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会计和税务两个领域之间的重要议题。
在企业会计中,会计利润是通过按照会计准则和原则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核算所得到的利润,它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础,是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方法不同。
在企业会计中,会计利润的计算是按照会计准则和原则进行的,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发生了交易或者事项就应该确认相应的收入和费用,而在税务核算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以实现收入和发生费用的基础进行核算的。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方法不同就会导致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很多利润和费用的确认时间上的差异。
在企业会计中,有一些收入和费用可能在会计利润中已经确认,但在税法规定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尚未确认,这就导致了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中允许确认的费用可能会超过税法规定的范围,导致会计利润高于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企业会计中可能存在一些不予确认的收入,在税法计算中要加以确认,导致会计利润低于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还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性不一致。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对利润和费用进行计量和确认,这就可能导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时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从而产生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还存在其他一些具体因素的影响,如营业收入确认、成本支出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等因素的差异,也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和规定,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总是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这也给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企业需要很好地把握会计和税务两者的要求,及时了解并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合理规划企业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会计利润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是由于企业在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不同所导致的。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
这个结果是根据
会计准则和法规所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出的。
会计利润的计算方法可能涉及各种会计政策和
估计,例如折旧、存货计提、坏账准备、融资成本资本化等。
这些政策和估计不一定符合
税法的规定。
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征税期间内应当缴纳所得税的纳税基础。
应
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算公式来确定的。
税法计算方法并不同于
会计利润,税法要求对会计利润进行一些调整,以确保企业实际应纳税额不低于规定的最
低缴纳额。
1. 加速折旧与减速折旧:企业可以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从而减少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必须根据规定年限进行
减速折旧。
2. 存货计提与物料成本核算:企业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对存货进行高估,从而减少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算存货成本。
4. 融资成本资本化与利息扣除:企业可以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将融资成本资
本化到资产的成本中,从而减少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利息必须作为税前费用进行扣
除。
在实际应用中,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企业需要了解两
者的计算方法,以便适当的进行财务规划、税务筹划,并合理地披露相关信息。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1. 不同会计准则:会计利润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所体现的利润,而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纳所得税的利润。
不同的会计准则对于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2. 会计政策选择: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进
行会计处理,而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等都会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
3. 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在一段
时间内存在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后续会计期间可以通过调整实现,企业在会计上确认了一
笔收入,但税法规定该收入暂时不纳税,因此会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在永久性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后续会计期间
无法调整,企业在会计上确认的费用在税法上不允许扣除。
4. 不同的核算对象:在一些情况下,企业会对单独核算的利润进行合并报表,或者
对合并企业的利润进行合并报表。
这些合并的过程会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在合并报表中一些内部交易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选择、暂
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以及不同的核算对象等原因所引起的。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和计算
所得税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以确
保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和合规性。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的差异。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利润,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来自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导致了企业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差异产生的原因、差异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差异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概念解析1. 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盈余额。
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项目计算得出的。
2.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的利润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调整项目。
增加调整项目包括非税收入、非必要支出等,减少调整项目包括加计扣除、减免税等。
二、差异产生的原因1.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同规定会计准则和税法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其规定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会计准则注重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侧重于信息披露和经济责任,而税法注重征税和税收管理,侧重于税收征管和税务规定。
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中,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2. 会计政策的选择性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从而影响了会计利润的计量和计算。
而在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会计政策,如特殊行业的会计政策及其计算方法。
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可能会偏向于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政策,从而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
3. 会计科目的确认和计量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还来自于会计科目的确认和计量。
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
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作者:姚涵赵健蓉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20期【摘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按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核算的应税利润之间存在诸多不同,给企业会计工作、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困扰。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引起了财务报表利益相关者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因此,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成为会计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键词】会计利润应税利润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定义目前,我国正面临着引领新常态的挑战和机遇,许多规章制度需要调整和完善。
根据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目标,将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对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核算具有重要影响。
(一)会计利润定义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方法和标准核算,以便得出所得税前利润总额。
是企业所有者支付除了资本报酬的所有要素后剩余的利润,由财务会计核算,其确认、计量和报告,基于企业会计准则。
(二)应税利润定义应税利润是每个纳税年度,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后的余额,由所得税会计核算,其确认、计量和报告,根据税法和有关规定。
其收入和扣除项目的定义标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是企业所得税的直接依据。
二、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会计利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对企业的发展也日益显著。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税利润,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需要仔细对较,以促进企业正确纳税,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准确的审计检查。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都是生产经营收入,扣除成本计算的,彼此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但也相互独立。
财务会计的目的是,为真实、充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税收的目的是,以税收为目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纳税额,以无偿获得的财政收入的方式。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前会计利润核算和税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所存在的差异。
这种差异往往是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不同而产生的。
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这种差异对于准确计算税务成本和避免税务风险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并探讨如何合理处理这种差异,从而达到合规纳税和有效税务规划的目的。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进行年度或其他会计期间内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制定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盈利水平。
而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根据国家税法对企业纳税的基础,它反映的是企业在税法上应该缴纳的所得税的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政策的差异: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一些重大或者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以及账务核算操作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
会计准则可能允许某些成本的资本化,而税法则要求将这些成本在当期计入费用,这就导致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2. 计税会计处理的差异:税法对于企业的所得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时点等方面的规定往往存在差异。
一些特殊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3. 税收政策的变化:税法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在不同年度或者不同会计政策实施期间产生不同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4. 实际操作的差异: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原因,可能会出现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企业在会计上可能会利用某些会计政策灵活性使会计利润更接近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不同。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同性质以及税收政策的变化等原因而产生的。
了解并合理处理这种差异对于企业的税务合规和税务规划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可以根据其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类:1. 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在企业的全部经济周期内都会存在并且不会因纳税时期的不同而消失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会计处理
指 由于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收 支 的 时 期 与 会 计 核 算 收 支 的 时 期 不 一 致 而 产 生
的 差 异 ,而 且 这 种 差 异 不 仅 本 期 存 在, 以后 各 期 也 同样 存 在 。这 种 差 异 通 常 在 本 期 发 生 , 不 能 在 以后 各 期 并 转 回。 如 企 业 取 得 的 国债 利 息收 入 ,
融 机 构 借 款 的利 息 支 出超 过 金 融 机 构 同类 、 同期 贷 款 利 息 支 出部 分 , 不
维普资讯
会 计 利 润 是 企 业 按 照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 法 和 标 准 进 行 核 方 算 而 得 出 的一 个 时 期 缴 纳 所 得 税 前
的利 润 总 额 。 税 利 润 是 指 根 据 国家 应
定 某 项 固
的折 旧 ;
的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与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应 税 利 润之 间存 在 差 异 。 文 拟 对 本 这种差异 的原 因、 质 、 性 内容 及 会 计 处 理 方法 作 一 探 讨 。
一
而税法规
湖
t T
蠢日 墓 限 , l 为O 盛
年 ,按 直
2工 资 支 出 。在 会 计 上 , 许 一 . 允 切工 资进 入成 本 费 用 ;但 税 法 规 定 ,
违 法 经 营 的 罚 款 和 被 没 收 财 产 的 损 失 , 计 核 算 时 作 为 损 失 从 利 润 中扣 会 除, 而计 算 应 税 所 得 时 不 能 作 支 出 扣
得 税 的直 接 依 据 。 于会 计 和 税 收 属 由 于经 济 领 域 中两 个 不 同 的 分 支 , 它 且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分析
为生产原料 ,假设市场供给 的速度超过 需
求增长的速度 ,在原材料价格 不断下跌 的 背 景下 , 去年 买焦炭 的价格 是2 0 元/ , 00 吨 今 年则降为 1 0 5 0元 / 吨。在 『准则 下,企 B 业 可采用 “ 后进先 出”法记账 ,存活的账
面成本 为 1 0 5 0元 /屯,而根据税法 ,准 予 0
某一会计期 间所产 生的无形资产摊销额 差
异将会在 以后一期或若干期 内转 回。 例如 :A公司 以 3 0万 元购买某项专 0 利 ,首先 ,假设该 专利受技术更新速度 因 素影响较大 ,公 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进行摊 销, 预计摊 销期为 5 年;其次 , 假设该专利 使 用5 年后很可能还存在活跃 的转让 市场 ,
长使,等和, 适会存在 期用计在 目计方税 得准则异 的于面核 以原会差 和则计算 按 准法 来 和度 会 制 由
的企业会计 利润与按税法规定核算 的企 业
属 于永久性 差异 , 其对生产周期长 、 原材料 价格波动大 的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
例 如 ,A公 司每 年都采购-  ̄: - 1 : 1 焦炭 作
残值 1 万元将在企业会计过程 中作 为收益 0
处理而在税 务处理 中则未能转销仍计入每 期摊销额 ,将造 成企 业会计账 目价值和计
税基础 的永久性 差异 。
( )存 货 成 本 二
03 0 6 0 4)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第三 章第十 四条规定:“ 企业应 当采用先进先 出
出计价 方法 , 以采用个别计价法、 可 先进先 出法、 加权平均法 、 移动平均法、 计划成本 法 、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 ”的规定趋 同,
使 得企 业不能通过采 用 “ 后进先出法” 获得 税 收上 的利益 。由于 这一差异 以历史成本 作 为计 价基础不 断波动 ,因而从 性质上看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确认的利润与税务机关
按照税法规定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会计利润是企业在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
利润状况,而应纳税所得额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要求企业缴纳的税务负担。
1. 会计核算与税务核算的差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往往有一些会计政策和估计处理,这些做法在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是被允许的,但在税务核算中可能受到限制或规定,因
此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2. 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差异:会计利润往往按照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时间确认,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能按照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费用扣除规定进行计算,这就可
能导致两者的差异。
3. 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差异:会计利润中的资产和负债确认可能与税法规定的资产和
负债确认原则存在差异,比如会计准则允许的坏账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等,在税法中可能没有或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会产生差异。
4. 折旧、摊销和减值的差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往往根据长期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
折旧和摊销,同时按照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而税法可能对这些进行限制
或规定,使得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
5. 损益抵免和税前扣除的差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进
行一些损益的抵免和税前扣除,而在会计利润中可能没有相应的处理,导致差异的产生。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的不同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所造成的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包括会计利润调整项目、税法调整项目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等。
其实,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正常的,因为两者的概念和目的不同。
会计利润是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在一定时期内的总和,是根据会计准则和原则所制定的标准。
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所计算的,是企业应当缴纳的纳税义务的基础。
那么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1. 会计利润调整项目:会计利润调整项目是指根据会计准则和原则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的项目,以便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这些调整项目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利润分配以及补充资本调整等。
这些调整项目主要是为了体现企业经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使会计利润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一般不承认这些调整项目,因而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不予以扣除或计入。
2. 税法调整项目:税法调整项目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的项目,以便更准确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调整项目包括税前扣除项目、不予扣除项目以及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等。
税前扣除项目是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之前扣除的支出,如科研开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等。
这些支出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可能已经被计入成本或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再次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是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如不动产、债权债务确认的差异调整、税收递延资产和负债的调整等。
这些调整项目通常是根据税法规定的具体条款进行计算和调整的。
3.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或区域发展而提供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浅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
2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内容
2. 会 计 制度 与税 法 制度 的 区别 1
会 计 制 度 和 税 法 制 度 两 者 由于 目的 的 不 同 制度 的 不 同‘ 收 益 、 , 对 费用 、 资产 、 负债
等 的 确 认 和 计 量标 准 不 同 , 而 导 致 会 计 从 利 润 与 应 税 利 润 之 间的 差 异 , 种 差 异 总 这 的来 说 有 两 类 , : 久 性 差异 和 暂 时 性 差 即 永
2 0 NO 5 0 9 0
财 会 研 究
Sce c a d Te h o o y In v 鬲 话 国 in e n c n lg n o a
浅 析 会 计利 润 与应 税 利 润 的差 异
周 红
( 宜宾市第 一人民 医院财 务科 四川宜 宾 6 4 0 ) 4 0 0
引 言
随 着 我 国 市场 经济 体 制 不 断 的 发 展 与 完善 , 计制度也 在不断 改进 与完善 。 会 但 是 , 随 着 会 计 制 度 的 改 革 也 出现 了一 些 伴 新 的 问 题 需 要 在 财 务 、 务 工 作 中深 入 理 税 解 与探 讨 。 计 利 润 与 应 税 利 润 这 一 组 相 会 近 、 关 的 会计 概 念 之 间 的 差 异 探 讨 就 是 相 其 中重 要组 成 部 分 。 今 , 计 利 润与 应 税 如 会 利 润 差 异 问题 分 析 已成 为 从 取得 投 资 报 酬 的 角 度 关 心 会 计 制 度 的投 资 人 、 政 府 征 从 税 关 心 的税 收 机 构还 是 从 事 会计 工 作 的 会 计 工 作人 员等 都在 关 注 的 问题 。 因此 , 会 对 计利 润 与 应 税 利润 差 异 分析 也 就 具 有 重要 的 意 义了 。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税务审计中经常涉及的问题,也是企业财税管理中需要重视的一项内容。
本文将从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计算方法、差异原因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1. 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特定期间内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利润,即减去所有费用和开支之后的余额。
通俗地说,就是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减去相关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包括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等。
2.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特定期间内依法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减去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损失和准予抵扣的税款之后的所得额。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之后的余额,再根据税法规定对其允许扣除和准予抵扣的部分进行计算后得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会计利润的计算方法按照财务报表编制标准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计算: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其他收益其中,营业收入包括售货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和租赁收入等;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制造费用和间接费用等;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依法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其他费用是指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他收益是指企业在非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般可以采用以下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减除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补贴和福利-所得税费用-基本准备金其中,税前收入即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减去与税前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如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减除费用是指税前收入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各种费用,包括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等;准予扣除的捐赠、补贴和福利是指企业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对社会公益事业或员工福利发生的支出,但其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的10%;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依法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基本准备金是企业依法应当提取的一项备税定额,一般为利润总额的10%。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及账务处理
财经论坛Һ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及账务处理游士加摘㊀要:如今ꎬ分析会计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已经成为投资者㊁税务机关和会计人员的关注焦点ꎮ因此ꎬ分析会计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非常重要ꎮ文章通过解决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永久性和暂时性差异ꎬ提供了一种更有效的解决方案ꎮ关键词:永久性差异ꎻ暂时性差异ꎻ会计利润ꎻ应税利润㊀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别随着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改善ꎬ重组以及分离程度加大而变得越来越大ꎮ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ꎬ说明了国家与公司个人之间利益的矛盾冲突ꎬ两者的关系越来越紧张ꎬ所以我们的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一定会存在差异ꎬ文章就此探讨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差异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ꎮ一㊁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一)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定的程序㊁方法和准则ꎬ在会计后至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前的期间内的利润总额ꎮ基本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实现原则核算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的收入ꎬ按照协调原则确定同期费用成本ꎬ并扣除相关费用和支出ꎬ即该会计期间从企业获得的利润ꎮ会计利润是在财务会计中计算ꎬ验证ꎬ计量和报告ꎬ其所有过程都基于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ꎮ会计核算必须严格遵循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ꎮ例如ꎬ由会计系统规定的权责发生制规则是公司收入记录必须要遵守的ꎮ同时公司在满足一致性和可比性的条件下ꎬ主体可以自由选择会计制度允许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ꎮ(二)应税利润在一个纳税期间中扣除企业税务前的净损益ꎬ主要是在会计制度约定的范围内ꎬ用来表明会计账面上的利益总额度应税利润ꎮ这也叫做应纳税所得额ꎬ由会计法规定进行计算ꎬ核查ꎬ报告的ꎮ遵守税法及其相关规定的原则ꎬ其收入和允许扣除的定义标准也是满足税法规定的收入和支出的定义和特征ꎮ二㊁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一)经济领域中分支不同1.在含义方面应税利润是由所得税会计核算的ꎬ指的是公司的总利润去除允许除去的项目后的公司余额ꎬ其原则由税务部门制订的税务法规确认的收入与支出ꎮ然而会计利润通常由公司财务会计计算ꎬ利益的计算扣除了更多的纳税项目ꎬ为了在会计制度约定的范围内ꎬ将公司的总利益表明出来ꎮ2.核算依据上应税利润的核实ꎬ计量和报告必须符合公司税法ꎮ而会计利润的核实ꎬ税收利益的核实依据主要是根据公司税法进行合理的计量和报告ꎮ(二)确认㊁计量和报告的依据不完全相同会计利润是由公司的财务会计进行计算ꎬ验证ꎬ计量和报告的ꎬ这些过程都基于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ꎮ所以确认这过程必须要遵守会计制度中说明的债权发生制ꎬ同时ꎬ成本费用需要符合收入匹配原则ꎬ而公司在满足公司财务制度与税收法相一致的条件下ꎬ公司主体能够进行会计制度允许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的自我选择ꎮ另一方面ꎬ了解到应税收入是每个纳税年度公司总收入的余额减去任何允许的扣除额ꎮ因此ꎬ会计利润和应纳税利润之间必须有一定的区别ꎮ根据差异影响会计报告的时间长短ꎬ可以将其分为永久差异和临时差异ꎮ三㊁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永久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永久性差异是指在计算利润或税项会计利润之前的某个时期时ꎬ通过会计和税法确认的收支之差ꎮ应税利润的差异ꎮ在会计计算中ꎬ永久性差异是基于会计利润ꎬ并通过分析永久性差异对纳税额的影响并通过直接增加或减去永久性差异进行调整来确定当前所得税费用ꎮ也就是说ꎬ当前的所得税成本:等于会计利润加上或减去永久性差额乘以所得税率ꎮ例如ꎬ公司:购买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包括这部分会计利润ꎮ根据税法的规定ꎬ这部分收入是免税的ꎬ不包括在公司的应税收入中ꎮ也就是说ꎬ它不包括在公司的应税收入中ꎮ目前ꎬ您需要减少应税收入ꎮ永久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所得税(会计利润士永久性差异)X所得税率(二)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影响在企业未来资产回收期或债务还偿期间应纳税的金额ꎬ即基于该暂时差异所致的应纳税所得ꎬ并将在未来受到此事件影响ꎮ当所欠所得税增加后ꎬ应确认相应递延的所得税债务ꎮ资产负债表上判断的标准是:如果负债比税基小ꎬ而且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税基ꎬ则该差值为应纳税的暂时差额ꎮ发生时没有支付暂时的应纳税差异ꎬ只有在被取消之时才能支付ꎮ2.暂时性差异的抵扣ꎮ暂时性的拖欠税收在之后期间的转回ꎬ以后期间减的所得税会减少ꎮ为了未来资产追回以及债务偿还期间的所纳税所得额发生的扣减额能得到缓解ꎬ可以通过扣除暂时差额来进行减少差异ꎮ对于当期发生的待抵扣暂时性差异ꎬ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检查所得税资产ꎮ资产负债表上判断的标准是: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小于税基ꎬ则差额是临时性可抵扣的ꎮ可扣除暂时差异需要缴税ꎬ并且退还时不必缴税ꎮ四㊁总结通过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进行探讨ꎬ同时在从理论上研究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差异ꎬ产生的必然性以及根本原因ꎬ发现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ꎬ因为出于不同的原则以及不同的行为目的ꎬ才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必然差异ꎮ这种差异一方面上使得税收监管部门对企业税收监管的难度逐渐增加ꎬ另一方面ꎬ说明企业的税收成本和税收有关的风险也变得不可忽视ꎮ事实证明ꎬ处理这些差异对于税务机关的会计ꎬ税务报告和收款管理非常重要ꎮ参考文献:[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ꎬ2017.[2]郝志中.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会计处理[J].农村财务会计ꎬ2006(4).[3]孙晓静ꎬ刘晓红.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分析[A].商业时代ꎬ2010.作者简介:游士加ꎬ安徽新华学院ꎮ77。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利润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的不一致现象。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不同原理和规定,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存在部分项目的不同处理方法,从而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一、税前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差异1. 收入确认差异:会计利润往往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而税法对收入确认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如税法可能要求企业将收入确认为应税所得的组成部分。
2. 费用确认差异:会计利润通常按照费用发生制原则确定费用,而税法可能对某些费用项目有特殊规定,如税法要求企业在实际支付费用时才能确认。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差异1. 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可能与税法不同,导致会计利润和税法利润之间的差异。
2. 坏账准备: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风险和收益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而税法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
3. 财务费用: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将财务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而税法可能要求企业将财务费用进行资本化,从而影响税法利润。
三、非税先期扣除项目和非税后期纳入项目的差异1. 预计负债: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在财务报表中计提未实现利润的负债,而税法在计算税法利润时可能不承认这些预计负债。
2. 非税前扣除项目:税法可能规定了一些项目,在计算税法利润时可以先进行扣除,而会计利润则不允许提前扣除这些项目。
四、其他差异1. 税收政策变化:税法可能会根据国家财税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2. 盈余公积金: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一部分利润提取为盈余公积金,而税法对盈余公积金的纳税可能有特殊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这就要求企业了解并准确处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公允,同时合法地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计算出的利润与税务部门认可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
这个差异主要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造成的。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综合总和。
它是根据会计准则和原则来计算的,包括了企业所有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并通过各种会计估计方法来计算非货币性交易和经营活动的财务影响。
会计利润通常用于编制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向股东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信息。
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
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规则来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了核定业务的收入、减除非税收入、计算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减免等。
应纳税所得额通常用于计算企业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
1. 收入的确认时点不同。
会计利润通常是根据会计准则中的收益确认原则来计算的,即在经济利益的流入时确认收入。
而税法则通常根据货币的实际支出和收入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收入的确认时点和方式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
2. 支出的确认时点不同。
会计利润通常会将一些支出归入期间费用,以平摊其在多个会计期间内的影响。
而税法通常对支出的确认时点和方式有着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规定,对部分支出可能只能在发生时进行扣除。
3. 不同的会计估计方法。
会计利润通常通过使用不同的会计估计方法来计算非货币性交易和经营活动的财务影响。
而税法则通常要求按照实际的交易和支出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某些无法直接确定金额的交易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4. 不同的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减免。
税法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来确定一些扣除项目和减免,并将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
而会计利润通常没有对这些项目进行具体的处理,不会直接影响到会计利润的计算。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所引起的。
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的要求,同时兼顾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符合税法要求的财务报表,并根据具体的税务规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履行应纳税义务。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的差异。
会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后的盈利额,是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当缴纳所得税的税基和税额。
在实践中,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等原因。
1. 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对于收入确认、费用计提、资产折旧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在会计准则中,企业通常按照收入实现原则确认收入,按照费用发生原则计提费用,按照成本原则进行资产折旧。
而税法对于收入确认、费用计提、资产折旧的规定往往与会计准则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整会计利润。
2. 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企业在会计处理中采用不同的方法也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企业在会计报表中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会导致盈利额有所不同,进而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 非税收入与非税支出的影响企业在会计利润中可能存在一些非税收入或者非税支出,这些收入或支出在会计报表中可能会被确认,但在税法规定中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在会计报表中确认的捐赠收入、政府补贴等非税收入,或者确认的非税支出,都可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进行调整。
4. 长期资产投资收益的确认企业在投资长期资产时可能会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在会计利润中可能已经确认,但在税法规定中需要进行调整。
企业在投资房地产时获得的租金收益,在会计报表中已确认为营业收入,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能需要将其中一部分收入调整为投资收益。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分析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分析财务会计和税收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
财务会计核算遵循的是一般会计原则,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为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依据有关税法的规定,计算确定一定时期企业的应税利润,据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征税。
由于财务会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来核算收益、成本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税法是按照税收法规来确认收益、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
因此,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之间存在差异。
一、《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从2001年起,企业应对存货等八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但税法规定:企业除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允许在税前扣除外,对其他资产计提的准备金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即使是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也与会计制度规定不相一致。
结果是企业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必然不等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计利润小于应税利润。
当企业要履行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以免企业少交税。
现行做法是将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作为时间性差异,借记递延税款账户,待企业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时,再贷记递延税款。
从长期来看,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差异最终能够转回,得到弥补,现行做法只是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若企业会计人员理论和业务素质不高,在调整的过程中,极易造成会计失误或差错。
二、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合理地确定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税法规定应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既然税法认同会计制度的做法,那么在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上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是不会产生差异的,但会计方面的权威用书,如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和会计职称考试用书,在阐述时间性差异时,均以企业按财务制度核算的折旧额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不相等为例,来说明如何调整时间性差异,很容易给人造成税法与会计制度对折旧年限和方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错觉。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比较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比较摘要: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其能够适应全球化的要求,有利于会计核算,贯彻稳健性原则,能适应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的需要。
对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形成以及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比较,有利于企业正确地申报纳税和税务部门准确审核。
关键词:会计利润;应税利润;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贯彻了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的原则,这将对企业会计利润核处攻应税利润确定产生一定影响。
按新的会计制度核算的企业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税利润究竟区别何在,有必要做认真比较,以利于企业正确地申报纳税,同时也利于税务部门准确地审核稽查。
一、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的现实意义在理论界,主张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相分离论”、“统一论”、“协调论”的不同观点争论了多年。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贯彻了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原则,其现实意义在于:第一,在会计利润核算和应税利润的计算方面与国际接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财务会计目标和所得税会计目标不同,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也不同。
财务会计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能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维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利益,依据的是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而所得税会计的目标则是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公平社会分配,依据的是国家税法。
出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应税所得是不可能和会计收益相统一的,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就是实行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相分离。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我国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国内经济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国外的市场与资金,因此也就要求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设计及政策选择与国际通用制度接轨,才能有利于吸收国外资本和技术,也有利于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跨国投资经营活动,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第二,有利于会计核算,贯彻稳健原则。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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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帐务处理,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核算而得出的一个时期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
应税利润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它是企业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应纳所得税的直接依据。
由于会计和税收属于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且它们在核算目的、核算口径、计量方法均有很大区别,从而使得同一企业在同一时期按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之间存在差异。
本文拟对这种差异的原因、性质、内容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性探讨。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一)计算口径不同。
即企业按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所确定的收支口径、包括的收支内容不同。
如企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在计算应税利润时,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而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是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在计算会计利润时予以扣除。
因此,两者之间在计算利润时就产生了差异。
(二)计算时期不同。
即企业某些收入、费用虽然在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时计算口径一致,但由于两者确认的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
如:假定某项固定资产,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自定折旧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20%的折旧;而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
1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10%的折旧。
这样,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由于两者所采用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不同,使计入费用项目的折旧与计算应纳所得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之间就会产生差异,从而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产生差异。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性质
根据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和性质以及对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一)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和税收在计算其利润或所得时所确认的收支口径不同而形成的一定时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
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的产生,源于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本身存在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不仅本期存在,以后各期也同样存在。
这种差异通常在本期发生,并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
如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会计核算时作收入入账,而计算应税所得时不作收入处理,不纳税;再如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会计核算时作为损失从利润中扣除,而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作支出扣除,应纳税。
(二)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规定计算收支的时期与会计核算收支的时期不一致而产生的应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并在以后某期或若干时期内转回,具有可逆转性。
具体表现为某些收入或费用计入税前会计利润的时间早于或迟于计入应税所得的时间。
如某项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可以使用
10年,按10年计提折旧;会计上规定使用5年,按5年提取折旧。
如果从某一会计年度来看,此项业务会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不一致,但从该项固定资产的一个周转期10年来看,这种差异是不存在的,可以在以后若干期内转回。
三、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内容
将我国现行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
1、利息支出。
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支出部分,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项目;而会计制度中没有这一限制,对利息支出都在“财务费用”中列支,扣减利润总额。
2、工资支出。
在会计上,允许一切工资进入成本费用;但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高于计税工资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税法规定,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会计上均将其列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冲减利润总额。
4、公益、救济性捐赠。
税法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
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处理;而会计上均列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冲减利润总额。
5、业务招待费。
税法规定,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但会计制度规定,应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开支,对超过部分可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会计制度允许从“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列支,冲减利润总额;税法规定,对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7、罚没支出。
税法规定,对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但会计制度允许从“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冲减利润总额。
8、投资收益。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和从其他单位分回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准予扣除;会计制度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和分回的已完税利润是利润的组成部分。
9、弥补亏损。
税法规定,可以用不超过5年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即允许扣减应纳税所得;而会计制度对以前年度亏损不能冲减利润。
10、长期投资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期末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以及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收益;但按税法规定,如果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需补交所得税,这部分投资收益补交的所得税需待被投资企业实际分得利润或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时才计入应税所得,从而产生差异。
以上第1~9项属永久性差异,第10项属时间性差异。
四、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会计上计算出的利润与按税法计算出的应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
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处理。
(一)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应付税款法下,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
也就是说,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为应税所得,再按应税所得计算出本期应交的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
企业按纳税所得计算出应交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
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则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不完全相同。
1、递延法。
递延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一般用当初的原有税率计算。
采用递延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
2、债务法。
债务法是指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
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均应用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采用债务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以上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可以自由选择。
发生永久性差异较多的企业,可选择“应付税款法”;发生时间性差异较多的企业,可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