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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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占陇镇、南径镇、麒麟镇和大坝镇等镇分布较多;园地面积3787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7.56%,主要分布在西南和东北地区,梅林镇、船埔镇、高埔镇、云落镇、洪阳镇和南溪镇等镇分布较多;林地面积6842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49.78%,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南部地区,大南山镇、下架山镇、梅林镇、船埔镇、高埔镇、云落镇和后溪乡等地分布较多;牧草地面积21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02%,分布在大南山镇;其他农用地面积686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4.99%,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及东北丘陵地区,里湖镇、梅塘镇、南径镇和麒麟镇等镇分布较多。

(二)建设用地

2011年普宁市的建设用地面积1890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80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的83.62%,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面积为11235公顷,各乡镇(街道、农场、侨区)均有分布,其中里湖镇、下架山镇、南径镇、燎原镇、梅塘镇、占陇镇和军埠镇等镇分布较多;其次为城镇用地,面积为4297公顷,主要分布在流沙东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北街道、池尾街道、里湖镇、占陇镇和洪阳镇等;采矿用地面积最少,为274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南山镇、南径镇、大坝镇、高埔镇和云落镇等镇。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47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的13.08%,其中铁路用地面积88公顷,主要分布于至铁路沿线;公路用地面积1163公顷,主要分布于普宁至惠来高速公路、揭阳至普宁高速公路、普宁大道、国道324、省道237、省道236、省道238等道路沿线;水库水面面积80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413公顷,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主要分布在大南山镇、占陇镇、下架山镇、里湖镇和梅塘镇等镇。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2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的3.30%,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为30公顷,分布在池尾街道、占陇镇、梅林镇、里湖镇、梅塘镇、南溪镇和后溪乡;特殊用地面积为594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南山镇、占陇镇、大坝镇和赤岗镇等镇。

(三)其他土地

2011年,普宁市其他土地面积56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50%,其中,水域面积2271公顷,占其他土地比重的40.05%,主要分布于练江、榕江和龙江三大水系所经之地;自然保留地面积3399公顷,占其他土地比重的59.95%,主要分布在池尾街道、大南山镇、下架山镇、梅林镇、高埔镇和大坪镇等地。

二、土地利用问题

(一)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普宁市为揭阳市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之一,2011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04.54万人,耕地面积24251公顷,人均耕地0.01公顷/人,远低于全国人均耕地0.09公顷/人的平均水平。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用地需求的增加,人地矛盾将会日趋严重。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程度相对不高

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123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为59.44%。农村居民点用地普遍存在建筑容积率不高,呈单家独户,分布零散等问题,农村土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2011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92平方米/人,远高于揭阳市54平方米/人的平均水平,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三)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日趋显现

普宁市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经济发展用地涉及水源林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泥石流灾害防治等诸多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利用强度的增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三、土地利用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为土地科学管理指明了方向

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使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

源逐步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对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协调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2、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为规划编制与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省”,并于2009年2月印发了《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省工作方案》(粤府明电〔2009〕16号)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拓展用地空间的一系列创新举措。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普宁市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供指导,有利于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镇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压力。

(二)挑战

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十一五”期间普宁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2011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达到15806公顷,而上级规划下达普宁市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仅为12771公顷,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反减,

(一)农用地

2011年,普宁市农用地面积13743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4251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7.65%,主要分布在地势较为平坦的中部地区,里湖镇、燎原镇、梅塘镇、占陇镇、南径镇、麒麟镇和大坝镇等镇分布较多;园地面积3787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7.56%,主要分布在西南和东北地区,梅林镇、船埔镇、高埔镇、云落镇、洪阳镇和南溪镇等镇分布较多;林地面积6842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49.78%,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南部地区,大南山镇、下架山镇、梅林镇、船埔镇、高埔镇、云落镇和后溪乡等地分布较多;牧草地面积21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02%,分布在大南山镇;其他农用地面积686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4.99%,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及东北丘陵地区,里湖镇、梅塘镇、南径镇和麒麟镇等镇分布较多。

(二)建设用地

2011年普宁市的建设用地面积1890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80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的83.62%,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面积为11235公顷,各乡镇(街道、农场、侨区)均有分布,其中里湖镇、下架山镇、南径镇、燎原镇、梅塘镇、占陇镇和军埠镇等镇分布较多;其次为城镇用地,面积为4297公顷,主要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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