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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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评审的通知

关于职称评审的通知

关于职称评审的通知各中心、分公司、项目部:接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通知,初、中级职称评审于9月22--10月25日开始,凡是符合参加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交纳评审费(含购买年度考核表费用),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0号,费用交至人力资源部。

一、申报时间(一)中级时间:9月22日—10月1日接收工程和机械、电气工程等中级材料。

(二)初级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接收初级(考核认定)职称材料。

二、申报条件(一)初级职称工程类专业:专科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中专毕业5年;非工程类专业:相应毕业年限应增加2年;(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聘任。

)行政管理中心2014年9月17日初级职称申报所需材料1、《年度考核表》上年度1份-----------------------------建委人事处购买2、《毕业证》(认证报告)------------------------------------------个人准备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个人准备4、彩色照片(1寸)1张--------------------------------------------个人准备5、《考核认定审核表》3分(A4纸正反面)--------------------网上下载6、《审查表》一式2份(A3纸)----------------------------------网上下载网上下载的方法:-------点击“职称软件下载”-------点击下载“个人版”----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点击“考核认定”并选择申报系列“工程”-----录入申报信息----保存----打印《审查表》、《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A4纸正反面)一式3份,并点击“上报申报信息”(导出信息)---报盘。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各项制度、有关要求,仍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函〔2015〕571号)以及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明确有关政策(一)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衔接1.今年,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工作要继续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已开展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系列除外)。

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核推荐拟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时,要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聘用情况与单位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合理确定申报推荐数额。

中高级聘任人员尚未达到现有岗位设置数的单位,严格对照评审条件择优推荐申报;中高级聘任人员已达到岗位设置数的单位,申报推荐的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的30%以内;待聘人员已超过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50%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宜再申报推荐。

2. 2016年起,按照国家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3.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加快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事业单位,审核推荐拟晋升中、初级职称数量的控制标准可适当放宽,并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评审条件择优推荐申报。

(二)进一步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高校的用人自主权,开展高校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08.22•【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6〕155号•【施行日期】2016.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15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依据《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我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根据我市职称评委会换届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起,调整我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市人力社保局设立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级评委会),统一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及相关服务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设立北京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级评委会),统一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及相关服务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我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综合管理工作;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承担高级评委会和中级评委会的具体实施,负责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评价标准制定、评审专家管理、组织评审以及相关评审服务等工作。

各技工院校及其主管单位负责本校教师的初审、推荐和聘任,不再承担技工院校系列各级别评委会相关工作。

二、评审专家库及专业管理按照我市职称管理有关要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各评委会分别组建评审专家库,职称评审时采用随机抽取专家机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5.19•【字号】川建人教发〔2016〕442号•【施行日期】2016.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6〕442号各省直有关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为做好2016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登记管理的外资企业中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中方雇员。

二、评审专业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包括:1、规划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等。

2、建筑施工类: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等。

3、建筑经济类: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代理等。

4、机电工程类: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建筑机械等。

三、申报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1、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6]8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6.05.17【实施日期】2016.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时间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

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1. 除部分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 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4号)及我厅批复高校试点方案要求,自主确定评审时间和批次。

3.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要做好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的全面总结,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5. 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一)申报评审条件1.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公司职称评定通知

公司职称评定通知

公司职称评定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工作,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现将公司职称评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公司职称评定工作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等各个岗位。

二、评定依据岗位要求: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评定员工的职称等级。

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员工在岗位工作中的实际业绩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绩、项目贡献、团队合作等方面。

学历背景:考虑员工的学历背景及相关证书情况,对于某些专业技术岗位可能有特定的学历要求。

培训情况:考虑员工参加过的内外部培训、学习情况,以及取得的培训证书或资质。

三、评定流程申报阶段: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职称评定申请,提交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阶段:人力资源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评定委员会评审:设立专门的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

结果公布:评定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布,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四、评定标准根据公司制定的职称评定标准,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职称等级,具体标准如下:初级职称:入职1年以上,基本掌握岗位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中级职称:入职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工作业绩,能够解决一般性工作问题并指导新人。

高级职称:入职5年以上,在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具备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复杂任务。

五、其他事项申诉权利: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公司将组织专门的调查组进行核实处理。

定期复评:公司将定期对已评定职称的员工进行复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情况,调整职称等级。

奖惩制度:公司将建立健全相应的职称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于取得突出成绩或职称评定不合格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黑龙江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龙江关于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从今年开始,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上述城市工作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标准可在省内合格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10分,上述降低分数政策不可叠加执行。

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3号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职称政策,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一般于每年7月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2016年度评审时间详见附件),管理权限已下放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其中,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需提前一周上报)。

全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原则上应于年底前完成。

二、计算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国家统一考试系列(专业)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可视情况予以延后。

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9月1日算起。

三、强化基层单位推荐。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职称推荐工作制度,完善推荐办法;要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规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职称推荐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规划、合理确定职称申报数量。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宁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农职字〔2016〕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宁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农职字〔2016〕5号)

南宁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南农职字…2016‟5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职改办、各县(区)农业系列职改办(人事股)、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西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职改…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的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一)符合广西农业系列、水产畜牧兽医系列、经济系列农业经济(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1.在南宁市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者;2.不在南宁市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南宁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南宁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3.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三)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

破格申报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晋升申报;3.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均应在申报前经相关系列职改办审批同意。

副高级无职称申报、副高级以上破格申报审批各系列职改办应从严掌握,相关系列职改办应及时将审批结果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

二、评审条件(一)申报农业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96号)文件执行。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实用版)目录1.背景介绍:2016 年中煤评定职称的文件2.评定职称的目的和意义3.评定职称的具体标准和要求4.评定职称的程序和时间安排5.相关政策和待遇6.总结正文一、背景介绍:2016 年中煤评定职称的文件在 2016 年,我国中煤集团发布了一份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旨在规范和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这份文件对于中煤集团的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评定职称的目的和意义评定职称是企业对员工工作能力、业绩、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其目的在于:1.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2.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促进员工成长;3.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拓宽职业发展空间;4.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三、评定职称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中煤集团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职称评定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1.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绩;2.学历和资历: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一定的工作年限;3.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于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4.工作业绩: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为公司创造价值;5.继续教育: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四、评定职称的程序和时间安排中煤集团的职称评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个人申报: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职称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2.部门初评:各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3.公司复评:公司对各部门初评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评定结果;4.公示和审批:评定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职称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五、相关政策和待遇获得职称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待遇和补贴,具体标准如下:1.初级职称:每月补贴 500 元;2.中级职称:每月补贴 800 元;3.高级职称:每月补贴 1200 元。

赣人社字〔2016〕243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6〕243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 2016-05-27 ] 来源:[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浏览次数:[ 167 ]赣人社字〔2016〕243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根据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资格条件(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

农业系列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5〕1号)。

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三)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受聘时间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65号)规定起算。

(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天元集团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室: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6〕228号)精神,天元集团被授权组建建设工程中级和初级评审委员会,为切实做好今年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送材料的类别、数量(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手填原件)。

(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份,中、初级一式2份(手填原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打印的A3纸原件一式3份,晋升中、初级的还需提供去掉姓名信息、不盖章的复印件17份)申报人员登录网址http://sdzc.sdeic.gov.cn,进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职称申报、一览表打印和信息查询、上报.(四)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包括刊物封皮、目录及论文全部内容的复印件1份),在《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级至少4个年度、高级至少5个年度)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情况登记表》(一般三年为一个任期,一式2份),均为A4纸双面打印。

(六)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第一学历和晋升学历均提供)。

(七)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三年一聘)原件.(八)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已办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手续的,需提供审核表原件。

自2014年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3年内均有效。

2016年陕西省职称评审通知【精选资料】

2016年陕西省职称评审通知【精选资料】

关于2012年度陕西省社会人才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充分调动我省社会人才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将2012年度我省社会人才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评人员及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评审范围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按规定填写或打印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将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考试情况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群众无意见的,可推荐上报,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结论及推荐意见。

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评议、推荐上报。

三、评审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身体健康,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

在任职资格评审时,以实际水平、工作实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并参考学历、资历、业务能力、继续教育、论文著作等,具体规定如下:(一)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学历、资历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含5年,下同)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本科毕业后,工作1年以上。

申报者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达到并超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并且获得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奖励。

在申报评审中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规定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不具备申报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2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人社发[2016]7号【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6.04.05【实施日期】2016.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7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省属各高校:现将《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4月5日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服务于实现“十三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的工作目标,切实发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在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聘)工作(一)优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和条件。

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从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出发,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更好发挥职称导向和激励作用为目标,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条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各自评委会开展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

特别是评价标准和条件沿用时间较长或者不适应当前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需要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完成修订完善工作。

要坚持以用为本、创新为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注重符合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技术应用和技术推广等不同领域的工作实际,注重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客观需求,注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诚信、职业道德,体现分类评价、分层评价的特点,健全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机制。

拟修改授权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和条件,须向相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修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修订工作。

关于员工职称评定的通知

关于员工职称评定的通知

关于员工职称评定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规范员工职称评定工作,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依据员工职称评定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工作表现、业绩贡献、专业技能、学术背景等。

1. 工作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2. 业绩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业绩、项目完成情况、创新能力等方面。

3. 专业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应用能力、持续学习与提升等方面。

4. 学术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术成果、专业资质等方面。

二、评定程序员工职称评定的程序分为申报、初评、复评和最终评定四个阶段。

1. 申报阶段:员工须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初评阶段:公司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员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初步评定。

3. 复评阶段:初评通过的员工将接受复评,公司将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其进行深入考核。

4. 最终评定:复评通过的员工将由公司领导班子做出最终评定决定,并进行公示。

三、职称设置根据公司发展及岗位设置,我司设立了多个职称,包括但不限于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等。

具体不同职称所需条件将根据各岗位要求而定,并在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最终评定结果将以公司内部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五、奖励与激励公司将根据员工职称评定结果,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具体奖励细则将另行发布。

六、时间安排员工职称评定将按年度进行,具体评定时间和流程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布。

七、其他事项员工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评定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定资格,并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特此通知,希望各位员工认真对待职称评定工作,以实际行动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关于初级职称评聘的通知》

《关于初级职称评聘的通知》

《关于初级职称评聘的通知》各县(市)支行;市行各部(室)、市内各支行:按照省行要求,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专业人才队伍实际,现就我行xx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级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坚持深化改革,评聘分开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严肃评审程序,按岗择优聘任,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二、组织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市行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行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具体资格审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申报。

三、评审范围l、xx年度评审的专业范围包括:经济、会计、工程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凡在上述专业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且已具备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属此次评审范围2、以下人员不列入推荐评审范围:受劳动教养以上刑事处罚期满后未满3年的;受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1因涉及较大案件已被审查,且尚未结论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或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在评审中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病体半年以上或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经济、会计、工程等系列初级任职资格仍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

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任职资格后,按岗位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聘任。

4、以下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可直接由市行考核合格后聘任:中专毕业工作一年后可聘任员级职务,任员级职务四年后,可再聘任助级职务;专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可将聘任员级职务,任员级职务二年后可再聘任助级职务;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可聘任助级职务。

四、评审条件申请认定对象:一是应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见习期满;二是参加评审人员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类岗位应是刚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生),必须遵纪守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国家颁布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政治素质、学历、资历、能力、外语水平及业务水平,积极为邮储银行的建设发展服务。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有关外部单位符合委托评审规定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条职称评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系列等。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不具备评审权限的,可委托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单位进行评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及监督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按照职称系列或专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重新核准备案时,应对评审专家进行调整,每次调整人数不少于1/4,不多于1/2。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2016年中煤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摘要:一、前言二、文件背景和目的三、职称评定对象及条件四、职称评定程序五、职称评定标准六、文件实施与监督七、总结正文:一、前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才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其培养和选拔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定工作,中煤集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企业实际,于2016 年发布了关于评定职称的文件。

本文将对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大家了解职称评定的相关内容。

二、文件背景和目的1.文件背景根据国家关于职称评定的有关政策,中煤集团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文件。

2.目的(1)规范中煤集团职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2)明确职称评定条件和标准,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水平;(3)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三、职称评定对象及条件1.评定对象中煤集团所属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在岗正式员工。

2.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要求;(3)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

四、职称评定程序1.个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审核:单位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4.审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批;5.公示: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6.发文:对通过职称评定的员工颁发职称证书。

五、职称评定标准1.初级职称: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部分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2.中级职称: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各项工作,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3.高级职称: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文件实施与监督1.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各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职称评定工作;3.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员工对职称评定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7•【文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27日)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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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公司)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二O一六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将2016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技术员资格4年以上,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

二、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单位报名时间:2016.10.11-2016.10.15上午
2、单位材料预审及汇总:2016.10.15下午
3、石家庄建设局报名时间:2016.10.16-2016.10.17
4、报名时提交资料(单位统一上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可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部门提交时,要交电子版)
报名费100元/人。

5、单位或个人领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时间:2016.10.17-2016.10.18
(二)材料提交时间
1、单位收取材料时间:2016.10.18-2016.10.25
2、石家庄建设局资料上报时间:2016.10.26-2016.10.27
三、报送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领取时间2016.10.17-2016.10.18)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包括五个部分:一是专业技术工作简历;二是各类培训进修内容、效果;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四是论文或技术报告写作等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情况及结果,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公章(附件2)。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学历学位证书、论文等原件的审核,发现有疑问的须认真进行查询验证。

5、继续教育证书、各种获奖证书、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退原件。

6、身份证及复印件,核实后退原件。

7、白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每份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内各贴1张,另附1张用于办理职称证书(照片背面注姓名、单位,单位统一装信封上交,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及报名序号)。

8、评审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要求顺序装订,评审完毕6个月以后除评审表外其它申报材料,将统一销毁,不再退回。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标准档案袋一人一袋封装,每人档案袋封面粘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目录中内容填写完整后需用A4纸打印。

2、相关证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按目录顺序装订,原件提供审核后退还。

所有复印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由单位经办人签字“与原件相符”,注明核实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后视为有效。

3、报送材料采取单位集中统一申报的方式,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单位需填写《2016年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EXCEL 电子文档。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到市房地产协会领取,同时携带《2016年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及评审费用。

四、其他:
石家庄市建设局网上通知链接:
/col/1291165813429/2016/10/08/1475909153555.html
附件1
2016年申报评审初级(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姓名申报资格(助、员)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电话申报人手机
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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