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汪曾祺小说语言艺术特色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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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汪曾祺小说语言艺术特色与价值

汪曾祺是中国当代作家中至今为止受到争议很少的一位,汪曾祺小说以独特的语言艺术受到文学界高度推崇,探究汪曾祺小说的语言有哪些出众的特色,并从中寻找根源和发现价值,对现代的小说创作具有启发意义。

标签:汪曾祺;小说语言;审美特色;价值影响

汪曾祺是中国当代作家中至今为止受到争议很少的一位:他作品的审美价值、本人的文学气质、在文学界的地位都得到了创作界和评论界的高度认同。汪曾祺的相关创作,别人都赞同他的散文十分出众,但他在小说中表现的文采,也不见得比散文逊色。他的小说,每篇都很独到。它不仅内容充实,艺术表现也很出彩。他的小说情节简单,但他随意挥洒,语句优美,句式独特,句句留有余韵,富有感染力,既让读者赞叹,又给人以无穷的魅力。汪曾祺小说的魅力,除故事本身外,叙述人的语言可谓功不可没,该论文主要在其语言上加以探讨和论述。

一、汪曾祺小说语言的艺术特色

1.通俗化

读汪曾祺小说的人基本都知道,汪曾祺小说在故事情节上的设置非常普通,人人都能看得懂,散漫浏览也容易不知不觉中陷入那淡淡的温馨中。通俗易懂的文字,淡雅的笔触,加上那平易近人的写作态度给汪曾祺的作品带来了出众的人气,让很多喜欢文学的人了解到这么一位有个性的作家。对一篇节选自《受戒》的小短文至今记忆犹新。两个小孩天真烂漫,一个是想去当小和尚的傻小子,一个是可爱的小姑娘。刻画两人互踩脚丫的嬉闹画面仍时常浮上脑海,惹人一笑。看到那就有一种轻松和舒畅的感觉涌进内心,让读者被这样的文字和语言感动。我常看汪曾祺的小说,他的语言也许并不华丽,但却从不矫揉造作。他的笔触里没有过多的渲染和意想不到,即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里他也能保持独有的那份优雅,用一种近乎调侃的语调叙说他在抗日战争时西南联大的学习生活,每当读及他的大学时代,你会产生错觉,会误认为抗日战争时的昆明城趣味十足,小说里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可乐着呢——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带着女生爱吃的瓜子、花生,守候在女生的宿舍门口,所以跑警报的时候正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期,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那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现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

通俗意味着浅显易懂,汪曾祺小说语言的通俗让读者轻松地欣赏这些小故事和小情节,在悠然中看着故事主人的各种有趣境遇。可往往人们认为通俗的东西浅薄,深刻的东西很晦涩。事实并非如此。鲁迅曾说:“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1]这里的通俗是指语言表面的通俗,但思想的深刻却与语言的通俗无多大关联。汪曾祺的小说语言虽然通俗易懂,但是有着深刻的主题,看完后常留有余韵。如小说《陈小手》中的陈小手医生给团长老婆接生,母子平安后,却被团长枪杀了,最后团长还觉得怪委屈。这个事其实也能想明白,就是医生是

男的,那个时候的人计较这方面的事儿。但是在这样一个事情上的对话语言却颇为戏剧,团长在小手成功接生后,对小手“客气”地说:“难为你了!——请”,“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20块现大洋)小手:“太重了!太重了!”(喝完酒,揣上20块现大洋)小手:“得罪!得罪!”团长:“不送你了!”(随后团长开枪从后面打死了刚跨上马的小手)两方颇为客气的简短对话,却为后面陈小手的悲剧起到了很强的烘托作用。通俗的语言下反映出深刻的主题和作者的创作观。

2.诗意化

汪曾祺的小说语言像诗般的淡然、清新和优雅,他觉得“散文诗和小说的分界处只有一道篱笆,并无墙壁(阿左林和废名的某些小说实际上是散文诗)。我一直以为短篇小说应该有一点散文诗的成分。”[2]他的小说读起来清淡平和,但细细咀嚼却趣味盎然。他多写凡人小事,描述平庸琐碎的事件,化神奇为平淡,却又在平凡中透着精彩。他的小说每个细节描写都可以看成一首诗,散发着迷人的诗情画意。他的小说处处看似闲笔,实则精心设计。有这样一段:“这时正是各种瓜果下来的时候,牛角酥、奶奶哼(一种很面的香瓜)、红瓤西瓜、三白西瓜、鸭梨、槟子、海棠、石榴,都已上市,瓜香果味,飘满一街。”里面有押韵的感觉,有工整的句式,还有鲜丽的色彩,你能不说这是诗,这是画吗?这段色彩鲜明的文字给人清新明秀的印象,句子拆开实在平常,但在作者的调排下,释放出惊人的诱惑感!这些如诗一样的语言描写体现了其诗意化的艺术特色。

“对灵动性的追求是小说语言走向诗化的一个重要途径”,“‘灵动性’就是指语言时时透露出一股灵气,显示出一种灵秀之美,极富生气与活力的特性。历史上人们在品评诗歌时常用‘生气’、‘灵气’、‘气韵生动’、‘灵趣’等术语即此意。”[3]因此,为追求语言灵动性的作家常充分发挥汉语功能灵活弹性多变的特点,用汉语将意境深化,营造出轻灵空碧的诗意氛围。汪曾祺的语言历来受到众多评论家的关注,他在意境的塑造上,直接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谐”。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4]汪曾祺认为和谐十分注重情绪对作品的影响,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5],三种感情都很温和,与他所追求的和谐很合拍。他的作品个人喜怒不显,有着一种潇洒淡泊之态,闲适飘逸的士大夫气度令人深受感染。也许就是这种淡泊给他的语言注入了一股灵动之气,使其作品画面生动、诗意盎然。

3.民俗化

汪曾祺以古城高邮为背景的乡土怀旧小说最为出名。在这些乡土怀旧小说中,作者用语言描绘出了一幅幅具有民俗色彩的风景图。如《大淖记事》中:“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还要大得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渺,这是两条水道的河流,淖中央有一条狭长的沙洲。州上长满茅草和芦荻。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牙和灰绿色的蒌篙,很快就是一片绿了。”多么美的一幅风景图,把淖写的如桃源一般。汪曾祺在小说语言上十分注重民间语言的应用,语言清新、俏皮带有浓重民俗意味的民间歌谣常出现在他的小说里。

如《受戒》:“姐和小郎打小麦,一转子讲得听不得。听不得就听不得,打完了大麦打小麦。”另外,民间口语的运用也体现了他语言民俗化的特点。这些民间口语打破了书面语的严肃呆板,给小说带来了丰沛的活力。如《受戒》中对赵大伯两个女儿的描写:“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滴滴的,衣服格铮铮的”。“格铮铮”用的就是张家港特有的地方口语。

汪曾祺对民间口语的创造运用,使他的小说语言显得格外具有魅力。大量民俗化的语言也使他的小说格外具有亲和力。

二、汪曾祺小说语言特色的形成原因

1.良好的家教与学习环境

汪曾祺,出生在江苏高邮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三岁丧母,祖父和父亲对他影响很大:他的祖父中过拔贡,略高于秀才的功名,对八股文有很高的要求。家里有许多田产,开一家布店和两家药店,但在生活上十分节俭,一个咸鸭蛋可以喝两顿酒。喜欢字画古董,喜欢品茶,还喜欢喝酒。他是个眼科大夫,为人看病却不收人家钱。他的祖父是有点浪漫主义气质和诗人气质的,可由于环境的局限使他的个性得不到发展。汪曾祺回忆到他的祖父:“幼读孔孟诗书,思想基础当然是儒家的,他是学佛的,在教我读《论语》的桌子上有一函《南无妙法莲花经》。他是印光法师的弟子。他屋里桌子上放的两部书,一部是顾炎武的《日知录》,另一部是《红楼梦》,更不可理解的是,他订了一份杂志:邹韬奋编的《生活周刊》”[6]12。祖父那种复杂的思想对汪曾祺影响很大,他一方面是飘逸恬淡的,另一方面又似乎饱含爱憎,只是很少外露,他曾说:“我对现实生活感情是相当浮躁的”[6]23。

汪曾祺的父亲聪慧温和,多才多艺,不但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一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学过很多乐器,也喜欢养鸟。“我的审美意识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6]6,汪曾祺这样谈到。父亲的随和、富于同情心,对汪曾祺日后的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

汪曾祺语言里的艺术特色与这样的家庭文化熏陶很难分开。汪曾祺小时比较自由,放学后走一路玩一路,这为他观察社会生活提供了空间和时间,为日后创作提供了素材。同样自由的大学生活,让他的思想变得较为活跃。加上沈从文老师也对其特别照顾,使他顺利地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

2.政治的影响

汪曾祺成就最高的作品无疑是无政治内涵的怀旧高邮生活的系列小说,“文革”的被批、沈从文的遭遇使得汪曾祺对创作十分谨慎。他不去主动创作带有政治理想的文章,而是以含蓄、空灵、淡远的风格,去努力构建作品深厚的文化意蕴和美学价值。在他的作品里,常有小桥流水的江南秀色、小胡同的京城一景,极少见到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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