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及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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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及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3-06-28 来源:唐山地税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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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

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与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好“三优两促进”总体工作思路的有效措施。2012年,市局提出了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16%和走在全省地税系统前面的目标。迁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年财政收入“跨千过百”目标,并把今年作为全市的“工作落实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和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我们需要破除按部就班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在此过程中,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提高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把握督查督办工作的内涵。督查督办,就是监督检查、督促办理。从字面上理解,其基本涵义包括监督、查看、推动、考察、查究几层意思。从根本上说,它是对领导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也是对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和工作方法,更是推动决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而对其内涵的准确把握事关督查督办的效果。

(二)纠正督查督办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在日常税收工作中,往往一些工作决策比较好,但就是落实不够到位、不够好。这不仅使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领导安排的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还滋生了一些不良习气。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根本的原因在于决策与实施之间缺少督促检查这个重要环节,或者说督促检查这个环节出了问题。工作实践充分表明,督查影响落实,落实影响效果,进而影响形象。因此,针对以上状况,必须在克服“三化”问题上下功夫,把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当做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来思考并运作。一是克服简单化。抓督查习惯用简单询问法,不深入基层,不到现场检查,这种督查只触其表,未及其里。二是克服形式化。听、看、查、问等形式一起上,所有程序都到位,只了解现象,不深究问题,不利于发现和解决不落实的根本问题。三是克服主观化。简单类比,凭经验判断现象和问题,难以增强效果。

(三)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作用。一是督查督办是顺利实现决策目标的重要保证。一项决策都有其明确的目标,目标只有通过决策的执行系统实施才能实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手段,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不落实的环节和不落实的问题,如果落不到实处,就收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督促检查是修正和完善决策的有效途径。正确的决策,源于实践,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督查督办,可以及时了解决策执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把决策变为现实的一个桥梁,也是进一步发展原有

的决策的一个重要途径。三是督促检查是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实际工作中,影响决策落实的因素很多,但工作作风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存在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扯皮推诿,敷衍应付,互相“踢皮球”久拖不决等现象。通过督促检查,要加快办事节奏,逐步形成一种唯实、务实,讲实效、办实事的良好风气。

二、积极改进督查督办方法,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坚持“三位一体”开展督查,强化抓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立完善的目标绩效督查机制,把“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纳入督查督办活动全程,进一步激发各级抓落实的内动力和能动性。一是建立目标分解机制。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督查重点,要求各单位据此上报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突出关键指标和重要工作督查的分值比重,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列出实施步骤和时间表,加强目标体系督查的刚性化。二是实施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划分,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制定下发责任分解意见,把“粗”任务变细、“虚”责任变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督一层”的责任链。三是探索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将日常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细化考核项目,把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办理结果贯穿于目标绩效考核全过程,实现督查考核一体化。增加民意调查目标,采取部门互评、社会

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对各部门工作的满意度,注重倾听民意、关注民生。

(二)坚持“四轮驱动”开展督查,凝聚抓落实的合力和推力

树立“大督查”观念,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督查部门、基层单位“四轮驱动”,形成强大督查落实合力,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主要领导抓全局、当龙头。着眼全局,围绕大事,亲自督查,着力凸显和发挥主要领导在督查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强化抓落实的动力。强力推进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分管领导抓局部、当调度。按照领导职能分工,坚持将每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梳理成若干个条块,根据落实进度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呈报督导提示卡,由分管领导直接协调、督导落实。三是督查部门抓调研、当参谋。改变“重督轻谋、重查轻馈、重批轻办、重上轻下”的做法,凝聚和发挥各单位的督查力量,重点在“谋出新举措”上下功夫,做到决策前有建议、决策中有谏言,使督查工作成为抓落实重要的一环。四是基层单位抓具体、当干事。在完善基层督查工作网络的同时,重点采取重点安排督查、定期通报督查、基层“一把手”签字反馈等举措,引导基层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三措并举”开展督查,深化抓落实的成果和效能

改变间接督查、电话督查等传统方式,把工作阵地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实现阵地前移。一是拓展督查领域。确立“上级局部署的专题推进任务必督、年初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必督、重点工作的启动与开展必督、领导批示的交办事项必督”,“关键动作必查、薄弱环节必查、棘手问题必查、掣肘现象必查”的“四必督、四必查”的工作定位,强化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拓宽督查视野,延伸督查领域,转变督查方式上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形成“重大决策策划领导查,重点任务分解协调职能部门查”的督查模式。二是重点推进一线督查。对重要事项采取“一竿子插到底”,到现场摸实情,入户调查听真声,深挖问题寻求解决途径,及时督导纠正偏差,直到问题的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采取杀“回马枪”的形式,对督办事件进行反复督导,避免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对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部署,通过召开调度会的形式,召集相关单位集中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工作事项落实,加快办结速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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