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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政策

中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政策

中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政策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诸多方面开创了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先河,成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典范。

它是第一部除基本法律外提交全民讨论的法律,是第一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的法律,是第一部从法律上确立土地基本国策的法律,是第一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在立法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原法进行全面修订的法律,是第一部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用立法推动改革的法律,是第一部法与实施条例同步实施的法律。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配套法规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在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后,国土资源部制定了20余部土地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各省(区、市)先后制定了《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市场建设、土地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近150部。

28号文件和31号文件对《土地管理法》作出了必要的完善和补充。

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全面肯定了土地管理法,将《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目前,以《宪法》、《物权法》、《民法通则》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单项法律为核心,以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一、土地公有制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建设法规4 土地管理法规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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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1.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1)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 (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5)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6)国有土地划拨制度
2.土地管制基本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土地登记制度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土地产权法律制度
(一)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分属国家和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
般不直接占有
3.国有土地的范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所有土地: 城市市区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
土地; 依据《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相关规定,
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
《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 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对耕地保护总重要的措施。 但是,城市扩张、农林结构调整、生态建设(退耕还 林还牧)以及自然灾害毁坏耕地等原因,仍造成耕地 的大量减少。
1.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1)基本农田
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 的需求以及建设用地的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③其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 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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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土 地在开发、利用、保护、改造过程中,一切对土地的作 为或不作为都牢固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以保证土地 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以实现社会经 济和土地的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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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法学的研究特点
➢ 特点之一:防患于未然 ➢ 特点之二:在于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类幸福 ➢ 特点之三:从事物现状分析其自身矛盾确
➢二、我国立法权限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 ➢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 法律。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限 ➢ 制定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也就是说制定除刑法、民法、国家机构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 本法律有权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有 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 的决定、命令等。
❖ 一、宪法 ❖ 二、法律 ❖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 四、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 五、地方法规 ❖ 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 七、其他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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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地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 一、土地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属于第一层次;而 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则属于宪法以下的第 二层次的基本法。
二、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 承担的责任
➢ (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 (二)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是省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 (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 (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五)非农业建设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 ➢ (六)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造中、

第五章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五章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法律制度ppt课件
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是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房地产管理立法必须解决的问题。 土地的行政行为。 房屋拆迁的法律特征:强制性;
《村镇建房征用土地条例》 《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特征: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十三点 二十七分。
办法土地使用证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十三点 二十七分。
土地征用审批权限 征用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在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
7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报国务院备案。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十三点 二十七分。
第5章 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
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五:十三点 二十七分。
教学目的
• 了解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法律制度的发 展概况;
• 熟悉土地征用与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与原则; • 掌握土地征用的审批权限、土地征用的补偿
标准、城市房屋拆迁的方式; • 重点掌握土地征用与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补偿和安置的有关规定。
第二页,编是其他项目的建设, 首先解决土地使用权 问题。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 是土地使用者在获得 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 经常遇到的问题,也 是房地产管理立法必 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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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十三点 二十七分。
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 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处理城市房屋拆迁信访问题意见》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必要制度,是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安全、推进农业生产和城市化建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围绕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土地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文书,规定了土地属于国家、集体和农民的祖产,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占用土地进行补偿的规定。

土地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取得方式和范围、使用期限、转让制度等基本制度。

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通过城市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交易等环节的规范,对城市房地产市场实行严格的监管。

农村土地承包法则对农村土地的流转、经营权的转让和退出、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等进行了规范。

二、土地管理法律实践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实践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土地征收和补偿、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管理法律实践也面临了新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竞拍、挂牌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出让给开发商。

此外,在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国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被公平补偿和合理利用。

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让和流转占据了重要地位。

其中,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分离,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

在实践中,改革土地承包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土地管理法律现状当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执行力量不足、缺乏科学的土地管理规划等。

此外,城市化进程增加了土地资源过度流转的压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困难。

2024土地管理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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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补平衡政策实施要求及效果评估
实施要求
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 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 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 ,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 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效果评估
占补平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耕地减少 的势头,保证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同时 ,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 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粮食产能。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适用范围
土地管理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土地,包括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无论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如何,都必须遵守土 地管理法的规定。
基本原则
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等。这些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也是各级人民政府进 行土地管理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土地管理法概述
REPORTING
土地管理法定义与目的
定义
土地管理法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 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 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目的
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管理,保障国家粮 食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会保障待遇。
PART 06
违法用地查处与责任追究 制度完善
REPORTING
违法用地行为类型及危害性分析
违法用地行为类型
包括非法转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 途、超标准用地、未批先建等。
危害性分析
违法用地行为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破坏耕地保护制度,影响国家粮食 安全和生态安全,同时损害农民权益 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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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结词
保护土地所有权是维护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但为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需要对土地 所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
详细描述
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土地所有权进行保护,包括确认和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为等。同时,为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国家可以对土地所有 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如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管制和规划限制等。在限制土地所有权时,
责。
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设立的土地管理部门 负责土地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征收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 地设定相应的税率,实行差别
化征收。
税收优惠
为鼓励合理利用土地,政府会 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土地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பைடு நூலகம்景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 加速,原有的土地税制度已无
法满足当前发展需求。
土地法律的实施与监督
实施机构
各级政府是土地法律的实施机构,负 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并监督执行。
监督机制
包括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等机制,旨在保障土地法律的正确实 施和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土地法律的定义
土地法律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土地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 总称。它以土地为调整对象,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 权益,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土地法律体系
土地法律体系是指由各种相关土地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整体 。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中的土地规范,以及专门 的土地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总结词

土地法学 第三章 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ppt

土地法学 第三章 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ppt

四、土地所有权的基本类型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其所有的
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 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主体、内容和客体上具有的特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惟一和统一的权 利主体
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3.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内客上体现了“统一指导,分级管
二、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定义: 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法律上讨论土地所有权,包括两层含义: 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 土地所有权权利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客体的不可移动性。 3.交易的限制性。 4.权属的稳定性。 5.权能的分离性。 6.土地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使用权能
指土地所有人依照土地的性质或用途,对 土地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和运用的权能
是土地作为一种物质资源所具有的使用价值的 体现。
使用权可与所有权发生分离 土地占有权可与使用权分离:转包现象
收益权能
指土地所有人依法所具有的收取土地产出 的权能
其实质是地租取得权,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经济 实现。
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三)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限制
1.禁止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禁止滥用土地。
第三章 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 第四节 土地所有权的确权规定
第二节 国家土地所有权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行使
以直接行使有关权利,也可以授权地方政府行 使。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领导:________________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XX年XX月XX日一、土地管理法的概念(了解)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土地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全民所有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2.国家土地所有权。

所谓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三方面的明显特征:(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惟一和统一的主体。

(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3)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表现为国家对国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依法划定或者确定为集体所有的除外);(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

3.集体土地所有权。

在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

它有以下特征:(1)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3)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和租赁。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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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去世
例: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农村户口家属可以继 承他的承包权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
李某与父母承包了6亩土地(每人2亩),李某父亲 去世后,村委会因村现有部分新人未能得到承包土 地,村委会决定将李某父亲名下的土地收回分给新 人可以吗?
承包人过世的,应判断他所在的承包合同内其他人员是否 在世,如果承包合同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有效, 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如果都不在世了,属于全户消亡,发 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
吴某出生后户口一直随父亲吴某某落户在某村民小组,出 嫁后户口一直未迁出该村民小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上记载吴某是家庭承包人之一,其承包期限为1998年1 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07年,该村民小组的部分 土地被该市人民政府征收,该村民小组成员获得土地征收 补偿款。2008年2月,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大会讨论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享有分配资格的村民小 组成员每人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5万元,但以吴某是出嫁 女、长期没有居住在本村及对本村的承包地未尽义务为由 ,作出不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给吴某的决定。吴某不服, 以村民小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村民小组的 分配方案无效,判令村民小组向其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5 万元。
注意:
是家庭承包而不是个人承包。 “四荒”地一般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其流转
方式与家庭承包有所区别。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
年。承包法对林地的承包有一些特殊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迁出
例:全家迁到了别的城镇并转为非农户,原来所在 村的土地承包还能不能保留?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 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 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 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 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 款。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一、土地管理法概述1、广义的土地是指地球表面能够为人们所控制和利用的陆地,上至一定高度的空间,下至地壳一定深度的立体空间中的自然物。

2、狭议的土地是指一国领土范围内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等一切土地。

3、土地管理是国家以维护土地所有权、合理组织利用土地的一项行政管理活动。

4、土地管理法是国家为实现土地管理目的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因确认土地所有权、取得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土地,以及规划、管理、保护土地而生产的各种经济关系。

5、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6、土地法律关系是由土地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分:⑴土地财产法律关系,如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承包经营法律关系;⑵土地管理法律关系,其中的一方是国家土地管理机关,以管理者的身份,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另一方则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7、土地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客体是土地。

8、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9、土地管理法的调整方法分为:⑴民事性的调整方法,即土地法律规范以平等、自源、有偿的方法为调整手段。

⑵管理性的调整方法,即以指导性与强制性的管理、监督的法律手段进行调整。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

2、土地所有权分类:⑴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具有惟一性和统一性,其他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作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⑵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管理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内的农民集体分别所有的(实际上是以生产队为基础延续存的在),由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的,则由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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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宅基地、非农经营 用地和非农公益用地。不同的用途取得方式不同:农用 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非农经营用地-投资;非农 公益用地-拨付。其中,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力 内容受到限制,其对土地只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几乎 不拥有收益权和处分权。
▪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Nhomakorabea二、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 (一)土地权益 ▪ 1、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
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支配性权利。 ▪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 (1)所有权人及其代表由法律明确规定; ▪ (2)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 ▪ (3)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
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土地,狭义是指地球陆地表面人类生活和生产 的主要场所,广义也包括海域。土地是国家的 宝贵财富,是发展工业、交通特别是农业的基 本生产资料。土地具有位置固定、面积有限和 不可代替的基本属性。 ▪ 我国的土地法是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 试行。1988年修正,1998年再次修订,国务 院于1998年12月27日修订发布了土地法实施 条例。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概述 二、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 (一)土地权益 ▪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三)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 (四)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 (五)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 ▪ (六)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一、土地管理法概述
▪ 一、土地管理法概述 ▪ 概念: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在土地的管理、保护、
▪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用途分类;依据-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关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预先审 批;目的-保护农用地;保障-强化土地执法监督严 肃法律责任。
▪ (三)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 保护耕地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十分珍惜、 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 国策。
▪ 1、耕地占用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审批 占用耕地的,需做到;占多少。垦多少;或 教你耕地开垦费;或异地复垦。
▪ 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第34条)
▪ 3、禁止闲置、荒芜耕地(37条)
▪ 1年内未用的-耕种或缴纳闲置费;2年未 用的-无偿收回
▪ 4、鼓励开发未利用的土地的规定(38条)
▪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未利用地土地,农 用地优先开发。
▪ (四)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 ▪ (4)禁止土地所有权的买卖和商品性流转。
▪ 2、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 土地使用权是指一定社会主体对土地利用的权利,是从 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土地物权,包括对 土地的占有、使用、一定的收益和一定的处分权。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取得,开发取 得,承包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依法确定, 入股、联营取得,合法转移取得,承包取得。
▪ 1、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 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 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 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 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 土地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即国家编 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 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 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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