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螺纹连接整改修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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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序过程监控表

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修改意见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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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钢筋直螺纹连接抽检试验经过 (1)

2 钢筋直螺纹连接抽检试验不合格原因分析 (1)

3 钢筋直螺纹连接抽检试验不合格责任分析 (1)

4 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3)

5 整改和纠偏措施 (3)

6 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

1 钢筋直螺纹连接抽检试验经过

3月16日经业主监理组织对2#汽轮机基础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进行抽检试验,抽检试验一组(三根)不合格,三根试件抗拉强度值全部均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因此判定为该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全部不合格。经对试件剖析,发现丝头端面不平整,丝扣没有紧到位。

2 钢筋直螺纹连接抽检试验不合格原因分析

事后湖南火电、湖南四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查看了作业现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分析原因如下:

2.1 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质量意思淡薄,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公司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要求操作。钢筋下料时,是用钢筋切断机断料,造成钢筋断头端面与钢筋钢筋轴线不垂直,现场发现端头有马蹄形挠曲。钢筋车丝长度不够,没有满足标准型接头的丝头长度。

2.2 质保体系监管不力,质量管理部门没有审核企业生产资质和套筒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仅凭产品合格证就准许其投入使用。质检员检查不到位,没有按规范要求检验生产中的每批丝头的外观检查。

3 钢筋直螺纹连接抽检试验不合格责任分析

3.1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质量意思淡薄,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公司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要求操作。操作班级没有履行自检流程,没有对每工作班次生产丝头进行检查,按照要求:加工工人应逐个目测检查丝头的加工质量,每加工10个丝头应用环规检查一次,并剔

除不合格丝头。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质量意思淡薄对这次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主要责任。

3.2 质保体系监管不力,质量管理部门没有审核企业生产资质和套筒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没有督促质检员跟踪检查丝头质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这次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监督不严责任。3.3 质检员检查不到位,没有按规范要求检验生产中的每批丝头的外观检查,按照要求:以一个工作班内生产的钢筋丝头为一个验收批,随机抽检10%,进行钢筋丝头质量检验;当合格率小于95%时,应加倍抽检,复检中合格率仍小于95%时,应对全部钢筋丝头进行检验,并切去不合格丝头,重新和加工螺纹。质检员对外观质量不合格产品轻易放行,造成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质检员对这次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直接检查不到位责任。

3.3 技术部门对工艺流程控制不严格,对操作人员违反标准规定,随意更改工艺流程不闻不问,没有及时纠正作业工艺和检查操作班组和质检员的质量检查记录。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这次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监管不严责任。

3.4 施工管理部门对钢筋直螺纹连接作业,没有采取有效有质量控制措施,对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公司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要求操作,未及时制止,没有及时发现钢筋直螺纹连接作业接头外观不合格现象,工程管理部门对这次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直接生产管理责任。

3.5 项目经理对钢筋直螺纹连接合同管理不到位,质量控制约束不

力,对这次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 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4.1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质量意思淡薄对这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主要责任。建议对操作工龚义华同志、李连良同志罚款3000元/人,并做辞退处理。

4.2质检员肖志丹对这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有直接监督不严责任。建议对肖志丹同志停发12个月资金,停发6个月效绩工资,罚款1000元。

4.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万建滨对这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有直接监控不严责任,建议对万建滨同志停发6个月资金,停发6个月效绩工资,罚款1000元。

4.3技术部门负责人谢言亮对这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工艺流程负有监督不严责任。建议对谢言亮同志停发6个月资金,停发6个月效绩工资,罚款1000元。

4.4施工管理部门对这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对生产副经理李荣禄同志停发6个月资金,停发6个月效绩工资。建议对主施工员吕迎新同志停发6个月资金,停发6个月效绩工资,罚款1000元。

4.5项目经理对钢筋直螺纹连接队伍的合同管理,质量水平监督管理不力,对这批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不合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对项目经理何格利同志罚款5000元。

5 整改和纠偏措施

5.1 人员设备整改要求

用于和车丝的设备应使用专业厂家生产的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车丝操作人员和拼接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或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熟悉技术规程和加工工艺要求,并应持证上岗。

5.2 套筒验收整改要求

套筒提供单位应提交企业生产资质证明、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和厂品合格证,每批连接套筒进场后要做试连接试验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准许投入使用。

连接套筒质量检验要求

5.3 车丝工艺整改要求

1)钢筋下料时,切口端面应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挠曲,端部不直应调直后下料,应该使用砂轮切割机下料,不能用气割和钢筋切断机下料。

2)钢筋丝头的长度应等于1/2套筒长度。

3)钢筋头不得有与钢筋轴线相垂直的横向表面裂纹。

4)对不合格的丝头,切去后重做,不得对头进行二次车丝。

5)加工钢筋丝头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不得在不加润滑液的情况下套丝。

6)钢筋丝头的螺纹应与连接套筒的螺纹相匹配,公差带应符合GB/T197的要求,可适用6H。

7)钢筋丝头加工完后,检查合格后应套上塑料保护套,防止丝头生锈和在搬运碰坏,影响连接效果。

8)丝头应牙形饱满,牙顶宽超过0.6mm,秃牙部分累计长度不应超过螺纹一个周长。

9)外形尺寸包托螺纹直径及丝头长度满足产品设计要求,一般丝头长度和螺纹直径均为1d(d为钢筋直径)。

5.4 连接整改要求

1)接头拼接时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两个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

2)拼接完成后,套筒每端不得有2P以上的完整丝外露,加长型接头的外露丝扣数不受限制,但应另有明显标记,检查进入套筒的丝头长度是否满足要求。

6 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运行班级自检、质检员专检、质量部门验收的三级检查验收机制。

6.1 班级自检

加工工人应逐个目测检查丝头的加工质量,每加工10个丝头应用环规检查一次,并剔除不合格丝头。

每班次作业,班级负责人要组织对当天的生产的丝头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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