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每股收益及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1.非稀释每股收益(EPS):把公司全部收益分在所有股东手里,即每
个股东的收益。
公式为:全部收益÷股份发行总量。
2.稀释每股收益(EPS):当发生拆股或合股时,原有股东可能会多或
少拥有新发行股,从而影响每个股东的收益额,从而需要稀释已发行
股份,才能使每股收益不变。
公式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股票价
格调整)÷(母公司股总数x调整前每股股份)。
3.扣非稀释每股收益(EPS):指对公司报表中的某些收入或费用进行
排除,从而得出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
公式如下:(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非持续经营收入-非持续经营支出)÷(调整前每股股份)。
4.调整后的每股收益(EPS):对公司在某一时期内发生的投资收益、
贩卖赊购物品收益、特殊事项收益等收益进行从报表上排除,以便投
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持续经营的收益情况。
公式为:(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非经常性收入)÷(调整前每股股份)。
5.基本每股收益(EPS):即会计处理之前的基本收益,不排除会计处
理后的投资收益、贩卖赊购物品收益、特殊事项收益等收益。
公式为: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调整前每股股份)。
因此,稀释每股收益(EPS)是根据现有股份数量和利润重新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数额,用于指导投资分析师与投资者对一只股票的估值。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包括:非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非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后的每股收益,以及基本每股收益等等,每种计算公式都有其独特的计算方式,用于反映公司持续经营的收益情况。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三篇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三篇篇一: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20XX年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XX年至20XX年的有关资料如下:①20XX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
②20XX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XX 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XX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
20XX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甲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73 800万元。
20XX年6月1日,甲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4 300万元。
③20XX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20XX年6月30日股份94 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
④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XX年度为36 000万元,20XX年度为54 000万元,20XX年度为40 000万元。
⑤甲公司股票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
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 000(万元),B=82 000(万股),甲公司20XX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0.44(元/股)。
20XX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XX/10=4 92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
1.甲上市公司2×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 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7 900万股,3月31日定向增发3 000万股普通股,9月30日自公开市场回购600万股拟用于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
2×14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4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 =38 (万元)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3%×(1-25%)=(万元)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10 000+4 000×12/12)=(元/股)。
2.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
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正确答案:(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 900+3 000×9/12-600×3/12=10 000(万股)2×14年基本每股收益=25 500/10 000=(元/股)(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 =38 (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3%×(1-25%)=(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10 000+4 000×12/12)=(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净利润20某6年度为36000万元,20某7年度为54000万元,20某8年度为40000万元。
⑤甲公司股票20某6年6月至20某6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某7年1月至20某7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
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某6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某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某8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000(万元),B=82000(万股),甲公司20某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000/82000=0.44(元/股)。
20某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某6年6月至20某6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300-12300某6/10=4920(万股)。
由于稀释期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4920某7/12=287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36000/(82000+2870)=0.42(元/股)。
(2)A=54000(万元),B=82000+12300某7/12=89175(万股),P公司20某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54000/89175=0.61(元/股)。
由于认股权证在行权前对基本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效应,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某7年1月至20某7年5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2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300-12300某6/12=6150(万股)。
由于稀释期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6150某5/12=2562.5(万股),稀释每股收益=54000/(82000+12300某7/12+2562.5)=0.59(元/股)。
股权稀释比例计算公式
股权稀释比例计算公式股权稀释是指投资者或所有者所拥有的股票比例发生变化,使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新发行的股份或增资带来的股份总数增加,从而降低单一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比例。
股权稀释比例是指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减少的比例。
计算股权稀释比例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第一种公式:股权稀释比例[%] = (1 -东成本/公司总股本)×100 第二种公式:股权稀释比例[%] = (新增股份数/公司总股本)×100第三种公式:股权稀释比例[%] = (新股份数之和+原有股份数/公司总股本)×100首先,计算基于第一种公式计算股权稀释比例。
首先计算股东成本,即新发行股票时投资者或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总数,包括货币、现金、货币性债权等。
然后计算公司总股本,即所有股份的总数,由股本计算得出。
接下来,将股东成本除以公司总股本,再减一,最后乘以百分之百,即可得出股权稀释比例。
接下来,计算基于第二种公式计算股权稀释比例。
计算新增股份数,即通过新股发行(包括股本变动)或拆股、股本整合、降股购回等方式增发的股份数总和。
然后计算公司总股本,即所有股份的总数,由股本计算得出。
最后,将新增股份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再乘以百分之百,即可得出股权稀释比例。
最后,计算基于第三种公式计算股权稀释比例。
计算新股份数之和,即通过新股发行(包括股本变动)或拆股、股本整合、降股购回等方式增发的股份数总和,加上原有的股份数。
然后计算公司总股本,即所有股份的总数,由股本计算得出。
最后,将新股份数之和加上原有股份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再乘以百分之百,即可得出股权稀释比例。
总之,股权稀释比例是指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减少的比例。
计算股权稀释比例的公式有三种,第一种公式以股东成本和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第二种公式以新增股份数和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第三种公式以新股份数之和加上原有股份数和公司总股本为基础。
计算股权稀释比例是企业增资发行股票、重组、降股购回等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参数,如果没有恰当地计算和考虑股权稀释比例,可能会对企业权益发生影响。
稀释每股收益及计算
4.3.1 稀释每股收益的意义稀释每股收益的适用主要与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和复杂的公司资本结构相联系。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企业推行经理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目前正在稳步实施并初见成效的股权分置改革中,股票期权、认股权证问题也纷纷出现,加上公司送股、配股、拆股、并股、缩股、股票回购计划等灵活多样的资本调节行为等,都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开始呈现复杂化和多样化趋势。
他们对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都产生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影响,很容易被用来当作一种炒作的题材或者操纵的对象。
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券等潜在普通股作为“赋予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旦转换成普通股,就会引起每股绩效指标的波动,并影响到每股收益指标的变化预期。
如果上市公司仅仅列示常规性的每股收益指标,而不考虑复杂资本结构条件下潜在的普通股对于每股收益的稀释或者摊薄效应,投资者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就不可能对于这个不完全的信息保持应有的警惕和充分的理解,从而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做出明智的决策。
出于对广大投资者的善意保护,稀释每股收益的披露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而言,稀释每股收益显然更倾向于预测性和决策相关性,借助于表内列示和表外披露。
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出每一种稀释可能性的每股收益的大小,并对各类潜在稀释性证券的转换及影响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抉择。
总而言之,通过向外界传达现有的每股收益可能存在的稀释效应的大小,有助于压缩公司会计业绩中的“水分”,及时而充分地揭示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其资本市场表现(股价水平)起到预警作用,这同时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4.3.2 稀释每股收益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稀释每股收益基于或有事项(潜在普通股)对于公司普通股份的稀释,对其可能影响的公司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的分子),主要是对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的分母)加以调整,以揭示公司最小可能(即稀释最大化)的每股收益。
会计经验: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实例
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实例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实例当公司具有复杂资本结构时,那些可更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及可履行认购普通股的证券一旦转换或履行认购,通常会冲淡(稀释)普通股每股净收益。
为此一些国家规定若稀释影响超过一定限度,公司应对普通股每股收益作双重表述。
如美国,稀释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超过3%时,则要求公司对每股收益作双重表述,其一为原先的每股净收益;其二为完成冲淡的每股净收益。
所谓完全冲淡(稀释)的每股净收益是指:假设公司所发行的可更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及可履行认购普通股的证券,在当年年初时全部更换及全部履行后的普通股每股净收益。
目的是为让普通股股东了解他们将享有的每股净收益的最低限额。
那么,稀释每股净收益怎么算?在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在原先的每股净收益的基础上,分子、分母都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分母会因在外流通的普通股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分子会因优先股股利的减少(假定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债券利息的减少(假定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普通股)而发生变动。
小编举例说明如下:实例假设8%的优先股为可更换的优先股,每股可更换为2股普通股,那么50000股的优先股可更换为100000股普通股。
同时该公司还拥有可转换公司债,面值为120000美元,利率为6%,可转换为普通股1200股。
该公司完全冲淡的每股净收益为:完全冲淡的每股净收益=(253000美元+120000美元x6%)/(207500股+100000股+1200股)=0.84美元/股计算表明,如果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均在当年年初转换为普通股,将使普通股每股净收益由原先的1.2美元减少到0.84美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稀释每股收益_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_[共6页]
第八章每股收益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
计算公式如下。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 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其中,作为权数的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通常按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如按月数计算。
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
【例8-1】M公司按月数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数。
2015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 000万股;3月31日新发行普通股5 700万股;11月1日回购普通股2 7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之用。
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3 318万元。
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 000×12/12+5 700×9/12-2 700×2/12=13 825(万股)基本每股收益=3 318/13 825=0.24(元/股)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起计算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收对价之日即为股票发行日;但在一些特定发行情况下,两个日期可能并不一致,企业应当以应收对价之日为准。
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何时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自购买日起取得对被购买方的实际控制权。
(2)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也应当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分子净利润口径相一致。
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eps基本 稀释
eps基本稀释EPS是指每股收益(Earnings Per Share)的缩写,它是衡量一家公司在每股股票上的盈利能力的指标。
而基本稀释(基本稀释每股收益,Basic Diluted EPS)则是指在股份稀释的情况下,每股股票所对应的盈利能力。
本文将对EPS基本稀释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我们来了解一下EPS的计算方法。
EPS是指公司在特定会计周期内每股股票的盈利。
它的计算方法是将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公司的总股本数,即EPS=净利润/总股本。
EPS可以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每股股票的价值。
一般来说,EPS越高,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每股股票的价值也越高。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会发行新的股票或者存在其他股份稀释的情况,导致每股股票的盈利能力发生变化。
这就引入了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概念。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是指在股份稀释的情况下,每股股票所对应的盈利能力。
股份稀释是指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时,考虑了所有潜在的普通股份。
这些潜在的股份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员工期权等。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公司的调整后的总股本数,即EPS=净利润/调整后的总股本。
为了更好地理解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我们举个例子。
假设一家公司在某个会计期间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总股本为1000万股。
此时,公司没有发行任何可转换债券或者认股权证等潜在股份,那么公司的EPS就是1元/股。
但是,如果公司在这个会计期间发行了100万股可转换债券,每股转换价为10元,那么这些可转换债券潜在股份的影响就需要考虑进EPS的计算中。
假设公司的净利润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调整后的总股本数就是1000万股+100万股=1100万股。
此时,公司的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就是1000万元/1100万股≈0.91元/股。
通过上述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基本稀释每股收益会比EPS更低。
这是因为基本稀释每股收益考虑了所有潜在股份的影响,而这些潜在股份会增加每股盈利能力的分母,从而降低每股股票的盈利能力。
关于认股权证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该如何理解?
关于认股权证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该如何理解?知乎作者Meteor首先,默认大家都理解认股权证和基本每股收益的概念。
直接引入教材的例题进行说明:甲公司2019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25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4元。
2019年1月1日,该公司对外发行25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20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3.5元的价格都买该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甲公司2019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①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500/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250=0.4元/股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假设发行的全部股数-有对价股数=250-250*3.5/4=31.25(万股)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500/调整后普通股股数(1250+31.25)=0.39元/每股理解:我们先理解一个点:如果认股权证平价发行(也就是说认购价等于均价4元),那么发行的股价就不存在稀释作用。
有人会问,这是为什么呢,只要发行了新股,计算每股收益时的分母就应该增加啊,而分子净利润又没有增加,怎么会没有稀释呢?这个疑问正是我写这篇笔记的目的,一开始我也无法理解。
无论是可转债还是现在的认股权证的情况下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思路都是假设这个转股在期初就执行了。
跟着这个思路,我们回到例题,假设这250万份认股权证在2019年1月1日都按4元一股行权了,那么我们就认为这1000万元的资金注入也能产生同等效益的经济价值(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所以不存在稀释性。
但正常情况下,认股权证都是折价发行的,所以就有了上面②的计算思路。
即免费送出去的股数(无对价股数)就是增加的存在稀释性的股数。
免费送出去的股数=全部发行的新股数-按平价(4元)发行的股数=250-250*3.5/4(250*3.5是实际发行新股收到的钱,再除以4就是按4元/股发行时的股数)。
多项潜在普通股下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多项潜在普通股下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管理学院范孝周李寒俏一、会计准则对多项潜在普通股存在时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规定企业对外发行不同潜在普通股的,如果单独考察其中某一潜在普通股,可能发现其具有稀释作用,但如果和其他潜在普通股一并考察,则可能发现其具有反稀释作用。
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大的稀释作用,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各项潜在普通股按照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稀释程度根据不同潜在普通股转换的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时,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所确定的金额)大小进行衡量。
对外发行多项潜在普通股的企业应按照下列步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①列出企业发行在外的各潜在普通股;②假设各潜在普通股已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确定其对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③确定各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后将增加的普通股股数;④计算各潜在普通股的增量股每股收益,判断其稀释性;⑤按照潜在普通股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分别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⑥最后得出的最小每股收益金额即为稀释每股收益。
下面举例说明。
【例1】某上市公司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0万股。
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①认股权证4500万份,行权日为20×8年7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8元的价格认购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
②按面值发行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1.5%,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③按面值发行的五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8%,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8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三篇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三篇篇一: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20XX年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XX年至20XX年的有关资料如下:①20XX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
②20XX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XX 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XX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
20XX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甲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73 800万元。
20XX年6月1日,甲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4 300万元。
③20XX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20XX年6月30日股份94 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
④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XX年度为36 000万元,20XX年度为54 000万元,20XX年度为40 000万元。
⑤甲公司股票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
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 000(万元),B=82 000(万股),甲公司20XX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0.44(元/股)。
20XX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XX/10=4 920(万股)。
第二十六章 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会计第二十六章 每股收益知识点: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详细描述:基本计算原则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分子)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调整分母)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一般情况下,每股收益是按照企业当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全部净利润计算而得;但如果企业存在终止经营的情况,应当按照扣除终止经营净利润以后的当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持续经营净利润进行计算。
(二)分子的调整(只有可转换债券需要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利息费用×(1-税率)】。
(三)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
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
例题:1.下列关于每股收益计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B.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股份期权均应假设于当年1月1日转换为普通股C.新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发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D.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考虑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正确答案:D解析: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的每股收益,分子是母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当期合并净利润部分,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选项A错误;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该股份期权应假设于发行日或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选项B错误;新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增发日起计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选项C错误。
稀释每股收益 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计算公式为:
```
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 / 行权价格)
```
其中,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是指由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潜在普通股的行权或转换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为:`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当企业将高于其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回购股份时,也会使得每股收益稀释,此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计算公式为:`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摘要:为实现与国际会计相接轨,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本文现将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介绍。
关键词: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原则业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
我国为了实现与国际会计相接轨,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该准则除了要求上市公司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外还对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进行了专门要求。
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 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2 稀释每股收益基本计算原则稀释每股收益基于潜在普通股对于公司普通股份的稀释,对其可能影响的公司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的分子)、主要是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的分母)加以调整,以揭示公司最小可能(即稀释最大化)的每股收益。
2.1 分子的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即按照税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2.2 分母的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普通股股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2.3 基本计算过程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注会会计-第A142讲_稀释每股收益(2),每股收益的列报
注会会计-第A142讲_稀释每股收益(2),每股收益的列报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五、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对于盈利企业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提⽰】对于亏损企业,则具有反稀释作⽤。
【教材例28-5】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发⾏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 000万股。
20×7年3⽉2⽇该公司与股东签订⼀份远期回购合同,承诺⼀年后以每股5.5元的价格回购其发⾏在外的240万股普通股。
假设,该普通股20×7年3⽉⾄12⽉平均市场价格为5元。
2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基本每股收益=400/1 000=0.4(元/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40×5.5/5-240=24(万股)稀释每股收益=400/(1 000+24×10/12)=0.39(元/股)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的稀释作⽤,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到⼩的顺序计⼊稀释每股收益,直⾄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值。
六、多项潜在普通股【教材例28-6】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 625万元,发⾏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8 750万股。
年初已发⾏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1)认股权证7 200万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权⽇以8元的价格认购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
(2)按⾯值发⾏的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75 000万元,债券每张⾯值100元,票⾯年利率为2.6%,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8股⾯值为1元的普通股。
(3)按⾯值发⾏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 000万元,债券每张⾯值100元,票⾯年利率为1.4%,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值为1元的普通股。
如何计算单项潜在普通股的稀释每股收益
如 计 单 潜 普 股 稀 每 收 何 算 项 在 通 的 释 股 益
江苏徐州 范孝周
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 ,复杂股权结构的公司除要计
李寒俏
平均市场价格发行 的普通股 ,为企业实现 了稀释每股收益的 获利水平 , 增加 了当期净利润 。 基 于此 , 以得 出以下 的等 式 : 可 稀释每 股收益 = 期 初净 ( 利润 + 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 的普通股股数 × 释每股 收益 ) 稀 ÷( 期初 发行在外 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增加 的发行在外 的普通 股股 数 )移项变形后 可得 : 。 稀释每股 收益= 期初 净利润 ÷ 期 ( 初发行在外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增加 的发行在外 的普通股股 数一 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 的普通股股数 ) 。 通 过实例计算可知 ,用计算可转换公 司债券 的口径来计 算认 股权证 、股份期权的稀释每股收益得到的结果 和企业会 计准则关 于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完
全一致。
算 和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外 , 应根据稀 释陆潜在普通股 的影 还
响计算 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 。 稀释 每股 收益 的计算公式如下 :
① 可转换公 司债券 : 释每股 收益= 期初 净利润+ 稀 ( 假设转换
所增加 的净利润 ) ( ÷ 期初发行 在外普通 股加权平 均数+ 假设
其 影响额 为期初按 约定行 权价格 发行普 通股 时取 得 的股 款 经过一年 的运作和经营为企业带来 的经济资源流入 ,因此所 有增发的普通股都具有稀 释性 ,均应承担对每股收益的稀释
作用 。
变 形后可得 :稀释每股收益=( 期初净利润十 假设转换所增加
的净利 润 ) ( ÷ 期初发行 在外普通股 加权平 均数+ 假设 转换所 增加 的普通股股数 ) 。
股票---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股票---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净利润/总股本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稀释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稀释每股收益是个新名词。
上市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其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则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债、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
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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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稀释每股收益的意义稀释每股收益的适用主要与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和复杂的公司资本结构相联系。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企业推行经理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目前正在稳步实施并初见成效的股权分置改革中,股票期权、认股权证问题也纷纷出现,加上公司送股、配股、拆股、并股、缩股、股票回购计划等灵活多样的资本调节行为等,都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开始呈现复杂化和多样化趋势。
他们对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都产生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影响,很容易被用来当作一种炒作的题材或者操纵的对象。
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券等潜在普通股作为“赋予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旦转换成普通股,就会引起每股绩效指标的波动,并影响到每股收益指标的变化预期。
如果上市公司仅仅列示常规性的每股收益指标,而不考虑复杂资本结构条件下潜在的普通股对于每股收益的稀释或者摊薄效应,投资者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就不可能对于这个不完全的信息保持应有的警惕和充分的理解,从而不利于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做出明智的决策。
出于对广大投资者的善意保护,稀释每股收益的披露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对于基本每股收益而言,稀释每股收益显然更倾向于预测性和决策相关性,借助于表内列示和表外披露。
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出每一种稀释可能性的每股收益的大小,并对各类潜在稀释性证券的转换及影响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抉择。
总而言之,通过向外界传达现有的每股收益可能存在的稀释效应的大小,有助于压缩公司会计业绩中的“水分”,及时而充分地揭示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其资本市场表现(股价水平)起到预警作用,这同时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4.3.2 稀释每股收益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稀释每股收益基于或有事项(潜在普通股)对于公司普通股份的稀释,对其可能影响的公司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的分子),主要是对普通股股数(计算公式的分母)加以调整,以揭示公司最小可能(即稀释最大化)的每股收益。
正是为了保证这个“最小”,每股收益会计准则第九条明文规定,“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前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进一步地,该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性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这就是每股收益的基本稀释原理,即反映潜在因素对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释效应。
从当前已经发表的文献来看,人们对于每股收益的谨慎性认识恐怕就止于此了。
殊不知稀释每股收益所体现的最大谨慎也即“保守”情节,其实包括在稀释每股收益计算过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当中。
不知道这些假设,是很难对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中的普通股股数有全面而正确的理解和认定的。
在没有对这些假设做出具体分析之前,首先有必要澄清每股收益指标的真实内涵。
前已述及,每股收益是衡量公司业绩的一个基本指标,它实际上体现的仍然是一种资金上的收益率,而不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公司现有普通股股东(可能的)每股既得利益,它也不是提供公司单位普通股在主体业绩中拥有的(新增)权益大小的一个量度。
否则,计算每股收益根本不必考虑普通股股数的时间权重(即计算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而直接以计算时点(如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或可能普通股股数为依据加以计算即可。
因此在这种意义上,每股收益指标的作用类似于净资产收益率(而不是每股股利),而且它甚至比不上净资产收益率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只不过它相对于投资者而言更为直观、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而已。
稀释每股收益的保守性,就是对这种变相的资金收益率的保守计算。
有了这个前提,下面就对公司承诺回购股份时,普通股股数增加的“奥妙”加以分析。
以例为证,假定某上市公司2006年年初制订的回购股票计划为10 000股,在其承诺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回购价格为16元,当期其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0元。
根据新准则规定,当承诺回购价格高于当期市场均价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事实上,即便没有做此规定,回购价低于市场价,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就求出减少的股票数,此时也能得出不予考虑的结论。
因为这就类似于反稀释效果,对它的列示是不符合谨慎性原则的)。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则,上例中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10 000=6 000(股)。
此时,人们可能费解:回购股票,普通股数怎么会增加?下面就对其暗含的可能假定及计算过程加以解析:(1)回购股票需要公司拿出多少资金?答案:160 000(16×10 000)。
这里合理假设:理性投资者会将股票以高价回售给公司。
(2)怎样获取这么多资金?答案:发行股票。
这里合理假设:公司只有通过发行股票,而不是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之类来筹集资金,才能达到股数最大化(分母最大),进而使得每股收益最小化。
(3)需要向市场“增发”多少普通股才能获得所需资金?答案:16 000股(160 000÷10)。
这里合理假设:公司根据每股10元的公允市价成功“发行”。
(4)通过回购而从市场减少了多少股?答案:10 000股。
(5)所以,股票总体上增加了多少?答案:6 000股(16 000-10 000)。
故得证。
通过上述解析过程,可以看出整个计算包含的重要假设就是,整个过程中的资金调剂都是通过普通股来进行的:如果公司“缺钱”就增发股票,如果股东(包括潜在普通股持有者)有钱就购买股票。
同样地,将此计算思路运用于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其他潜在稀释性股票中,也能得出正确的结果。
也不妨举例为证:假设某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股权计划为10 000股,认股价6元,市场均价10元。
我们完全可以按照上述提供的思路,逐步加以分析和论证。
(1)公司拿出10 000股普通股需要多少资金?答:100 000元。
(2)通过发行认股权证取得了多少资金?答:60 000元。
(3)公司存在多少资金缺口?答:40 000元。
(4)那么公司怎么筹集这笔资金?答:发行股票(理由同上)。
(5)公司需要增发多少股票才能得到这笔资金?答:4 000股。
故得证。
4.3.3 多项潜在普通股的稀释性程度及其排序释疑既然稀释每股收益反映的是公司最“保守”的每股收益,那么反稀释被排除在外,就成了文中应有之义。
所谓反稀释,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以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定义,如果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会增加持续经营每股收益或减少持续经营每股亏损,则该潜在普通股是具有反稀释性的。
关于反稀释效果及其清除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存在多种潜在普通股情形下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式加以解决。
当存在多种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时候,如果根据全部排列组合种类一一加以尝试计算,然后从中选取最小值作为稀释每股收益,会计核算的工作量无疑会大大加大。
至于准则规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性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其实是在试图给出一个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式,但其中“按照稀释性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之说值得推敲。
现举例说明。
假设公司归属于普通股的当期净利润(计算公式中的分子)为5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数(指加权平均数,下同)为1 000万股,则基本每股收益为0.5元/股。
由于潜在普通股A的影响,导致增量收益(即分子增加)100万元,而增加的普通股数(即分母增加)为5 000万股,则所谓的增量每股收益为0.02元(100÷5 000);由于另一潜在普通股B的稀释性影响,增量收益为0,增量普通股数为1 000万股,则所谓的增量每股收益为0(0÷1 000)。
那么试问,到底是A还是B的稀释性程度高呢?当前已有文献大多数都以为,增量每股收益越小,稀释性程度就越高。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就本例而言,如果单独把A考虑进去,每股收益将从原来的0.5元下降为0.1元;而单独把B考虑进去,每股收益则从原来的0.5元下降为0.25元。
很显然,尽管B的增量每股收益(0)小于A(0.02),这里还是A的稀释性程度高。
所以,严格地讲,并不是增量每股收益越小,其稀释性程度就越高。
而在实务中,却通常按照增量每股收益(即边际收益)从小到大顺序(而不是准则所说的稀释性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然后根据应用数学中的边际分析原理,就可以很方便地求出稀释每股收益的最小值。
具体解题思路如下。
第一步,根据潜在普通股的稀释性影响,将其可能导致的净利润增加数与普通股增加数相比,求出所谓的各潜在普通股的“增量每股收益”。
第二步,将各潜在普通股的增量每股收益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潜在普通股与公司原有普通股合并在一起,求出一个新的每股收益数值。
如果该值大于基本每股收益,则反稀释效果出现,基本每股收益等于稀释每股收益;如果新的每股收益数值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则继续第三步。
第三步,依次将各潜在普通股与排在前面的所有潜在普通股(包括原有普通股)合并一起,依次求出新的每股收益数值,并与前面最新计算的每股收益数值作比较。
直到出现下一个每股收益数值超过上一个每股收益为止,随后的计算即可停止。
那么,上一个每股收益就是最小可能每股收益,也即稀释每股收益。
这其中的道理可以套用简单的经济模型,如图4-1所示。
上述增量每股收益其实就是一个边际收益概念,当增量每股收益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时,即构成一个递增的边际收益曲线。
通过不断计算而得到的每股收益即构成平均收益曲线。
根据边际分析原理,在边际收益小于平均收益之前,平均收益总是大于边际收益,并随着普通股(包括潜在普通股)数量的增加,平均每股收益呈现不断降低的趋势;而随着边际收益的不断递增,平均收益减少的速度变慢,但仍未达到最小值;当边际收益递增到一定程度,并开始等于平均收益时,边际收益曲线和平均收益曲线相交,平均每股收益在交点处达到最小值,也即稀释每股收益;随后边际收益继续提高,每股收益开始递增,也即所谓的反稀释效应开始出现,计算过程也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