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合集三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合集三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篇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XX县XX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四条成员出资总额:肆万壹仟肆佰元人民币(每亩按20元出资会费)。
第五条设立人(成员)数:12人;其中自然人:12人。
第六条本社是由主要从事烟叶生产的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七条本社的宗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实行烟叶标准化生产,实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维护社员利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八条本社遵循的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100%从事烟叶生产烟农;(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出资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本社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本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服务活动:烤烟及其它农产品种植、销售。
具体内容,按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凡是烟叶生产的农民,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的条件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的的组织,从成⽴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拥有⼀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定权利,同时负有⼀定责任。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的条件是什么
1、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条规定。
⼆、设⽴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提交什么⽂件
《中华⼈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六条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商⾏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件,申请设⽴登记:
(⼀)登记申请书;
(⼆)全体设⽴⼈签名、盖章的设⽴⼤会纪要;
(三)全体设⽴⼈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理事的任职⽂件及⾝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证明;
(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深刻把握,又是对历史经验的全面总结和升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不断融入新的思想内涵,提出新的奋斗目标;同时,也必须尊重历史经验,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是我们实践中取得的一条基本经验。
这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已写入宪法。
回顾改革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最好的时期,往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最快、农村社会最稳定的时期。
历史表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作为农村的基本政策,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
它让农户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它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和我国国情,可以使农户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及时做出决策,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农户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增加收入。
正是由于这些客观规律和本质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广泛调动农民积极性。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当前,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把更多的实惠带给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农村政策法规》专题复习题题库
作业一1.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基本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选择一项:对错2.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选择一项:对错3.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
选择一项:对错4.国家对缺水地区发展节水型农业不予重点扶持。
选择一项:对错5.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选择一项:对错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安排资金,引导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选择一项:对错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
选择一项:对错7.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选择一项:对错8.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属于该农户所有。
选择一项:对错9.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选择一项:对错10.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形式只有一种,就是家庭承包。
选择一项:对错11.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改变。
承包地可以买卖。
选择一项:对错12.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选择一项:对错13.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选择一项:对错1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选择一项:对错15.下列哪一项不是关于农业生产的法律法规?()选择一项:a. 农药管理条例b. 行政处罚法c. 种子法d. 农业法16.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择一项:A. 申诉B. 信访C. 仲裁D. 行政复议17.我国农村现阶段实行的是()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征、原则和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征、原则和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信息、资金、购销、加工、贮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它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销售、加工环节为合作重点,以维护成员利益为主要目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进行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
但它作为各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走向现代化所共同的、不可缺少的组织形式,在国际上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
这几年在我国山东、上海、江苏、河北、安徽等地区也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专业化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
由于各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不同,产业、产品存在差异,其建立与发展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模式,所以要坚持多种形式共同发展,要尊重农民的创造。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农民自助、自主、平等基础上的经济组织,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愿组成,从提供信息、种子种苗、技术辅导入手,逐步扩大服务领域,积极为农民提供加工、贮运、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等社会化服务。
合作经济组织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坚持农民自主原则,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农民参加合作经济组织并不改变他们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生产资料的产权关系,不对他们发展自营经济产生任何限制。
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实行分散生产,对外统一经营,体现出分工合作的特点。
(二)以维权为目的,保护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内坚持非盈利原则,以服务每个成员为根本宗旨,协调行为,统一标准;对外统一经营,直接进入市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所以改变了农户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排除中间商人,降低进入市场的成本,让农民直接分享到农业生产后续环节中的利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主体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经营体系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上,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主体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
这种经营体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首先,家庭承包经营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家庭承包经营是指国家将土地分给农民个体家庭使用和经营,由农民自主决定种植作物和养殖业务,并享受直接经济利益的经营模式。
家庭承包经营可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加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和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
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民在家庭承包基础上,通过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进行规模化经营。
这种经营模式使得农业生产能够更加专业化和集约化,提高了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同时,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还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分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和社会保障。
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农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
这些经营模式可以通过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科技支持等方式提高农业产值和农民收入。
同时,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还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和金融工具,提供贷款和保险等服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一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模式。
这种经营体系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村经济繁荣。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进一步支持和鼓励这种经营模式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共同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农村知识练习试题和答案[村官考试]
农业农村知识练习题及答案(一)1、“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一直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自1982年起至2009年2月1日共发布了11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
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
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D.《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下面哪项不是重点方面()。
A.农村的电网建设 B.乡村道路建设C.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建设D.农村沼气建设3、《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3年3月1日新《农业法》正式实施,对原法做了较大调整、充实和完善,新增了()章A.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B.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C.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D.农民权益保护4、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A.市级县级 B.县级市级C.县级县级 D.市级市级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九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村民组织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
该法规定有()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
A.30年 B.30-50年C.30-70年 D.50-70年7、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所有。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跟本所在,土地承包就是指农民以个人或集体为单位,承包原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来进行各项经营活动。
土地承包法为土地承包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问题提供法律依据,那么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为你做一介绍。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
第三条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其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四权统一的权利。
第四条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五条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承包期。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也不得以服务为由提取管理费。
第七条拓展二三产业,让分离土地的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这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维护其土地承包权益,获取土地流转收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九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提高现代农业的集约化水平,促使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运用减少农民的办法来富裕农民。
第二章土地流转原则第十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土地流转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对象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或者阻碍流转,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
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与启示
、
集体林权改革的制度根源与制度环境
建 国初期 , 与农用地 ① 土地 产权变 迁 历 程一 致 , 国农 村 山林 经历 了土 地 改革 、 我 合作 化 运
作者简介 : 张红 霄 , 京林 业 大 学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 士 生 导 师 。 南 博
《 东南学术) 0 0年第 5期 21
集体林权 制度 改革 以及衍 生 的一 系列 问题需 要我们 冷静思 考 和理性分 析 。本 文便从 我 国集体 林 权制度 改革 历程人 手 , 析本 次改革 的制度 根源 与制度 环境 , 制度 设计 到改革 实践 中总结 分 从
本 次改革 的经 验 , 为建立我 国集体 林基本 经 营制度提 供必要 的启示 。
伸和 突破 。本 次 以家庭 承包经 营为 基 础 的集 体林 权 制 度 改革 与 土 改 时 的分 山分 林 、 林业 三 “ 定 ” 的林业 生产 责 任 制有 何 本 质 区别 ?我 国集 体 林 基 本 经 营制 度 能 否 就 此 建立 且 长久 不 时
变 ?本 次改革 的制 度设计 与改革 实践对 于建 立我 国集 体 林 基本 经 营制 度 有什 么 启示 ? 等等 。
国已有 34的县 、/ / 45的 乡村完成 了“ 业 三定 ” 林 工作 , 划 定 自留山 33 共 13多万公 顷 , 涉及 50 00 多万 农户 ,00多万 公顷 的 山林 承 包 到户 。但 与农 业 统 一 实行 分 田到 户不 同 , 林业 三 定 ” 40 “ 政策 允许 各地进 行 因地制 宜 、 种形式 的林 业 生产 责 任 制 。因此 , 全 国 范 围 内 , 现 了各种 多 在 出 类 型 的林业生 产 责任制 形式 , 以福建 省 为代 表 的一些 省 份 实行 “ 分股 不 分 山 、 利不 分 林 ” 分 式 的集体 林统一 经 营模式 , 以安 徽 岳西 为 代表 的集 体林 区实 行 “ 山并 一 山” 两 的改 革 , 所有 用 将 材林 、 经济林 , 包括 现有 林 , 部均 山分林 到户@。18 全 9 5年 ,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关 于进 一 步 活跃 《
双层经营体制
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成为独立的财产主体和市场主体,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从1978年起,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过去多年的经验教训,转换思路,开始新的改革尝试:给农民自主权,尊重农民的选择,不再要求为国家的工业化而影响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于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被废除,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了集体统一生产和经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取代了单一公有制,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也开始松弛,小城镇化和农民异地流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指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一种经营模式。它是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改革之需,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大发展的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是在打破了原来的集体所有、集体集中统一经营的体制之后而建立的。是一种新型的经营体制。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目前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也是目前我国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决定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稳定。
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
“双层经营体制”,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从其产生、发展到形成的历史过程及中央的有关论述来看,“双层经营体制”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1.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土地的所有制性质是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关系,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产生、发展,并在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运行中确立、形成。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完全保留了土地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这表明它不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得到了自我完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着力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
专业大户农机专业服务大户的主要特点:具有强烈的科技兴机理念。
具有坚定的依机致富信念。
具有优秀的服务农民的品质。
农机大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化程度不高,信息来少二是文化水平偏低,应用能力差三是发展极不均衡,行业差距大加快农机专业服务大户发展对策和建议:1、统一思想认识,牢固确立农机专业服务大户的主体地位2、建立扶持机制3、突出培育重点。
4、完善信息服务5、启动培训工程6、维护合法权益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现状1、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增长2、第三产业发展迅速3、劳动者报酬和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4、各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乡镇企业发展的困境及原因分析^p1、资金紧张,融资困难2、技术相对落后3、员工素质不高,优秀人才缺乏4、管理水平不高,效率低下5、信息化建设滞后推进新时期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拓宽乡镇企业融资渠道2、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3、改善人才管理机制4、提高乡镇企业管理水平5、促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6、乡镇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7、加强领导,健全监督机制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分析^p :土地流转困难; 生产资金不足; 家庭农场界定缺乏统一标准; 家庭农场经营结构单一 ; 家庭农场主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社会化服务体系亟待完善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协作互进建设; 尽快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促进家庭农场经营结构的多样化; 提升农场主的综合素质;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家庭农场的优势特点1、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农业农村知识练习题及答案(村官考试必看)
农业农村知识练习题及答案(一)1、“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一直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自1982 年起至 2009 年 2 月 1 日共发布了11 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
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
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D.《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 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 2009 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下面哪项不是重点方面()。
A.农村的电网建设 B .乡村道路建设C.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建设D.农村沼气建设3、《农业法》于1993 年 7 月 2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 年 12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3 年 3 月1日新《农业法》正式实施,对原法做了较大调整、充实和完善,新增了()章A.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B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C.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D.农民权益保护4、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A.市级县级 B .县级市级C.县级县级 D.市级市级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九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村民组织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
该法规定有()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A.十分之一 B .五分之一C.三分之一 D .二分之一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
A. 30 年 B.30-50 年C. 30-70 年 D .50-70 年7、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所有。
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按照集体经济为主体、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民自愿、继承、租赁或者出资入股的方式承包土地、农田水利设施、林木及其他资源,从事农业、农村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制度安排。
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主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即由农户自愿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土地并享有相应的经营权,农户可以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农产品的流转。
土地承包期通常为30年。
2.农机具联合保有制度:农民可以通过自行购买农机具、联合
购买、合作社集体购买等方式获得农机具,并互相出租、借用、转让农机具,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农产品流转制度:农民可以通过市场交易、与合作社、农业
企业、农资经销商签订协议等方式自主处理农产品。
同时,也可以通过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等渠道进行农产品的销售。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农民自愿组
成的权益组织,负责土地承包、农业生产组织、农产品流通、农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农民可以通过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分享集体经济收益。
5.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了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我国建立了
农村金融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贷款、储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障农民的经营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同时,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我国统分结合的农业经营体制中分层经营存在的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统分结合的农业经营体制中分层经营存在的必要
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土地的所有制性质是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这从根本上保证了土地的合理利用,防止了土地私有制下农民的两极分化。
这种土地所有关系,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产生、发展,并在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运行中确立、形成。
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一方面坚持土地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一方面不脱离生产力实际要求找到了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土地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这表明它不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得到了自我完善。
(二)以土地“两权”分离为前提
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产生家庭经营这一基础层次的前提。
实践证明: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家庭分散经营的两权分离,一般优于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两权合一。
因为两权分离后,有效克服了集体高度统一经营的弊端,也克服了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局限性,从而调动了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的积极性。
(三)以种植业为基本经营内容
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核心内容又是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所以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经营内容是种植业。
土地的均等分散承包经营、种植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及其自身的特点,使种植业中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特殊的意义。
农村法律法规考试的试题
农村法律法规考试的试题农村以农业发展为主,并且依靠农业维持生活,因此,法律上对农村农业也有相关的规定。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农村法律法规考试卷,希望对你有用!农村法律法规考试卷填空题1、农村土地实行(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的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为核心,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002 年全国人大专门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
2、一般认为,农业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有3个,一是经济功能,二是( 生态环境 ) 功能,三是(社会文化) 功能。
3、《农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
4、《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林地的家庭承包规定为30 年至( 70 )年的承包期限。
5、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 40% )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6、我国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草原,由(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7、(2003 )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8、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9、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的非财产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0、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侵权行为) 等。
1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由( 县级人民政府) 批准。
12、村民自治决策权,就是指村民会议对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拥有权。
村民决策权由知情权、( 直接决定) 、决定权三个方面的权利组成:(提议权)。
农村法律法规考试卷名词解释1、收益权:即获得收益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传统的企业法人模式: 在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一些早期的社区股份合 作经济出现了向股份制公司的转变,将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企 业法人,进行工商登记。 2、 类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模式 类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模式,是指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运作模式。 3、“双轨制”模式 在确立农村经济组织的摸索过程中,湖北省尝试“双轨制” 模式。所谓“双轨制”,是将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其所属的企事 业单位分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 都江堰模式 都江堰模式,是四川省都江堰市在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市场主体地位的一种新的做法,即由政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承认其法人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
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条
1982年条文 根据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6 条修正 根据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 条修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败得失
失败之处: 成功之处:
1、对农业增长起到了相当的积极 意义 2、为中国工业建设提供了原始积 累 3、促进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规定 不完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关系 不清晰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身机制 不顺畅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力支撑 无保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 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 畜。” 第17 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10 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 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 包,......” 第5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6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 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 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管理本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侵犯。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基础,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和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设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统一为:县(市、区)镇(街、乡)经济联合总社;县(市、区)镇(街、乡)经济联合社;县(市、区)镇(街、乡)村经济合作社。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名称统一为:县(市、区)镇(街、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县(市、区)镇(街、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县(市、区)镇(街、乡)股份合作经济社。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由本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宗旨;(三)组织的资产;(四)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五)管理人员的产生与罢免;(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其议事、办事、表决规则(包括应当通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可以通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的具体事项、成员代表会议代表的人数及其产生办法等);(七)收益分配制度;(八)监督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九)组织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有关事项。
土地承包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法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八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的用途;(二)承包地被征收、征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承包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议定、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方案的制定者;(二)承包方案制定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村民会议的决定,拟定承包方案;(三)承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四)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初级经济师-农业经济-第三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初级经济师-农业经济-第三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选题]1.我国以小农户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面临的挑战不包括OOA.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B.农业市场竞争的加剧C.人们对(江南博哥)国内农产品的需求减少D.农业资源环境约束的日益增强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返入21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方面,人们对国内农产品的需求呈刚性增长,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业资源环境约束的日益增强,农业市场竞争的加剧,都对我国以小农户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出了挑战。
[单选题]2.()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会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是其他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而且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而逐步分化。
A.家庭承包经营B.新型农业经营主体C.农业社会化服务D.现代农业经营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家庭承包经营是基础,并且会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是其他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的源泉,而且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而逐步分化。
[单选题]3.()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A.农民合作社B.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C.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D.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易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农民合作社还可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
[单选题]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特征不包括OoA.以市场化为导向B.以集约化为标志C.以精细化为表现D.以规模化为基础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加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方式相比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特征,主要有:①以市场化为导向;②以专业化为手段;③以规模化为基础;④以集约化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六十四条
第六⼗四条各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释义】本条是授权省级⼈⼤常委会制定本法的实施办法的规定。
⽴法法第63条规定:”省、⾃治区、直辖市的⼈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性法规。
”该法第64条第1款第1项规定,地⽅性法规可以为执⾏法律、⾏政法规,根据本⾏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这是省级⼈⼤常委会制定本法的实施办法的⽴法权依据。
本法授权省级⼈⼤常委会为本法制定实施办法的现实根据则在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底⼦薄,⽣产⼒⽔平低,⽽且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尤其如此。
当前,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的差距,交通、信息便利地区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地区的差距,在不同地区的农村间体现得也很明显。
再加上我国农业⼀直存在的平原与⼭地,粮棉作物产区与经济作物产区,种植农业区与林区、牧区等地区差异,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不容回避的。
这从客观上要求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既要坚持国家意志的普遍性,还要考虑到地区差异的客观实际。
具体到农村⼟地承包经营制度,同样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实践步伐就迈得⽐经济⽋发达地区快。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是农村基本经济体制所包容的客观存在。
实践已证明坚持和发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绝不是⽆视各地客观差异,不讲任何灵活性。
因此,本法第1条开宗明义,依据宪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明确肯定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地位,将稳定和完善这⼀基本制度作为本法的⾸要宗旨,并同时规定了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地使⽤权,维护农村⼟地承包当事⼈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系列宗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历史性转折发生在1978年底。
当年适逢大旱荒,生存的本能使小岗农民将个人安危和政治风险臵之
度外,在分田到户的‚秘密协议‛上摁下鲜红的手印。
结果小岗一年就越过温饱线,还首次向国家交售余粮。
恰好,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也是1978年底。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说,全会的决定虽没有明确肯定包产到户的具体做法,但它所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为即将风起云涌的农村改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是改革开放当之无愧的历史转折点。
最终是邓小平1980年的表态一锤定音:‚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
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
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小岗改革迅速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背后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内在动力。
1978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只相当于1957年,全国农民人均年收入只有70多元。
经济面临崩溃和农村的凋敝,酝酿着改革的突破。
回顾改革30年,许多人在思考:‚包产到户‛给中国发展留下什么?
从农村看,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最终上升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彻底打破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
这一重大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中国农业发展越过长期短缺阶段,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
今天,在人多地少的中国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家庭承包制仍是必守的政策‚底线‛。
从城市看,最先在农村推行的承包制,后来被普遍移植到企业改革中,直接推动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全国改革态势。
在城镇化、工业化加速的今天,无论是保障农产品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还是扩大消费,都需要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稳农富农。
更重要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中国改革确立了一条基本原则,即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和首创精神,把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视为判断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
近年来全球粮食危机,中国却连年丰收。
农村学者毕美家感慨地说:‚改革30年后,我们再看起源于小岗的家庭承包制改革,会觉得更有现实意义。
‛
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小岗改革的‚起点意义‛都不会消失,改革创新的‚大包干‛精神永在!
小岗改革‚先行‛未能‚先富‛,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从历史原因看,在‚大包干‛解决温饱后,错过市场门槛较低的乡镇企业‚发展机遇期‛,没有完成从小农生产者到商品经营者的转变,被认为是小岗失去‚先富‛机会的根源之一。
严宏昌感慨说,30年来他有两个梦:一个是已经实现的‚大包干‛。
另一个是始终未圆的‚工业致富梦‛。
他先后创办6个企业,但都因种种原因未成功。
回想‚屡战屡败‛的办厂经历,严宏昌叹息说:‚小岗人不敢闯了,失去了当年摁手印分田到户的改革勇气。
‛
从乡村治理看,没有产生新型带头人的新机制,是小岗不能‚先富‛的又一根源。
‚大包干‛带头人严立坤至今不能释怀:分田到户后,小岗村很长时间没有一次党员会和村民会能开到尾,村委会改选一度无法顺利进行。
从体制原因看,小岗其实是中国传统农区的缩影。
受制于城乡二元体制束缚,发展要素处于向城市‚净流出‛状态,这是发展慢的深层原因。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评价小岗村,要注意两个标尺:一是承包制的历史性贡献。
二是传统农村的发展水平。
华西村全国没几个,小岗村目前在全国更具代表性。
小岗突破曾创造中国改革的‚历史高度‛。
但要求小岗创造中国改革进程的所有高度,则未免有些苛求。
经济发展不外乎四要素,即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
但目前在我国传统农村,四要素处于‚净流出‛状态,如农民工涌入城市、土地被征用或抛荒、农村金融失血、农民技术素质低。
小岗也不例外,长期以来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流,村内发展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
‚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地区发展要素‘净流出’而能致富的!‛经济学家温铁军坦言。
如果不能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不能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转变落到实处,中国传统农区的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就很难顺利推进。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小岗人开始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
2006年,严金昌把10亩承包地租给上海一家养殖公司,用于发展种猪扩繁基地。
他还接受了公司聘用,成为养殖场管理者。
目前全村出租或流转规模达到600亩。
下派干部,催生小岗新的带头人,沈浩2004年从安徽省财政厅下派到小岗村任村支书。
‚大包干‛带头人严立坤说,农村改革30年,小岗人自发摁过两次手印,第一次是1978年
为搞‚大包干‛,第二次就是2006年为了留下挂职将到期的沈浩。
面对98名小岗村民的签名信,安徽省有关部门领导感慨地说:‚这么多农民主动要求将挂职干部留下,这在全省还是首例。
‛
在严立坤看来,沈浩代表了‚新型农村干
部‛。
几年来,沈浩推动依法治村,虽遇阻力但没有退却;带着村民外出考察、整理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引资兴建基础设施……
村庄兼并,实施‚大村庄‛体制。
2008年初,凤阳县决定把周边的严岗、石马两村并入小岗,成立新的小岗行政村。
借‚大村庄制‛改革之机,新小岗实行直选,刚任小岗村党委书记不久的沈浩又当选村委会主任。
跳出了旧的生产方式和乡村治理模式后,接下来是如何在发展中寻求突破。
而传统农村要发展,必须实现人才、劳动力、资金等发展要素的‚回流‛,怎么办?
引进大学生,为农村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从2006年起,小岗从全国公开引进了30多名大学生。
通过土地流转、政策扶持发展蘑菇大棚,已带动
村民发展大棚200多亩,亩收益过万元。
同时,严德友辞去乡镇公职,利用资金积累回村租地发展180亩葡萄示范园,带动村民种植葡萄600多亩。
农民自发筹建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组织形式。
小岗近些年经多次试验,先后成立蘑菇、葡萄等多个专业产销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主体地位。
小岗蘑菇合作社监事长苗娟说:‚合作社正研究发展蘑菇加工储藏,解决季节性销售到常年销售的难题,让社员收益最大化。
‛
今年以来,小岗专业合作社还拓展‚融资‛功能,设立社员互助基金,积极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
小岗葡萄合作社理事长严德友说,互助金是社员自愿筹资,然后通过互相担保,解决社员的资金急需。
小岗的探索证明,‚承包制+合作社+互助金+农户‛模式,受到村民欢迎,被一些专家认为符合国情,是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重要形式。
小岗人在做‚现代农业梦‛的同时,也在重新编织未圆的‚工业富民梦‛。
2007年,严宏昌的儿子严余山从上海再次回小岗创业,希望利用自己的节电设备专利技术创办新型企业。
对比两次回乡办企业的感受,严余山看到了希望。
他说:‚2001年带钱回村创业,村民的反应是排斥,干部则漠不关心。
这次归来创业,不少村民变成了追随者,就连县领导也几次登门交流,共同探讨农村办企业的新路子。
‛
凤阳县委书记马占文说,从宏观看,促成小岗新一轮发展的大背景,正是中央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战略转变。
2007年,小岗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高出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约2000元。
记者离开小岗时,村里正请专家作总体发展规划。
目前小岗基本形成了‚现代农业--旅游产业--工农业协调发展‛的‚三步走‛战略共识。
沈浩说:‚有了长远规划和长效发展的机制,不管以后谁离职,小岗都会保持发展的连续性。
‛
如果说,小岗一度的困惑,也是中国农村的困惑;那么,小岗已经孕育的希望,同样也是中国广大农村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