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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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对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经费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等方面,探讨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度。

一、经费申请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科学性,申请者需要提供充分的研究背景和技术路线。

其次,经费的申请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经费使用范围、限额和使用期限等。

最后,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经费审批科研项目经费的审批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

审批机构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仔细的评估。

审批的重点应该放在经费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上,确保经费的使用能够真正推动科研工作的开展。

同时,审批机构还应该对申请者提供的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进行评估,确保科研项目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三、经费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应该按照合理的计划和规定进行。

经费使用者需要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经费的支出。

同时,经费使用者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和准确的记录。

对于经费使用中的特殊支出,如设备购买和专家咨询费用等,应该进行备案或报备,并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

四、经费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是保障经费使用的重要手段。

监督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应该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跟踪和评估,确保经费的使用效果和科研成果的实际质量相匹配。

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费使用行为,应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经费结算科研项目经费的结算是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项目完成后,经费使用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费结算,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结算部门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核验,并核实科研项目的成果和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否相符。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06年 4 月27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xx 科学技术厅2006年4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利,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与项目申请、立项资助、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追踪问效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第五条项目经费的安排坚持突出重点、竞争择优、分类配置和目标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自主创新活动,提高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引导和整合作用。

第六条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配置方式以定额补助为主,积极探索配套经费、事后补助、奖励经费、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配置方式。

第七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昆明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昆明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机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成效和财政经费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方面的要求以及省政府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按照《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是指根据昆明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以市级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

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期限内开展完成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条项目及经费的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程序规范、管理公开、促进创新、讲求绩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绩效水平。

第四条项目实行归口专业管理,由市科技局授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统一受理项目申请,承担项目的过程管理以及验收、绩效和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主体与职责第五条市科技局是科技计划以及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申报;(二)负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编制与发布;(三)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绩效等管理工作;(四)授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五)负责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认定和监督管理,委托项目管理服务机构承担相关的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六)协调指导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项目管理工作;(七)协助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八)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高校科研项目的开展中,经费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科研经费的合理管理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研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至关重要。

二、科研经费的申请与审批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与审批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首要环节。

项目负责人需要编制科研项目申请书,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同时详细列出项目所需经费及其合理性解释。

审批人员需要根据项目的科研价值、潜力以及负责人的研究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批。

三、经费使用的预算编制经费使用的预算编制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项目负责人需要编制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包括各项经费的具体用途、使用时间以及使用金额,并与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匹配。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合理利用经费资源,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

四、经费使用的审核与监督经费使用的审核与监督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项目负责人需要按照预算编制的经费使用计划进行科学有效地使用经费,同时保留相关的经费使用凭证。

监督人员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五、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项目负责人需要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流程,包括经费报销申请、资金划拨、开支审批等环节,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六、经费使用的风险防控经费使用的风险防控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项目负责人需要针对经费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包括经费的挪用、浪费以及不合理使用等。

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经费使用中的风险问题。

七、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项目负责人需要对经费使用的效益进行评估,包括研究成果的产出、研究影响力的提升以及经费使用的经济性等。

评估结果对于今后的经费分配和管理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八、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是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分为纵向科技经费、横向科技经费。

纵向经费是指国家或省市级政府部门各类科研计划及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国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委托我校承担的各种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项目经费。

第三条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宏观管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使用经费,接受上级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资助单位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章科技经费的分配第四条纵向项目经费的分配。

纵向项目经费到款时,学校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 3%作为管理费;学校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 2.5%作为学科组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为项目运行经费。

学院(部)可从项目运行经费中提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成本费,作为院科研基金,比例不超过进款额的 5%,报科技处审批。

第五条横向项目经费的分配横向项目经费到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缴税款。

对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后,免征 5.5%的营业税。

学校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 3%作为项目管理费; 学校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 2.5%作为学科组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为项目运行经费。

学院(部)可从项目运行经费中提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成本费,作为院科研基金,比例不超过进款额 10%,具体提取比例由各院(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报科技处审批。

横向项目经费进入转化中心账户的,学校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 3%作为项目管理费,提取项目经费总额的 2.5%作为学科组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为项目运行经费和各种税费。

第六条学校管理费学校提留的科技进款额 3%管理费的分配比例为;科技进款额的 2%用作校科技奖励基金,0.5%用作项目管理基金,0.5%用作风险基金。

科学经费管理制度

科学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等。

2. 科研项目资金: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

3. 企业赞助:包括企业委托研究、企业技术合作等。

4. 其他来源:包括社会捐赠、科技专项资金等。

三、经费管理责任1. 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总责。

2. 科研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3. 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支出、结算和监督管理负责。

4. 相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

四、经费使用管理1. 经费预算: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详细预算,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人员费等,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 经费支出:经费支出需按照预算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和审批。

3. 经费资金监督: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项目要求。

4. 经费结余:项目结束后,对剩余经费进行清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余处置。

五、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经费使用应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不得超支或滥用经费。

2. 保证效益:经费使用应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3. 严格管理: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规范和透明。

4. 节约用于:在经费使用中应尽量节约,提高经费利用效率。

1. 经费使用审批: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 经费使用检查: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经费使用评估: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优化管理和使用经费,提高效益。

七、经费管理报告1. 经费预算报告:对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情况进行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 经费使用报告: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文件昆理工大校字〔2017〕65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16日昆明理工大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力,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科技计划项目指国家及地方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团队建设、等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合同)书、经费预算书。

科技专项项目指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限于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使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具体开支按照预算执行。

第四条在预算开支范围内,材料费报销须附供货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明确材料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总价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须提供采购合同,总价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可由基层学院签订,总价高于10万元的采购合同由实验室管理处或科技处签订。

第五条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昆明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得自驾车辆出差;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必须租车前往的,报销时须提供租车合同。

对于租车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出差人员以及车辆租赁单位,依据车辆租用合同(协议)相关内容共同承担。

对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应提供书面报告,经学院(或二级单位)审核、科技处审批后,可据实报销已经取得的票据,并按规定标准发放出差补助。

但不得用项目经费开支汽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等费用。

第六条举办会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科技支撑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支撑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支撑经费管理制度引言科技支撑经费是指用于支撑科研活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专项财务经费。

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保证科技支撑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财务安全和科技成果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科技支撑经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流程,明确科技支撑经费的使用规定,保证科技支撑经费的准确、合规和可追溯性,同时也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管理范围该科技支撑经费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包括:1.科研活动经费2.技术开发经费3.成果转化经费4.人才培养经费5.创新创业经费管理原则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科技支撑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财经法律、政策和规定。

2.严谨性原则: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应该严格地进行审核、报销,确保经费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3.控制性原则: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应该建立预算、执行、监督和评估的制度,并且严格遵守预算原则。

4.效益性原则:科技支撑经费的使用应该以实现科研、技术和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遵循效益优先的原则。

管理程序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科技支撑经费的申请必须符合科技支撑经费的使用范围、规定和限额,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的年度计划和申请程序提交到财务部门。

2.审核:申请经费需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容应包括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合规性,并按照审核意见进行报批。

3.执行:对通过审核的经费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按照计划执行相关经济支出,执行过程中应该建立经费使用的记录和流程管理,确保经费的使用情况能够追溯和核查。

4.监督:对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要及时报告经费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5.评估:对经费使用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估并进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

管理要求科技支撑经费的管理要求如下:1.严格审批:必须严格审批经费使用计划,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经费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主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主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主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科技经费是用于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资金,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制定一系列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主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包括预算编制、项目审核、经费使用、审计监督等方面。

1. 预算编制科技经费预算编制是科技部门进行科研项目资金申请和分配的基础工作。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根据科研任务的具体需求合理确定经费数额。

编制预算的程序应当透明公开,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项目审核科技经费项目审核是对科研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科学性审查的过程。

审核机构应根据科研任务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对申请人的资质和研究方案进行审查。

审核过程应公正透明,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经费使用科技经费使用应依据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在保证科研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进行。

经费使用程序应规范严密,包括资金支付、财务管理、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

经费使用过程应有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4. 绩效评价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是对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

绩效评价应有科学、公正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对项目的科研成果、技术应用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应作为科技经费使用决策的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措施和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5. 审计监督科技经费的审计监督是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的过程。

审计机构应对科技经费的使用环节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发现问题和风险。

审计结果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和提升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是保障科技经费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的工具。

预算编制、项目审核、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是科技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和制度来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科技经费才能为科研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和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科研机构或学校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经费管理原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用于科学研究: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科学研究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合理有效:科研经费使用必须合理有效,遵循经济、高效、规范的原则。

3.公开透明: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公开,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公正、透明。

4.审慎用款:项目经费必须按照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严禁超出预算或私自调用。

二、经费管理流程1.经费申请阶段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填写经费申请表、编制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经费申请需明确项目经费的用途和具体需要的经费金额,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和签字确认。

2.经费审批阶段经费申请表和经费预算要提交给专门的科研管理部门或者负责人审批,审批部门会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经费金额是否合理,使用计划是否符合科研项目的需求等。

审批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操作。

3.经费使用阶段经费的使用需要遵循规定的流程和程序。

根据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人员可以申请购买实验器材、研究资料、劳务费用等。

经费使用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并进行适时的审计。

4.经费结算阶段科研经费项目在结束后,需要进行经费的结算工作。

结算工作包括编制经费使用报告,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统计,对未使用经费进行处理(如退还、留作他用等)。

三、经费管理责任1.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包括经费的申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项目负责人需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项目要求,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科研管理部门的责任科研管理部门需要负责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科研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处理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并对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提供建议和指导。

科技发展经费管理规定

科技发展经费管理规定

科技发展经费管理规定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确保科技发展经费的有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科技发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3 管理原则科技发展经费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合规性、效率性、透明性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经费来源与管理体制2.1 经费来源科技发展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社会捐赠等。

2.2 管理体制建立科技发展经费管理体系,包括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多部门协同管理,实现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3. 经费申报与审批3.1 经费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科技计划要求和经费管理要求,编制项目预算,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3.2 经费审批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审批通过的项目列入经费支持范围。

4. 经费使用与监督4.1 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科技发展经费,确保经费用于项目相关的支出。

4.2 经费监督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应加强对科技发展经费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5. 经费绩效评价与问责5.1 经费绩效评价建立科技发展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经费使用效果进行评价,促进经费使用的优化。

5.2 问责机制对科技发展经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6. 附则6.1 解释权本规定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2 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科技发展经费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有需要,请随时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昆理工大校字〔2005〕52号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昆明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的步伐,推动教学与科研协调发展,从维护国家科技及财经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加强科技经费依法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原则出发,根据国家科技三项费的若干管理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财政部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昆明理工大学事业收入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字[2003]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项目及其它科第二条.技项目的经费管理。

科技计划项目指基金类项目及技术合作类项目;技术合同项目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类项目。

第三条科技项目经费均应进入学校财务处归口管理。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按项目分类分目建账,在科技处和财务处的监督、管理下,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入校后,须经科技处登记,填写建账拨款单,财务处按规定提取校科技管理费,发给经费本;经费本由项目组专人保管,凭本用款,超支不报。

第四条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负责人对课题经费开支负总责,科技项目发生的费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

项目立项时,应制订出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作为科技处、财务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项目、评估评审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有关规定和所签项目执行合同审批使用;对于超出经费预算范围、超规定的特殊开支,须报科技处审批。

第五条科技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按照《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除了由教育经费拨款、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按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以外,科技项目发生的超出差旅费开支规定的住宿费、机票、轮船票、必要的出租车费、会议会务费等项开支,计划类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签字报销;技术合同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相关规定审核签字报销。

学校科研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科研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科研费用管理制度学校科研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制定本科研费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属的各个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以及学校自设科研项目。

二、科研经费的申请和批准(一)科研经费的申请1.科研经费的申请必须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的立项要求和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2.科研经费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科研计划、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

申请人必须详细描述预期的科研目标和研究内容,并提出明确的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

3.科研经费申请必须经过学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查和评审,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才能获得经费支持。

(二)科研经费的批准1.科研经费申请通过后,学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将进行经费的批准和分配。

经费的分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优先级进行合理的划分。

2.科研经费的分配原则包括:先进先出、按计划安排、合理分配、公平公正等。

对于各个科研项目的经费分配应进行合理审查和评估,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3.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应符合申请材料中的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并在经费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使用。

三、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一)科研经费的使用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研项目的计划和预算,在经费计划内进行使用,不得超支或挪用。

2.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包括采购设备、购买材料、支付实验费用等。

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或购买设备,应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

3.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必须有相应的发票、凭证和合同等证明文件。

(二)科研经费的管理1.学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科研经费的档案和账务,及时记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经费的流向清晰可查。

2.学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防止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3.学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经费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是支撑科研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提高科研能力和成果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中,如何规范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理、安全、有效,是大学科研管理面临的重大课题。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对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水平,促进科研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经费管理程序、流程和要求,确保经费管理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制度内容应当包括财务会计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经费拨付与监管制度、经费管理考核及调整制度等部分。

(二)落实经费管理责任制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科研负责人应当依据项目合同条款、规章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经费支出。

经费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现的经费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经费使用安全有效。

同时,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经费使用过程的审核与审批。

三、项目资金管理(一)预算编制与审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规定方式进行,所有经费来源和用途都应予以详细明确,各项经费预算费用应与项目过程需求相符合。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实际经济情况,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支出情况,确保经费预算充足,不生浪费,不产生缺口。

同时,应尽量保证预算审核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充分考虑专家评审等多方面因素,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和透明。

(二)经费拨付与监管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拨付与监管应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确保经费拨付及时、准确、公正。

经费拨付前,需仔细检查项目申请书、项目预算等信息,确定拨付金额和拨付方式,以确保拨付的资金用于项目实施。

同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经费监管措施,通过科技局或监管机构的财务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等形式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正常、透明、有效。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保障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经费的来源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科技项目申报获得的经费以及其他科技项目相关的资金。

三、项目经费预算1.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立项阶段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各项支出明细和预期成果。

2. 项目经费预算应经过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经费使用1. 项目经费应按照预算科目和支出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经费使用需经过科研管理部门审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程序进行报销和结算。

3. 项目经费支出应保留相关票据和财务资料,以备审计和监督。

五、项目经费管理1. 科研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预算和规定。

3. 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经费结余处理1. 项目结束后如有结余经费,应按照规定流转到下一年度或下一个相关科研项目。

2. 如无法流转使用的结余经费,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退还给财政部门或转入科研单位的专项科研基金。

七、经费监督1. 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检查和审计。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参与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八、经费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行为,科研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止资金拨付、追回经费等处罚措施。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范文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科技经费是用于推动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的资金。

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使用科技经费,制定本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二、科技经费的来源1.政府预算拨款。

科技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是政府预算拨款,用于支持各类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实施。

2.企事业单位自筹经费。

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自身盈余、与其他单位合作或者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来筹集科技经费,用于推动自身科技创新。

3.科研项目合作经费。

科技单位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国际组织等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共同投入经费用于项目的实施。

4.技术成果转化收益。

通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可商业化的产品或者技术服务,获得经济效益并重新投入到科技研究中。

三、科技经费管理机构1.科技经费管理委员会。

设立科技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科技经费的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标准,以及审批各项科技经费相关申请。

2.科技经费管理部门。

设立科技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实施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

3.科技经费审核委员会。

设立科技经费审核委员会,负责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四、科技经费的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

科技经费应按照科技项目的需求和科研人员的能力来分配和使用,确保各类科技项目和科研人员都能得到适当的支持和激励。

2.效益原则。

科技经费应投入到有潜力和前景的科技项目中,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高科技经费的利用效益。

3.透明原则。

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公开透明,遵循科学、公正、合规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科学界的监督。

4.弹性原则。

科技经费管理应根据科技发展和项目需求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确保科技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五、科技经费的使用程序1.编制科技项目计划。

科研单位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和实际需求,编制科技项目计划书,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时间表和经费需求。

2.科技经费申请和审批。

科研单位向科技经费管理委员会递交科技经费申请书,经过科技经费审核委员会的审查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经费申请。

【管理制度)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昆理工大校字〔2005〕52号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快昆明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的步伐,推动教学和科研协调发展,从维护国家科技及财经法律法规、关联政策,加强科技经费依法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原则出发,根据国家科技三项费的若干管理制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财政部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昆明理工大学事业收入和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字[2003]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项目及其它科技项目的经费管理。

科技计划项目指基金类项目及技术合作类项目;技术合同项目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类项目。

第三条科技项目经费均应进入学校财务处归口管理。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按项目分类分目建账,于科技处和财务处的监督、管理下,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入校后,须经科技处登记,填写建账拨款单,财务处按规定提取校科技管理费,发给经费本;经费本由项目组专人保管,凭本用款,超支不报。

第四条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负责人对课题经费开支负总责,科技项目发生的费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

项目立项时,应制订出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作为科技处、财务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项目、评估评审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有关规定和所签项目执行合同审批使用;对于超出经费预算范围、超规定的特殊开支,须报科技处审批。

第五条科技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按照《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及学校关联管理办法执行。

除了由教育经费拨款、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按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以外,科技项目发生的超出差旅费开支规定的住宿费、机票、轮船票、必要的出租车费、会议会务费等项开支,计划类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签字报销;技术合同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关联规定审核签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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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昆理工大校字〔2005〕52号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昆明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的步伐,推动教学与科研协调发展,从维护国家科技及财经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加强科技经费依法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原则出发,根据国家科技三项费的若干管理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财政部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昆明理工大学事业收入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字[2003]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项目及其它科技项目的经费管理。

科技计划项目指基金类项目及技术合作类项目;技术合同项目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类项目。

第三条科技项目经费均应进入学校财务处归口管理。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按项目分类分目建账,在科技处和财务处的监督、管理下,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入校后,须经科技处登记,填写建账拨款单,财务处按规定提取校科技管理费,发给经费本;经费本由项目组专人保管,凭本用款,超支不报。

第四条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负责人对课题经费开支负总责,科技项目发生的费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

项目立项时,应制订出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作为科技处、财务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项目、评估评审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有关规定和所签项目执行合同审批使用;对于超出经费预算范围、超规定的特殊开支,须报科技处审批。

第五条科技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按照《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除了由教育经费拨款、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按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以外,科技项目发生的超出差旅费开支规定的住宿费、机票、轮船票、必要的出租车费、会议会务费等项开支,计划类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签字报销;技术合同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相关规定审核签字报销。

第六条设备、仪器购置必须按照项目立项时制订的研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执行。

设备仪器购置后须经实验室管理处核定、建卡,校财务处才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所提各项费用实行“预先提取,结题汇算”的办法。

第七条为了鼓励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和促进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计划类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签字报销;技术合同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相关规定审核签字报销。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执行合同和经费预算计划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获批准的项目经费。

对不履行项目合同、违规违纪操作、经费使用不当、研究计划执行不力、难以取得研究成果,或对院系和科技主管部门的研究进度检查评估不配合或配合不力、拒绝报送《项目进展报告》等项目,科技处有权停止、终止经费的使用。

对被终止或撤销的科技项目,所提取的科研津贴必须全部退回,项目经费由立项管理单位收回。

第九条为保障科研队伍稳定和促进学科建设,科技项目经费可用于支付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助研费。

按照学校助研岗位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开题实施之前,应制订出《项目助研人员参研计划表》,交科技处核准后送研究生院、财务处、科技处备案,助研费发放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若助研人员发生变化,须经科技处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条学校支持项目组吸收昆明理工大学以外的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并从项目经费中支付外聘人员劳务费。

劳务费按项目组与外聘人员达成的协议为依据发放。

项目开题实施之前,应制订《项目外聘人员参研计划表》,交科技处核准后,送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备案,劳务费发放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若外聘人员发生变化,须经科技处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一条项目在结题(验收)之后三个月内,必须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逾期六个月无故不办理经费结算者,冻结余款。

对借款后逾期未办理财务报销者,将逐月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回。

第十二条科技项目应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所纳税金由项目经费列支。

第二章科技计划(基金类)项目经费管理第十三条科技计划(基金类)项目指国家、部(委、局)、省、厅(局)立项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基金项目、政府规划项目和咨询项目,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学校自立项目。

学校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到位经费作为校科技管理费:1、国家、教育部、云南省基金类计划项目,学校按规定提取到位经费的5%作为校科技管理费。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提取到位经费的3%作为校科技管理费。

3、国家及云南省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重复提取管理费。

4、校自立基金项目不提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科技计划基金类项目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工作,按实际项目合同支出预算所列的开支范围执行。

基金类项目开支范围包括:1、科研业务费:测试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着作出版费、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费、文献检索、网络信息费、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项目评审、咨询、验收、鉴定费等;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维修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4、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可以用项目经费来支付。

但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5、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基金类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协作费必须在立项合同的相关条款中列入或在立项时签署外协协议。

无合同条款注明或无外协协议,学校有权拒绝支付协作费;6、助研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助研津贴;7、劳务费:指短期聘用外单位人员的劳务费用。

已提取科研津贴的项目组不得再开支劳务费;8、水电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支付。

9、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立项费,管理费,科研津贴、税金等第十五条为了鼓励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组可提取项目实到经费的5%作为立项费,用于项目立项时发生的各种开支。

在保证项目能顺利完成的前提下,项目组可从实到经费中提取10%的科研津贴。

校自立基金项目不得提取立项费和科研津贴。

第十六条基金类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经费处理:为了鼓励我校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项目结余经费可转入在研计划项目中继续使用,或者向科技处申报为自立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章科技计划(技术合作类)项目经费管理第十七条科技计划(技术合作类)项目指:国家、部(委)、省、厅(市、委、局)、州市(县)人民政府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规划、咨询项目:科技计划技术合作类项目学校按规定提取到位经费5%作为校科技管理费。

第十八条科技计划技术合作类项目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工作,须按实际项目合同支出预算所列的开支范围执行。

开支范围为:1、科研业务费:分析测试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文献检索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论文和资料打印及复印费、着作出版费、网络信息费、通讯费、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费、学术刊物订阅费,项目评审、咨询、验收、鉴定费等;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4、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科技计划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的费用。

小额度、局部范围的实验室的扩建、土建及房屋维修等费用可在此列支,但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5、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计划项目部分的研究、实验工作的费用。

协作费必须在立项合同的相关条款中列入或在立项时签署外协协议。

无合同条款注明或无外协协议,学校有权拒绝支付协作费。

6、助研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7、劳务费:指短期聘用外单位人员的劳务费用。

8、水电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支付。

9、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立项费,管理费,科研津贴、业务招待费、税金等。

第十九条为了鼓励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组可提取项目实到经费的5%作为立项费,以弥补项目立项时发生的各项支出。

在保证项目能顺利完成的前提下,项目组可提取实到经费的15%作为科研津贴。

第二十条科技计划技术合作类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经费按下述之一处理:1、为了鼓励我校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项目结余经费可结转入在研计划项目中继续使用;2、向科技处申报为自立项目进行管理;3、为了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学校鼓励将项目结余经费作为资本金投入高科技产业;4、若项目组不再将结余经费作为滚动经费,可提取结余经费的50%作为项目组的奖励,另外50%并入学校科技管理费。

第四章技术合同项目(横向项目)经费管理第二十一条技术合同项目(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费管理:1、技术合同项目:学校提取到位经费的8%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2、技术转让项目:学校按照技术转让费总额的8%提取校科技事业发展费;3、离退休人员承担的技术合同项目和技术转让项目,学校提取到位经费的8%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项目按到校经费的8%提取校科技事业发展费;5、须行业许可进入(须具备资质证)的技术合同项目,学校提取项目到位经费的19%,其中8%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11%作为学校内持资质证的院(处),用于资质证维护、检审、业务监管的费用,并划入相应持证单位的(院)发展基金;6、通过校企科技教育合作平台签署的科技合作项目,学校提取到位经费13%,其中8%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5%作为校企合作基金。

第二十二条技术合同项目进入学校经费中,用于购置非校方产权设备费(购置或加工)部分,按下述规定管理:1、购置非校方产权设备费低于项目到校经费的30%者,学校提取该设备费1%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2、购置非校方产权设备费超过项目到校经费的30%但低于60%者,30%以内部分学校提取1%,30—60%部分提取3%,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3、购置非校方产权设备费超过项目到校经费的60%者,30%以内部分学校提取1%,30—60%部分提取3%,60%以上部分提取8%,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4、对校方承担成套设备委托设计加工类项目,其设备属委托方所有,设备费低于50万元部分,学校提取设备费的1%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超过50万元部分,学校提取设备费的%作为校科技事业发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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