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整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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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m2):。

4、建筑物水平投影面积(m2):。

5、建筑高度(m):。

第二条出租塔机概况

1、设备名称:。

2、设备型号:。

3、设备台数:。

4、塔机高度:。

5、塔机臂长:。

6、设备进场时间:年月日。

第三条有关租赁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定金担保,定金数额为元(大写:),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于租赁期结束,一次性返还给乙方,或充抵乙方尚未支付的有关租赁费。

2、塔机租赁时间确定:以甲方在乙方使用场地安装调试完毕,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出具开机报告之日起,至乙方报停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3、设备月租赁费元(大写:),每月月末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若乙方停置不用,甲方按月租金的100%收取停置费。

4、设备操作人员工资额:按每台设备配备2人,每月元/人(大写:),若需要指挥人员,工地另付工资,在乙方主体封顶后可减少人员,乙方随设备租赁费一同按月支付,若增加机手由工地负责工资。

5、塔机进出场费、安装拆出、检测费共计元(大写:),待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好后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后,乙方按60%付给甲方,其余部分塔机拆除完后付清,塔机增加附着和标准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附着费用每道元和标准节费用每

月每节元,如遇该工地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用特殊方案拆塔机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技术措施和大型机械台班费元。

6、春节期间扣减15天租赁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有关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收取合同定金,每月向乙方收取塔机月租赁费和机组人员工资。

2、甲方在乙方逾期未付清有关租赁费用的情况下有权停机或解除合同。

3、甲方负责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塔机,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塔机进行检验,取得开机报告后,向乙方交付有关资料。

4、甲方应当为乙方配备合格的塔机操作人员(提供塔机操作人员的保险单复印件给乙方保留)。

5、本工程所需吊装的料斗、塔机所需钢丝绳、塔机基础螺栓由甲方负责。

6、维修的一切费用和配件由甲方全部负责。

7、甲方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操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整个合同期间,全面管理使用塔机

及机组人员。

2、乙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甲方委派技术人员协助),确保塔机安装工地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良好,有足够的地质层压力(不低于75KG/平主米)。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及数据、建筑物的施工平面图和隐蔽资料,乙方也应当为甲方提供安全运行条件及配套的设施、装置和额定电压(370-400伏)。因塔机基础或相应设备条件不符合有关要求,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塔机基础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一步安装。

4、乙方应当在承租的设备及人员管理中,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杜绝违章指挥,严禁非甲方指派人员上机操作、维修,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安全,并为机组人员提供食宿。

6、为确保安全运行,乙方每天给机组人员1小时的检查维护时间,但维护时间连续24小时或累计超过48小时,扣除一天的设备租赁费。特殊维护例外。

7、乙方在建筑工程变更的情况下,应当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乙方负有到期见甲方出据的有效收款票据(税票),按时支付月租赁费和机手工资的义务。

第五条租赁设备管理

1、出租的塔机及机组人员自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部门开具的《准用证》之日起,即由乙方管理,如乙方急需使用应向甲方申请开机报告。

2、甲方购买了本塔机的金额保险(提供保险单复印件给乙方保留),由塔机本身或本公司机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包括塔机的安装、拆除及运输)。除此之外(含非本公司指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承担责任和任何费用。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当面检验、清点所有租赁物,办妥交接手续。

第六条租赁设备转让

1、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塔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不影响本合同对乙方和新所有人的效力。

2、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塔机及附属设备转让、转租,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合同终止之日为甲方拆除塔机并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之日。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若发生违约行为则适用定金罚则,即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给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适用定金罚则后仍不足补偿的损失,其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协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以下

方式解决:

1、提交达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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