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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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相关法律和规定,上海的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1. 常住户口的定义:上海市常住户口是指在上海市合法居住并且在上海市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人口,包括本市户籍人口、外地来沪居民集体户口人员、外地来沪人员集体户口人员等。
2. 办理常住户口的条件: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具备稳定的工作、住房和生活条件。对于外地来沪人员集体户口人员,还需要满足相应的规定。
3. 常住户口的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向所在区的居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申请人还需要填写常住户口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办理常住户口。
4. 常住户口的限制:常住户口一般只能在一个地方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地方拥有常住户口。如果申请人已在其他地方拥有常住户口,需要先注销原户口才能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
5. 常住户口的管理:上海市对常住户口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住房登记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户籍变更管理等。申请人在办理常住户口后,需履行相应的户籍管理义务并接受相关的调查核实。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