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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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目的为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工作,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制度,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用和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城,适用本导则。

其它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3内容要求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尽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在此基础上,整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图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的编制应体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与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在合理划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基础上进行。

控规图集的编制工作要体现与总体规划的深化相接合,与城乡规划法实施相结合,与规划电子信息资料库建设相结合,与规划成果报备和档案管理相结合,与阳光规划市民参与相结合。

2 控规编制单元划分2.1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范围为更好的规范控规编制,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区或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覆盖,应合理划分控规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控规编制单元的划分范围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

设区市应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覆盖,并可适当向外扩大,但不得超过城市规划区范围。

县(市)域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应实现控规编制单元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全覆盖,并可适当向外扩大,但不得超过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

2.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原则控规编制单元原则上根据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结构、行政街道和社区界线、交通分区的划分界线、自然的地理界线、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结合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及规划管理的需要确定。

旧城中心区每个单元的规模一般宜控制在2KM2-4KM2,新城区每个单元的规模一般宜控制在3KM2-9KM2。

2.3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组织工作控规编制单元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划分,经论证后确定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系统。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〇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 (3)第三章专项规划阶段 (6)第四章详细规划阶段 (12)第五章附则 (13)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附表附录三:现状基础资料主要内容附录四:相关专题研究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范围设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县城和中心镇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范围、期限及规模应与相应城乡规划一致,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同步实施。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国土、交通、市政、防灾、环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协调,其规划应着重落实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地下公共空间设施。

第四条根据相对应的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规模较大的城市应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专题研究。

总体规划批准后,各地应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详细规划阶段,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都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

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第五条总体规划阶段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对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进行初步预测,初步划定地下空间管制区范围,确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开发强度、总体布局和竖向分层规划,提出各类地下设施的布局要求,提出地下空间建设时序和重点建设区域,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简介2.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与原则3.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4.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与监管5.城市设计导则的意义与影响正文【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简介】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一份旨在规范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的文件,以提高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该导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与原则】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的目标是构建和谐、宜居、安全、绿色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实现这一目标,城市设计导则遵循以下原则:1.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生态优先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3.文化传承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城市特色。

4.创新发展原则:鼓励科技创新,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产业升级。

【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方向、目标和规模,合理布局城市空间,保障城市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

2.城市建筑:规定建筑的高度、密度、风格等,确保城市天际线、街道立面和公共空间等视觉效果优美。

3.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绿化、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城市运行安全、高效。

4.城市公共服务:优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5.城市环境保护: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保护水资源,防治噪声污染等。

【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与监管】为确保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的有效实施,政府部门将加强监管,对违反导则要求的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鼓励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发展格局。

【城市设计导则的意义与影响】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实施对于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设计
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6.12
•【字号】浙建〔2017〕7号
•【施行日期】2017.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勘察设计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
法》的通知
浙建〔2017〕7号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设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2日。

浙江城设计管理办法

浙江城设计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05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2)第三章城市设计的实施 (4)第四章附则 (6)附件: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设计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设计实施机制,更好地发挥城市设计对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的控制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内城市、县及建制镇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城市设计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

建制镇(不包括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下同)人民政府负责镇区范围内的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工作,并接受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第四条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和实施性城市设计,对特定要素、系统等可编制专项城市设计。

各层次城市设计的简要说明见附件1。

第五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县(市)域总体规划,下同)、镇总体规划时,应当设立总体城市设计专门章节,并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如有必要可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应编制详细城市设计;根据需要,可编制其他地区详细城市设计。

第六条城市、县的总体城市设计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中心城区的详细城市设计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编制。

建制镇的总体城市设计和详细城市设计由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实施性城市设计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制镇人民政府或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

专项城市设计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根据需要可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第七条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应提出需要纳入相应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并明确控制引导要求。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一、绿道规划设计的指导原则1.生态优先:强调保护和恢复绿道的生态功能,保护绿道上的自然生态系统,尽量减少人为的干扰和破坏。

2.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绿道资源,平衡绿道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功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3.功能多样:综合考虑绿道的休闲、运动、游憩、交通等多种功能需求,根据具体区域的特点,确定绿道的主要功能,并兼顾其他次要功能。

4.景观美化:注重绿道的景观效果,通过园林设计手法提高绿道的美观性和舒适度,增加景观元素,并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5.人性化设计:为绿道用户提供便利的服务设施和舒适的体验环境,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设计合理的照明、座椅、步道等设施。

二、绿道规划设计的基本步骤1.调查研究:对绿道的地理、气候、土地利用、生态系统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研究,了解绿道的现状和潜力,为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2.确定规划目标:根据调查研究结果,确定绿道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明确绿道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3.制定规划方案:综合考虑绿道的功能需求和地理条件,制定绿道的布局方案和设计方案,确定绿道的主要路线、节点和景观元素。

4.设计细化方案:对绿道的路线、节点和景观元素进行详细的设计,包括绿道的道路结构、景观节点的布置和绿化植被的选择等。

5.编制规划报告: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整理和归纳,编制绿道的规划报告,包括绿道的总体规划、详细设计和实施计划等内容。

三、绿道规划设计的重点内容1.路线选择:根据绿道的功能需求和区域特点,选择合适的绿道路线,借助地形和自然景观,以及交通和市政设施的布局,确定绿道的主线和支线。

2.景观设计:通过合理的植被选择、景观节点的设置和景观元素的布置,提高绿道的景观品质,增加绿道的美观性和艺术感。

3.设施建设:根据绿道的功能需求,合理设置休息站、饮水点、厕所、座椅、自行车停车场等设施,提供便利的服务功能。

4.绿道管理:建立健全的绿道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绿道的使用规则和管理办法,定期对绿道进行巡查、维护和修复,保证绿道的良好运营。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〇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 (3)第三章专项规划阶段 (6)第四章详细规划阶段 (12)第五章附则 (13)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附表附录三:现状基础资料主要内容附录四:相关专题研究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范围设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县城和中心镇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第三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范围、期限及规模应与相应城乡规划一致,并纳入相应城乡规划同步实施。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与国土、交通、市政、防灾、环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协调,其规划应着重落实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地下公共空间设施。

第四条根据相对应的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规模较大的城市应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专题研究。

总体规划批准后,各地应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详细规划阶段,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都应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内容。

第二章总体规划阶段第五条总体规划阶段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对地下空间开发需求量进行初步预测,初步划定地下空间管制区范围,确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开发强度、总体布局和竖向分层规划,提出各类地下设施的布局要求,提出地下空间建设时序和重点建设区域,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一、导则背景宁波市作为浙江省的经济中心和沿海城市,近年来城市发展迅猛。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居住体验,宁波市制定了城市设计导则,以指导城市建设的规划和设计。

二、城市设计原则1.可持续性原则:城市设计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建立绿色生态系统,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和水资源保护,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设计。

2.人本原则:城市设计应以人为本,注重人们的需求和福祉。

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文化休闲设施,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品质。

3.文化特色原则:城市设计应保护和发扬本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创造独特的城市景观和形象。

在建筑设计和公共空间布局中融入当地的文化元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

4.灵活性原则:城市设计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未来的发展和变化。

注重城市各个功能区的互相衔接和交流,提供便利的交通网络和智能化的城市管理系统,为城市未来的发展留下空间和机会。

三、城市设计内容1.城市功能区划: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城市的功能区域。

明确城市的商业中心、居住区、工业区、保护区等各功能区的边界和布局,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建筑设计规范:制定建筑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外观、高度、体量等要素。

推动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的应用,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性能,促进城市的低碳发展。

3.公共交通规划:完善城市的公共交通网络,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使用,缓解交通堵塞和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出行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

4.绿化景观规划: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打造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

推广生态景观的设计理念,提供丰富多样的绿化设施和自然景观,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5.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保护和利用好宁波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的文化底蕴。

修复古建筑和历史街区,保留传统文化的风貌和特色,发展文化产业,推动城市的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总1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前言为了推动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提升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和环境品质的提升, 2OI2年5月省建设厅组织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研究制定工作。

编制组深入研究国内外关于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内其它省、市的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对国内已建成的城市设计案例效果进行考察和分析,并结合我省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分五个部分: 1) 总则; 2) 总体城市设计; 3) 详细城市设计; 4) 实施性城市设计; 5) 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在"总则"中,明确了目的、适用对象与内容、解释单位以及城市设计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层次划分等。

根据"总体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实施性城市设计"这三个层次城市设计的各自特点,从主要任务、资料收集重点、主要内容、成果内容和要求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

在"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中,对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实施管理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建议。

1 总则关于本导则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和组织、管理、实施,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市?¢县 (市) 和建制镇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在各层次的法定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对城市特色和空间环境景观做出统一规划,其内容却要求参照本导则的相关规定。

本导则所规定的城市设计内容和深度为基本要求,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补充和深化。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编制目的: 城市设计以城市空间景观为重点研究对象,以塑造特色城市形象和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为主要目的,并作为编制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审批的参考依据。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旨在为杭州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指导
和参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导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发展战略:明确杭州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和方向,以及城市规划的优先方向和重点。

2. 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杭州市的城市空间布局,包括城市中心区、城市边缘区、城市发展轴、城市节点等,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布局和设计。

3. 建筑设计:规划建筑的高度、体量、形态、色彩、材料等,以及建筑与城市环境的融合和协调。

4. 交通设计:规划和设计杭州市的交通系统,包括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自行车道等,以及交通与城市环境的协调和整合。

5. 环境保护:重视杭州市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规划和设计城市绿化、水系、污染控制等环保措施。

6. 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杭州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尊重历史文化的价值和意义,融入现代城市规划和建设。

本导则旨在为杭州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的人文、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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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
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是宁波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划和设计方针,旨在引导宁波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

导则对城市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

首先,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强调了城市发展的整体思路。

导则鼓励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提升城市的品质。

其次,导则规定了城市规划布局的基本要求。

导则提出了分区域、有序发展的原则,明确了各个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

同时,导则还强调了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提倡建设紧凑、骨干道路优先、多样化的城市空间结构。

此外,导则还对城市建筑设计提出了要求。

导则倡导建设具有宁波特色的建筑,注重传统文化和现代元素的融合。

同时,导则还规定了建筑高度、建筑外观、立面风格等方面的规划标准,以保持城市建筑的统一性和美观性。

最后,导则还强调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导则鼓励开展城市绿化和景观规划,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导则还规定了环境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保护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是一份指导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文件,它的出台和执行将有助于宁波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的繁荣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

1.2 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本片区位于海宁中心城区核心区西部边缘,市场区块北部,是海宁市场区块西北、东北居住组团的主体部分,为集生活居住、配套服务、商贸办公等功能于 一体的居住生活区块,发展“新水乡”式的高标准居住生活片区。
1.3 区块划分及编码 觃划在结合控觃单元划分的基础上,考虑河流、村庄等自然地物形成的边界及道路走向等因素,为进一步深化觃划控制,在控觃单元基础上,划分为A、B两 个街区,其中,A街坊形成42个地块; B街坊形成56个地块。详见地块编号图。
1.6 道路交通规划 片区对外交通主要为东西两侧的城市快速路南北大道不过境公路(丁屠大道)。片区道路交通主要由环西一路、环西二路联系南北交通,通过联合路 联系东西各片,构成地区主要的道路骨架。片区内部根据交通需求不用地性质觃划支路,改善整体道路交通结构。
1.7 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为为居住区服务的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各类交通设施不各类市政供应设施。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觃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社 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类设施。详见觃划配套设施 图不觃划配套设施表。
四、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的 内容介绍 • 编码命名 • 3.1编码目的 为了加强全省控规成果的统一管理,适 应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需要,对各级城市 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编码体系。编码体系 在单元划分时一并确定。
四、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的 内容介绍
编码示意图
四、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的 内容介绍
规划文本内容摘要
0573-HN-ZX-08 单元
08-4
(二)容积率控制 (1)保留地块或已批地块根据现状容积率控制。 (2)新建住宅容积率一般控制在1.5—3.0之间。 (3)新建商业等公建地块容积率一般控制在2.5—4.0之间。 (4)学校、体育场及交通、市政的用地丌作具体设定,列入1.5以下。 (5)对现状保留但允许改建、扩建、更新的地块容积率进行适当调整。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2020 年4 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年〕7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 年〕98 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和促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杭州市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施工图审查要点及附录。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4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10)4.1设计说明书 (10)4.2设计图纸 (14)5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18)5.1主要审查内容 (18)5.2主要审查要点 (18)5.3审查结论 (19)6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20)6.1设计说明书 (20)6.2设计图纸 (21)7施工图审查要点 (30)7.1主要审查内容 (30)7.2主要审查要点 (30)7.3审查结论 (31)本导则用词说明 (32)相关规范和文件 (33)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自评表 (35)1总则1.0.1为推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公园绿地及广场、道路、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城市河道类建设项目中与海绵城市相关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

1.0.3海绵城市设计应统筹考虑工程可行性和综合效益,贯彻“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杭州市政府为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而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献。

该导则以“人本、生态、文化、智能、协同”的城市设计理念为指导,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方向。

人本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核心理念之一。

该导则强调城市建设应以人为本,始终以人们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导则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如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等等。

生态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另一个重要理念。

导则要求城市建设应该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保持自然生态的完整性。

为此,导则强调应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提高城市绿化率,建设生态廊道等等。

文化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又一重要理念。

导则认为,城市建设应该在保护本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推动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为此,导则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如建设传统文化产业园区,推广文艺活动等等。

智能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另一个核心理念。

导则提出,城市建设应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程度,提高城市的智慧性。

为此,导则提出了建设智能化交通系统、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等具体措施。

协同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最后一个核心理念。

导则认为,城市建设应该强调协同发展,各项建设应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实现统筹规划。

为此,导则提出了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等措施。

综上所述,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杭州市政府为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而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献。

该导则以“人本、生态、文化、智能、协同”的城市设计理念为指导,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方向,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义乌市海绵城市设计导则

义乌市海绵城市设计导则

义乌市海绵城市设计导则义乌市海绵城市设计导则导言: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以自然生态系统为蓝本,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最大限度地提升城市抗洪排涝能力、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城市形态。

义乌市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应对极端气候事件,本文提出了义乌市海绵城市的设计导则,以指导市区规划和建设工作。

一、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 提高雨水收集利用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鼓励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建设,集中利用雨水进行景观绿化、道路冲洗等活动,减少对地下水的依赖。

2. 构建多功能水体系统: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布置水体,打造生态湿地、人工河道等多功能水体系统,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增加人与水的亲近程度。

3. 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水域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然状态,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水资源。

4. 加强地下水管理: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过度开采。

二、绿地系统规划与建设:1. 鼓励垂直绿化与立体绿地:在建筑设计和改造中,推广垂直绿化技术,利用立体空间建设绿色景观,增加城市绿地面积。

2. 打造多样生态廊道:在城市规划中保留、连接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绿地,形成绿色廊道,提供生态连接通道,增加城市生物多样性。

3. 推动植被恢复与保护:加强对植被的保护,鼓励植被恢复工程,增加城市植被覆盖率,降低城市热岛效应。

三、城市排水系统设计与建设:1. 鼓励低影响开发:在城市建设中,推广低影响开发技术,减少非透水面积,增加自然渗透面积,改善城市排水能力。

2. 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将雨水排水与污水排水进行分流处理,使雨水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减轻城市雨洪压力,提高城市排水效率。

3. 构建海绵城市蓄洪系统:在城市规划中合理设置蓄洪区、蓄洪池、蓄洪地等设施,提升城市抗洪能力,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的影响。

四、建筑物节能与雨水管理:1. 推动建筑绿色改造:在城市更新和改造中,鼓励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物自主温控能力,减少对冷暖设备的依赖,降低能耗效率。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编制思考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编制思考
浙 江省海绵城 市规划 设计导则 编 制思考
REFLECT10NS ON THE PREPARATION 0F PLANNING AND DESlGN GUIDELINES 0F
SP0 NG E C lTY lN ZHEJlA NG PRO VlNCE
周 凌
ZH OU Ling
【摘 要 】 为规 范浙 江省 海绵 城 市 规 划 和 建 设 , 编 制 《浙 江省 海绵城 市规 划设计导则》 ,本文总结 了导 则编制过 程 中遇到的部分 问题及编制 思考 , 包括 扩 展 年 径 流 总 量控 制 率 定 义 、梳 理 海绵 城 市 专 项 规 划 的层 次 、 框 架 、 四 大体 系 关 系及 与其 他 行 业 的 关 系 ,提 出各 类 上 位 规 划 的海 绵 控 制 指 标 等 , 希 望对 其 他省 份 编 制 海 绵 导 则 有 一 定 的参 考 价值 ,并给 海绵城 市规 划编制单位及海绵工程设 计 单位 提 供 参 考 。
【关键 词 】 海 绵城 市 ;规 划 设 计 导 则 ;年 径 流 总 量 控 制 率 ;专项 规 划
ABSTRAC ̄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ponge city in Zhejiang
Province,the Planning and Design Guidelines of
2.2 框架 《导 则 》共 九 章 内容 ,结构 框 架如 表 1所 示
3 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的定义
《导则 》定 义的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是指根据 多年 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 .通过 自然和人 工强化的入渗 、蒸发 (腾 )、滞 留 调蓄 、净化和 收集回用 ,场地 内累计 多年 平均得 到控 制的雨水 量 占多年平均总降雨量 的比例 。得 到控 制的雨水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实用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技术实用标准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目的为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工作,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制度,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用和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城,适用本导则。

其它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3内容要求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尽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在此基础上,整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图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的编制应体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与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在合理划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基础上进行。

控规图集的编制工作要体现与总体规划的深化相接合,与城乡规划法实施相结合,与规划电子信息资料库建设相结合,与规划成果报备和档案管理相结合,与阳光规划市民参与相结合。

2 控规编制单元划分2.1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范围为更好的规范控规编制,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区或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覆盖,应合理划分控规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控规编制单元的划分范围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

设区市应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覆盖,并可适当向外扩大,但不得超过城市规划区范围。

县(市)域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应实现控规编制单元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全覆盖,并可适当向外扩大,但不得超过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

2.2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的原则控规编制单元原则上根据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结构、行政街道和社区界线、交通分区的划分界线、自然的地理界线、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结合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及规划管理的需要确定。

旧城中心区每个单元的规模一般宜控制在2KM2-4KM2,新城区每个单元的规模一般宜控制在3KM2-9KM2。

2.3控规编制单元划分组织工作控规编制单元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划分,经论证后确定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系统。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气象台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前 言............................................................................................................................................. 2 1 总则 .............................................................................................................................................. 1 1.0.1 编制目的......................................................................................................................... 1 1.0.2 适用范围......................................................................................................................... 1 1.0.3 编制原则......................................................................................................................... 1 1.0.4 与相关专业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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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前言为了推动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提升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和环境品质的提升, 2OI2年5月省建设厅组织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研究制定工作。

编制组深入研究国内外关于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内其它省、市的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对国内已建成的城市设计案例效果进行考察和分析,并结合我省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分五个部分: 1) 总则; 2) 总体城市设计; 3) 详细城市设计; 4) 实施性城市设计; 5) 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在"总则"中,明确了目的、适用对象与内容、解释单位以及城市设计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层次划分等。

根据"总体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实施性城市设计"这三个层次城市设计的各自特点,从主要任务、资料收集重点、主要内容、成果内容和要求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

在"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 中,对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实施管理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建议。

1 总则1.1 关于本导则1.1.1 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和组织、管理、实施,特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市¡¢ 县 (市) 和建制镇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1.1.3 在各层次的法定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对城市特色和空间环境景观做出统一规划,其内容却要求参照本导则的相关规定。

1.1.4 本导则所规定的城市设计内容和深度为基本要求,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补充和深化。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l.2 关于城市设计1.2.1 城市设计的编制目的: 城市设计以城市空间景观为重点研究对象,以塑造特色城市形象和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为主要目的,并作为编制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审批的参考依据。

1.2.2 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

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营造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

2 、保护自然,传承文脉。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创造体现自然山水格局,延续历史文脉,独具一格的城市风貌。

3、体现时代特色。

体现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设计低碳生态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

4、注重可实施性。

加强城市功能、业态、交通、基础设施等的经济和技术合理性的研究,以保证实施的可行性。

l.2.3 根据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城市设计的目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将城市设计分为三个层次: 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和实施性城市设计。

1、总体城市设计。

针对城市整体或城市分区,研究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定位城市形象,构筑空间景观系统框架,对空间景观要素系统提出总体要求。

2、详细城市设计: 针对城市重点地区,研究规划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详细设计。

3、实施性城市设计: 针对己经确定用地性质、近期拟实施建设的城市重要区块或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实施建设需要,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深化设计。

2 总体城市设计2.1 主要任务2.1.1 发掘城市历史人文特色,梳理城市与自然山水的关系,提出城市空间景观设计目标和城市总体形象定位,确定城市总体空间景观结构,并针对城市空间景观要素、城市开发强度,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2.2 资料收集重点2.2.1 自然条件:自然山水景观资源; 地形地貌、森林植被等自然环境要素。

2.2.2 历史人文:城市历史沿革、空间形态演变;古城、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区、名胜古迹;民俗活动、传说典故等。

2.2.3 城市现状:具有特色风貌的城市片区、城市公共中心、标志性建(构) 筑物及其周边环境;主要广场、公园绿地等开放空间; 重要景观道路、廊道等。

2.2.4 相关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包括县(市) 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下同);绿地系统规划、河道水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专项规划。

2.3 主要内容2.3.1 总体设计目标:根据城市风貌、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等环境特色,结合城市性质和功能布局,定位城市形象,提出城市空间景观风貌的总体设计目标。

2.3.2 空间景观结构:在综合研究城市功能、交通等的基础上,对自然环境、开放空间、景观中心、景观节点、景观轴线或廊道、特色景观风貌区等要素进行梳理,制定能够体现城市景观风貌特征的整体空间景观结构。

2.3.3 空间景观中心:研究各类空间景观中心的分布,并对其空间形态及景观风貌特征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2.3.4 空间景观节点:根据对地标建 (构) 筑物¡¢ 地标场所等城市特征性空间的研究,区分重要空间景观节点的类型,并对其景观风貌特色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2.3.5 空间景观轴线:研究城市自然山水环境及城市内部空间景观中心或节点的关系,确定主要空间景观轴线的位置,并提出引导要求。

2.3.6 景观分区:结合城市各片区的主要功能,划分不同类型的景观片区,对其景观风貌特征提出引导要求。

于生态敏感区、历史街区和传统风貌保护区,应明确其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景观特征,并对其相邻区块提出协调要求。

2.3.7 开放空间:1、结合自然山水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及城市主要公共设施布局,严格保护自然山水环境,疏理城市与山水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自然生态开放空间系统。

2、确定公园绿地、广场、街道、滨水空间等重要开放空间的位置、规模、性质。

3、结合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确定城市景观道路和步行系统,对其景观风貌特色提出引导要求。

2.3.8 建筑高度分区:1、为形成城市景观重点,应对建筑高度进行分区引导,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天际线,并对重点区域提出控制要求。

2、对生态敏感区、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区等区域的建筑高度提出控制要求,对其周边相邻地区提出协调要求。

2.4 成果内容与要求2.4.1 成果由导则、图纸、说明三部分组成。

导则与图纸应合编于同一文册中,说明可独立成册。

2.4.2 导则由总则、总体策略、系统设计控制与引导三部分组成。

1、总则: 城市设计目标、内容、范围。

2、总体策略:城市总体形象定位、城市总体形态与空间景观结构。

3、系统设计控制与引导: 空间景观中心、空间景观节点、空间景观轴线和视廊、景观分区、开放空间、建筑高度及天际线等的控制与引导内容。

2.4.3 图纸由现状图和规划图两部分组成,可增加分析图。

1、现状图:区位图、空间景观资源现状图等。

2、规划图: 空间景观结构规划图、开放空间系统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规划图等,可增加天际线控制引导规划图、体现空间景观意向的效果图或其它规划图,图纸比例同城市总体规划。

3、分析图: 说明设计意图和过程的其它图纸。

2.4.4 说明:1、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背景、区位、范围、城市发展定位等。

2、现状评价。

包括对现状空间景观资源、城市主要问题等的陈述和分析。

3、设计依据、原则及总体城市设计内容框架。

4、城市设计的目标与理念。

5、城市设计总体策略。

包括城市总体形象定位、城市总体形态和空间景观结构。

6、系统设计控制。

空间景观中心、空间景观节点、空间景观轴线和视廊、景观分区、开放空间、建筑高度及天际线等的控制及引导内容。

7、附件。

包括评审纪要,可增加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等内容。

3 详细城市设计3. 1 主要任务3. 1.1 落实相关规划提出的总体城市设计等要求,以功能、交通、经济技术等分析为基础,以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景观为重点,对开放空间、建筑群体、特色环境景观以及土地使用、交通组织等进行研究,营造满足城市功能,具有良好空间尺度,符合审美要求,体现风貌特色的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并提出开发总量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

3.2 资料收集重点3.2.1 自然环境:自然山水景观资源;有生态或景观价值的地形地貌、自然植被等。

3.2.2 历史人文: 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区、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等;民俗活动、传说典故等。

3.2.3 城市现状: 土地使用、建 (构) 筑物、公园、广场、特色街道等。

3.2.4 相关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等;相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详细城市设计;绿地系统规划、河道水系规划、历史街区或传统风貌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色彩规划等专项规划。

3.3 主要内容3.3.1 设计目标: 根据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特点,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城市空间景观的整体目标。

1、老城区应遵循有机更新原则,重视对原有城市肌理、空间格局、历史文化遗产等的保护和延续,传承历史文脉特色。

2、城市新区应体现自然环境特色,加强新老城区之间的空间联系和风貌协调,创造特色鲜明的城市空间景观。

3.3.2 空间景观结构: 根据城市设计目标,以土地使用、道路交通等分析为基础,对景观中心、景观节点、标志、轴线、廊道、特色景观风貌区等空间景观要素进行组织,确定空间景观结构,提出空间景观的整体要求。

3.3.3 建筑群体:1、在对功能、业态、建设容量等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建筑高度分区,组织建筑群体,强化空间艺术性,形成建筑群体的整体特征。

2、可根据不同的景观风貌分区,对建筑的风格、体量、色彩等建筑风貌特征,提出相应的引导要求。

3、对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区内建筑的高度、体量、肌理、风格、色彩、材质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其相邻地块的建筑提出整体协调要求。

4、临城市主要公园、广场、滨水区以及特色街道等重要开放空间的建筑界面,对其建筑的高度、风貌特色、建筑退界、底层建筑形式及功能、界面连续性等提出引导要求。

3.3.4 开放空间:1、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环境,以公园绿地、广场、特色街道等为重点,构筑开放空间系统。

2、保护现有生态敏感区及特色开放空间的空间形态特征和景观风貌特色,确定其保护范围和保护重点。

3、确定公园绿地、广场的功能、范围,提出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要求。

4、加强道路系统格局的艺术性。

结合街道的性质和两侧用地功能,设计道路线形和断面。

并提出街道两侧景观风貌特色的控制要求。

5、在城市公共活动中心,规划完整连续的步行系统,明确步行交通跨越城市道路的方式。

6、根据水体的特点、沿岸功能及防洪要求,划分岸线类型,组织和设计滨水空间及环境景观。

3.3.5 环境景观设施:1、以城市公共环境中的环境景观设施的规划设计为重点,提升城市公共环境的艺术性。

2、对重要区块、节点的景观小品、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等环境景观设施的主题、风格、材质等,提出引导要求。

3、对重要滨水空间¡¢ 广场¡¢ 步行街等的室外硬质铺装的色彩、材质等,提出引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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