缠绕、绑扎在金属管和金属元器件上。
五、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接、拉临时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等表面发热的电器。
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导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七、电线连接器必须压接牢固,绝缘良好。
八、当胶盖开关用于电源开关时,胶盖开关应配备与设备负载相匹配的熔断器或易熔片。
不允许用铜丝或铁丝更换保险丝。
九、如果器具(设备)的电源线本身是三极插头,即带接地线应使用的三孔插座。
(接地电极不得废弃)。
十、电动烹饪机械设备要求:一机一开关一箱一漏。
禁止用同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气设备(包括插座)。
十一、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记录。
发生故障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十二、60W以上(不含)灯泡用磁灯口应使用。
十三、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线应完好无损,不得悬挂使用、超载
使用,严禁使用假冒插座。
十四、电气设备的维护、检查和修理必须由两名正式的电工进行。
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6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6篇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6篇时间:2024-02-20 04:01:44 泽璇0由分享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1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
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
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2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3篇)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用电行为,提高用电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一、用电安全责任1. 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用电安全的重视,落实用电安全管理责任。
2. 用电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用电设施管理1. 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情况。
三、电器用品安全1. 电器用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准,使用前需经过检测合格。
2. 电器用品的维修、更换和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拆解或改造电器用品。
四、用电安全操作1. 用电单位和个人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2. 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清理电器设备和用电线路,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用电安全教育1. 用电单位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和演练,并记录培训和演练情况。
2. 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应加强对公众的用电安全宣传和教育。
六、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2. 发生较大电气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处罚措施1. 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用电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因违规用电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
该《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将于颁布后生效,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2)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和质量,规范电力行业的运营管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供应企业、用户和相关部门,以及从事电力行业相关工作的人员。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保障用电安全和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 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2. 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定期检查电线、插头和插座等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
3. 用电场所的安全管理:用电场所应符合安全标准,必须设置安全用电警示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防止杂物和易燃物品接近电源。
4. 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损坏的电器和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5. 用电人员的安全管理:用电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正确的用电安全知识,并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
6. 预防电火灾的管理: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火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7. 电源开关的安全管理:电源开关要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保持开关周围无堆放杂物。
8. 用电安全事故的处理管理:如发生电击、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具体管理规定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来确定。
在使用电力设备时应注意电气安全,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和线路,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电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工安全管理规定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绝缘性能良好。
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在作业厂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总闸必须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误合闸。
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就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任监护等)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为高压则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及时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电工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为了确保电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工安全管理规定:1. 电工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工证书,并经过相关培训,具备一定的电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2. 电工在进行作业前,必须了解工作环境和相关安全规定,并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3. 电工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和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安全性能。
4. 电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如确保电源已切断、断开器已关闭等。
5. 电工在接触高压设备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使用绝缘工具、采取防护屏障等。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用电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用电安全,防止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电安全责任制1. 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用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用电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用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用电安全负总责。
3.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用电安全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用电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4.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二、用电安全教育与培训1. 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用电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用电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电气设备管理1. 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气设备和超期服役的电气设备。
四、用电操作规程1. 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 禁止带电作业,如需带电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 禁止在潮湿、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
五、用电安全检查1. 单位应建立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用电环境、电气设备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2. 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3. 对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整改到位。
六、用电事故处理1. 发生用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用电安全管理机构。
3.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七、用电安全奖惩制度1. 对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用电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用电及动火作业。
二、组织机构成立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三、用电安全管理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修和保养,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
2.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线路的安全运行。
3.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4.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所有电源线必须按照规定布线,并定期进行检查。
5.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短路保护器,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6.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四、动火安全管理1. 动火作业必须由动火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动火区域的安全。
3. 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动火区域无残留火种。
5.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如必须进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五、培训与教育1. 对全体员工进行用电及动火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技能和安全知识。
六、监督检查1. 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用电及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鼓励员工对用电及动火作业中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用电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用电及动火安全。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和拆卸等。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电气作业安全,确保安全投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
2. 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履行安全责任。
3. 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4. 各部门领导要积极支持和落实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电气作业安全风险的控制。
四、作业前准备1. 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
2. 对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拆卸等作业,必须进行相关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确保所需使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4. 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或故障,以免导致安全事故。
五、作业操作1.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护目镜等。
3. 作业现场应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安全监督。
4. 对于特殊情况或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5.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清理、检查,并妥善存放相关工具,保持作业区域的整洁。
六、事故处置1. 在发生电气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援措施。
2.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3. 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责任人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培训和考核1. 公司要定期开展电气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电气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安全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
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
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私用电炉,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惩。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
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
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____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
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从事带电作业的相关人员和活动。
第三条带电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管理第四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带电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带电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带电作业要求。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带电作业工作。
第六条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的相关规程、标准和操作方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第七条带电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管理第八条带电作业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九条新购置的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建立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台账,记录设备和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编号、购置日期、检验日期、维护情况等信息。
第十一条对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十二条带电作业设备和工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的场所,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第四章带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带电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气象条件等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带电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五条带电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详细交代作业任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应签字确认。
2024年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是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电气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相关标准,避免使用不合格设备或线路。
2. 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检,确保安全可靠。
3.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进行漏电保护装置检测,保证电路的正常运行。
4. 使用临时用电时,严禁超负荷使用,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工作。
5. 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检测线路接地情况,及时维修漏电等隐患。
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对于需进行电气检修的设备,必须提前进行停电操作,并确定工作地点已经断电。
2. 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完整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操作安全。
3. 在电气检修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线路或接线方式。
4. 在电气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场地,并做好设备保护,避免发生事故。
5. 对于特殊设备的电气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以上是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保障工作安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一一、用电安全管理: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46-20xx)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电气作业安全监管
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2.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定期组织电气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电气作业安全。
4.设备故障处理
-一旦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故障处理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二次事故。
九、电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现场安全组织
-电气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安全展望
-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现状,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
-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电气作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电气作业安全总结与展望(续)
3.安全文化建设
-持续深化电气作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意识,使安全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2.环境安全风险评估
-对电气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高风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八、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选购与验收
-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设备质量。
-设备验收时应严格检查设备的技术文件、试验报告等,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
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
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 停电B 验电 C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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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CHRP/HSE 03.057-06xx炼油项目1.总则1.1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99)、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预制场、加工场所内的承包商的用电要求。
1.3 承包商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仍需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1.4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对作业人员的要求2.1 电气维护、维修人员应做到:2.1.1电气维护(修)人员应持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坚持日常巡检,及时维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2.1.2电气维护(修)人员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许可并办理工作票,切断电源,悬挂“正在检修”的警示牌;2.1.3 检修完毕恢复供电前,检修人员要清点工具、材料等物件,检查现场,符合条件后,拆除警示牌,通知施工负责人,办理施工用电许可后供电;2.1.4 合闸送电应按先高压后低压,要先通知用电部门的施工负责人和用电班组。
2.2 一般作业人员应做到:2.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2.2 送电前须检查电气设施,负荷线及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操作。
2.2.3 自己所用的开关柜或配电箱上,在工作时,要挂上“正在工作”的警示牌。
2.2.4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用电设备。
2.2.5 设备使用完毕或停电时,必须拉闸断电,搬迁、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
2.2.6保护所使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电工报告。
2.2.7 协助维护(修)电工,做好所在班组的电源点、电源线的维护、保养工作。
3.用电设备的管理承包商对用电设备须设专人管理,负责所属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查、保养工作。
4.施工现场用电的施工技术方案/ 措施的编报4.1 承包商应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
4.2 《用电技术方案/措施》经承包商的有关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报相关监理公司(HSE部)审查。
4.3 由监理公司(HSE部)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进行审查并进行书面批复,承包商按批复要求实施。
4.4 编制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方案/措施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1)现场勘探,确定线路走向及电源点位置。
(2)计算负荷,选择变压器及馈电设备的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及规格型号。
(3)绘制电气设施平面图和电源系统图。
(4)制定施工现场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技术规定5.1 线路5.1.1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或电缆,不得有破皮、老化、漏电、绝缘裂纹等现象。
5.1.2 低压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架空线穿越主要道路时,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米。
5.1.3 铠装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1.4 电缆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并有醒目的警告牌。
5.1.5 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
电线通过马路及易被损坏处应加设钢质套管保护或架空。
5.1.6 电线(电缆)、软线、电焊把线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电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接头应套护套胶管。
用于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
5.1.7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5.1.8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内包高压绝缘带,外包三层绝缘包布,并将其固定在2.5米以上的地方。
5.2配电5.2.1根据施工现场电源的具体设置情况,如果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那么该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5.2.2 如果现场没有专供施工用电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的工地,首先应确定该电源系统其他用户采用何种保护方式,如果其他用户均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则施工现场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反之,采用TT 系统的保护方式较为妥当。
根据TT系统设置的原理,可采用二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
(1)所有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均各自做接地保护;(2)在总配电箱处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或从在建工程的基础钢筋处引出,基础工程未完的工地可取其他自然接地体引出),其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作为专用的保护线(与TN-S系统不同的是该保护线并不在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而是从基础钢筋或其他自然接地体引出),再从该保护线(主线)用并联的方式引出,(支线)至每只配电箱直至每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而该设备不用再做接地保护,保护线的主线按规定设置重复接地。
5.2.3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机接线方式若是”△”接法,这些用电设备除三根相线外,再在设备的金属外壳设专用保护零线,是符合TN-S系统原理的。
5.2.4 在动力与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开关箱或极少数采用”Y”形接线方式的电机上,要用五芯电缆线进行配送电。
5.2.5 如果动力与照明分别设配电箱或分路设置(这也是规范所要求的),除总配电箱电源侧的导线必须用五芯电缆外,施工现场使用四芯电缆能够满足TN-S系统的要求。
5.3保护5.3.1 室外变压器台式安装,变压器平台应高出地面0.5m,四周围栏高度不小于1.5米,围栏与变压器外廓距离不小于1m,高压熔断器不宜低于4.5m,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3.2 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配电箱、电气设备等应采用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超过50m者及配电箱处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3.3 用电的铁房子、钢平台、金属构架应有合格的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3.4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连接应牢固可靠。
5.3.5 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些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5.3.6 电焊机二次回路与工件的连接端和工件不得同时接地或接零。
5.3.7 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门式塔式起重机的轨道应设两组接地装置,如轨道长度超过30m,应每隔20m 增设一组接地装置。
5.3.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插座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
5.3.9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禁用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器配备应符合要求并定期测试。
5.3.10总、分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搭配适当,熔断器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合原规格的熔体代用。
5.3.11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一保护),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电气设备。
5.3.12 施工现场设备应群体设棚、单机设盖,应能防雨、雪、防潮、防火。
5.4 漏电保护5.4.1 施工现场用电网络防护应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网络。
(1)第一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总配电柜上,一般为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0.3A-1A,延时时间在0.4S-2S间的延时漏电保护器。
(2)第二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分支线上的配电箱中,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0.1A-0.2A,延时时间为0.2S-0.45S之间。
(3)第三级应将漏电保护器设置在线路末端用电设备的开关箱中,对容量为20KV A以内三相动力设备、照明线路和手持电动工具等一般可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最大分断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对容量为20KV A 以上的动力设备,一般可选用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50mA、最大分断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4.2 在容易发生触电的场所(如潮湿环境、导电粉尘场所、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应采用安全电压,同时,为防止人体触及带电体而造成伤亡事故,在分支线路里还应采用高灵敏度(一般额定漏电动作不超过30mA),快速(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型漏电保护器。
5.4.3 漏电保护器一般应安装在相对垂直的竖向或横向上,周围空气温度在-5℃-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显著尘埃,无显著雨淋,且不受冲击和振动的场所,同时必须做好防尘、防雨、防振的措施。
5.4.4 安装漏电保护器应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线的连接使用漏电保护器后,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仍必须与保护线连接。
(2)重复接地的连接在TN系统中,电源进线的重复接地必不可少,但重复接地只能接在漏电网保护器的电源端,不允许接在负载端。
(3)中性线的连接A.每台漏电保护器所辖的线路必须有各自独立的专用中性线。
B.不同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准相连,也不准就近借用或支接,对于TN-C-S 系统,应将保护中性线在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为中性线和保护线,一根作中性线使用,与相线一起接入漏电保护器,另一根只能作为保护线用,不可接入漏电保护器。
(4)电源侧负载侧的连接当漏电保护器标有”电源侧”和”负载侧”时必须注意接线,不能接反。
(5)正确使用颜色导线在安装接线时,应按规定利用不同颜色的导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中性线要采用淡蓝色;保护线应采用绿/黄双色;保护中性线也应采用绿/黄双色线。
5.5 配电箱及开关箱5.5.1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安装牢固,有门有锁并设警告牌,便于操作和维修,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5.5.2 箱内无杂物,保护清洁。
5.5.3 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完好,箱内所有连接线及外引接线头应牢固,外露带电部分不得超过10mm。
5.5.4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5.5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底座应作保护接零(接地),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6 现场照明5.6.1 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具。
5.6.2 现场用220V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和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5米以上,如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5.6.3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金属内部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5.6.4 铁房子、休息室内的照明线应用像皮软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灯泡功率不大于100W,穿过房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距铁房子内壁应不小于2.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