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把钩工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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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把钩工应知应会

1、矿井提升系统主要包括:矿井提升机,电动机、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装置、提升信号系统、提升容器、提升钢丝绳、井架、天轮、井筒设备及装卸载附属设备。

2、钢丝绳

2.1、钢丝绳的结构:即先由钢丝绳捻成绳股,再由绳股捻制成绳。

2.2、钢丝绳的分类:

2.2.1、按钢丝在绳中的捻次分:一次捻、二次捻、三次捻。

2.2.2、按捻向分:左向捻、右向捻。

2.2.3、按丝在股中和股在绳中的捻向关系分:交叉捻、同向捻。

2.3、钢丝绳的选用原则(安全技术、寿命、价格、维护、使用条件和结构特点)

2.3.1、腐蚀严重的地方宜使用镀锌钢丝绳。

2.3.2、磨损严重的地方宜使用外层钢丝绳较粗的三角股钢丝绳。

2.3.3、经常弯曲时,应选用线接触式顺捻绳或三角股绳。

2.4、钢丝绳安全使用与维护

2.4.1、绳断原因:断丝、锈蚀、磨损、超载等。

2.4.2、钢丝绳的检查与更换标准

2.4.2.1、检查日期:提升钢丝绳、管道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钢丝绳、猴车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人工观察、棉纱或游标卡尺等。

2.4.2.2、钢丝绳的检验与维护

新绳悬挂前每根钢丝绳必须做拉断、弯曲、扭转试验。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6个月试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经验1次。

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经过12个月试验一次,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减少钢丝绳断绳的有效措施:加强检查;避免淋水;地辊布置合理、灵活;定期斩头处理或换头;加强涂油。

3、运输信号

3.1、斜巷运输信号

3.1.1、斜巷运输信号要求:满足提升信号基本要求。

3.1.2、斜巷串车提升信号要求

3.1.2.1、开车信号应有灯光保留。

3.1.2.2、停车信号为直发瞬动信号,可兼作事故信号。

3.1.2.3、在各甩车场安设甩出时,都能发出警号的声光信号装置。

3.1.2.4、斜巷开口及中间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灯光信号标志。

3.1.2.5、串车提升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

3.1.2.6、停止提升6小时以上或事故检修后,提升前必须对所有信号装置、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等。

3.1.3、猴车运输人员有关要求

3.1.3.1、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的数值。

3.1.3.2、凳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3.1.3.3、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3.1.3.4、吊杆与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3.1.3.5、在下人的地点前方,必须有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3.1.3.6、严禁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3.1.3.7、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平巷运输信号

3.2.1、平巷运输信号包括:专用灯光信号、声响信号、紧急停车信号和其他信号。

3.2.1.1、灯光信号包括:色灯信号、防追尾信号、以及矿灯代用的临时信号。

色灯信号:红色--停车;黄色--注意或减速行人;绿灯--按规定减速行人。

临时信号:左右摇摆--开车;上下摇摆--停车;急速的上下摇摆--紧急停车。

声响信号:一长声--停车;二短声--向前慢行;三短声--向后慢行;

二长声--向前行;三长声--向后行。

紧急停车:用矿灯急速地上下摆动数次;电机车急速的一明一暗。

其他信号:要求信号--鸣笛数次。

警示信号--警告信号、显示信号、警戒信号等。

3.3、立井提升信号

3.3.1、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对罐座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3.3.2、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3.3.3、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受此限: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箕斗提升(不包括带乘人间的箕斗的人员提升);单容器提升;井上下信号联锁的自动化提升系统。

3.3.4、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各信号工发送信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井下各水平的总信号工收齐该水平各层信号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口总信号工发出信号;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总信号工信号后,才可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信号系统必须设有保证按上述顺序发出信号的闭锁装置。

3.3.5、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满仓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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