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_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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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
徐硕,陈宇,丁梁
摘要:伴随着深圳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更新、轨道交通等大型市政设施的建设产生了大量余泥渣土,对于余泥渣土的安置使本来就用地紧张的深圳更加“捉襟见肘”。一方面大量余泥渣土未能有效回收利用,另一方面规划建设的渣土受纳场被快速填满,供需矛盾日益增加,使得深圳面临严峻的渣土排放“危机”。在国家大力倡导减少建筑垃圾的背景下,本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余泥渣土处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深圳市余泥渣土的排放问题。
关键词:深圳市,余泥渣土,余泥渣土受纳场
1.引言
2000年以前,由于深圳市填海工程以及低洼地带广泛分布,城市建设基本面临缺乏土方的境地,因此余泥渣土1的处理大部分由社会自发完成,而政府主管部门只需建设一个规模很小的余泥渣土处理设施就足以应付,不会特别重视,更不会做深入研究[1]。2001年以后,由于待建用地逐步减少,低洼地带基本填平,加之填海工程基本完成,同时国家对填海行为也开始了严格的管制。原来的社会自发完成的余泥渣土处理平衡开始被打破。到了2008年开始,随着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的全面开工,深圳市余泥渣土的排放问题最终全面爆发,当时深圳市仅有一座余泥渣土受纳场,而且库容不足100万m3,而2008年深圳市的余泥渣土产生量为2000万m3[2],这造成了渣土处理供需的严重不平衡。因此一些民间的渣土场应市场需求应运而生,但是其中也是乱象丛生,违法占用土地、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引发了渣土受纳场周边居民的抗议等问题。近几年媒体关于深圳市渣土无处排放以及渣土受纳场管理问题的报道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滑坡事故2更是引起了全国的关注。本文对深圳市余泥渣土的处理现状情况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深圳市余泥渣土1根据深圳市相关技术规范规定:“余泥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
2 2015年12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发生特别重大滑坡事故,事故共造成77
人失联,58人遇难,22栋厂房被埋,33栋建筑被掩埋或受损,灾害滑坡覆盖面积约38万㎡,经调查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受纳场渣土堆填体的滑动,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余泥渣土处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基础上,对深圳市的余泥渣土处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2.现状研究
2.1余泥渣土产生的来源
根据《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中的解释,深圳市每年的余泥渣土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纯净余土、新建筑物建设施工垃圾、旧建筑物拆除垃圾、道路改造垃圾和装修垃圾五大类。其中纯净余土包括大型市政工程开挖土方而产生的净土以及新建建筑物土方开挖所产生弃土;新建建筑物建设施工垃圾则是城市新建建筑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旧建筑物拆除垃圾主要包括旧建筑物拆除主要涉及城中村(旧村)改造、旧工业区改造、大型市政工程建设拆迁等。
2.2余泥渣土处理措施
根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初步统计,综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和深圳市自卸车协会提供的数据分析,深圳市2013—2015年每年产生的各类余泥渣土共计3600万m3(按平均密度1.6 吨/m3计,折合重量约为5760万吨[3],已成为深圳市最主要的固体废弃物。每年产生的3600万m3的余泥渣土量中,有600万m3是建筑垃圾,3000万m3是工程弃土。这3600方的余泥渣土不会全部运往余泥渣土受纳场,有1300多万方的余泥渣土会用作他用[4]。一部分是用于工程的平衡交换,住建局开设有弃土交换网络平台,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和共享后,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建设工地之间弃土的供求平衡,减少余泥渣土受纳场的承载压力。另外一部分则用于综合利用,将建筑垃圾进行粉碎和加料重制,再次投入到建设工程中使用。剩余的2200多万m3的余泥渣土则运往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理(图1、图2)。
图1 深圳市产生余泥渣土主要分类图2 深圳市余泥渣土主要处理途径
2.3余泥渣土场的空间分布以及现状管理
目前深圳市可使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除发生事故的光明红坳受纳场外还有6座,其中部九窝二期、新屋围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场这2座受纳场由深圳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和管理,龙岗区新坑受纳场、坪山新区甘角落受纳场和沙田秀禾路受纳场、宝安区西部沿江新城土地平整工程等4座受纳场分别由辖区住建部门或土地整备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4]。具体的空间分布图如图3所示。
图3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空间分布图(图片来自作者手绘)
2.4余泥渣土受纳场的现状与管理
根据深圳市城管局的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深圳市可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中,部九窝受纳场二期总设计库容是3800万m3,已经填了2800万m3,剩下大约1000万m3,占全市总库容剩余1600万m3约60%。目前规划占地面积为125.6公顷[5],库容为2500万m3的部九窝三期工程尚未投入使用。而新屋围受纳场是一座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场,并不接受纯净余土的安置;宝安区的西部沿江新城土地平整工程,目前主要接收发生事故的光明红坳受纳场的余土。龙岗新余泥坑渣土受纳场还有一定的库容,坪山新区的甘角落受纳场已经填满封场,另外的沙田秀禾路受纳场剩余容量不足10万m3,也即将填满封场。
自从2015年12月光明红坳渣土受纳场滑坡事件以后,深圳市的最大的余泥渣土受纳场——部九窝渣土受纳场一直没有运营。据住建局工作人员解释,深圳市对全市范围内余泥渣土受纳场进行了暂时的停止运营整顿,恢复运营的具体日期需要根据广东省住建厅通知。目前截止笔者交稿日期为止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基本仍未开始运营。整顿期间深圳市产生的余泥渣土以运往周边城市和工程交换作为主要处理方式。
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决定,目前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已经于2016年初由城市管理局移交给住建局,据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对弃土进行从源头到末端的链条化管理,同时也可以将渣土受纳场的建设看作一个项目来进行更好地管理。
3.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的问题分析
3.1建设需求
根据深圳市统计年鉴,深圳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最早于2006年开始建设,2011年竣工,全线里长156.5km。大量快速的轨道建设对深圳市余泥渣土处理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例如2007年轨道弃土产生量大约占全市余泥渣土总量的1/4,到了2008年这一比例直接增长到一半。目前轨道交通三期建设工程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轨道交通三期工程规划里长总计254km,预计到2020年完工,根据轨道交通二期工程的经验,轨道交通三期的建设过程中也势必产生大量的余泥渣土,加之城市化过程中的其他建设需求,可以预计在2020年之前余泥渣土的产量不会大幅减少。
3.2受纳场不足
根据《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前深圳全市建设的12座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总库容约1亿m3。其中,市城管局负责建设龙华部九窝二期、南山新屋围、南山下围岭3座受纳场,宝安区负责建设西部沿江新城(一期)土地整备场平弃土受纳工程项目,龙岗区的平湖芙蓉受纳场,龙华新区观澜黎光受纳场,大鹏新区大鹏长荣受纳场,光明新区的公明田寮、公明盲婆坑、红坳等3座受纳场[6],截止2015年底大多数规划受纳场基本已被填满。
据前文介绍,深圳市在2013—2015年每年产生的3600万方余泥渣土,其中有2200万方要运到渣土受纳场,但深圳市目前可利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库容仅剩余1600多万方,加之深圳市的各项建设速度并未显著下降,因此短时间内余泥渣土产生量也不会明显减少,这意味着在未来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深圳市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将被填满,深圳将面临余泥渣土“无处可倒”的困境[1]。加之自从2015年末光明红坳受纳场滑坡事件之后,深圳市多数余泥渣土受纳场一直处于整顿停止运营状态,整个深圳市产生的大量渣土“无处可倒”问题愈加突出。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一方面城市建设产生的渣土回收率太低,另外一方面,规划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