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设备监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招标采购设备监造工作,提高设备质量和工程效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监造主体招标采购设备监造主要由招标采购单位和监造人员组成。
2.1 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资质;2.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采购和监造工作;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独立进行设备监造工作。
2.2 监造人员监造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相关工程或技术专业背景;2.具备相关的监造经验和技能;3.熟悉设备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
三、监造程序招标采购设备监造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3.1 设备预验收设备进场前,监造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的完整性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2.设备材质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3.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4.设备的运输、存储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3.2 设备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监造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2.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3.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护保养要求是否符合要求;4.设备的文档、证书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3.3 设备后评估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监造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后评估,以评估设备的工作状况和使用效果。
四、监造责任4.1 招标采购单位责任招标采购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1.制定招标采购设备监造计划和方案;2.组织监造人员开展监造工作;3.对监造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4.完成设备监造报告和相应的归档工作。
4.2 监造人员责任监造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1.根据招标采购设备监造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监造工作;2.完成设备预验收、验收和后评估的相关工作;3.报告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方案;4.参与设备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五、监造报告监造人员应编制设备监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的采购、安装和验收情况;2.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方案;3.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工作状况评估;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制度范本1、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设备材料的管理,提高公司设备材料的利用率和保值率,保障公司设备材料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材料的管理。
3、管理体系公司设备材料的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设备材料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使用设备材料,确保设备材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设备材料分类管理公司设备材料按照品种、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管理,设备材料应当进行清单登记,并标注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5、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公司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符合公司相关规定,采购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采购设备材料,并保存采购凭证和发票等相关文件。
6、设备材料入库管理公司设备材料应当经过验收后方可入库,入库人员应当认真核对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填写相关入库登记表。
7、设备材料领用管理领用设备材料的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用设备材料,领用人员应当凭借领用申请单到仓库领取设备材料。
8、设备材料使用管理设备材料使用人应当按照设备材料的使用手册使用设备材料,确保设备材料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对于设备材料的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9、设备材料保养管理公司设备材料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保养和维护人员应当按照设备材料的保养手册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
10、设备材料报废管理对于无法修复或维护的设备材料,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报废人员应当填写报废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材料。
11、设备材料盘点管理公司设备材料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盘点人员应当认真核对设备材料的数量和品种等信息,确保设备材料清点无误。
12、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制度的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其责任。
13、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设备材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管理规定
Q/CDT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监理内容 (3)6 监理工作程序 (3)7 监理工作要求 (4)8 报告和记录 (4)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5)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设备监理范围 (6)前言为规范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发电设备监理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工程项目发电设备监理管理办法》制[2007]36号,《工程项目发电设备监理管理办法》制[2005]67号。
本标准主要是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对标准的格式和有关词语的使用作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监理内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要求以及记录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直属企业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程项目发电设备监理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设备、材料监理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设备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项目公司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合同约定,对设备、材料形成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提供咨询服务和管理,以及为设备工程项目前期的有关工作所提供的咨询服务。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一.总则 (1)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三.监造依据 (2)四.监造合同 (3)五.监造人员 (4)六.监造方式 (4)七.监造工作程序 (5)八.监造文件 (8)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十.制造厂责任 (9)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见证情况汇总表 (32)设备监造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
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
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2.2除设备厂家对自身设备制造质量进行正常检查验收外,组建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为主、沁北电厂专业人员和专家(聘有经验的厂家或从事安装工作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的设备监造、设备质量检验体系。
监造(催缴)管理细则
监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采购部。采购部设监造主管1名,负责监造 工作的总体协调及对监造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根据需要安排监造人员, 具体实施驻厂监造。 第五条 监造人员职责
1、在监造主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监造人员以采购合同为依据,严格控制制造过程的质量、进 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问题。 3、对设备分阶段交货和整体交货负有催交职责。 4、对制造过程中所有的质量见证全面负责,及时填写监造日记及 填报各种报表。 5、参与设备出厂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6、对合同外制造成本要进行检查和核实,对合同内材料数量、价 格等相关情况要进行摸底,对以后合同谈判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7、每日必须反馈监造日志,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 8、监造过程中与供应商的市场销售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
1、按国家标准; 2、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3、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4、引进国外技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5、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生产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 标准。
一、前期质量控制 前期质量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1、检查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2、对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审核; 3、抽查原材料、半成品及配件供应质量; 4、评定制造设备的能力及状态; 5、检查质量检测系统设备、方法、标准; 6、检查准备工作是否落实。 二、过程质量控制 查材料使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加工工艺,和检验标准是否符合规 定的质量标准。 (一)过程监控注意事项: 1、原材料和半成品必须有检验记录和合格标示。 2、焊接材料、预热温度、焊接参数、焊接变形、焊后保温应符合 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要进行探伤、拍片抽查、材料要进行机械性能试 验。 3、关键加工件必须在制精度合格的机床上加工,对加工设备应进 行加工前的检查,调整和认可,以确保加工精度对零件的尺寸精度、形 位公差、表面光洁度应符合施工图样要求。 4、热处理前按工艺要求进行工艺试验。热处理介质,炉温的均匀 性,热处理的工艺曲线必须符合热处理工艺规程,热处理后必须保留热 处理过程记录曲线。 5、在进行整体装配前,调试应检查部件灵活性和配合件的配合公 差,若有异常或超标应查清原因进行处理,直至灵活无卡阻,符合各项 公差要求为止。 (二)过程监控的要求: 1、上一道工序未经检验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2、质量事故未经处理不得继续生产; 3、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更换; 4、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立即报告; 5、使用经审查不合格人员上岗操作要求整改。 (三)过程监控检查纪录内容: 1、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记录; 2、半成品检查、检验纪录; 3、重要部件焊缝检查、检验记录; 4、主要焊接件装配检查、检验记录;
材料设备管理措施
材料设备管理措施机电设备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心脏”,是建筑功能能否有效发挥的根本所在。
设备材料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从最初的设计联络、设备优化配置,到编制设备招标文件、制定供应计划书,对设备进行监造和检测,以及到工程中后期的设备材料的运输、仓储、开箱验收和配合系统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投入运行后质量问题的处理、资料整理归档等一系列工作。
设备材料管理对于工程建设十分关键,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本工程材料设备管理要求二、材料设备组织管理体系针对本工程业主在设备材料方面的管理要求,我司对本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将建立有效的设备材料组织管理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服务方式,从而保证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和供应。
设备材料组织管理体系见下图。
三、本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区分及清单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管理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有三种形式:甲供设备材料;甲定乙供设备材料(本工程暂定价工程中可能实施);乙供设备材料。
我司在充分尊重业主、机电顾问意见的前提下,本着优质、优价、寻找最佳的性价比的原则下,按照业主、工程总承包、机电顾问的采购管理程序和审批流程进行办理,为业主和机电顾问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服务形式及内容见下表。
五、材料设备管理控制流程为了确保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满足机电工程的需要,对设备材料的采购、进货检验、运输搬运、储存、统计核销等主要环节,我司将严格按照业主的审批程序、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进行实施,并重点加强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控制程序流程2、材料设备搬运和储存控制流程3、材料设备检验管理控制流程六、甲供材料设备管理七、甲定乙供和乙供材料设备管理措施八、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措施劳动力计划保证措施1、劳动力计划保证措施1.1中标后,我公司将迅速组织派遣熟悉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承担过同类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人员,投入到本工程进行施工,从而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范本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现场材料设备的存放与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适用于公司内各个现场单位的材料设备管理。
二、责任与权限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材料设备的存放与管理制度,并监督现场单位的执行情况。
2. 现场单位负责材料设备的存放、使用和日常维护,并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告和记录。
三、材料设备存放管理规定1. 材料设备应按照规定的位置进行存放,保持整齐、清晰,并定期进行清点。
2. 存放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如需使用专门的设施或设备进行存放,应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质。
3. 材料设备的存放应标明编号、名称、规格、存放人员等信息,并确保存放位置和编号对应准确。
4. 对于易腐烂、易变质、易损坏的材料设备,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密封、遮挡、防潮等。
5. 禁止在存放区域内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等,保持存放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四、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 材料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禁止私自使用或转借材料设备。
2.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材料设备的完好性和性能,并进行相应的试验和验证。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材料设备,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清洁和保养。
5. 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材料设备,如有发现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五、材料设备维护管理规定1. 定期进行材料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记录。
2. 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并记录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内容。
3. 对于需要外部维修的设备,应及时联系维修单位,并按照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4. 维修保养结束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六、材料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材料设备的存放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如有特殊安全措施的应按照要求执行。
2. 禁止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或材料。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管理,涉及的项目经理、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程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节约、有序”的原则,加强对材料设备的计划采购、入库管理、使用和报废处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必须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供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采购人员负责项目中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必须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选购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确保项目进度。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负责项目中材料设备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确保材料设备的安全、完整。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材料设备的采购第八条采购人员在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先制定采购计划,明确数量、型号、质量要求等,并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签订正规合同,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确认。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定期检查采购的材料设备,确保质量符合标准,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要合理安排采购过程,确保项目进度,避免由于采购问题导致项目延误。
第三章材料设备的入库管理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在材料设备入库时,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无损,与采购合同一致。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要按照入库清单对材料设备进行编码、分类、标注,做到有序摆放,方便管理和查找。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要定期清点库存,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要对高值材料设备实行定期盘点,并建立详细的盘点记录和报表,确保资产安全。
第四章材料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项目经理负责对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和分配,确保项目所需材料设备供应充足。
工程设备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设备监督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设备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 (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设备监督管理机构,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职责一)定期检查和审批工程设备的购置计划,确保设备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3. (职责二)组织对工程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职责三)定期对工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5. (职责四)制定工程设备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措施。
三、工程设备购置和配置1. (购置计划)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工程设备的购置计划,并报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2. (设备采购)采购部门应按照购置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购买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工程设备。
3. (设备配置)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需求,合理配置工程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工程设备验收1. (验收标准)工程设备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应由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包括设备材料的检查、技术参数的核实、功能试验等。
3. (验收记录)验收工作应生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包括验收合格证明和不合格设备的处理意见。
五、工程设备维修保养1. (定期维护)施工单位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定期对工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备品备件)施工单位应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确保设备维修保养的及时和有效。
3. (维修记录)施工单位应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人员等。
六、工程设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1. (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设备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措施。
2. (培训交底)施工单位应对使用工程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交底,确保他们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
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
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应当采取预防为主,强化整体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第二章材料选用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和设计要求,经过合理评估和比对后确定。
第七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当考虑到材料的性能、质量、供应保障、价格和环保等因素。
第八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并将选用材料的相关文件保存备查。
第九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当经过项目管理部门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当有验收记录,并将验收资料按照规定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合格后,应当标注验收合格标志,并在相应位置张贴。
第十四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要求,确保材料质量。
第四章材料监督第十五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由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十六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遵循“全程监督、全面监督、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十七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重点关注材料的质量、规格、标识、存储等方面。
第十八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第十九条工程材料的监督人员应当每日填写监督记录,对所监督的材料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五章材料管理第二十条工程材料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材料的管理应当包括采购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等方面。
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质检管理制度,设备质量检查复核规定
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质检管理制度1.做好本工程设备的选型、选厂、监造、出厂验收等工作是保障电厂安全、满发、稳发的重要环节。
根据大同塔山集团的要求,本工程对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将采用招、议标方式进行。
项目法人主要职责是参加设备、材料的询价、技术规范书等招标文件的讨论、修改和投标文件的评、定标以及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的谈判等工作,核定其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并主持上述诸项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入厂质量的检查工作。
2.电厂设备质量及运行性能,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引起十分重视,按各有关方所负责任,层层把关;2.1订货人员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清册上的规格、型号进行订货,如有更改、代用,要吃透设计意图,并履行更改代用手续;3.2设备、材料的催交保管人员要严格按订货合同办事。
入厂的设备材料符合订货合同的规格、数量及供货范围,包装应完整,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或材质化验单及必要的技术文件等。
3.复核设备质量时,项目监理部、项目法人应着重注意下列要求:3.1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安装要求应与设计图纸相符;3.2设备安装环境及使用条件应符合本工程具体条件;3.3设备技术性能和工作参数以及控制要求应能满足设计规定的运行方式;3.4对制造、试验、检验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3.5重点部件的材质要求与加工要求要明确;3.6主机和附件的供货范围明确、安装接口、控制元件配套及接口明确;3.7质量保证、寿命保证、主件和易损件的寿命规定及性能保证;3.8注意并防止低效高能耗的淘汰产品混入;3.9未经鉴定的新产品原则上不能用于本工程,除非上级有批件;3.10要特别注意制造商家的资质条件和信誉,对过去运行中曾发生问题的厂家的产品,应尤为注意。
4.当参加上述设备开箱验收时验收程序和应注意的事项:4.1开箱前对包装质量先进行验收;4.2开箱后清点设备及附件并应与装箱单相符合,装箱单应与合同相符合;4.3设备外形及接口应与工艺设计相符合;4.4装箱资料要齐全,一般包括:A、设备清单和说明书;B、设备总图;C、基础外形图与荷载图;D、性能曲线;E、使用维护说明;F、出厂检验和性能试验记录。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一.总则1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1三.监造依据2四.监造合同3五.监造人员4六。
监造方式4七。
监造工作程序5八.监造文件7九。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8十.制造厂责任9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10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0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5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18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19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25见证情况汇总表30设备监造实施细则一。
总则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
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
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
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2.2除设备厂家对自身设备制造质量进行正常检查验收外,组建华能沁北项目建设部为主、沁北电厂专业人员和专家(聘有经验的厂家或从事安装工作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的设备监造、设备质量检验体系。
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材料管理行为,提高设备材料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设备材料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格的原则,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设备材料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实行综合管理、信息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和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应实行设备台账制度,对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故障情况等进行记录。
第七条设备管理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设备管理应建立设备使用规程,规范设备的使用,防止设备因操作不当而损坏。
第九条设备管理应建立设备报废淘汰制度,及时淘汰老化设备,更新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章材料管理第十条材料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材料档案,对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和库存监控。
第十一条材料管理应实行材料采购计划,根据需求情况进行合理的采购,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二条材料管理应建立材料领用制度,对材料的领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核对,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十三条材料管理应建立材料入库出库制度,确保材料的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材料管理应建立材料报废处理制度,对老化、损坏、过期的材料及时处理,防止影响正常生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设备材料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对设备设施和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设备材料管理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设备材料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十七条设备材料管理应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和材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设备材料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设备材料管理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便于实时监控和分析。
工程材料监管制度
工程材料监管制度一、总则本监管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材料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审批程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应选择信誉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
2. 采购前应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优选性价比高的材料,同时考虑其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
3. 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材料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材料验收1. 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进行验收,检查材料的外观、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对于需要复检的材料,应按相关规定取样送检,确保其性能满足工程要求。
3. 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入库,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场,并做好记录。
四、材料储存与保管1. 材料应分类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材料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霉变。
3. 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材料质量不受损失。
五、材料使用1. 施工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材料性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使用材料,禁止违规操作和浪费材料。
3. 对于关键部位和重要材料,应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质量要求。
六、监督检查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2. 对于违反材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员工举报材料质量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持续改进1. 定期收集和分析材料使用中的反馈信息,不断优化材料管理和使用流程。
2. 推动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3.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
依据2。
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2。
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2。
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3。
职责3。
1 质量管理部:3。
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
1。
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
2 设计管理部: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3。
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
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
3。
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
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
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
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3。
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
3.3。
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3。
4 计划控制部: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
5 监造单位:3.5。
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
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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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向业主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
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
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
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
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
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3.5.6 负责审查制造单位的制造工艺及质量控制与检验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
4.监督点的设置
根据设备、材料监造的分类,设置监督控制点,包括对设计过程中与合同要求的差异的处置。
4.1停工待检(H)点:针对设备安全或性能最重要的相关检验、试验而设置,如主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
监督人员按照标准规定监视作业,确认该点的工序作业。
4.2现场见证(W)点:针对设备安全或性能重要的相关检验、试验而设置,监督人员在现场进行作业监视。
如因某种原因监督人员未出席,则制造厂可进行此点相应的工序操作,经检验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但事后必将相关的结构交给监督人员审查认可。
4.3文件见证(R)点:要求制造厂提供质量符合性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原材料与配套零部件的合格证明或质保书等技术文件,室业主确信设备制造相应的工序和试验已处于可控状态。
5.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程序
5.1 熟悉设备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技术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类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参加建设单位的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5.2 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造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
工前10天报物资供应部备案。
5.3 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设备制造工艺案、生产准备计划、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提出审核意见;对于高温、高压、深冷设备和大型机组应组织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署,并报建设单位。
5.4 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5 审查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等。
5.6 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予以确认。
5.7 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5.8 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5.9 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造。
5.10 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
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
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11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造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制造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5.12 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和验证等过程。
5.13 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核实制造单位提交的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意见,报总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开据有关证明,提交建设单位向制造单位支付设备款的依据。
5.14 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造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的防护和包装措施:
(1)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
(2)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齐全。
5.15 设备全部运往现场后,总监造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造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或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5.16 在设备、材料监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应做好监造日志,定期以传真式向建设单位提供监造工作简报(每一提供上一的报,每月5日前提供上一个月月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提供上一个季度季报。
),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尤其在制造过程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需要返工或到达关键控制点时,监造人员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同时责令制造单位暂停下一道工序,待建设单位决定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后,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5.17 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 5 份,一并提交给业主。
5.18 设备、材料监造档案的组卷容按照《SH/T3903-2004》12.3.2条款规定的容提供。
(1)委托监造合同
(2)设备、材料监造规划
(3)设备、材料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案
(4)设备、材料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7)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
(8)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9)大型机组出厂前的试车记录
(10)报验申请表
(11)设计变更文件
(12)会议纪要
(13)来往文件
(14)监造日记
(15)监造工程师通知单
(16)监造工作联系单
(17)监造报、月报、季报
(18)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9)设备、材料制造索赔文件
(20)设备、材料验收文件
(21)设备、材料交接文件
(22)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23)设备、材料监造工作总结
附:设备、材料监造管理流程图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