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代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较全面总结的会计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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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代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较全面总结的会计学界
对商誉的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1)好感价值关,即商誉是
对企业好感的计价。是对企业有利的经营关系、雇员关系、顾
客关系或是企业有利的地理位置、销售网络、良好管理声望等
因素的计价。(2)超额收益关,即商誉是超额获利能力的现
值,代表了企业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预期未来净收益的贴现
值。(3)总计价账户观,即认为商誉是一个总计价账户,是
企业总价值超过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额。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自1973年成立以来,一直
致力于各国会计处理的国际协调,制定了一系列国际会计准
则,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虽然没有制定单独的商誉会计
准则,但IASC于1983年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
企业合并》(IAS 22)规定了外购商誉的处理原则:或者资本
化并予以摊销,或者立即注销。1998年,IASC在以下方面对
IAS 22做了修订:取消立即注销法;规定商誉应根据其有用
年限按系统的方法摊销;要求对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至少在
每一会计年度末核查一次;规定负商誉可以作为递延收益,也
可以冲抵应提折旧的非货币性资产。在IASC于2001年4月
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之后,IASB于2004年3
月发布了取代IAS 22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
合并》(IFRS 3)。2008年1月,IFRS 3的最新修订版正式发
布,并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新IFRS 3中关于商誉的
会计处理方法与原IFRS 3相比,又发生了一些变化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商誉进行会计规范处理的国家,其会计
准则经过理论和实务的检验,演变过程具有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美国商誉会计准则自产生以来的演进过程进行分析,将准则的演
进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归纳总结准则演进的原因,并进一步探讨了美国商誉会计准则混淆商誉与外购商誉的概念问题,对商誉减
值测试的做法提出思考。
一、美国商誉会计准则的演进过程
(一)1944年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发布ARB24前在美国早
期极端自由放任的经济环境中,会计问题都缺乏统一的规范,商誉会计问题也是如此。企业根据自身的不同需要,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外购商誉的处理上,主要产生了四种处理方法:立即注销法、永久保留法、系统摊销法、逐年重估法。由于会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到20世纪30年代后期,随着美国放任自由的经营思潮让位于政府干预下的经济政策,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推动下,美国职业界的理论界展开
了规范会计实务的工作。1944年12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ICPA)所属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发布了第24号研究公报
(ARB24)《无形资产会计》,第一次统一了商誉的会计处理。该公报
将商誉分为A类和B类。A类商誉为有用年限受到限制的商誉,B类
商誉为有用年限不受限制的商誉。A类商誉的成本在估计的使用
年限内摊销计入损益,B类商誉则一直保留在账上,直到有证据表
明其有用年限已受到限制,则在剩余的使用年限内逐年摊销,或当
有证据表明商誉已经完全贬值时,则在当年全部注销,计入当期损
益。因此,ARB24只是对现存实务界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归
纳和总结,实际上,该准则允许了立即注销、永久保留和系统摊销
法三法并存,并没有进行取舍,没有起到有效规范实务的作用。
(二)1945至1969年取消立即注销法,修正永久保留法立即
注销法是一种回避商誉会计上各种复杂问题的较为消极的方法,其
忽略了商誉的经济实质,既然以付出费用为代价取得,就应当将其
资本化。当合并商誉比例比较大时,采用立即注销法,极有可能使经
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出现企业权益不断减少甚至为负数的现象。由于
观察到立即注销法这些不利的影响,1953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发布了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ARB.43)《对第1至42号会计研究公报的重新阐述和修订》,该公报取消了立即注销法,同时对B类
商誉的永久保留法作出了修订,只要企业认为商誉不会在整个经营
周期内发挥作用,B类商誉也可以系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三)1970年至FASB成立以前,废除永久保留法,系统摊销法
进一步发展1968至1970年间,美国会计职业界就企业合并与相
关商誉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1970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美
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通过两轮投票发布了第16号、17号意见
书。这两号意见书同时保留了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同
时否定了商誉的永久保留法,规定商誉应当在40年内系统摊销。在
投票表决反对该意见书的委员与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的委员之
间分歧较大,其中一家最大的会计公司生成在会计实务中不执行
该项意见书,但仍与会计原则委员会保持联络迫使其做出必要的
变更。1971年,会计原则委员会在处理企业合并和商誉问题上的
立场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本身的解散和财务会计原则委
员会(FASB),以下简称FASB,于1973年成立。
(四)FASB成立后商誉的发展一是1975年10月,FASB发布
FAS10《对企业合并“不追溯”条款的扩展》以对APB16进行修正,在企业合并中,放宽了权益联合法的使用标准。该准则发布的背景原
因是第四次兼并浪潮企业兼并增多,而且大多数企业倾向于采用
权益联合法。准则做出这样的变化,从经济后果的角度容易得到解
释,即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可能对不同利益关系人造成不同的影
响,所以准则的选择是一种社会选择,它涉及到在各种后果和各种
利益关系人之间以及在不同偏好的利益关系人集团内部进行权
衡。因而在职业界管理层大多倾向于采用权益联合法,由于会计准
则不仅是一种技术规范,也会受到经济后果的影响,因此FAS10放
宽对权益联合法的使用条件极具妥协性。二是1995年3月,FASB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