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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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2016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2016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时间、条件、好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4月(具体待定)(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7月(具体待定)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6件以上;C、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件以上;(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桂知规字〔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实施方案(桂知规字〔2016〕2号)为贯彻落实《广西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桂政办发〔2015〕77号),加快发展广西专利密集型产业(制造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包括专利密集型产业、商标密集型产业、版权密集型产业等。

近年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日益凸显,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中占据了相当高的比重,2010年,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美国GDP贡献了5.06万亿美元,占当年美国GDP总额的34.8%。

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区专利密集型产业整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

当前,广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受宏观环境、自身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等多因素影响,经济运行走势分化,“三期叠加”特征表现尤为明显。

加快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可以充分发挥其增长快、效益好的优势,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

以专利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将专利密集型产业打造成为驱动广西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坚持政府引导。

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及宏观指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及资金支持,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良性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择专利价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进行培育,形成专利密集型产业新格局。

——坚持有序推进。

明确若干优先发展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示范带动其他产业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打造一批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发展壮大一批显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专利密集型产业,部分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在局部领域达到全国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2016年3月25日国发〔2016〕21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6年3月25日国发〔2016〕21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3月25日(本文有删减)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紧推动有利于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体制创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矫正要素配置扭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家精神,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点,围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结构性矛盾凸显、风险隐患增多等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使改革更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

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创新有机结合,合理安排改革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推动面上制度创新。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转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转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转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转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7]29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申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一)拟申报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填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二)》,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网址)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

对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对2016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年度考核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对上海市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进行2016年度工作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一定方式公布。

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复核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对象2013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5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附件1)。

海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名单

海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名单

海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名单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海南椰树集团(2013)
2.海南赛诺实业有限公司(2013)
3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2016)
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海南椰国食品有限公司(2013)
5.海南立昇净水科技有限公司(2013)
6.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2013)
7.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澄迈)
8.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
9.海南全星药业有限公司(2013)
10.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2015)
11.海南亚元防伪科技有限公司(2015)
12.海南汉地阳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5)(洋浦)
13.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2016) (洋浦)
14.海南红杉科创实业有限公司(2016)
15.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6) (澄迈)
16.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2016)
17.海南兴科热带作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6)(万宁兴隆) 备注:括号内年份为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04.13•【文号】法办〔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4.13•【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17〕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16年,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推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大局,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并结合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现将这些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17年4月13日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1.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再审系列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再15、20、25、26、27、28、29、30、31、32号行政判决书〕2. 北京庆丰包子铺与山东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238号民事判决书〕3.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金阿欢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民再447号民事判决书〕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诺维信公司与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再85号行政判决书〕5. 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6.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与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北京丽康富雅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终245号民事判决书〕7.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得力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坤森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6)沪73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8. 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知终字第356号民事判决书〕9.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石家庄市绿缘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九台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等侵害植物新品种纠纷再审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鲁民再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10. 汪紫平侵犯商业秘密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知刑终字第00012号刑事判决书〕2016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1. 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179号民事判决书〕2. 昆山山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天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610号民事裁定书〕3. 温州宁泰机械有限公司与温州钱锋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浙民终506号民事判决书〕4. 埃斯科公司与宁波市路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甬知初字第626号民事判决书〕5. 肇庆市衡艺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建阳顺意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闽民终1345号民事判决书〕6. 李占全与赵金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1684号民事裁定书〕7. 江苏腾天工业炉有限公司与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2427号民事判决书〕8. 胡崇亮与佛山市南海迪利装饰材料厂、董峰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517号民事判决书〕9. 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思派硅胶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民终1036号民事判决书〕10. 克里斯提·鲁布托与广州问叹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贝玲妃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欧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前禁令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行保1、2、3号民事裁定书〕11. 美国催化蒸馏技术公司申请陕西华浩轩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诉前证据保全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01证保2号民事裁定书〕(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12. 张绍恒与沧州田霸农机有限公司、朱占峰侵害商标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3640号民事裁定书〕13. 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及杨艳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216号民事判决书〕14. 沈阳广播电视台与沈阳吉宝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15.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与北京三精日化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哈知初字第155号民事判决书〕16. 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船厂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沪高民三(知)终字第97号民事判决书〕17.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荣灵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知民终字第00179号民事判决书〕18.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苏州)有限公司与钓鱼台美高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1167号民事判决书〕19. 参考消息报社与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闽民终字第1533号民事调解书〕20. 深圳市引领平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终15570号民事判决书〕21. 广东微信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6民终3137号民事判决书〕22.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贡联合饲料有限公司、深圳安佑康牧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川民终319号民事判决书〕23. 捷豹路虎控股有限公司与成都路虎商贸有限公司、南通诚荣贸易有限公司、吴晓春、成都洋洋摩尔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川民终350号民事判决书〕24. 西双版纳同庆号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易武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高丽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云民终534号民事判决书〕25. 重庆松江管道设备厂与上海松江环福橡胶制品厂、重庆环德信管道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元阀门销售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终151号民事判决书〕2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空港浙商皮革城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中禁令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终536号民事裁定书〕27.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正源北街店、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宁民终13号民事判决书〕(三)著作权侵权、权属纠纷案件28. 孙新争与马居奎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 2136号民事裁定书〕29. 齐良末等与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津民申200号民事裁定书〕30. 上海耀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沪知民终字第641号民事判决书〕31. 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与磊若软件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知民终字第00300号民事判决书〕32. 叶宗轼与浙江冠素堂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浙民终118号民事判决书〕33. 上海美术电影制作厂有限公司与杭州玺匠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浙民终590号民事判决书〕34. 安少康与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鄂民三终字第00158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合同纠纷案件35. 钦州锐丰钒钛铁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36.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37. 深圳市恒大饮品有限公司与吉林冰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承恩山泉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凤源春武当道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吉0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38.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聚网视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沪知民终字第728号民事判决书〕39. 李瑞河、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与刘建致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闽民终563号民事判决书〕40. 兖州市量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邹城兖煤明兴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吴宝庆、何金良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1364号民事判决书〕41. 湖南富丽真金家纺有限公司与湖南富丽真金家具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湘民终545号民事判决书〕42. 湖南省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名巢靓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1民终1380号民事判决书〕43. 北京紫御湾科技有限公司与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贵民三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专利行政案件44. 吕汉杰与汕头市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林明海专利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终1134号行政判决书〕(二)商标行政案件45. 深圳市柏森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362号行政裁定书〕46. 格里高利登山用品有限公司与鹤山三丽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154号行政裁定书〕47. 布鲁特斯SIG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申2159号行政裁定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8. 沈靓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上诉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皖03刑终194号刑事裁定书〕49. 邓丰成、程先荣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上诉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鄂01刑终147号刑事裁定书〕50. 彭梵侵犯商业秘密罪上诉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黔刑终593号刑事裁定书〕。

2016年度新版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度新版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国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运行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同级管理部门,负责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第五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 5 月31 日。

第六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 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 人;(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 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五)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公布日期】2016.07.04•【字号】陕中企工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中企工发〔2016〕62号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中小企业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步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省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2016年7月4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1号)精神,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创新基地)是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为小微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公共设施与配套服务,具有滚动孵化与培育企业功能的载体和场所。

创业创新基地具备基础设施完善、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等企业聚集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等均可申报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2013-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2013-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东阳市
19 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
20 浙江皇冠电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金华市
21 金华洁灵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
22 浙江普莱得电器有限公司
金华市
23 金华市宏昌电器有限公司
金华市
年份
备注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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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2015
2016
2016
2016
2016
2016
2017
2017
2017
2017
2017
2017
2017
24 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东阳市
25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金华市
2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 司
永康市
27 正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市
28 浙江英洛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东阳市
29 浙江华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金华市
2018 复核 2018 复核 2018 2018 2018 2018
武义县
10 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东阳市
11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金华市
12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
1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
14 浙江恒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东阳市ຫໍສະໝຸດ 15 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
16 金华市亚虎工具有限公司
金华市
17 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
18 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区域
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兰溪市

企业家精神 战略家思维

企业家精神 战略家思维

企业家精神战略家思维作者:李雪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6年第10期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会合肥,是美的集团旗下一家以研发、制造和销售冰箱及相关冷冻产品的家电企业,是中国最具规模的冰箱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之一。

美的冰箱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在国内家电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品牌战一直是众多企业所争相角逐的,在这期间,知识产权无疑成为了最有力的武器。

而张世国——现任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IP中心负责人,就是美的冰箱手持这把武器的领军人物。

2007年初,在张世国刚刚加入美的的时候,美的冰箱知识产权工作才刚起步,一年申请专利不超过30件。

丰富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验,让张世国意识到构建知识产权团队工作刻不容缓。

于是,在加入美的后不久,他就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美的冰箱IP中心(隶属于公司研发中心)。

次年,张世国的团队为美的冰箱申报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顺利通过;2011年,通过这支知识产权团队的不懈努力,美的冰箱更是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继而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之一。

ChinaIP:作为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IP中心的负责人,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在您的带领下,取得了哪些成绩?张世国:目前我的主要工作是统筹公司所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统筹美的集团旗下合肥美的、合肥华凌、广州华凌和湖北美的三地四个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即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体系搭建,专利申请、挖掘、布局、分析,专利风险防控及竞争对手监控、专利诉讼应对、专利资产运营,以及专利团队建设和专利相关培训等。

近几年来,美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拥有量也实现了飞跃式的增长。

2011-2015年,我的团队共同组织研发完成各项专利新申请50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2000多项,国际专利申请100项,实现每年新申请专利超过一千件,行业领先。

同时,公司获得专利授权累计30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600项,授权发明专利实现产业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行业领先。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6〕2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6〕2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黄政发〔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创新型城市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五大发展理念”,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打造“双强双兴”升级版,构建“四大行动”新格局,建设创新型黄冈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转高效、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全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持续增长,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在9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三)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

引导市场主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支持企业围绕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开展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申报。

三级调研员屈全胜个人简历

三级调研员屈全胜个人简历

三级调研员屈全胜个人简历屈全胜,男,汉族,1965年9月生,湖南浏阳人,中共党员。

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现任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屈全胜于198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营销计划处处长、副总经理;南方电网湖南公司营销处处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监兼办公室主任;华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地区电力开发和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兼项目办主任、党委书记;华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

一、基本情况屈全胜于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处副处长、副总经理。

1、1987年至1995年,任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处副处长;1995年至2006年,任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处副处长、营销二处处长、省电力公司营销处副处长;2006年5月,任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0年5月至2013年1月,任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三级调研员。

屈全胜简历:湖南益阳人。

汉族,中共党员。

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拟任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1995年至1998年,任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处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998年至2001年,任湖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省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1年,任湖南电力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国网湖南电力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2005年2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湖南电力董事长。

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任湖南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2年5月1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组织调查。

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及法律政策依据

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及法律政策依据

附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及法律政策依据(一)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的惩戒措施和法律及政策依据惩戒措施法律及政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部分)实施部门1.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主席令第8号)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六十六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国家知识产权局1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第七十二条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第八十四条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上海宝冶战略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宝冶战略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摘 要]2016年初,上海宝冶发布了企业的“四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系列转型措施打通了掣肘公司发展的瓶颈。

在对自身所处发展阶段、外部环境、行业机遇和挑战有充分的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15121”这一更具挑战性的奋斗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1000亿元新签合同额、500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利润总额、人均收入20万元,奋力打造一流的最具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全生命周期工程服务商。

为完成战略目标,公司从业务架构、组织架构、人力支撑入手,提出“集团管总、系统主建、实体主战”的集团化管控思路,在公司全面推广平衡计分卡、量本利分析、卓越绩效评价等科学管理工具和方法,抓信息管控平台升级、促进产业链整合融合、着力绿色健康发展、推进品牌形象提升。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2019年,公司实现773亿元合同签约额、418亿元营业收入、9.7亿元利润总额的优异成绩。

[关键词]“四五”战略;高质量发展;战略管理上海宝冶:战略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主 创 人:白小虎 方学军创 造 人:曹继泽 陈 爽 马心新 鱼 莉 高 珊经典案例CLASSIC CASE国企管理2021.282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始建于1954年,2003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2个国家认可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国内首批双特级、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资质企业,拥有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70余项资质。

上海宝冶是新中国第一个钢铁基地——武钢的建设者,从“大三线”建设攀钢到全国规模最大的现代化钢铁基地宝钢,再到建设供给侧典范湛钢和“一带一路”的越南河静、大马联合钢铁,承建河钢、首钢等世界一流钢厂,上海宝冶被誉为“冶金建设国家队”。

在业界,宝冶更是被称为“高炉之王”,国内4000立方米以上特大型高炉建设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是中国钢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由钢铁大国迈向钢铁强国建设征程中的主力军。

范艳伟 京东集团知识产权部高级经理

范艳伟 京东集团知识产权部高级经理

范艳伟京东集团知识产权部高级经理
作者: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8年第01期
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双重职业资格。

2012年加入京东集团,零基础组建京东知识产权部,搭建专利、商标、域名、侵权投诉及维权打假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作为专家成员参与专利修改课题及多项知识产权课题研究。

带领团队获得2016年第三届中国杰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助力企业先后成为“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北京市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2016年度知识产权(专利)领域评议有影响力企业”,并连续两届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案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规划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案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规划方案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立工作方案篇一:知识产权示范创立公司工作方案德威公司2016年知识产权示范创立公司工作方案及计划为了更好地实行国家中小公司知识产权示范创立公司的创立工作,充足发挥知识产权创立公司创新发展中的作用,依据本公司自己实质状况,特拟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新作为目前社会发展的不停动力,是推动我们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无穷力量。

踊跃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拟订和实行,鼎力推动德威公司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内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力带动中小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加速提高公司知识产权能力。

二、工作目标全面提高我公司的知识产权创立、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经过两年的创建工作,力求成为市中小公司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三、工作内容(一)进一步成立健全和完美知识产权制度我们将依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吻合实质,在达成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找寻自己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成立健全各项知识产权制度。

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公司管理全过程(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规范化。

此中,特别要成立重要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将知识产权工作状况作为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绩查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从职位晋升、薪资晋级等方面鼓舞展开知识产权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成立我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小组(经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卓有成效地将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上去。

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工作系统建设(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系统化和专业化。

依据企业自己能力,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园区公司管理处及知识产权部门的培训(踊跃与成功示范单位进行经验沟通、学习。

增强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职能,由该部门(组织)兼顾知识产权事务。

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领导知识产权工作,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地支持和保障知识产权创立工作进行。

(三)拟订实行知识产权履行方案联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科学地制定和实行知识产权方案,明确近期的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看,形成确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新版.doc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新版.doc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016年《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必要条件由2008年《管理办法》的6个变为8个,并将2008年《管理办法》在总则里要求的“注册一年以上”,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根据2016正式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知识产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二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三是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是申请企业,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知识产权将划分为Ⅰ类、Ⅱ类进行分类评价:Ⅰ类评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专家解读第一,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中不予承认;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同时注册的只算一项;第二,如果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是个人的(如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不能用于高新企业的申请,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申请企业;第三,知识产权要对申请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完全不相关的在高企认定中将不予认可;第四,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016年《管理办法》对于主要产品(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第十一条第(二)、(三)款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全文)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全文)
1. 评价指标选择.....................................................................................................65 2. 指标数据来源.....................................................................................................66 3. 样本国家选择.....................................................................................................67 (二) 总体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68 1.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稳步提升.....................................................................68 2. 中国知识产权地位快速提升.............................................................................69 3. 能力、绩效、环境所处位次不均衡.................................................................70 (三) 知识产权能力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72 1. 中国知识产权能力稳居世界前列,并持续提升.............................................72 2. 中国知识产权能力世界排名处于平台期.........................................................73 3. 中国知识产权能力发展结构相对均衡.............................................................74 (四) 知识产权绩效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75 1. 中国知识产权绩效稳步提升,与美日差距不断缩小.....................................75 2. 中国知识产权创新贡献度快速提升,国际影响力提升相对滞后.................77 (五) 知识产权环境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78 1. 中国知识产权环境与主要国家的差距略有缩小.............................................78 2. 知识产权市场和文化环境改善不明显.............................................................80 附录一 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解释与计算方法.....................................................82 附录二 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国际比较指数指标解释与计算方法 .............................................90 附录三 数据来源.........................................................................................................................95 附录四 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指标体系 2015~2016 年度部分指标全国数据 ...................99 图表索引....................................................................................................................................... 10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6.11.23•【文号】国知发管字[2016]92号•【施行日期】2016.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并授予“中国(××①·××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①为具体“地区”,②为具体“产业”)称号(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完善快速维权工作1.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

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大力简化办案程序,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

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

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建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将存在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连续提交非正常申请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者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通过快速审查通道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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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创造
年度财务基本信息
年度产值(万元)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年度研发投入(万元)
2016年
年度知识产权投入
专利申请投入(万元)
专利维持年费(万元)
专利保护投入(万元)
专利奖励投入
(万元)
其他知识产权投入
(万元)
总计
(万元)
2016年
专利申请情况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量
授权量
申请量
授权量
申请量
授权量
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
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
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组织机构代码( )
3.注册地()
4.所属行业代码及名称()(注: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中“大类”填写)
5.主营业务:
6.注册资金为()万元
7.企业规模为()(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
A.是B.否
重要成果
是否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A.是B.否
获得国家级专利奖情况(企业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工作奖励。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企业2016年度获得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和省级知识产权奖励。国家级知识产权奖励包括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级知识产权奖励是指省级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奖励,不含省级政府下属部门或单位颁发的奖项。)
A.大型企业B.中型企业C.小型企业D.微型企业
8.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A.内资企业B.港、澳、台商投资企业C.外商投资企业
(1)企业基本性质若为内资企业,请进一步选择()
A.中央管理国有企业B.地方管理国有企业C.集体企业
D.私营企业E.联营企业F.股份企业
(2)企业若为外商投资企业,请进一步选择()
A.是
B.否
是否定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测评
A.是
B.否
是否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获得知识产权许可等方式,避免主观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A.是
B.否
是否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制,参与行业专利纠纷处置
A.是
B.否
是否建立了应对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的机制,编制并适时调整相关预案
A.是
B.否
知识产权管理
中国专利金奖()项
中国专利优秀奖()项
中国商标金奖()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项;
省级知识产权奖励是指省级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奖励,不含省级政府下属部门或单位颁发的奖项。
省级政府奖励()项,名称()
积极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
国家标准()项
行业标准()项
国际标准()项
2016年
截至2016年底有效专利拥有量
年份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累计向国外专利数量
PCT
巴黎公约
申请
授权
有效总量
申请
授权
有效总量
截至2016年底
截至2016年底商标注册量
国内商标注册情况
注册商标()件
中国驰名商标()件
国外商标注册情况
注册商标()件
截至2016年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量
集成电布图设计总数
是否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纳入整体发展规划
A.是B.否
是否建立了企业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和奖励机制
A.是B.否
支撑体系
是否建立了内部专家评议机制或项目知识产权专员跟踪机制等
A.是B.否
是否借助外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专利申请以外的专业化服务
A.是B.否
2016年度核心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率
(核心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和研发人员。培训率为被培训核心人员占核心人员总数的比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总数
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实施
运用情况
运用他人专利(件)
运用自有专利(件)
商标运用(件)
接受转让
接受许可
向外转让
向外许可
转让许可总量
2016年
知识产权运用
经济效益
专利转让许可收益
(万元)
商标转让
许可收益
(万元)
专利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专利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值(%)
转让收益
许可收益
A.是B.否
新产品开发、科研立项
A.是B.否
专利申请
A.是B.否
专利诉讼
A.是B.否
产品、技术进出口
A.是B.否
专利许可
A.是B.否
专利投融资
A.是B.否
中外合资合作
A.是B.否
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行政调处
专利司法诉讼
商标
版权
其它
行政、司法途径
2016年





自身途径
是否建立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资企业D.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企业是否上市()
A.未上市B.准备上市C.国内上市D.海外上市
10.知识产权工作联系人信息:
第一联系人: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单位电话()、移动电话()、E-mail()、通讯地址()、邮编()
第二联系人: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单位电话()、移动电话()、E-mail()、通讯地址()、邮编()
2016年
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制度
A.有B.无
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
A.有B.无
知识产权奖励激励机制
A.有B.无
商业保密管理制度
A.有B.无
竞业禁止制度
A.有B.无
战略规划
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界定职务发明条款
A.有B.无
签订合同时是否有约定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A.有B.无
2016年
知识产权
投融资情况
专利实施率(%)
知识产权作价入股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数量
(件)
金额
(万元)
数量
(件)
金额
(万元)
2016年
利用专利信息优化知识产权产出导向
是否对竞争对手专利信息进行分析
A.是B.否
是否充分利用失效、无效专利及他国专利
A.是B.否
在各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专利信息的检索与分析
战略布局与主动防御
管理体系建设
是否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
A.是,已经通过认证
B.是,参与贯标,尚未认证
C.否
机构人员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隶属部门名称:()
A.法务部门B.科技部门C.办公室D.领导直管E.其它
知识产权
人员情况
年份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其中具有代理资格人数
其中律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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