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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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的管理。

3定义

3.1“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投资项目:经公司正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

3.3立项部门:投资项目的使用部门;

3.4设计单位:特指投资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方。

4职责和分工

5申报

5.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立项部门必须向EHS部门进行申报(见附件1:《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

5.2立项部门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中注明。

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EHS部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5.3.1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5.3.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5.3.3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5.3.4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6方案评估、评价

6.1 EHS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

1)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

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6.2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7设计

7.1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7.2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

7.3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后,转入施工程序。

8 施工

8.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8.2项目单位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EHS部门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并保存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9验收

9.1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三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

9.2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务不予结算付款。

9.3立项部门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EHS部门,EHS部门组织再次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9.4立项部门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9.5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10 设施范围

10.1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类

1)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2)尘、毒、害治理设施

3)采光和照明

4)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间的布局设计

5)安全标志、标识、标线、信号装置、安全色度。

6)通风、降噪、保暖设施

7)物流安全设计

10.2消防安全类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

2)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设计

3)报警装置、警示标志配置

4)灭火系统:包括消防用水源、喷淋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材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设施

6)电气防爆设计

10.3环境保护类

1)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处置、治理设施

2)生态环境设施(绿化、卫生)

10.4其他类

1)防雷系统设施

2)电气安全设计

3)防洪排水功能设施

4)地质灾害预防设计(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11 责任追究

11.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按公司相关奖惩规定处理。

11.2未经EHS部门审查或同意,强行投产的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12 附则

12.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门制定,并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2.2本制度每年评审和更新一次,在新版本公布的同时,旧版本同时废止。

12.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门所有。

附件1:《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

附件2:《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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