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建设全覆盖实施方案
关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关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人员成立调研组,开展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题调研活动。
调研组于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1日,深入江西坡、龙吟等7个乡镇(街道办),细寨、红寨等4个村(社区),民宗局、创建办等11个党政机关,高棉中学等4所学校和青山清真寺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xx县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国土面积1453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街道)90个村(社区),总人口34万人,其中汉族24万人,占71%,少数民族10万人,占29%。
人口超过7000人的少数民族有:布依族3.28万人;苗族3.29万人;回族7800人;黎族1.90万人;彝族1.14万人等。
中共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州委办字(2016)165号文件,及时研究制定印发《xx县2016—20xx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总体上与州委、州政府安排同步,坚持“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三年巩固提高”。
2016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启动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集中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12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签订了“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状》,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2017年2月16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再安排、再部署创建工作。
2017年7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创建工作促进会”,掀起了创建工作高潮。
一是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二是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发放宣传围裙5000余条,发放宣传手袋5000余个;三是开辟民族团结宣传栏58个,安置灯箱广告宣传200个,制作大型宣传拱门1个,悬挂大型宣传横幅95幅;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制作宣传片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五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军警、进宗教场所“七进”示范活动;六是开展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导。
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6.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4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着力提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全面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日扫日清,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焚烧处理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容村貌显著改观,乡村特色彰显;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一)深入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科学确定厕所改造技术模式,严把标准规范和工程质量,科学分类施策,统筹规划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和公厕、户厕改造,按照全覆盖原则健全改厕档案和信息化体系,高质量完成各项改厕任务。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绍政办发〔2023〕35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重点指标体系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0日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聚焦“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康养”,积极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市域标杆,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有力健康支撑。
到2027年,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群众需求相匹配的全域均衡、智慧高效的健康服务体系,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健康生活全民优享,人民更加健康长寿,卫生健康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列,主要健康发展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公共卫生现代化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平稳有序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科学确定疾控机构人员薪酬待遇。
加强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设立首席流行病学专家制度,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水平。
加强流调、实验室检测、疾病防治科研能力,实现公共卫生人员“人人会流调”。
全面建成校健康平台,提升学生健康管理和校园传染病监测能力。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县农商互联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县农商互联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黔西县农商互联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县人民政府2018年8月13日黔西县农商互联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商联动助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推进我县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我县农产品流通短板,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商互联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8〕100号)的要求,围绕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优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主体,创新构建产销对接机制,补齐农产品流通短板,实现全县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快速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农商互联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配套建设基地预冷设施,补齐基地冷链物流短板,实现冷库县域全覆盖、实现重点农产品产业基地产地型冷库全覆盖;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抢占市内外甚至海外市场;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商品化进程,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产销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安全环保、高效便捷、规范有序、数据共享的农产品流通新渠道,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建设目标2018年,规划建设基本覆盖29个乡镇的产地型冷链分拣中心,以冷链物流项目设施建设为抓手,显著提升我县农产品仓储、冷藏、包装、运销水平;构建“农民经纪人+农户+合作社+企业+市场”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培育一批优秀的农民经纪人,整合优质农产品推动“黔货出山”;推进农产品“团销、团餐”行动,发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在外开设“贵州农特优产品分销中心/直营店”不断拓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半径和覆盖面;推进农产品品牌打造和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品质、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品质控制。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安府办函〔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9日安顺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结合安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部署,紧扣“1558”发展思路,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重大政策机遇。
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综合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以八大方面“高质量推进”为抓手,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助力建设幸福美好新安顺。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切实取得成效,助推乡村振兴效果显著,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一)进一步建设好农村公路。
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70%以上,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完善农村公路附属设施。
(二)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
“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充分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现县乡村三级“路长制”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海阳市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30日海阳市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鲁商字〔2019〕86号)精神,结合海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海阳市“一二三四五六”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为引领,坚持“分级负责、协同推进,助力扶贫、靶向发力,挖掘潜力、巩固提升,强化激励、鼓励创新”的原则,以电商平台为抓手,围绕特色名优产品打造,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改造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通过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引领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商发展。
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产品和服务的品牌、品控及标准建设,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将农户纳入农村电商发展链条,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群众,巩固脱贫成效。
二、主要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显著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促进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规划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规划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8•【字号】黔府办发[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规划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城市规划全覆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贵州省城市规划全覆盖实施方案城市(含县城,下同)规划是各级政府引导和控制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和手段。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城市规划编制相对滞后、规划前瞻性不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亟待加强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全省城镇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做好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化带动战略,统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实现城市规划全覆盖,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切实加强空间管制,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引导城市建设走布局集中、城镇集聚、用地集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推动节能、节地、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防范和抵御各种灾害的措施,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关县2022-2022年“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有关县2022-2022年“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范文关于某某县2022-2022年)“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某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2)的通知》和《某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某“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2)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一)目标任务。
围绕高速公路沿线带、特色产业聚集区和坝区,以入选全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名单的1个示范镇、10个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镇、村)为重点,紧扣农业产业发展主线,着力建设一批集聚提升类村庄,探索构建“一业为主、多业融合、共生发展”的现代乡村样板。
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三都县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实施范围。
2022年申报入选全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名单的1个示范镇、10个示范村。
(三)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2022年1月-4月)。
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镇(街道)对接,深入我县2022年申报入选全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示范镇、村开展调研,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结合各示范镇、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示范实施(2022年5月-2022年10月)。
2022年5-10月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示范村为重点,全力推进示范试点率先发展、提档升级,创建示范引领村;2022年11月至2022年10月,全面推进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的新路径、新模式。
3.总结验收(2022年11月)。
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和范例。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31日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14号)和《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鹤壁新区建设的意见》(鹤发〔2012〕16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优势区域先行先试,现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建设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壮大中心城区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城乡一体、产城融合、复合型发展,有利于促进“三化”协调、“四化”同步,有利于实现鹤淇一体、形成新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有利于社会事业改革模式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探索改革试验、先行先试的发展之路。
二、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三区一基地”(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生态宜居区、对外开放示范区、金属镁精深加工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的功能定位,坚持一二三次产业复合和经济、生态、人居功能复合的理念,以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为核心,以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为目标,以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强化规划引领、产业支撑、要素保障,走科学规划、产城融合、城乡一体、智能集约、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加快建设“一核双星多支点”单元组合型宜居城市新型骨架,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打造鹤壁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支撑。
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参考四)
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品文档,仅供参考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你县为我省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的函》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我镇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机遇,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争取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创出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为构建和谐肥西、实现肥西创争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实现以下基本目标:㈠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乡、村、镇直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创新监管新机制,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镇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和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㈡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㈢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㈣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
8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
㈤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十个全覆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十个全覆盖”工作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大悟县纪委党风室今年以来,县纪委党风室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全市党风建设会议精神为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努力实现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全覆盖;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全覆盖;县、乡、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1、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4月22日,县纪委专题召开纪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全市党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党风建设工作重点,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保障,狠抓责任制落实、创建基层服务与监督“绿色通道”工作和扎实开展“三项”专项清理,着力解决党风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党风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2、积极争取领导支持。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叶剑刚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贯彻全市党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得到了县委的重视与支持。
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今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并向全县印发了党风建设工作要点。
3、及时召开党风建设工作会议。
5月5日,受县委委托,县纪委召开了全县党风建设工作会议。
进一步传达贯彻了全市党风建设会议精神,并对全县党风建设和创建基层服务与监督“绿色通道”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
二、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扎实开展创建基层服务与监督“绿色通道”活动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方明才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悟办发(2010)6号文件形式印发了《大悟县开展创建基层服务与监督“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顺利推进“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
1、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全县17个乡镇基本都已建成便民服务中心,50%的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事代理、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信访调解等服务,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中共浙江省委农办关于支持山区26县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意见(摘编)
1.总体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构建山区26县“10项共性政策+26县个性清单”乡村振兴支持机制,加快推动山区26县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到2025年,山区26县建成产值10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30条,创建未来乡村300个,农村集体经济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万元,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万元,与全省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差缩小至1.9;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
2.支持举措(1)农业“双强”赋能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倾斜支持山区26县农业“双强”项目。
围绕山区26县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需求,实施一批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
协同“三农九方”力量,每县派驻专家团队,省市县联动向山区26县派遣科技特派员2000人次。
支持研发制造推广丘陵山区适用农机,每县建设农事服务中心1个以上。
(2)引育结合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山区26县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每县至少打造1条单条产值10亿元以上的标志性农业全产业链。
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进山区26县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策”标准化生产。
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健全山区26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体系,完善特色产业立体保护机制和富农转化机制。
(3)统筹资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山区26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适当放宽投资额要求,实现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覆盖。
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产地精深加工平台,提升加工流通能级。
(4)多元打造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推广“互联网+农业”销售模式,鼓励各类电商平台开设山区26县特色频道,搭建山区26县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
持续深化“浙里市场”“山区26县共同富裕特色农产品浙里展”专区,推动全省大型农批市场与山区26县加强合作,搭建“山区—市场—终端”扁平化供货渠道。
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乡村和城市高度融合、一体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大力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到X年,我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1.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机制不断健全,X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X.X%以上。
2.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X年实现美丽村庄建设全覆盖。
着力补齐农村住房、道路、供水、供暧、供气、通信、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村庄绿化亮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力度,有序推进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农村自来水入户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X%以上,农村公路延伸到村组,有条件的村组实现集中供暖、供气。
3.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基本建立。
大力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X%、X%以上。
4.城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X年,全县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分别达到X亿元、X元。
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X%以上。
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速度。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13•【字号】潍政办字〔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3日潍坊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
落实市、县两级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
建立中医药工作季度考核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公立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
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把中医药放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着力构建领导有力、衔接通畅、中西并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实施方案(二篇)
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___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___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___年底___%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___%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___%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
___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从___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___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___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___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___%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___个。
___年已建成___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___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
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
2.市级中心村___个。
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
3.县级中心村___个。
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
4.乡级中心村___个。
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___年建设___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1.省级中心村。
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
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
重点对村庄进行“___四改五化一推”(“___”: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4.乡级中心村。
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1.加强___领导。
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09•【字号】黔南府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南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9日黔南州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不断健全我州农村公路政策体系,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八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为建设更高水平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和建设“五个新黔南”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2022年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公告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2022年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2.09.05•【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林业局关于2022年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公告根据《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林业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3件、政策性16件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省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明细湖北省林业局2022年9月5日附件省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明细一、规范性文件1.鄂政发〔1994〕14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2.鄂政发〔2007〕5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3.鄂政发〔2007〕68号关于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4.鄂政办发〔2001〕10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已报拟废止)5.鄂政办发〔2003〕8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通知6.鄂政办发〔2003〕9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已报拟废止)7.鄂政办发〔2004〕15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8.鄂政办发〔2004〕16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已报拟废止)9.鄂政办发〔2012〕7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10.鄂政办发〔2013〕4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11.鄂政办发〔2014〕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12.鄂政办发〔2014〕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13.鄂政办发〔2015〕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14.鄂政办发〔2015〕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15.鄂政办发〔2018〕6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的通知16.鄂政办发〔2020〕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17.鄂林护〔2018〕170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发布野生鸟类禁猎期的通告18.鄂林护〔2020〕14号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9.鄂林护〔2020〕21号关于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从源头防范疫源疫病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20.鄂林规范〔2020〕125号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湖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21.鄂林规范〔2021〕5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标准(2021修订)》的通知22.鄂林护〔2020〕4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3.鄂林防〔2020〕77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二、政策性文件1.鄂林策〔2021〕94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鄂林办规〔2021〕18号关于印发《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林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鄂林规〔2021〕78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攻坚战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4.鄂发改振兴〔2021〕154号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等关于印发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5.鄂财农发〔2021〕25号湖北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5.鄂农发〔2021〕23号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等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6.鄂财环发〔2021〕24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7.鄂财环发〔2021〕3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8.鄂林资〔2021〕30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9.鄂财环发〔2021〕37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林业局等关于《湖北省支持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0.鄂林改〔2021〕101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11.鄂林改〔2021〕4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12.鄂林场〔2021〕50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富美国有林场”工作方案》的通知13.湖北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14.湖北省木本油料“十四五”发展规划15.鄂林办科〔2022〕26号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技术指南》的通知16.鄂林资〔2022〕69号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落实优环境强保障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鄂建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2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城管委(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房保障中心、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天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湖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湖北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住建行业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要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行业发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新要求,因地制宜探索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推进路径,着力在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深化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推进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示范县建设全覆盖实施方案
一、前言
示范县作为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试点之一,全面建设全覆盖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制定并实施全覆盖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示范县建设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总体目标
示范县建设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全县范围内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全覆盖,确保每一个乡村、每一个农户都能享受到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持。
三、实施步骤
1. 调查摸底:首先,需要对示范县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各项设施的分布情况、覆盖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2. 制定规划: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全覆盖实施规划,明确各项设施的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和投资规模,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资金筹措:根据规划确定的投资规模,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全覆盖建设的资金保障。
4.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覆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全覆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5.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全覆盖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落地,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实现全覆盖目标。
6.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全覆盖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建设过程和成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全覆盖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加大对示范县全覆盖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合力。
2. 技术支持:加强对全覆盖建设的技术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建设水平和效率。
3. 人才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的全覆盖建设管理人才,为全覆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五、总结
示范县建设全覆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
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只
有全面建设全覆盖,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让每一个乡村、每一个农户都能享受到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持。
希望通
过本文提出的实施方案,能够为示范县的全覆盖建设工作提供一定
的参考和借鉴,推动全覆盖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