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指南--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发电企业
附件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
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一)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一)《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是一份重要的行业指南,旨在帮助企业规范自身排放行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指南进行分析。
一、指南的作用温室气体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电力行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因此本指南对发电设施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定。
它的主要作用在于:1.帮助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使企业了解自身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并制定有效的减排措施;2.提高企业在全球环保领域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3.推动环保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指南的主要内容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详细说明温室气体的种类、计量方法和排放因子,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2.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规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报告要求和程序,强调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与审核: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和审核的要求和程序,重点关注数据采集、核查和审核等环节。
三、指南的意义本指南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发电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它将推动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关注,促进企业采取更多的节能减排措施,从而促进我国发电行业的绿色发展。
同时,指南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企业在环保管理上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这将为企业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和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本文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进行了分析,从指南的作用、主要内容和意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信随着指南的实施,我国发电行业会逐渐向着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2.12.28•【分类】问答正文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答记者问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以下简称《核算报告指南》),用于指导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2023年度及以后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
针对碳排放数据核算中社会关注的重点内容,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问:请简要介绍《核算报告指南》的修订过程。
答:为进一步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增强制度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们针对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监督帮扶、各地碳排放核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研究,先后召开十余次专家研讨会,广泛听取行业协会、央企电力集团、民营发电企业、相关行业自备电厂及有关核查机构、检测机构、咨询机构和研究机构等单位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此后,我们书面征求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委,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央企电力集团,行业协会及部直属单位意见,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我们对反馈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统筹考虑,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印发的《核算报告指南》。
问:本次修订重点要解决哪些问题?答:本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企业普遍反映的核算方法复杂、部分参数的数据来源多样等问题。
二是技术指南超范围提出管理要求的问题。
三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的核算技术链条过长、部分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核算口径和数据获取方式有待规范等问题。
四是部分企业碳排放关键参数管理不到位、信息化存证不及时、存证材料不齐全不完整,难以支撑数据溯源和自证的问题。
五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反馈非常规燃煤机组数量多、排放量小、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二)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
施》(二)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1. 介绍指南背景和目的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
- 指南的目的是提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方法和标准
2. 指南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 适用于所有发电设施,包括火力发电厂、风力发电厂等
- 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方法和步骤
- 确定排放源和边界
- 选择适当的计算方法
- 收集数据和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 核实和审核数据
4.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内容和标准
- 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来源、排放趋势等- 报告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重要性和意义
- 有助于企业了解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 有助于企业制定减排计划和措施
- 有助于企业提高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6. 指南的实施和监督
- 指南的实施需要企业自愿遵守
- 指南的监督由政府和行业协会共同负责
7. 指南的未来发展方向
- 不断完善指南内容和标准
- 推广指南在更多行业和领域的应用
- 加强指南的宣传和推广。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引试行
附件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六氟化硫(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使用六氟化硫的设备的修理和退役过程以及输配电损失引起的排放。
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输配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电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产生的排放两部分。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核算方法:计算公式
• 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总量应等于燃料燃烧 CO2排放量,加上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量,再加上企 业净购入电力的CO2排放量
1)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公式
1)燃厂入炉煤月报
某电厂燃料日报表
含碳量 FCad=100Mad-AadVad
1)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公式
如果其中某些量无 法获得,燃煤碳氧 化率可采用指南附 录二表 2-1 的推荐 值:98%
2)脱硫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
2)脱硫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
碳酸盐含量取指 南中的默认值: 90%
2)脱硫过程CO2排放:计算公式
排放因子参见指南附录二表2-2
3)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CO2排放:计算公式
独立法人或视同法 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
基本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
附属生产系统
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 动力、供电、供水、采 部)、厂区内为生产服 暖、制冷、机修、仪表、 务的部门和单位(食堂、 仓库(原料场)、运输 浴室等)
四、核算边界: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燃料燃 烧 CO2 排放
术语和定义
活动水平
导致了某种温室气体 排放或清除的人为活 动量
排放因子
碳氧化率
量化单位活动水平温 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各种燃料的消耗量、 原料的使用量、产品 产量、外购电力量等
在给定操作条件下某 一活动水平的代表性 排放率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 过程被氧化的比率, 表征燃料燃烧的充 分性
四、核算边界:
企业边界
七、报告内容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报告年度、单位性质、所属行业、组织或分支机构、地理位置、成立时 间、发展演变、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应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包括本企业在整个报告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脱硫过程排放量、净购入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报告主体应结合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的划分情况,分别报告所核算的各个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并详细阐述它们 的监测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数据来源或监测地点、监测方法、记录频率等。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报告主体应分别报告各项活动水平数据所对应的含碳量或其它排放因子计算参数,如实测,则应介绍监测计划及执 行情况,否则说明它们的数据来源、参考出处、相关假设及其理由等。 (五)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 •分条阐述企业希望在报告中说明的其它问题或对指南的修改建议。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可以参考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一般性的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1. 确定排放范围:确定发电企业需要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范围,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2. 收集数据:收集与发电活动相关的数据,如燃料消耗量、电力产量、碳捕捉和封存情况等。
3. 温室气体计量:按照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将收集到的数据转换为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等。
4. 排放因子确定:根据不同能源类型和排放来源,确定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这些因子可以参考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以及国际组织和标准的发布的相关数据。
5. 排放计算: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排放因子,计算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可以使用专业的软件或计算工具进行计算。
6. 报告编制:按照相关规定和指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排放范围、排放计算方法、数据来源、计算结果等。
7. 审核与验证:报告完成后,可以进行第三方的审核和验证,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国家政策和标准的不断更新,建议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南,以确保核算方法与报告符合最新要求。
此外,发电企业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核算和报告编制,以确保符合规定和标准。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送要点解析
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是否只适用于燃烧化石燃料的发电企业?答:指南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企业,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
2、生物质发电的电厂,它的生物质燃料热值需要检测吗?答:需要检测。
生物质燃料的热值等数据在核算和核查的报告中需要特别说明,但不报送。
3、指南中提出的活动水平数据的选取,可以选择原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应采用哪个数据?答:数据的选取应依照准确、可核查的原则,并注意数据来源的一致性。
4、企业排放量低于1%的排放是否可忽略?答:如果企业有相关的测量数据并可计算出排放,则应计算;如果企业没有相关测量数据,且排放量低于1%,如果估算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则不予计算。
5、指南只明确了要报告净购入电量带来的排放,没有明确热力如何计算和报告,是否需要报告热力?答:发电企业不需要报告购入及输出的热量。
6、发电企业中的净购入电量需要用购入量减去输出量吗?答:发电企业报告的净购入电量即为从电网购入的电量,如果有转供其它企业的,可以扣减;但不能扣除其自发电量。
7、其他企业配套的热电站如何核算呢?需要按发电企业的指南核算吗?其中输出的电和热如何核算呢?答:其他企业的配套发电厂按照发电企业的指南进行核算,输出的电和热从燃料侧进行核算。
8、如何确定购入电量?答:机组大修时外购电,通过发票或结算单确定。
9、固定碳含量和元素碳含量区别?答:固定碳含量定义:通过实验室的方法,将测得灰分、水分、挥发分从总重量重减去,其差值与原样品炭的百分比即为固定碳含量。
元素碳含量是碳中碳元素的含量。
固定含碳量是工业分析的一项指标,元素碳含量的数据是进行化学分析或元素分析得到。
10、企业在计算单位热值含碳量中,煤中碳元素是用收到基表示吗?答:可以,元素碳含量指的是收到基元素碳含量。
11、发电企业,核算燃煤燃烧导致的碳排放时,煤炭的元素碳含量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测量的?答:按照核算指南规定,燃烧元素碳含量的具体测量标准应符合GB/T476《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要求。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不同版本对比与分析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不同版本对比与分析发布时间:2023-01-29T08:34:21.660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18期作者:金志鑫[导读] 本文通过对2022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金志鑫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摘要:本文通过对2022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与(2022年修订)版本的对比与分析,从企业成本等角度分析(征求意见稿)给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报告碳排放量元素碳含量一.2022征求意见稿较2022年修订版变化情况1.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 GB/T2589、GB/T30727两个标准方法。
GB/T2589为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是2021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规定了综合能耗计算原则、边界划分、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以及折算为标准煤的要求。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适用于用能单位(含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的能源消耗指标的计算。
GB/T30727标准规定了用氧弹量热法测定固体生物质燃料的高位发热量的原理、试验条件、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测定步骤、测定结果的计算、热容量、仪器常数标定、方法精密度以及低位发热量的计算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固体生物质燃料。
为此版本新增的掺烧生物质(含垃圾、污泥)的机组热量提供了理论依据。
新增的两条规范性引用文件不仅是对2022年修订版的一次强有力的补充,更是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作为企业我们应充分利用此次机会,努力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2.在生产数据信息获取内容中,删除了供电量、供热比、供电煤(气)耗、供热煤(气)耗、供电碳排放强度、供热碳排放强度等内容。
减轻了企业负担。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本次编制的《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独立焦化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
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焦炭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焦化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政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工作程序和内容 (3)5 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 (5)6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 (6)7 购入电力排放核算要求 (9)8 排放量计算 (9)9 生产数据核算要求 (10)10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11)11 数据质量管理要求 (13)12 定期报告要求 (14)13 月度信息化存证支撑材料要求 (14)14 信息公开要求 (15)附录A 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缺省值 (16)附录B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要求 (17)附录C 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 (20)附录D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信息公开表 (29)附录E 其他报告项相关参数计算方法 (3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源、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购入电力排放核算要求、排放量计算、生产数据核算要求、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定期报告要求和信息公开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使用燃煤、燃油、燃气等化石燃料及掺烧化石燃料的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其他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可参照本指南。
本指南不适用于单一使用非化石燃料(如纯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秸秆林木质等纯生物质发电机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机组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GB/T 483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GB/T 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GB/T 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GB 21258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1369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5214 煤中全硫测定红外光谱法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30727 固体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3073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仪器法GB/T 30733 煤中碳氢氮的测定仪器法GB/T 31391 煤的元素分析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1.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GB 35574 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35985 煤炭分析结果基的换算DL/T 567.8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第8部分:燃油发热量的测定DL/T 568 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DL/T 904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 1030 煤的工业分析自动仪器法DL/T 1365名词术语电力节能DL/T 2029 煤中全水分测定自动仪器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指南
续表
E.3低位发热量和单位热值含碳量的确定方式
自行检测委托检测未实测
机组参数月份
检测设备检测频次设备校准频次测定方法标准委托机构名称检测报告编号检测日期测定方法标准缺省值
XX年1月
2月
低位发热量
3月
…
1#机组
1月
2月
单位热值含
碳量
3月
…
…
E.4排放量信息
机组排放类型排放量()
tCO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A
1#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量B
机组二氧化碳排放量C=A+B
……
全部机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E.5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如适用,应包括:
a)重点排放单位合并、分立、关停或搬迁情况;
b)发电设施地理边界变化情况;
c)主要生产运营系统关停或新增项目生产等情况;
d)较上一年度变化,包括核算边界、排放源等变化情况。
e)其他变化情况。
34。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1.引言本指南旨在规范中国发电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与报告,以推动低碳发展,减少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环境绩效。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2.1确定排放源发电企业应确定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
直接排放源主要包括燃煤、燃油等能源的燃烧过程,间接排放源主要包括购电和能源生产过程中的间接排放。
2.2选择计量指标根据排放源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当的计量指标来评估温室气体排放量。
通常使用的计量指标包括碳当量、二氧化碳当量和能源当量。
2.3数据收集与整理发电企业应收集与整理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数据,包括能源消耗量、生产产量等。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做好数据记录和存档。
2.4排放计算与核算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所选择的计量指标,进行排放计算与核算。
通过使用排放因子、排放系数等方法,将能源消耗量转化为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得出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2.5审核与验证经核算得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应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核与验证,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3.1报告要求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相关部门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结果以及相关的数据和计算方法。
3.2报告内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详细数据,包括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碳当量排放量、能源消耗量等。
同时,应对排放量的年度和季度变化进行分析和解释,并与前两年的数据进行对比。
3.3报告审核与公开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开。
公开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包括完整的数据、计算方法和审核结论,以便其他相关方监督和对比分析。
4.结论本指南对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进行了规范和说明,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促进低碳发展。
发电企业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履行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的义务,并不断改进和提升核算及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以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涵盖了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和报告的指导原则,为中国发电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帮助企业准确计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
以下是中国发电企业应遵循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的主要内容:1.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2)间接排放:包括电力购买的排放,即发电企业购买的电力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排放。
(3)其他间接排放:包括企业间的供应链和外包业务的排放,如运输和建筑等。
(4)排放源分类:将排放源分为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分别核算和报告。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步骤:(1)确定排放源:识别所有排放源,包括能源消耗、化学反应和其他活动排放源。
(2)确定排放系数:使用适当的排放系数来确定不同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
(3)计算排放量:将排放源与排放系数相乘,计算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间接排放核算:计算购买的电力带来的间接排放,根据购买的电力量和该电力的排放系数计算间接排放量。
(5)汇总和检查:对所有的排放源进行汇总,确保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6)审计和验证: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验证,确保报告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报告指南:(1)报告要求:报告应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计算方法和假设条件的描述,以及改善措施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说明。
(2)报告频率:推荐每年报告一次,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更频繁的报告周期。
(3)报告格式:报告应按照国际通用的格式进行编制,包括清晰的标题、目录、摘要和附录等。
(4)报告公开:报告应向相关政府机构、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公开,促进透明度和合作。
(5)报告的用途:报告可用于企业内部管理、政府监管和公众评估等方面,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总结: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中国发电企业提供了准确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的指导,帮助企业了解自身排放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2211
附件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以下简称《核查技术指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必要性及主要原则现有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属于通用指南,规定了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核查流程、原则以及通用核查方法和要点,未结合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
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针对性地给出发电行业具体参数的核查方法和要点,在通用核查指南的基础上出台行业核查技术指南,进而切实提高核查工作质量,统一核查人员对核算指南的理解,提升核查人员的核查技能。
文件的主要编制原则如下。
一是以提升核查数据质量为目标,帮助核查机构提高核查数据质量。
二是与核算指南规定的核算和报告内容相对应,《核算指南》规定之外的内容不作为核查对象,不增加核查机构和排放单位的负担。
三是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切实提高核查工作效率,尽量消除不同核查机构对核算指南理解不统一、尺度掌握不统一等问题。
四是突出重点、分类要求。
对燃煤消耗量、供热量等影响排放量和配额分配的关键参数给出明确、详细的核查方法和步骤,对锅炉型号、汽轮机压力参数等其他相关参数的核查要求适当简化。
尽量列出核查参数的所有要点和方法,但做出分类要求,对必须核查的要点和方法标注星号*,其他内容核查人员可根据文件评审的结果、重点排放单位的实际情况或经验判断,确定查、问、看、验的具体内容以及详细程度。
二、编制过程2022年4月来,生态环境部组织成立编制工作组,初步明确了编制工作思路、基本框架。
2022年5月,编制组形成《核查技术指南》初稿,并非正式征求了广东、山东、北京、山西、河南等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电力企业的意见,并根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2年6月,组织有关核查机构根据《核查技术指南》初稿对13家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4家)开展试核查,就现场核查需要的人日数、现场核查遇到的问题、核查技术指南的可操作性等进行核查测试。
企业温室 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核算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企业的一份重要责任,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准确的核算和报告,不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报告内容,特制定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对企业进行指导,促进温室气体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1.概述温室气体是指那些在大气中对太阳辐射和地球表面发出的长波辐射有吸收、透射、反射作用的气体。
常见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氮氧化物(N2O)等。
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尤其是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使用等方面的排放更是成为了温室效应问题的主要来源。
2.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排放因子,即单位产品或单位能源使用量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1)直接测量法:通过使用高精度的仪器和设备,实时监测和测量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得出准确的数据。
(2)间接测量法:通过对能源消耗和排放源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和计算,得出温室气体排放的数量。
(3)模型计算法: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活动的数据和模型,进行数学计算和模拟,得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3.温室气体报告内容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企业概况和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位置区域、行业类别、生产规模等基本信息。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过程:详细描述企业采用的核算方法,包括核算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参数和假设条件。
(3)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汇总:将核算得出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按照不同的气体种类进行统计汇总,并以表格形式展示。
(4)温室气体排放趋势分析:对企业历年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总结排放趋势和变化规律。
(5)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和效果评估:介绍企业实施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及其效果,并对减排措施的经济性、环保性进行评价。
(202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一)
(202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一)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简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其中包括了发电设施的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将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列入其中。
排放系数企业可以根据发电设施的机组类型和燃料种类,查找国家有关排放系数标准,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
排放计算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标准排放计算方法计算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报告报告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报告,具体要求包括排放清单、核算方法、排放系数、排放计算公式及数据源等。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每年进行一次报告。
报告流程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提交至环境保护部门和税务部门。
结语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是企业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排放核算和报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保护地球环境。
实施数据收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包括机组类型、燃料种类、能源消耗量等。
排放核算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标准排放计算方法对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核算。
填报清单企业应将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填报至企业排放清单中,定期更新数据。
缺陷整改企业应对排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优势环境保护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企业进行排放核算和报告,有助于加强环境保护。
企业通过排放核算和报告,能够深入了解自身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良好形象企业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造清洁生产、绿色企业形象,增强公众对企业的认可和信任。
结论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是企业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引言温室气体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而发电企业作为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排放的温室气体也是不可忽视的。
为了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本报告对某发电企业进行了温室气体核算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建议。
核算方法1. 温室气体种类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三种气体。
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根据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和相关排放因子,对每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进行核算。
3. 排放清单编制根据核算结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详细列出每个排放源的名称、排放量和排放占比。
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占比分析1.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根据核算结果,该发电企业去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X吨CO2当量。
2. 温室气体排放占比根据排放清单,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集中在二氧化碳,占总排放量的XX%;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量相对较低,分别占XX%和XX%。
3. 不同能源排放特点不同能源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特点也不同。
对比煤炭、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占比,得出不同能源的排放状况。
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建议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以下是针对该发电企业的减排措施建议:1. 加强能源管理通过优化发电过程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从而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2. 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增加清洁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比例,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
3. 采用先进技术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排放控制设备,能够提高燃烧效率和减少排放。
4. 发展碳捕捉与贮存技术推动碳捕捉与贮存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将二氧化碳从燃烧过程中捕获并储存起来,减少其向大气中排放。
5. 加强能源消费监测与评估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信息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结论基于对某发电企业温室气体的核算分析,我们得出该企业去年的总排放量为X 吨CO2当量,并根据排放清单分析了不同温室气体的排放状况。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2.12.28•【分类】问答正文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答记者问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以下简称《核查指南》)。
针对《核查指南》中社会关注的重点内容,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问:《核查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出台针对发电行业的核查指南?答:碳排放核查是根据核算、核查的相关技术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相关信息、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全面核实、查证的过程,碳排放核查结果是配额分配与清缴的重要依据。
出台《核查指南》对于规范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满足提升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的需要。
根据核查数据评审,2021年度完成核查的发电企业约80%出现经核查后的排放量与初始排放报告的排放量不一致的情况。
报告前后不一致的主要参数包括元素碳含量、供热比、供电量、燃煤消耗量等。
实践证明,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而出台针对发电行业的核查指南则是对核查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指导。
《核查指南》是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科学开展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提升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
二是统一行业理解,满足精准指导核查活动的需要。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核查机构仍存在对部分问题的理解不统一、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核查报告质量差、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结论失实以及核查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发电行业核查提供精准指导,针对每个参数明确统一规范的核查工作流程,进而切实提高核查工作质量,统一核查人员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以下简称《核算报告指南》)的理解,提升核查人员的核查技能。
问:《核查指南》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以及《核算报告指南》的关系是什么?答:《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属于通用核查指南,其中规定了核查流程以及通用核查方法和要点,但并未给出具体参数的核查方法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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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和意义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 化; 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2.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不同类型锅炉的灰渣分配录
锅炉形式 渣 灰
单 位 % %
煤粉炉 10 90
W型火焰炉 15 85
液态排渣 炉
循环流化床炉 40 60
40 60
注:当设有省煤器灰斗时,其灰量可为灰渣量的5%; 当磨煤机采用中速磨时,石子煤可在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燃煤 量的0.5%~1%范围内选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7
烟煤(Vdaf≤25%)
固态排渣煤粉炉 烟煤(Vdaf>25%) 褐 煤 洗煤(Vdaf≤25%) 洗煤(Vdaf>25%) 液态排渣炉 循环流化床炉 烟 煤 无烟煤 烟 煤 无烟煤
2
1.5 0.5 3 2.5 1 3 2.5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6
5.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7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活动水平数据
ADi FCi NCVi i
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太焦) 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吨,103标准立方米) 第i种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值(千焦/千克,千焦/标准立方米) 化石燃料的种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5
CO2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总公式
E E燃烧 E脱硫 E电
•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
燃烧化石燃料(包括发电及其他排放源使用化石燃料) 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E脱硫 CALk EFk
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消耗量(吨) 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的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吨)
k
脱硫剂类型
1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活动水平数据
CALk , y Bk ,m I k
燃煤
方案一: 方案二: 缺省值 燃油和燃气:缺省值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1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碳氧化率
炉渣产量和飞灰产量:实际称量值,按月记录。如果不能获取称量值时,可采
用《DL/T 5142-2002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中的方法进行估算(灰渣比、
5.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碳酸盐排放因子缺省值 碳酸盐 CaCO3 排放因子(吨 CO2/吨碳酸盐) 0.440
MaCO3 Na2CO3 BaCO3 Li2CO3 K2CO3 SrCO3 NaHCO3 FeCO3
名称 购入电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2014年11月21日
1
讲义大纲
• • •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本指南针对的行业范围) 3.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1) 核算边界的确定 • (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的确定 •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 •
4. 数据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5.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
6.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 号)“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 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 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
(1)核算边界的确定
以企业法人为边界,核算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参照相关行业企 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
企业厂界内生活耗能导致的排放原则上不在核算范围内。
(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的确定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活动水平数据 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 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排放因子 根据企业生产地址及目前的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 电网划分,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相应区域电网排放因 子进行计算。
燃煤:每天至少一次,符合《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的规定。
燃油:每批次,或者采用与供应商交易结算合同中的年度平均低位发热值,使用汽 油或者柴油可用缺省值。 燃气:企业自行测量,也可由燃料供应商提供,每月至少一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9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排放因子
中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的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 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如发电企业生产其他产品,且生产活动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 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一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4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化石燃料燃烧
燃煤 原油 汽油 柴油 天然气 ......
数据 脱硫剂消耗量 数据 电力净购入量 单位 t 单位 MWh
脱硫过程 净购入电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2
5.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排放因子
单位热值含碳量 (tC/GJ) 燃煤 原油 汽油 柴油 天然气 ...... 数据 脱硫剂消耗量 数据 单位 tCO2/t 单位 tCO2/MWh 碳氧化率 (%)
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仅统计发电中使用化石 燃料(如燃煤)的二氧化碳排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6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化石燃料燃烧
E燃烧 ADi EFi i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第i种化石燃料活动水平(太焦),以热值表示 第i种燃料的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太焦) 化石燃料的种类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9
5.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报告内容
报告主体基 本信息
温室气体排 放量
活动水平及 其来源
排放因子及 其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0
5.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8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燃料消耗量 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
燃煤:入厂煤及库存变化、入炉煤 燃油:购买量及库存变化 天然气:流量计连续测量。
符合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相关规定 低位发热值
m
CALk,y Bk,m Ik y k m
脱硫剂中碳酸盐在全年的消耗量(吨) 脱硫剂在全年某月的消耗量(吨) 脱硫剂中碳酸盐含量 核算和报告年 脱硫剂类型 核算和报告年中的某月
1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活动水平数据 脱硫剂(如石灰石等)的消耗量:每批次或每天测量值加和得到, 记录每个月的消耗量。若企业没有进行测量或者测量值不可得时可 使用结算发票替代。
平均低位发热值 (kJ/kg)
单位热值含碳量 (tC/TJ)
碳氧化率(%)
98②
其它煤气:
52270①
12.2②
注:上述数据取值来源①《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7);②《省级温室气体 清单编制指南》(试行);③《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4
固体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炉渣和飞灰的含碳量根据该月中每次样本检测值取算术平均值,且每月的检测 次数不低于1次,符合《DL/T 567.6-95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2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脱硫过程排放
1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3)确定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数据来源 购入使用电力排放
E电
AD电 EF电
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企业的购入电量(兆瓦时)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兆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