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
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第一篇: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校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纲领,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
积极向党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二)学习刻苦,学习成绩突出,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和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学习成绩在年级总成绩前30%。
大学英语A级考试通过者,及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通过者,优先考虑。
(三)担任年级学生干部一年(含一年)以上,工作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协助老师工作,尽到学生干部的职责。
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师生中造成较坏影响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校规,严格遵守校纪,爱护学校声誉。
无违反校纪记录。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在文艺方面有特殊才华,优先考虑、(六)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所在寝室无不合格记录。
(七)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他人服务,以身作则,带领和组织同学完成各项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八)优秀社团干部由各系社团中心提名推荐,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表决通过,报校团委老师批准。
公示一周,无异议既为生效。
(九)量化考评1.量化考评是实行个人日常考评与各社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个人日常考评分值为100分,采取加减分制,学生干部未按本条列执行由相应部门领导加上或扣除相应分数,80分为合格,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末总考核一次,计算出平均分。
各社团考核分数分四级来计分,一级90分,二级80分,三级70分,四级60分。
(十)具体考评标准一.个人日常考评项目(以积分为标准)1.例会无故迟到,早退者。
山东省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一)评选范围全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2%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品德:优秀学生干部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质,积极向上,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干部应在学习上刻苦努力,成
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3.工作能力: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活动参与:优秀学生干部应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
各类活动,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5.同学评价:优秀学生干部应得到同学们的认可和好
评,具有较高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影响力。
6.奖惩情况:优秀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没有受到过处
分,有良好的纪律性。
7.创新能力:优秀学生干部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
创新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观点和建
议,推动工作和学习的发展。
8.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干部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
动,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为社会服务。
综上所述,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工作能力、活动参与、同学评价、奖惩情况、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表现突出的学生。
不同学校和组织可能会有不同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前言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为了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规范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流程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评选对象2.1 优秀学生:指在学习方面、思想品德方面、社会实践方面等多个方面表现出色、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学生。
2.2 优秀学生干部:指在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期间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学生。
3. 评选标准3.1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 学习成绩优秀,排名靠前; - 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展示了优秀的综合素质; -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展现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3.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 所在学生组织的工作成果显著,对学校和同学有积极影响; - 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 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其他同学合作; - 表现出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被同学们信任和认可。
4. 评选流程4.1 提名阶段: - 学校发布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通知,征集候选人名单;- 学生、老师和家长可以推荐优秀候选人,提出书面推荐信; - 提名截止后,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
4.2 面试阶段: - 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候选人的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 面试内容包括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思想品德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 面试结束后,评选委员会根据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4.3 公示和投票阶段: - 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允许师生提出异议; - 若有异议,评选委员会将重新评估候选人; - 最终评选结果通过师生投票确定。
4.4 颁奖和表彰: - 学校在正式场合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 - 颁奖仪式上,学校可以邀请学生或老师代表发表获奖感言。
5. 评选公正性和科学性保障措施•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学校负责人、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学校工作经验和评选经验;•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评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允许师生提出异议并进行复核。
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 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培养具有健全人格、适合时代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激发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其各项素质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的类型、标准与比例第三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
(一)综合奖学金1. 校长奖学金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每学年评选3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 人。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8000元/ 人。
3.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5000元/ 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校择优评选推荐。
4.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按照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顺序确定。
该奖项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3000元/ 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5%确定;二等奖学金2000元/ 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三等奖学金1000元/ 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获一等奖学金、基础性素质评议成绩为“优”者,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获二等奖学金、基础性素质评议成绩为“优”者,授予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5. 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
2024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一、引言优秀的学生干部是学校的栋梁,是学生群体的模范带头人。
他们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和服务意识,对于整个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为了促进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发展,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本方案旨在制定2023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具体方案。
二、评选对象本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全校范围内届满任职周期的学生干部,包括各班级、学生组织和学生会等不同层级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目标1. 通过评选,表彰学生干部在团队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成就,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学校事务,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2. 通过评选,培养和发现一批具有潜力的学生干部,为学校的后续发展储备优秀的干部力量;3. 通过评选,传递学生干部的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学校学生干部队伍的良性发展。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各班级、学生组织和学生会推荐学生干部候选人。
每个班级、学生组织和学生会可以提名不超过3名候选人,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成就、评价意见等。
2. 初评阶段:由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议和筛选。
初评主要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 答辩阶段:根据初评结果,选拔出若干名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工作成果等。
答辩环节的目的是进一步考察和评估候选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4. 终评阶段:根据答辩表现和初评结果,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评选结果公示,并接受学生和教师的评议。
5. 颁奖阶段:在学校的重要场合举行优秀学生干部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1. 严守纪律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对学生群体具有积极正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2. 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并圆满完成,能够协调团队合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口腔医学院实施细则一、基础性素质评测 1.操行评定“操行评定”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组成,满分 100 分。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 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①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②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③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达到上述前两项要求的,计 50 分。
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予以 减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 2--4 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处分的,每次分别减 16,20,24 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 记实”分值为 0。
学院计分细则:① 旷课一小节,每人次减 1 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减 0.2 分。
② 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要求参加而没有参加者,每人次减 0.5 分。
③ 每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宿管中心、辅导员或院学生会自律委员会评为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次减 0.5 分,舍长减 0.8 分。
④ 查夜中被发现无故夜不归宿者,每人次减 3 分。
⑤ 受到学院院务委员会通报批评者,每人次减 3 分。
以上各项记实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身心素质”、“学习 态度”、“遵章守纪”、“社会活动”等各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
评 议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评议所占权重为 70%。
“评议”最高分计 50 分。
学院实施方法:班委组织各班同学对全班同学(含自己)进行百分制打分,算出个人平均分 A 后, A*0.35 为学生评议最后得分,学生评议分满分 35 分。
评议分剩余的 15 分,由所在班辅导员掌握 10 分,院分管副书记掌握 5 分,在此 限制内进行打分,学生评议分 + 辅导员评议分 + 分管副书记评议分 = 该生评议分对于辅导员组织的班级活动,要求参加而没有参加者,将在辅导员掌握的 10 分中 进行扣减,每人次 0.5 分。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中要求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中要求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品德和道德修养:学生干部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要有公正、正直、诚实、守信等基本品德。
同时,还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和自律精神,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组织协调能力:学生干部应有较强的组织规划、协调沟通等能力。
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活动、协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等。
3. 学习成绩:学生干部应有较好的学习成绩,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能够兼顾学业和工作,发展全面。
4. 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学生干部应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能够独立思考并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公众形象和表达能力:学生干部应注重自身形象,并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能够得体地代表学生群体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6. 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学生干部应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关注同学们的需求,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
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和谐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对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还会根据不同学校和组织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奖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奖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候选人;
3、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4、未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办法
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办法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生干部的培养和评选日益受到重视。
一方面,优秀的学生干部能够带动整个学生群体的积极向上,更好地组织、管理和服务;另一方面,评选出优秀的学生干部还能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因此,建立合理的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一、背景介绍学生干部是指在学校组织中有管理、领导职责的学生。
他们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学生群体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评选学生干部不仅仅是简单地看个人成绩和能力,还应该关注学生的整体素质、品德和领导潜力。
二、评选原则学生干部评选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
公平意味着评选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偏见,每个学生都有参与评选的机会;公正意味着评选结果应真实可信,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公开意味着评选的整个过程都应该向公众开放,确保透明、公众监督;科学意味着评选过程应该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评选标准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应该全面而多元化。
除了个人成绩和能力之外,还应该考虑到其在组织中所展示出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创新思维和责任心等。
这些标准可以通过笔试、面试、个人陈述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估。
四、评选程序学生干部评选的程序要有条不紊,确保每个环节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首先,学生干部评选应该由相关的学生组织或学校领导组织评选小组;其次,评选小组应明确评选的时间表和流程,包括申请、筛选、面试、评估等环节;最后,评选结果应由评选小组在公示期间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五、参与方式学生干部评选应该鼓励广泛参与,真正发挥大众的智慧和力量。
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班级评议和学生代表大会等方式,把评选权交给学生和广大师生。
这样可以更多地听取学生的声音和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六、奖励机制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奖项,如“优秀学生干部奖”、“先进学生干部奖”等,给予他们荣誉证书、奖品或资助金。
这样可以激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更好地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山东大学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1.山东省优秀社会实践 “智慧未来”社会实践 调查团(队员); 2.调研山东立项“筑梦 凤城”社会实践队(队 长); 3.2016年山东大学暑期 社会实践宣传负责人, 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4.莱芜市益学联创始人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校优干*2,校三好*1、院三号* 1;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大学生 戏剧节优秀编剧、校新生军训优秀 学员、优秀共青团员*2,校优秀团 干部,校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校园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校科技创新活 动先进个人,校宣传调研与网络建 设工作先进个人,校社会实践宣传 先进个人,省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成员),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2 。 二等奖学金 校优干 校优秀共青团 员
17
任慈
男
201200220068
公共卫生学 院
1班
党员
曾任院学 生会主席
1/52
1/52
1.山东省优秀社会实践 “筑梦青春,助推基药 制度”团队(本科生队 长); 2.山东大学优秀社会实 践“真爱彩虹暑期支教 团队”(队员); 3.山东大学优秀社会实 践“天使宝贝在身边” 孕妇剖宫产率调查团队 (队员); 4.山东大学挑战杯校级 重点立项实践团队“人 群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态 度调查”(队长); 5.山东大学校级立项“ 下乡走基层,寻访中国 梦”实践团队(队 员);
山东大学2016年度十佳班长候选人名单
序 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班级 政治 本学年学习 其他职务 面貌 成绩排名 本学年综 合测评 成绩排名 社会实践活动 1.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建设银行专业实习 2.烟台市欧尚超市耐克 公司实习 3.三下乡省级优秀社会 团队“桃桃不绝”临朐 县调研(队员) 4.山东大学创新立项团 队(队员) 1.山东大学“草原支农 支教服务团”赴鄂尔多 斯活动(队长); 2.山东大学政管学院“ 求索”关于问题官员复 出失范现象调研团队 (队员) 3 、山东大学“青青草原 支教调研团”支教调研 活动(队员); 1.国家优秀社会实践“ 走进沂蒙山区,薪传革 命精神”党员社会实践 调研团(队长); 2.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 队“绿行泉城”社会实 践团队(队长); 3.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 队“传灯者”社会实践 团队(队员) 奖励或荣誉
山东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特长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7级及以后各年级实行)
山东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特长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7级及以后各年级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校风、学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的数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三条特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由学校主管校领导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院、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
学院组建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第四条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评选工作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年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确定拟获奖名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人选)、两级公示制度。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励对象。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五条评选工作由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确定人选四部分组成。
(一)学生申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年级学生奖学金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二)学院审核。
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
公示无异议,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
学校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面试答辩、公开竞选等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
(四)确定人选。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拟获奖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第四章评选标准和评选条件第六条特长奖学金分为研究创新奖学金、创业实践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美育素养奖学金、体育素养奖学金、学科特色奖学金六类。
各类特长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500元/人。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3.24•【字号】鲁教学字〔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7号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4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各高校优秀学生数额按每校学生总数的1‰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0.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候选,各高校的班级总数以每班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一)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高校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形成评选工作报告,并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5-8,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引言:学生干部是学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角色,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 学生干部的职责:学生干部承担着学生组织的领导、服务和沟通工作,对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3. 评选标准: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应根据学生干部的形象、能力和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4. 形象: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外表形象,包括仪态端庄、言谈举止文明得体等。
5. 能力: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
他们应能够组织并参与学生活动、展示自己的观点并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交流,以及带领团队完成任务等。
6. 表现:优秀学生干部应具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品质,能够主动参与学校活动,并积极关心和服务于同学们。
7. 评选程序:学校可通过学生自荐、教师推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评选工作。
8. 学生自荐: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学生干部评选,提交个人介绍、志愿书等材料,表明自己参与干部工作的意向和理由。
9. 教师推荐:学校的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表现和能力,推荐适合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
10. 民主评议:学生干部评选可以由学生代表开展,通过班级、年级、学生会等形式,将候选人的形象、能力和表现进行评议和投票。
11. 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学校应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干部工作。
12. 总结:通过有效的评选办法,学校可以选拔出具有优秀素质和能力的学生干部,为学校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形象、能力和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这可以促进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塑造和能力提升。
评选可以通过学生自荐、教师推荐和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以确保公正公平。
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应得到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他们在学生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
最后,通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以选拔出更多有能力、有责任感和有担当的学生,为学校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帮助。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模版)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一)评选标准1.思想品德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学习勤奋努力。
2.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主动配合老师开展管理工作;组织能力强,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二)评选名额1.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名。
2.宿舍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副班长总数的50%。
3.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5名。
(三)班级、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每学期评选一次,凡受全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
1. 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班主任主持,班内按评选名额进行评议、推荐,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经年级组初步审核后送学生处审批。
2. 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生活服务中心主持,候选干部在该学期宿舍个人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生活服务中心征询各班学生及班主任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报送学生处,按不超过学生宿舍副班长的50%比例提交学校研究通过。
3. 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团委主持,学生干部通过自荐报名的方式参与评选,学生会组织开展评选会议进行公开评选,通过公开演讲、评议、会内学生干部代表投票,得票最高的5名作为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四)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
其中第一学期评选面向学生会副部及以上干部,第二学期面向高一级全体干事。
2.在学生会内任职的学生干部,符合以上评选标准及条件的,可以通过自荐报名的方式参与评选。
3.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评选的成员,撰写800字以上的自我鉴定,总结本学期自身学习工作情况,作为报名的依据。
4.学生会将组织开展评选会议进行公开评选,通过公开演讲、评议、会内学生干部代表投票,得票最高的5名将作为学生会内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
(五)奖励办法由学校公布表彰,发给荣誉证书,登记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要求、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关心集体;5.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6.优秀学生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承担学生工作,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树立良好班风中成绩显著。
第三条受违纪处分者一年内不得评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第四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以下办法进行: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初的两周内进行;2.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名单经系导审核后,呈院有关部门批准;3.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籍学生;4.新生入学初不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毕业班的评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xxxx学院商贸管理系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送:优秀学生个人总结优秀学生个人总结总结一:优秀大学生个人总结大三这一学期的学习已经过去了,现在我步入了大四的学习阶段,对于大三的学习和工作方面,需要做个总结,用来分析自己,发现缺点和不足以及优点和强势方面,并且让自己能够更加进步和提高。
首先应该说说我的学习方面,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热爱我的学习,喜欢的所学习的内容,一个人要是喜欢一件事儿,就会特别认真的去做,这才能够把它做好。
学习刻苦,态度认真,才能干大事,而作为学生的我们首要任务就是学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习,学会,学好了,然后再去运用到工作中去,我觉得这是我的路线----“学以致用”。
大学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绝无仅有的全集合)
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大学是社会的缩影,大学四年年是我们逐步实现自我完善、不断成熟和独立的重要时期,任何一位同学应在这段美好的人生、美好的时光中接受平等的待遇。
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本规章旨在实现班级生活中班集体与同学个体的和谐,同时规范班干部的行为。
管科三班2012年3月总则为便于本班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班级凝聚力,提高我班的影响力,以全面发展为原则,着眼大局,一切为了管科三班班的发展,发挥“气有浩然,学无止境”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章程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山东大学,热爱管理学院,热爱管科三班。
二、尊敬父母,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同学。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班规班纪。
三、爱护环境,爱护校园,爱护寝室。
四、讲卫生,讲礼貌,讲诚信,讲原则。
五、勤俭节约,勤奋学习,坚持不懈,积极进取。
六、同学是朋友,室友如兄弟(姐妹),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班委管理制度班委是以班长为核心、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及宿舍长组成的管理团队。
班委存在的目的在代表最广大班级成员的意志,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在校级院级领导老师的指导监督下顺利开展各种活动,以利于班级长远发展和广大同学的全面进步和健康成长。
一、 班委的产生 第一条 班委的产生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由本人在班干部选举或换届时候提出申请,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选举,由辅导员监督。
第二条 班委应设以下岗位: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
第三条 班干部经投票通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根据班委工作指南、班干部职责指南做好份内的工作,以服务同学为己任。
二、 班委的职责班委应当本着“服务同学、奉献自己”的原则,积极关注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态,并经常定期内部沟通,对班上出现的情况进行协调处理,班级的各负责人应当对班级的活动作出计划,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感情,提高凝聚力。
【学生管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学生管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调动学生干部在班级、学校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班级和相应岗位上的教育、管理和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选范围为具有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学校、班级学生干部(在学务部备案)满一年以上,积极从事健康有益的社会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有关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发挥在班级和相应岗位上的教育、管理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受到大多数同学拥护;
2、学习成绩良好。
各科成绩不低于6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在前40%。
三、名额
1、各学生班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2、校、院学生会可在班级评选结束后,由各级团组织根据一年的工作情况,按学生会学生干部总数的5%进行推荐。
四、评选结束后,填写《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经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
由学务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存入本人学籍档案。
五、“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重复评选。
六、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在学校颁奖表彰大会上公布名单,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奖品。
七、表彰大会后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处分者,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追回“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本办法自2009年9月起施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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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在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激励其工作积极性,同时促进其全面成才,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山东大学学生干部包括学校、学院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部成员,学生公寓相关组织中的学生干部及宿舍长等。
第二条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按所在学院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选,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
第三条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地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学校的安定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成绩,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学习刻苦努力,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基础性素质成绩名列班级前50%以内,且操行评定成绩为“优秀”。
5.按时缴纳当年全部学宿费。
第四条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于每年九月份进行评定
第五条山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1.各学院确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要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辅导员召集班委、团支部成员会议,提出初步人选。
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公示后无异议者,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
2.校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同意,公示后无异议者,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
3.混住公寓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含宿舍长),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公寓管理中心同意,公示无异议者,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除授予荣誉称号外,给予人民币300元奖励。
第七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参照本办法产生,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但名额不应超过学生数的3%,由学院表彰。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