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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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计划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县常驻户口,年龄在16至59周岁之间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600元,每年发放一次,不能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被托养人的监护人或家属、亲友)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被托养人(残疾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1张;
3、被托养人家庭低保证复印件或贫困证明1张;
4、填写的《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镇残联、县残联各存一份。
四、工作时间
每年9、10月份开始统计当年享受此项补助的人员相关信息。
五、工作量
此项工作需工作人员1名,2014年我县有1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此项补助,2015年需完成110名残疾人补助发放任务。
阳光家园计划
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申请人签字:
家庭经济状况中的“困难家庭”指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2.本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残疾人的残疾证、家庭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复印件)。3.本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残联、县(市区)残联各存一份。4.被托养人暂不能重复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补助。
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资金
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