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新成立备案资料要求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要求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而业主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过半数通过为效。会议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
四、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2、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3、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个人简历;
6、其他有关资料。
五、公布结果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
附: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成⽴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个民间性组织。
现实⽣活中,业主会遇到很多问题,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盾中,他们往往感到⽆奈,很多时候都是以业主的妥协告终。
成⽴⼩区业主委员会更有利于维护⾃⾝权益。
那么,业主委员会成⽴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成⽴流程⼜是怎么样的?⼀、业主委员会成⽴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会选举产⽣,是业主⼤会的执⾏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的,应当在召开⾸次业主⼤会,并选举产⽣业主委员会。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的建筑⾯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积百分之五⼗以上的和⼊住50%以上的住户。
2、⾸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住30%的住户⽽费⽤已交付满⼆年的。
⼆、成⽴业主⼤会筹备组业主筹备成⽴业主⼤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荐或由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会筹备⼩组,负责业主⼤会筹备⼯作,第⼀次成⽴可由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备⼯作,成⽴筹备组。
1、确⽴筹备组成员名单,并以书⾯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作:(1)确定⾸次业主⼤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3)根据上款的征集结果,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数(应为单数),及候选委员名单,印刷选票。
以上的内容应当在⾸次业主⼤会会议召开15⽇前以书⾯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三、召开⾸次业主⼤会1、业主⼤会会议可以采⽤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书⾯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委托代理⼈参加。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会会议。
3、召开⾸次业主⼤会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作⼈员参加。
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需提供材料
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需提供材料及相关样表一、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需提供材料: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资料到市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1、业主委员会申请备案报告和备案表(表格样式附后)2、筹备组成员公示文本资料。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小区管理规约》正式文本。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文本。
5、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复印件。
6、召开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选举情况和结果等相关公示文本。
(注:1、指导文件参照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政策法规栏2016年3月22日发布的《益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规程》,公示、备案样表以2018年5月31日在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下载中心”栏发布的为准;2、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牵头组织,对工作程序和相关资料审查把关后保存建档,备案材料须由街道社区盖章认可;3、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雕刻业主委员会印章后,到市局管局留鉴备查;4、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程序同上。
)二、业主大会相关程序公示及备案申请样表样表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表(第届)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填表须知一、小区首届(换届)备案的业主委员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
二、本表请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表封面的“备案日期和备案证号”由主管部门负责填写;五、本表中的“业权性质”填写为法人或自然人;六、本表中的“物业类型”填写为公寓(售后公房)、公寓(商品住宅)、花园住宅、商住楼、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其他用房。
七、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公告等相关资料应同此表一并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和主管部门备存。
八、业委会公章雕刻后须到市房管局留鉴。
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样表2:关于项目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于年月日竣工并通过了验收,在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专有部分面积超过了建筑物总面积的50%(首次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已满2年且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30%以上)。
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现阶段,适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在顺德农商行的或未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物业小区二、申请主体:业主三、提交资料:(一)、组建业委会筹备组发起业主大会投票提交资料:1、成立业主大会的公告原件(一式一份)2、《物业管理区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一式一份。
未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提交);3、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或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4、筹备组成员人员名单及简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一式一份)(二) 发起议事规则投票时提交《议事规则》(草稿)(三)发起管理规约投票时提交《管理规约》(草稿)(四) 发起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提交资料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及个人简历;2、候选人具备选举条件的承诺书(五)业委会备案资料;1、筹备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委会选举表决通过后的《决策书》(决策平台打印,一式一份)2、业主大会成立会议记录原件(一式一份);3、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4、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5、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名单(得票情况、身份证号码、房屋所有权证号码);6、《佛山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申请表》(决策平台打印,一式一份);7、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如《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未发生变更的,不需提交3、4点资料及其决策书。
四、网上资料填写要点首次使用决策平台发起投票前,应联系物业所在地镇街物业管理部门核对系统中本小区的房屋信息是否完整,并由筹备组确认投票权数。
(一)、对筹备组组建“发起投票”填写要点:1、参与投票范围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2、投票类型为:成立业主大会;3、投票方式为多选;4、是否发短信选择“发短信”;5、“详细描述”应依法对业主大会职责,筹备组的成员构成及人数规定、职责,投票范围等进行描述。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委会申请备案材料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委会申请备案材料一、申请备案的目的本申请旨在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以建立合法、公正、透明的居民自治机构,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利益与秩序。
二、申请备案的基本信息1.小区名称:[小区名称]2.开发商:[开发商名称]3.地址:[小区地址]4.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姓名]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6.申请时间:[申请时间]三、成立业主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成立业主大会是为了建立一个集体讨论事务、决策管理、监督业委会工作的居民自治机构,以推动小区的发展和改善。
业主大会的成立具有以下目的和意义:1.为居民提供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机会,增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
2.彰显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制定并执行小区规章制度,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和秩序。
3.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履行管理职责并向业主大会作报告,进一步加强业委会的监督与管理。
四、成立业主大会的程序和流程1. 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提议任何业主均可提议成立业主大会,并提交书面提议材料至业委会。
2. 业委会审查提议材料业委会收到提议材料后,将组织对提议进行审查,确保提议符合相关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
3. 业委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经过审查,业委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并制定大会议程和时间表。
4. 发布业主大会通知业委会发布业主大会的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资格等信息,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通知。
5. 下发参会确认函业委会下发参会确认函,要求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确认参会并履行相关参会手续。
6. 业主大会召开及选举业委会根据通知和参会确认函,业主大会按照议程依法召开。
在大会上进行业委会成员的提名、演讲和投票等环节,选举出业委会成员。
7. 编制选举结果报告选举结束后,业委会编制选举结果报告,包括当选成员的姓名、选举过程的记录等,并在小区内公示一定期限。
8. 选举结果报告备案申请业委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备案申请提交到相关部门,如物业管理办公室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2、小区基本情况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明细和总建筑面积)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草案及征求意见表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示7天(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9、公示开始十五天后三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10、召开业主大会后,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白选票一张,《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选票一张,并附所有选票11、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 (1)小区应到户数、面积;投票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2)每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所得票权必须超过小区总户数、总面积的半数以上)(3)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应到户数、面积;表决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4)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12、筹备组负责人在选举后3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签字确认)13、公示7天“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业主委员会分工名单”14、社区盖章的公示证明(所有必须公示的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15、业主委员会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16、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物业费的票据17、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备案材料齐全后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表。
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说明
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说明一、设定法律依据: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村)民委员会。
二、备案条件申请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小区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首期交付的物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时间满两年的,或交付使用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中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选举材料应当载明候选人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况等信息,并向业主公开。
3、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推选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七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推选代表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4、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业主委员会从筹备到选举成立相关程序和事项,应当在小区醒目公共位置予以公示,小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所有重大事项必须由业主大会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决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文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物业管理区域情况;2、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3、所在辖区社区核准证明;4、业主大会议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5、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授权委托书;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7、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8、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9、选举结果登记表;10、需要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内容统计结果;1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简介;1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图片;13、小区业主名单及面积;14、选举产生的业委会身份证明;15、小区业主委员会用房。
以上资料用A4纸张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交三套材料。
资料齐全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批复。
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存根安阳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工作程序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项目归属社区证明、成立业主大会申请;或由建设单位持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50%证明材料、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项目归属社区证明等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附件1)。
二、受理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开具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函。
(附件2)三、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工作要点(一)社区居委会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
(附件3)(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居委会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
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资料一、物业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专用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或自专用部分首次交付之日起两年,且占用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2、成立一个筹备小组。
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人员产生的方案公告、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业主代表产生后的相关委托证明材料,产权属国有的应当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材料);2.筹备组人员名单、简历及业主身份确认公告(加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章);3、物业项目的物业构成明细(可参照《业主大会成立动作指南》表1制作,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筹备组成员签字,物业公司盖章);4、物业区总平面布置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验收材料;5、筹备组工作计划书或议事日程表、筹备组每次会议记录(包括筹备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情况、《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等会议记录);6.业主代表产生办法和业主代表名单的公告(主要业务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按单位、楼层或其他方式选举业主代表);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告及《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公告;8.确认业主身份(业主名册)和第一次业主会议确定业主表决权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业主名称、所属物业地址、产权或合同面积、表决权数量等要素);9、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及候选委员条件公告;10、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简历、业主身分确认公告(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后发布公告);11.选票表格(应包括:建筑单元号、建筑面积、投票权数量、投票事项、填写时间、业主签字、投票符号、投票相关备注、提示等要素)及选票发放、选票回收、选票检查、选票展开、选票统计等措施公告;1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公告要明确业主大会采用的是集中讨论的形式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和内容等公告;13、业主大会会议签到册。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经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
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物业管理区域情况;2、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基本情况;3、所在辖区社区核准证明;。
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告知书存根安阳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工作程序一、申请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项目归属社区证明、成立业主大会(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居委会在项目显着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由业主委员会到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审查备案。
(附件11)(七)业主委员会凭房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刻制印章,印章名称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名称后加业主委员会。
(八)县(市)、区房管局将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文书形式函告。
(附件12)(九)在社区监督下,依法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在区域内公告人员分工情况。
筹备组将有关材料移交业主委员会后解散。
附件1-1申请附件1-1(续)证明房产管理局分局:(项目名称),在我辖区内,归属社区居委会,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章)年月日附件2存根编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位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小区(大厦)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拟开展筹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将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居委会代表担任。
业委会备案所需材料
业委会备案所需材料业委会备案是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依法向物业管理企业备案的程序。
备案是为了保障业委会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规范业委会的运作,保障业主的利益。
那么,业委会备案所需材料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备案申请表是业委会备案的必备材料之一。
备案申请表是业委会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备案申请的书面表格,申请表中通常包括业委会的基本信息、成立时间、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内容。
备案申请表需要由业委会主任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业委会公章。
其次,业委会成立大会的决议书也是备案所需的重要材料之一。
业委会成立大会是业主依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重要程序,业委会成立大会的决议书是业委会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决议书中通常包括业委会成立的目的、方式、程序、结果等内容,需要有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另外,业委会的章程也是备案所需的重要文件之一。
业委会章程是业委会的组织规范和运作准则,包括了业委会的名称、成员资格、权利义务、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业委会的职权和责任等内容。
业委会章程需要经业主大会通过,并加盖公章。
此外,业委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也是备案所需的重要材料之一。
业委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了身份证、户口本、任职证明等,以证明业委会成员的身份和资格。
最后,还需要提供业委会公章和相关的资料复印件。
业委会公章是业委会的法定公章,用于业委会的正式文件、证明和合同等文件上。
相关的资料复印件包括了业委会的备案申请表、业委会成立大会的决议书、业委会章程和业委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综上所述,业委会备案所需的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业委会成立大会的决议书、业委会章程、业委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业委会公章和相关的资料复印件。
备案材料的准备和齐全是业委会备案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保障业委会合法权益和规范运作的重要保障。
希望业委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备案,依法合规运作,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子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流程
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流程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流程:
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文件资料向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相关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备案手续合法齐全日起15日内,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办理完成登记备案。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手续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单位或组织负责办理;之后的换届选举或委员变更备案手续由业主委员会办理。
二、办理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业主会议或业主代表会议召开的情况;
2、业主委员会所在住宅区物业类型、规模、设施及相关情况。
(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业主会议召开后,在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表);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业主公约;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说明》(加盖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二)、《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三)、业主会议及相关业主委员会会议的会议纪要及决议(由全体委员签章);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简历(附:主任委员的联系电话);。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成立业委会的前提。
业主大会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自发召集,目的是讨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并确定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
2.选举组织:在业主大会上,业主们可以自愿组建选举小组,负责组织选举,制定选举方案,确定选举程序和时间。
选举小组需要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组成。
3.选举业委会成员: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选票,按照投票结果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
选举可以通过口头提名和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4.起草业委会规约:业委会成员需要起草《业委会规约》,明确业委会的组织架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
业委会规约应在业主大会上进行讨论并通过表决。
5.登记注册:将业委会的基本信息及成员名单提交给所在区县住建/物资局进行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
6.业委会运作:业委会成立后,依据业委会规约,开展各项工作,如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维护业主权益、与物业公司协商合作等。
成立业委会需要的材料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业主大会召开通知: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由召集方提供。
2.业户权属证明:证明申请人为该小区的合法业主。
3.业主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备案。
4.业委会职责和工作计划:说明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和计划,以及业委会的具体职责。
5.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包括选举小组的组成、选举程序及选举结果,需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
6.业委会成员身份证明:业委会成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业委会规约:起草好的业委会规约正本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小区规划图、物业公司合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成立业委会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要求而略有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导。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2、小区基本情况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明细和总建筑面积)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草案及征求意见表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示7天(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9、公示开始十五天后三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10、召开业主大会后,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白选票一张,《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选票一张,并附所有选票11、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 (1)小区应到户数、面积;投票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2)每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所得票权必须超过小区总户数、总面积的半数以上)(3)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应到户数、面积;表决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4)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12、筹备组负责人在选举后3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签字确认)13、公示7天“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业主委员会分工名单”14、社区盖章的公示证明(所有必须公示的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15、业主委员会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16、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物业费的票据17、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备案材料齐全后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表。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和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和备案资料第一篇: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和备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和备案资料一、成立条件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的。
2、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的住宅区,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未达到百分之三十,但交付使用已超过两年的。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二、成立简要步骤1、成立筹备小组(报名、筛选、公示)。
2、选举业主代表:公示选举办法及选举名额、方法,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公示候选名单,再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
3、自荐或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4、在选举业主代表的同时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并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完善形成正式征求意见稿,书面征得二分之一以上全体业主的同意。
5、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6、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明确分工。
7、业主委员会备案(房管处)8、业主委员会刻章(公安局行政中心窗口)注:所有公示内容都要拍照片,原件要存档。
三、成立具体内容(一)成立筹备组1、符合成立条件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向社区居委会申请,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主动组织、指导、协调成立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被推荐为筹备组成员的,应如实填写《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筹备组成员产生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在物业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公告(附照片),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的异议的,由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管理区或者社区居委会代表组成,人数为5-9名。
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管理区、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3、业主代表推荐办法:首先对报名的业主资格(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按时缴交物业服务费、维修资金,是否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无违章,然后再根据人数进行推荐。
1、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及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及新一届业委会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1、关于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的公告
2、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自)荐报名表,并附被推(自)荐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产权
证明复印件(若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应附物业公司出具的换届筹备组成员缴费情况证明)
3、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4、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业主清册、总投票权数、总业主人数(应由换届筹备组负责提供)
5、换届筹备组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社区盖章)
6、换届筹备组负责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7、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
8、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自)荐报名表,并附被推(自)荐人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及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若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应附物业公司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缴费情况证明)
9、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意见栏中应由全体换届筹
备组成员签名确认)
10、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11、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应张贴满15天)
12、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样本
13、业主大会表决票样本
14、在管理区域内公告无法送达选票的业主名单(社区盖章)
15、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
16、《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表决统计结果
17、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由换届筹备组成员整理记录)
18、新一届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
19、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首次会议记录(由新一届业委会委员整理记录)
20、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21、业主委员会备案表
22、相关照片资料
注:以上材料除有注明,均应提供原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2、小区基本情况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明细和总建筑面积)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草案及征求意见表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示7天(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9、公示开始十五天后三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10、召开业主大会后,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白选票一张,《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选票一张,并附所有选票11、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 (1)小区应到户数、面积;投票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2)每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所得票权必须超过小区总户数、总面积的半数以上)(3)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应到户数、面积;表决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4)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12、筹备组负责人在选举后3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签字确认)13、公示7天“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业主委员会分工名单”14、社区盖章的公示证明(所有必须公示的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15、业主委员会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16、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物业费的票据17、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备案材料齐全后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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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提交资料要求
一、《佛山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申请表》(注:写明小区地址、组织名称)。
二、筹备过程材料
1.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申请书(申请人签名);
2.筹备业主大会倡议书(居委会加盖公章);
3.筹备组成员自荐表;
4.筹备组情况公示(筹备组成员签名);
5.筹备组会议记录(筹备组成员签名);
6.业主大会召开形式、表决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式的公示(筹备组成员签名);
7.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及名单公示;
8.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房产文权属证明件(权属人签名)。
三、业主大会召开过程材料
1.业主大会召开通知(时间、地点、召开形式、表决事项);
2.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名);
3.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3.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情况公示(包括业主委员会委员姓名、性别、分工、住址及联系电话)。
四、其他材料
1.经表决同意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2.小区业主权属清册(包括业主总人数、业主房产权属面积数)。
3、物业管理区域证明(城建档案馆惠景城)
注:⑴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⑵规格为A4纸大小,并在首页列明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