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农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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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耒。古代的一种翻土、开沟渠农具,形如木叉,上有曲柄,下面是犁头,用以松土,可看作犁的前身。《周易·系辞》说神农氏“揉木为耒”,而《世本》则以为黄帝时“始作耒”。现在所知,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中,已发现有保留于黄土上的耒痕。甲骨文中耒字作方,刻画出商代木耒的大致形象。双齿之上有一横木,表明使用时以脚踏之,以利于耒齿扎入土中,也即古人所说的“跖耒而耕”。耒在战国文献中也很常见,据《考工记》,耒通高为六尺六寸,合今1.4米左右。青铜耒是从木耒发展而来的,后来又发展到铁耒,并演化到犁。
2. 耜。曲柄起土的农器,即手犁。各地曾出土木耜、骨耜,青铜耜出现于商代晚期,实际出土的都是耜头。形制为扁状尖头,后部有銎,用以装在厚实的长条木板上。木板肩部连接弯曲而前倾的长柄。柄与耜头连接处有一段短木末端安横木。使用时,手执横木,脚踩耜头短木,使耜头入土起土。
《国语·周语》所引《周制》,其中有“民无悬耜”之语。春秋战国时仍继续沿用,《孟子·滕文公》:“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耜哉”,《吕氏春秋·孟春纪》说每年之春,天子要亲载“耒耜”而来到籍田。《周礼》中还谈到制作木耜的情况,《地官·山虞》:“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即选择较小的树木以作为耜材之用。《吕氏春秋·任地》:“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可见耜之通高和耒相近。“其博八寸”是指其刃口的宽度,而《考工记·匠人》则说“耜广五寸”,则耜刃的宽度似随地而异。
战国时耜也称为臿,故《说文》云:“耜,臿也。”当时将臿和耒连在一起,如《韩非子·五蠹》说:“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由于方言关系,象东齐一带称臿为梩,如《孟子·滕文公》:“盖归反虆梩而掩之。”赵岐注:“虆梩,笼臿之属。”
在铁器出现之后,木耜也和木耒一样,开始套上铁制的刃口。战国之后,这种农具开始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