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科研考核与科研奖励条例 -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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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师大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上海师大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上海师大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健康和体育锻炼。

体育专业作为一种受欢迎的专业,备受学生和家长的关注。

在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将会继续招收体育类专业学生,为有志于从事体育教练、体育管理、运动科学研究等相关职业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教育。

以下是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上海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经济管理和运动康复等专业方向。

对于2023年的招生计划,上海师范大学计划在体育教育专业招生80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50人,体育经济管理专业招生40人,运动康复专业招生30人。

二、招生条件1.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2.热爱体育运动,身体素质良好;3.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和专业技能;4.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文理科生均可报考;5.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生程序1.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的6月至7月;2.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体育理论知识考试和体育技能测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体育知识的掌握程度,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运动能力;3.录取和注册:入学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注册手续。

四、招生政策1.鼓励体育特长生报考,提供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根据学生的体育特长和成绩,给予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助;3.提供就业指导和实习机会,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五、教育教学资源上海师范大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完善的教学设施。

学校有多个标准体育场馆,包括田径场、篮球场、游泳馆、武术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训练环境。

学校还与多所国内外知名体育学院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六、毕业去向上海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体育教育教学、体育俱乐部管理、体育赛事组织、健身健康管理、康复医疗等多个领域的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审条例(修订)单项奖学金

上海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审条例(修订)单项奖学金

上海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审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一、宗旨为了激励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设立上海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

二、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依据、条件1.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校纪校规;(3)认真参加校院和班年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4)学习刻苦,学年学习成绩优良。

2.评审依据学校依据《学生手册》对学生的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要求,在每个新学年开始之初对每位注册在籍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给他们具体的、量化的评价。

然后根据评奖的比例、名额和综合测评的名次确定可接受评审学生。

不能参与评审的情况:(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2)受到任何一级行政处分或党、团处分者;(3)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者;(4)学习成绩绩点小于或当年有考试不及格;(5)综合测评德育12分以下者;(6)文明修身成绩不合格者;(7)所在寝室卫生未获得“合格之家”标准者。

三、评选办法(一)专业奖学金1.评选对象:我校本、专科1-3年级学生2.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和比例一等奖3000元(一学年)/人占学生数2%二等奖1200元(一学年)/人占学生数10%三等奖600元(一学年)/人占学生数20%(二)单项奖学金1.基层就业奖(1)评选对象:我校参加基层就业项目(含“三支一扶”、“到村任职”、西部志愿者)的本、专科毕业生(2)奖励金额:每人奖励1000元2.国内外考研奖(1)评选对象:当年考取国内外(或直升)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2)奖励金额及等级一等奖:考取985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考取211高校及我校(或直升)研究生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出国(出境)升学及录取一般高校研究生每人奖励600元四、奖学金的审核和颁发各学院对申请专业奖学金的学生按综合测评的排序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对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经初评后,在全院听取意见、公示,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工作手册二00六年十二月目录一、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2)二、上海体育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9)三、上海体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2)四、上海体育学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18)五、上海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25)六、上海体育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29)七、上海体育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32)八、上海体育学院科研工作道德行为规范准则 (37)九、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学术规范违规处理办法 (39)十、上海体育学院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42)十一、上海体育学院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实施试行办法 (45)十二、上海体育学院科研流动站管理试行办法 (51)十三、附件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54)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55)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56)㈣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主要规定 (57)㈤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58)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58)㈦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60)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60)㈨上海市体育局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主要规定 (61)㈩各级纵向课题申报、成果评奖申报时间节点参考 (62)(十一)南京大学编制的2006年度CSSCI来源期刊中的体育学期刊刊名 (63)上体院院字〔2006〕115号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了贯彻上海市“科教兴市”主战略,继续提高学院科技工作的综合竞争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现代体育大学,根据《上海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上海体育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学院科技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科技工作回顾㈠学科建设有新进展制定了《上海体育学院2003~2010年学科建设规划》;2003年、2005年先后获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体育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权;2003年批准为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并建立了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先后建立了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中国龙狮运动科研中心、上海重竞技运动训练中心、上海市民体质研究中心、上海体育彩票研究中心;2005年体育人文社会学、中华武术学和运动人体科学被批准为上海市重点学科;今年新增运动医学、应用心理学、新闻学三个硕士点。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颁发上海市体育局2010年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颁发上海市体育局2010年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颁发上海市体育局2010年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1.01.10•【字号】•【施行日期】201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颁发上海市体育局2010年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高校: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意见》,广泛调动上海体育社会科学工作者和体育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优秀成果和高水平人才,着力推进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经评审专家组对2010年全市体育社会科学和决策咨询课题认真评审,决定授予黄海燕《上海体育赛事的政府资助模式研究》等27个课题为2010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体育局2010年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上海市体育局二○一一年一月十日附件:上海市体育局2010年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一等奖(3项)1.项目名称:上海体育赛事的政府资助模式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黄海燕课题组成员:马洁、高含颀、杨丽丽2.项目名称:上海引进优秀运动员的利弊分析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缪佳课题组成员:陈黎悦、魏燕3.项目名称:上海社区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钟天朗课题组成员:徐琳、徐敏、朱静、杨大铸二等奖(8项)1.项目名称:竞技体育科技服务合作信任机制的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同济大学项目负责人:卢天凤课题组成员:王恩锋、赵岱昌、叶宇、张忠、高文倩2.项目名称:区域品牌赛事创建与发展的策略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李明毅课题组成员:陆前安、刘倩3.项目名称:上海市高危性体育运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的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复旦大学项目负责人:陈建强课题组成员:张振、张翠4.项目名称:塑造国际一流的上海体育文化环境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项目负责人:王自清课题组成员:蔡皓、夏菊锋5.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公园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项目负责人:倪伟课题组成员:俞峰、董海军、曹学锋、范亦农、黄峰6.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武术博览会市场开发现状及创意策划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虞定海课题组成员:汝安、张茂林、王林、康德强、杨慧馨7.项目名称:上海市社区体育俱乐部社会资源整合的路径与对策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陆前安课题组成员:黄灵荣、王兰、王克祥8.项目名称:普及上海市学校足球人口问题探讨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同济大学项目负责人:陶骆定课题组成员:玄伟、陈景源、贾峰、任卫红三等奖(16项)1.项目名称:上海市校园足球现状的模型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东华大学项目负责人:曾桂生课题组成员:龚波、刘瑾颜、颜中杰、宋红、郁晶晶、高国伟、陆湘群、朱江华2.项目名称:回顾与前瞻:60年来上海优秀运动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创新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项目负责人:孙鸿课题组成员:胡振兴、刘军3.项目名称:新形势下上海市业余训练骨干教练员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卢湾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沈建青课题组成员:吴鸿、刘兵、李志朋、吴建生、周苓、熊芳4.项目名称:三线业余训练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模式的比较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裴新贞课题组成员:陈震、张燕蔚、刘倩5.项目名称:全民健身工作新路径的探索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同济大学项目负责人:姜丽萍课题组成员:秦海权、刘红、刘敏、高文倩、陈宏佑钱珺、洪伟丽6.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旅游资源整合与产品开发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刘志民课题组成员:丁燕华、王艳红、宋洋、谢高长7.项目名称:上海市大型体育赛事与城市旅游业互动的发展模式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同济大学项目负责人:庞徐薇课题组成员:高文倩、郑月平、楼诗予、刘培8.项目名称:社区指导站在构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的作用项目承担单位:徐汇区体育局项目负责人:沙福敏课题组成员:夏煜、刘吉颖9.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彩票问题彩民现状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项目负责人:李海课题组成员:陶蕊、傅琪琪、汪怡洁10.项目名称:关于构建上海市特色体育文化的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项目负责人:俞峰课题组成员:郭晓红、徐海朋、曹学锋11.项目名称:上海市社区体育文化建设现状及运行模式的构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项目负责人:丁响课题组成员:林大参、高丽华、方媚、笪恺、林大勇、庄旭芳、陈炜东12.项目名称:构建海派体育文化环境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课题承担人:李有强13.项目名称:构建城市社区“体医结合”体育公共服务创新模式的研究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项目负责人:赵仙丽课题组成员:李之俊、吴志坤14.项目名称:上海市三种不同职业群体亚健康状况调查分析及运动处方对策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同济大学项目负责人:周萍课题组成员:李红15.项目名称:构建上海市区县体育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项目负责人:周丽珍课题组成员:宋灵熒、张国梅、沈建华、曹可强16.项目名称:上海社区体育活动持续发展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项目负责人:李世昌课题组成员:邢树营、陈荣、陈祥和、周燕。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7.26•【字号】沪体青〔2022〕102号•【施行日期】202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体青〔2022〕102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做好本单位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2年7月26日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项目验收和成果管理第七章项目经费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提高体育科技工作质量和效益,促进体育科技项目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加快体育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利用市级财政资金资助并组织实施,按年度立项,以上海竞技体育、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等为研究内容的体育科技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应以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从事体育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体育科技项目管理体系为目标,以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为导向,持续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第四条市体育局是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的主管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上海市体育科技项目管理的制度规范;(二)编制体育科技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三)组织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开展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四)负责项目立项、调整、终止和撤销,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确定承接具体管理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六)推动项目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和信息共享。

2010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010年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0年) 第一条:奖励目的为了进一步发挥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潜能、激励他们在校期间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充实学校的科研成果,为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作贡献,参照我校“关于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科研成果署名为上海师范大学的在我校注册就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奖励范围奖励范围:奖励对象在我校就读期间(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在校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艺作品等科研论文成果。

正式刊物指有国内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两类刊号俱全的刊物,海外刊物应有当地(国家)标准刊号。

1、文科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一版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理工科被SCI、EI、ISTP、SCIE收录的论文,且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认定。

3、被人大复印材料转载的学术科研成果。

4、对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且不在上述奖励范围内的科研论文成果的奖励,由研究生处讨论决定。

发表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外国中小学教育》、《旅游科学》等由我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和我校组织编写的论文集等,网络期刊,报刊上的文章,专刊,特刊,增刊和专集等,参加由本校或外校教师组织编写的各类课程教材、参考书、专利等科研成果不再列入本办法的奖励范围。

期刊等第以论文出版当年官方滚动更新的刊物目录范围为准;奖励论文为在校学习期间(延期学时不在此范围内)已正式出版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等不纳入奖励范围。

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详见附件。

第四条:奖励条件1、全额奖励对象只针对第一责任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

2、在我校攻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本校教职工不享受本奖励办法。

3、文科予以全额奖励的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应在4000字以上,人大复印材料转载的学术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文艺作品每篇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
43中国农村经济
73外国文学研究
14教育研究
44农业经济问题
74文艺研究
15体育科学
45中国工业经济
75文学遗产
16中国语文
46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76文艺理论研究
17外语教学与研究
47财贸经济
77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18外国文学评论
48金融研究
78美术研究
19文学评论
49国际贸易问题
79美术观察
20历史研究
33生物数学学报
11棉花学报
23果树学报(原名:果树科学)
34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12茶叶科学
6国内学报级学术期刊名录
1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英文版)
2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哲学社会科学版)
3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理学)、(人文社会科学版)、(医学版)
4复旦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社会科学版)
44空间科学学报
61植物学报(中、英文版)
3工学
1低温工程
24电工技术学报
46燃料化学学报
2复合材料学报
25电子学报(中、英文版)
47纺织学报
3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26光子学报
48中国食品学报
4摩擦学学报
27光电工程
49建筑结构学报
5计量学报
28通信学报
50建筑学报
6传感技术学报
29电子科学学刊(改名为:电子与信息学报)
67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
23电力系统自动化
4医学
1中华医学杂志(中、英文版)
19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
37中华麻醉学杂志
2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20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体育部科教研管理、奖励制度

体育部科教研管理、奖励制度

体育部科教研管理、奖励制度体育部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广体育教育、培养体育人才的重任。

为了提高体育部的工作效率,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教研管理和奖励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管理措施、奖励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教研管理1. 制定教研计划每年初,体育部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结合体育教育发展趋势,制定详细的教研计划。

教研计划包括课题研究、教学改革、教师培训、教学比赛等内容,以确保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2. 落实教研任务体育部要将教研计划分解到每位教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

教师要按时提交教研成果,部门负责人要对教研成果进行审核、总结,为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3. 开展课题研究鼓励教师针对体育教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体育部要定期组织课题评审,对优秀课题给予资金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教学改革与创新体育部要积极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手段,使教学更加符合学生需求。

5. 教师培训与提高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体育部要关注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管理措施1. 完善制度建设体育部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师考核等方面,以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育部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定期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关注学生反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3. 优化课程设置与资源配置体育部要根据学校和学生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合理配置教学资源。

同时,加强器材、场地等硬件设施的管理,确保教学设施的高效利用。

4. 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体育部要组织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同时,加强体育社团建设,提高学生自主管理水平。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第一条奖励目的与原则为促进我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第一条奖励目的与原则为促进我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条:奖励目的与原则 为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地 位,加快科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 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本奖励办法遵循文理科协调平衡发展、成果责任者与责任单位第一署名、奖 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重视原创高端的原则,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研究成 果。 第二条:奖励对象 为本校科研工作做出贡献的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博士后的奖励指博士后在站期间产生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人事关系不在 我校的博士后,其成果独立署名且署名单位为“上海师范大学”的,按照奖励的 100%配发;其成果以第一作者署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师范大学”的,按照 奖励的 60%配发。 第三条: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获奖成果、优秀论文、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及成果 转化等。 1.获奖成果: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政府奖励的成果。 2.优秀论文: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作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 以奖励。 (1)理工科被 SCIE、EI 收录的论文,并且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认 定;发表在 SCIENCE、NATURE 上的研究型论文。 (2)文科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 “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集刊以及指定的 重要学术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4.职务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以及获得软 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商标申请登记。 5.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对在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实施中,取得明显 效益者,学校将依据《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予以奖励。 6.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不在上述奖励范围之内的科研成果,经本 人申请、学院推荐,由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讨论决定。 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文科见附件一、二;理工科见附件三。 第四条:奖励条件

上师大研究生科研奖励条例

上师大研究生科研奖励条例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条例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奖励对象本校注册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我校在职攻读学位教职工)。

第二条:奖励范围奖励对象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奖励:1、文科类研究生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以及指定的重要学术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论文字数须在4000字以上,重要报刊文章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并有“上海师范大学”署名标注。

2、理工科类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EI收录的论文,且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认定。

SCIE、EI和SCIENCE、NATURE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申报年份的检索报告为准。

3、各类研究生发表于其他正式刊物正刊的学术论文和作品。

第三条:奖励标准1、凡独立署名“上海师范大学”,给予全额奖励;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师范大学”,奖励全额的60%。

2、本校多名研究生合作完成的论文,全额奖励第一作者;3、本校师生合作完成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的(理科为通讯作者的),全额奖励;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奖励学生排名第一的作者,奖励金额为全额的10%。

注:具体奖励范围与金额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四条:奖励程序1、每年6月和12月,研究生部(处)将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成果分两次进行集中审核。

2、以学院为单位审核汇总,上报研究生部(处)。

3、经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部(处)将奖励经费统一划拨学院,由学院给付研究生。

第五条:其他说明1、在校期间以“上海师范大学”为单位单独署名投稿,其科研成果在毕业后一年以内公开发表,参照本奖励条例执行。

2、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3、奖励范围及额度根据申报年度的奖励条例实施。

4、科研论文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关于征求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

关于征求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

关于征求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关于征求《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修订意见的通知各位老师:《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以下称《条例》)经2004年修改后正在执行中,请您根据学院科研发展的需要,提出您认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以便能更好地完善《条例》,更为圆满地完成全院教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及管理工作。

请您于7月18日前将提出的意见汇总到所在部门,统一上报到科研处。

附:《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科研处2005年7月6日沈阳体育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传播知识,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是高等学校教师基本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校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沈阳体育学院的教师有义务参与体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以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体育运动科学化水平的提高,促进祖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为调动全院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学院对教师科研工作及成果定期进行量化考核,为了使科研工作考核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考核对象为全院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

各类教学辅助人员和非教师系列人员的科研工作考核,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考核方法与标准第四条教师科研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为各年度内教师实际完成的著作、学术论文、成果及承担课题情况。

教师经学院批准后参与运动训练科研攻关和技术服务,或体育科技成果开发推广,或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工作,列入科研业绩考核范围。

第五条教师科研工作业绩采用绩点制方法进行量化统计。

教师科研工作的每一项成果按各类成果标准绩点(附表2)及本人贡献折算成实际绩点,作为教师完成该项成果的绩点。

全年各项成果绩点合计,作为该教师当年科研业绩的考核结果。

教师年度科研业绩考核的起止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1日至本年的11月30日。

第六条学术著作实际绩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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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科研奖励条例
(2013年3月9日院三届四次教代会通过)
一、总则
第1条:制定本条例的指导思想是通过规范科研奖励科研成果,来鼓励师生员工从事科学研究,从整体上提高学院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

第2条:本条例所称的“科学研究(科研)”包括体育专业性理论与实践的学术研究、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与体育相关的跨学科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与体育相关的学术性研究。

第3条:本条例的适用对象为本院在职、在学的教职员工和研究生、本科生。

第4条:本条例以学校的有关科研奖励的政策精神为依据和参考,如学校的科研奖励政策有变更,本条例应服从学校的规定。

二、科研奖励
第5条:学院每年按照学校的科研奖励条例向学校申报学院师生员工的科研奖励申请,申报奖励的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第6条:学院对在学校获得科研奖励的项目与人员原则上不再进行奖励(学校奖励另见学校制定的专门文件)。

学院对没有获得学校奖励的项目,而符合本奖励条例的项目进行奖励。

第7条:学院每年对当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一次性奖励。

由师生员工本人申报,学院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将初审通过的奖励项目、人员和金额公示一周。

无异议后执行。

第8条:科研项目和学术报告类奖励。

(1)凡获得有资金进入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科研基金项目(属学校奖励范围和校级科研项目除外),学院按进入资金的10%奖励给该项目,由项目第一负责人领取奖励,并安排项目内人员的奖励分配。

通过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下达或颁发的政策性项目(如优秀青年教师基金和奖励等),学院不再给予奖励。

另外,对于教师申报市级以上的各类科研基金项目,所发生的项目评审费由学院报销。

(2)申报市教委以上各级科研项目,根据不同等级,酌情给予填写项目申报书工作补贴。

(3)在奥科会、全美体育科学报告会、欧洲体育科学报告会等世界性顶级体育
科学报告会上作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和书面交流,学院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4000元、4000元和2000元;在亚科会上作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和书面交流,学院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4000元、2000元、2000元和1000元;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及全国一级学会的学术性会议上作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和书面交流,学院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仅奖励第一作者)。

(4)在全国二级专业学会的学术性会议上作与体育有关的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和书面交流,学院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800元、500元、500元和200元(仅奖励第一作者)。

(5)在全运会科报会、大运会科报会上作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和书面交流,学院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600元、600元和200元(仅奖励第一作者)。

(6)在中运会科报会上作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和书面交流,学院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800元、500元、500元和200元(仅奖励第一作者)。

(7)教师投送论文在以上(2)-(6)所提及的各类科报会,其评审费由学院报销。

第9条:著作和教材类奖励。

已获学校资助或奖励的著作教材,学院不再奖励。

每部著作和教材只对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文本进行一次性奖励。

各种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和教材类奖励,其主编和副主编也不奖励。

各种论文集(包括会议论文集)中的论文不奖励。

(1)独著或合著(专著):20元/千字(两人合著按1/2计算)
(2)编著:15元/千字
(3)译著:10元/千字
(4)主编或合作主编:主编费600元,编写部分10元/千字
(5)副主编,副主编费500元,编写部分10元/千字
(6)参编,10元/每千字
第10条:论文类奖励(仅奖励第一作者)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体育类论文,报销版面费,并每篇奖励1000元;在CSSCI期刊源上发表论文,报销版面费,每篇奖励1500元(已获学校奖
励除外)。

(2)《中国运动医学杂志》由于上年度未纳入学校奖励范围,但作为运动人体科学国内最高级刊物,学院将给予5000元奖励。

(3)在国外SCI、SSCI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体育类论文,学院每篇奖励10000元。

(已获学校奖励除外)。

(4)在国外SCI、SSCI以外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体育类论文,作为中文核心期刊奖励。

(5)本科生和研究生论文,按学校有关规定学院给予配套奖励。

(6)在任何刊物的增刊或专集、一般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奖励。

本条例自学院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上海师大体育学院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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