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考核方案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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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动物防疫工作是保护农村畜牧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之一。

为更好地加强和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工作,制定本《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二、职责和要求1.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职责是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包括疫病的防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等。

2.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疫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掌握动物防疫相关法规政策。

3.村级动物防疫员应保证工作时间与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相适应,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三、选任和考核1.村级动物防疫员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具备防疫知识和业务能力。

2.村级动物防疫员选任前需经过体检,出示良好的健康证明。

3.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定期参加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继续从事该职务,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解聘并安排其他工作。

四、工作措施1.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在动物疫情高发期进行重点监测和预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农户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档案,记录疫苗接种情况、疫情报告等相关信息。

4.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及时交流防疫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

五、权益保障1.村级动物防疫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2.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防疫工作期间,实行五险一金制度,确保其合法权益。

3.村级动物防疫员对本办法不明确的工作问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举报。

六、考核与奖惩1.村级动物防疫员应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从事该职务的主要依据。

2.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解聘。

3.对违反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任何个人或单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2.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为了切实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考核,不断增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面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田岳坝镇制定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1、参加会议、培训情况(5分)按时参加会议、培训的,得5分。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85分)根据强制免疫计划(或免疫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以下简称“四病”)、免疫档案建档率、耳标佩带率、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被兽医站对外公布的扣70分;被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没有按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而引起越级上访报告的每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违规操作(包括发苗、拌苗喂食等),每发现一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1)、规模场(20分):春秋两季在每个动防员责任区内抽查。

督查“四病”免疫率100%得10分,发现每场一病未免扣5分,漏免或未达到100%扣2.5分;免疫档案规范、认真填写的得6分,每发现一场未填写档案的扣3分,填写不规范扣1分;二维码耳标佩带率100%得2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免疫档案填写规范得2分,填写不规范扣0.5分。

(2)、散养户(65分):采取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相结合,抽查2个自然村20个家禽散养户,5-10个家畜散养户。

①免疫率(51分):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100%得30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80%不得分。

口蹄疫免疫率100%得7分,猪瘟免疫率100%得7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率100%得7分,每家畜病免疫率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②散养户档案(4分):散养户档案整洁规范属实齐全并有户主及防疫员签字得4分,每发现1户散养户档案与实际不相符扣0.5分,没有户主、防疫员签字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桓台县村级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

桓台县村级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

桓台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前段,我们根据我县新农村建设、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际、我县动物饲养量和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现状,着眼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对原来的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队伍进行了改革,通过理论考试和现场技能考核,建立了一支高效、能干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如下:一、村级动物防疫员选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责任感强,热爱动物防疫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从事与畜牧兽医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具备基本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岁之间,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4、熟悉本村及附近村畜禽养殖情况,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和防疫工作能力。

5、服从县及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安排和管理,自觉接受教育培训。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选聘程序1、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审批程序为:本人申请、村委会及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荐;2、县畜牧兽医局委托县镇动监所分别组织理论考试和现场技能考核;3、县畜牧兽医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择优选聘,发给《村级动物防疫员证》,凭证上岗。

4、村级动物防疫员优先从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及具备条件的养殖人员中选聘。

5、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工作,每年一次,每年的最后一周完成。

确实急需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畜牧兽医局同意,于每年的七月第一周组织一次选聘。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1、做好所管辖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程序化免疫、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工作。

要做到村不漏场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90%以上,猪、牛、羊等偶蹄动物畜禽标识佩带率100%,免疫持证率100%,应消毒场所的消毒率达到100%。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人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动物防疫人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效防控机制, 特制定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由乡、村推荐经县畜牧局考试考核聘用持证上岗,即县聘、乡管、村用,承担着行政村动物防疫职责的工作人员。

村级防疫员队伍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产品安全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其工作职责是:(一)做好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二)做好疫苗及生物制品的运输、保存、领取及发放记录;(三)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协助养殖户做好动物用药记录工作。

(四)负责对本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五)掌握本村动物存栏、出栏、补栏情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六)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七)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本县区域内所有经考试、考核后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考核原则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及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组织半年和年度考核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1、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个人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2、由各乡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考核。

3、县疫控中心对动物防疫全过程实施监督。

主要以采血检验结果为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雇及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内容1、参加会议、考试、培训情况(10分)按时参加会议、考试、培训的,得10分。

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细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细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动物防疫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特制定村级防疫员考核管理细则。

工作实绩考核内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工资与绩效挂钩。

工作实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实行县业务部门、镇政府二级考核,其中县镇考按照培训考试成绩核占40%;镇考核以承包合同为主占60%;年终按比例加权计算考核得分,以百分比兑现以奖代补工资。

考核分值高于90分的,按分值兑现以奖代补工资。

低于90分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除50元。

低于70分的高于50分的,扣除以奖代补工资50%,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疫情的或考核分值低于50分,扣除以奖代补工资,取消防疫承包人资格。

对工作出色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综合考核处于未位的,第二年取消防疫承包人资格。

评分标准如下:1、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免疫进度。

(40分)规模养殖户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100%(10分) ,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达到规定指标(10分)。

散养户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100%(10分) ,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达到规定指标(10分)。

2、免疫档案。

(10分)规模养殖大户(场)分户建档、填写规范(5 分),散养户免疫台账填写规范齐全(5分)。

3、免疫标识。

(10分)规模养殖大户(场)免疫证发放率100%,耳标打挂率100%(5分),散养户免疫证发放率100%,耳标打挂率100%(5分)。

4、常年补免。

(10 分)5、抽检血清有效抗体保护率达70%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10分)6、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10分)7、按要求及时向政府和县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免疫报表、畜牧生产调查报表和相关业务资料。

(10分)。

横沥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

横沥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
牧 业 论 坛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 1年 0 1
2卷 7
第3 期
横沥镇村级 动物 防疫 员工作考核 办法
钟庆华
( 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横沥畜牧兽 医与渔业站 ,惠州 广 560 ) 10 0
为规 范 村级 动 物 防疫 员 管 理 ,建 立 一支 素 质好 、战 斗 据 ,抗体水平在7 %以上的得满分 ,低于7 %的不得分 。 0 0 力 强 、思想重 视 、工作 主动 、业 务熟练 、领 导放心 、群众 满 5 4 动物疫情处理 和消毒灭源 (Y ) . 5j - 意 的基 层动物 防疫 队伍 ,有效 预防和控 制重 大动物 疫病 的发 按规定 要求搞 好辖 区内动物疫 情普查 并将普 查情况及 时 生 和传 播 ,提 高应 对突发 性重 大动物疫 情 的能力 ,建立健 全 上 报畜牧 兽医与 渔业站 ,对责 任 区域 内小 型畜禽 养殖场进 行 重大动 物疫病 的长 效防控 机制 ,根据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动物 监 管 ,发 现异常 要按规 定及 时上报镇 动物 防疫监督 机构 ,并 防疫法 》 、 《 广东 省动 物防疫条 例 》及 《印发惠城 区村 级动 严格遵守疫情保 密制度 ,得3 。 分 物 防疫 员管 理办法 ( 行 )的通知 》等规定 ,结合 横沥 镇实 试
畜禽缺 1 项认定 为没有免疫 ,不需要加 挂免疫标识 的除外 ), ( )工作成绩 突出 ,经年度考核达 ̄ 9 分以上的 ,给予 1 J l0 ( 2)被市 、区 、镇 评为先进 的1 次分别加5 、2 ,并 、3 分 并核 对 免疫 档案 填 写是 否属 实 、齐 全 。免 疫密 度低 于 1 0 0 % 适 当奖励。
的 ,该项不得 分 ;每发现 1 次不 能按 时完成分管 区域消毒灭源

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靠实工作责任,量化目标任务,强化行业指导,规范考核工作,充分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依据《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省兽医局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科学、客观、公平的原则,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注重实绩,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廉政规定,坚持考核标准,做到实事求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所有聘任的防疫员。

第二章考核机构与方式第四条县区畜牧兽医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会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镇中心”)负责本辖区防疫员的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乡镇中心负责。

第五条考核实行平时督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

督查工作按照《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办法》执行,集中考核工作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第六条考核采取查阅档案、现场检查、抗体检测、走访场户等方式对照考核内容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落实责任10分:防疫员每年与乡镇中心、村民委员会分别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得10分,缺一项扣5分。

(二)免疫密度40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各占20分。

其中每季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密度达到100%得20分,有一个指标低于100%扣5分,扣完为止。

(三)抗体水平20分:春秋两季各占10分,县级兽医实验室每季检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得10分,有一个病种抗体水平低于80%扣3分。

在国家、省、市级检查抽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者,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0分;有一个病种抗体水平低于80%者,国家级扣5分,省级扣4分,市级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成效20分:猪、牛、羊耳标佩戴率达100%得5分;总结信息及各类报表、档案记录填写真实、准确、规范得5分;防疫物资和疫苗运输、储存以及疫苗空瓶回收制度落实得4分;完成抽检样品送达任务得3分;上级临时性工作安排完成好得3分。

城中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城中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城中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村级动物疫情村防员管理办法和柳州市村级动物疫情村防员工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6〕8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以下简称村防员),是指经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从事村级动物疫病预防、疫情信息报告、诊疗等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配备一名村防员,必要时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村防员的配备和调整情况要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村防员受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办事处)双重管理,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第二章资格认定第五条村防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服从管理,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高中(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知辖区的养殖情况。

(五)能熟练掌握以下业务技能:一是免疫注射和免疫标识佩挂;二是免疫应激反应处理;三是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四是防疫、消毒药品和器械的使用等。

(四)经市、县区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技能考核合格。

第三章村防员的职责与权利第六条村防员职责:(一)负责完成本责任区内动物疫病的免疫、耳标佩带、免疫档案填写以及特定场所的消毒等工作。

(二)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责任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的调查、疫病的控制和信息收集,并按规定渠道报告。

协助开展责任区内畜禽的产地检疫工作。

(三)协助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与动物防疫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村防员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工作补贴的权利。

(二)享有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的权利。

(三)在动物防疫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表彰与奖励的权利。

第四章村防员的任用、管理第八条村防员由其村委推荐,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并经试用1-2个月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用。

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1. 考核目的和依据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办法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2. 考核的范围和方式2.1 考核范围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包括动物防疫科研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动物防疫实验人员等。

2.2 考核方式动物防疫人员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种方式。

2.2.1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一般为每年进行一次。

定期考核内容包括:•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等工作的熟练程度;•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相关动物防疫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使用能力;•动物防疫应急处理能力等。

定期考核的成绩将作为动物防疫人员个人评优、晋升等重要依据。

2.2.2 临时考核临时考核一般由市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内部组织进行。

临时考核的目的是对动物防疫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

临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动物防疫工作规范操作和工作效率;•动物防疫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动物防疫工作的协作和协调能力;•动物防疫应急处理能力等。

临时考核结果作为动物防疫人员工作的一种参考,将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3. 考核评分和结果处理3.1 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如下:•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不合格。

3.2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评分,动物防疫人员的考核结果将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处理。

•优秀和良好的人员将被视作榜样,进行表彰,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合格的人员将被认可,正常参与工作;•不合格的人员将被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必要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4. 考核结果的监督和申诉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向被考核人员进行反馈,并将结果及时报备给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

人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动物防疫人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效防控机制, 特制定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由乡、村推荐经县畜牧局考试考核聘用持证上岗,即县聘、乡管、村用,承担着行政村动物防疫职责的工作人员。

村级防疫员队伍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产品安全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其工作职责是:(一)做好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二)做好疫苗及生物制品的运输、保存、领取及发放记录;(三)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协助养殖户做好动物用药记录工作。

(四)负责对本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五)掌握本村动物存栏、出栏、补栏情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六)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七)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1-(一)考核范围本县区域内所有经考试、考核后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考核原则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及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组织半年和年度考核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1、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个人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2、由各乡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考核。

3、县疫控中心对动物防疫全过程实施监督。

主要以采血检验结果为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雇及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内容1、参加会议、考试、培训情况(10 分)按时参加会议、考试、培训的,得10 分。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 分;每缺席一次,扣 2 分。

镇村级防疫员考核方案

镇村级防疫员考核方案

达利多县萨达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考核方案2016年11月10日达利多县萨达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考核方案为确保全镇畜产品安全和养殖户无安全隐患,为净化疫病避免疫情,确保我镇畜牧工作顺利完成,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员的管理,全面、客观、科学、有效地考核评价防疫人员全年工作业绩,促进全镇基层防疫队伍健康发展,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畜牧兽医中心站负责对全镇的村级防疫员考核管理,制定村级防疫员考核办法、方案;对村级防疫员在职培训、工作考核和续聘工作等二、考核对象全镇的村级防疫员。

三、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坚持日常抽查及月测评和年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的工作职责1、服从畜牧局、站长、包片兽医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市动物强制免疫的相关规定,分春秋两季,对所服务区域的家畜禽进行集中强制免疫,佩带免疫标识,填发免疫证明,建立健全免疫台帐等;春秋防后一个月进行补免;2、做好所在服务区域内规模养殖企业防疫监督和指导工作,积极协助其作好防疫档案记录;3、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汇报动物疫情;4、协助作好本服务区内的畜禽产地检疫工作;5、做好本服务区内的畜牧生产情况等各类数据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6、受上级指派,参与处置动物疫情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妥善处理。

7、按照上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考核内容全年考核总分为了100分。

其中分数为两部分,月考核(12个月总分为100分。

)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100分)占总分的60%。

(一)日常核分(共计100分。

)1、春防、春防补针、秋防、秋防补针,按时参加会议的分别计5分,四次会议共计20分,缺席不计分。

2、1、春防、春防补针、秋防、秋防补针,按时参加四次防疫的计10分,四次防疫共计40分,缺席或者迟到早退的扣20分,不参加的不计分。

3、能督导养殖户每年的免疫台帐每次都健全完整(包括厂名、疫苗批号、畜禽种类、免疫日期、畜主签字等)的计10分,不完整不详细的扣2分。

XXX市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办法

XXX市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办法

XXX市动物防疫员绩效考核办法为切实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职能作用,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XXX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逐级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以人为本,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质量(包括出勤、疫苗注射、抗体水平、防疫档案情况等)项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方法1、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由畜牧中心组织完成。

2、考核一年两次,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完成。

3、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室内检查方式。

现场部分主要是进村入户对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室内部分主要对动物免疫记录、考勤及抗体监测等进行考核。

4、考核工作采取集中检查的办法完成。

采取“一查(查档案资料)、二看(看现场防疫情况)、三核(综合核定)、四检测(检测抗体)”的方法进行检查。

每个乡每次抽查80%以上的行政村,每个防疫责任区抽查10户散养户。

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区畜牧中心组织,区防疫检疫站和乡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

定量考核在每轮强制免疫工作结束时,依据每个村级动物防疫员管辖的责任区,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随机抽查3--4个村,每个村抽查2---3个养殖户,共抽查10户,予以核定记分。

定性考核在定量考核的同时,抽血进行抗体检测予以核定记分。

四、考核评分办法1、出勤:10分,按时参加通知的会议或活动。

每少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1分。

2、疫苗注射:30分,按规定时间做好责任区域内动物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疫苗保存不当失效的扣20分。

发现应免未免的每场(户)扣3分,漏针一项的扣1分,禽流感疫苗没有注射,拌入饲料或拌入水中让家禽食用的,按每户扣2分。

3、抗体检测:30分,免疫抗体检测一项不合格的扣6分。

4、免疫档案:30分,按时报告责任区域内规模场免疫数据,建立本责任区域散养户的动物免疫登记薄。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村防疫员),是指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签订工作协议,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和协同检疫等公益性工作,领取补贴的非编制内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四条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我县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五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六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村防疫员工作协议及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村防疫员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章村防疫员的设置及应具备的条件第八条村防疫员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畜禽养殖量变化每年核定一次。

第九条原则上有畜禽养殖的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条对于养殖量较小的村,可以统筹考虑,联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一条行政区域大、交通不便或畜禽散养量大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村防疫员。

第十二条村防疫员应具备的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悉并掌握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动物防疫知识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

对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男性村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具有中专以上动物防疫专业学历或者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六)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颁发的《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村兽医,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人和乡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动物防疫人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效防控机制, 特制定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由乡、村推荐经县畜牧局考试考核聘用持证上岗,即县聘、乡管、村用,承担着行政村动物防疫职责的工作人员。

村级防疫员队伍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产品安全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其工作职责是:(一)做好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二)做好疫苗及生物制品的运输、保存、领取及发放记录;(三)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协助养殖户做好动物用药记录工作。

(四)负责对本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五)掌握本村动物存栏、出栏、补栏情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六)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七)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本县区域内所有经考试、考核后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考核原则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及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组织半年和年度考核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1、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个人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2、由各乡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考核。

3、县疫控中心对动物防疫全过程实施监督。

主要以采血检验结果为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雇及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内容1、参加会议、考试、培训情况(10分)按时参加会议、考试、培训的,得10分。

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区动物防疫员管理及考核办法.doc3.【模板范本】

区动物防疫员管理及考核办法.doc3.【模板范本】

动物防疫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规范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员的素质,推动我区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乡、村动物防疫员(一下称防疫员)是指由各乡镇聘用的,在指定乡村从事动物免疫、动物产地检疫、动物防疫及相关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区域内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行政村设置,原则上每村配备一名防疫员,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考核结果,可建议乡镇对防疫员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动物防疫员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农牧业部门有关动物防疫的规定.第二条熟悉并掌握动物防疫方面的有关畜牧、兽医基础知识,必须经XX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的防疫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办理相关证件。

第三条热爱兽医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正常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肯于吃苦,工作认真负责.第四条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不徇私情,服务热情。

第三章防疫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第一条负责责任区内所有畜禽强制免疫、计划免疫、耳标佩戴。

做好动物养殖场所的消毒管理工作,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动物疫情报表及消毒记录等。

第二条做好责任区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检测采样、免疫、防疫统计报表等工作.第三条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检疫操作规程,对应免动物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

全面落实免疫制度,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严格按照动物疫苗免疫程序免疫,不得出现人为事故的发生.(一)、责任区内动物按程序免疫,春秋集中免疫与常年补针免疫.按照规定的免疫时间,疫苗种类,免疫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二)、严格遵守生物制品管理制度,疫苗要求统一领取,按要求保管和使用。

不准私自从非法渠道购买并使用假劣疫苗,不准出售区畜牧部门发放的疫苗及其生物制品.(三)、对布氏杆菌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兰耳、猪瘟、羊三联、鸡新城疫等强制免疫种类,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管理,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工作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抗体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动物疫情处置、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规范;规模养殖场“一对一”监管、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二、考核对象及其职责(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人员。

(二)职责1、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主要是:协调辖区党委政府关系,落实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实施考核;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负责本辖区动物疫情监测预报及可疑疫情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乡镇畜牧兽医站防疫、检疫人员:负责做好片区内动物疫病免疫;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按要求参加可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开展规模养殖场“一对一”监管,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考核办法采取集中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集中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平时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抽查。

由市农委统一组织进行,平时考核由各基层牧兽医站织进行。

考核实行扣分考评制。

以100为满分,每次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即扣相应分值,每季度汇总评分。

四、扣分细则站长:1、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以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力,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2、未尽责任,致使辖区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扣15分;3、不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重大动物疫情的,扣15分;4、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一次扣10分;5、站兽药经营违反《兽药经营管理条例》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6、单位年终经济核算出现亏损的扣10分。

村里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范文

村里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范文

村里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范文村里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里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村民和动物的健康安全,制定本村里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里动物防疫员是村级组织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动物防疫相关职责。

第三条村里动物防疫员的职责是负责村里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监管等工作。

第四条村里动物防疫员的任命和解聘应当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五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忠实履行职责。

第六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该接受相关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充分了解和熟悉国家、省、市、县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规章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保护公共利益,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动物防疫政策。

第二章动物防疫措施与工作要求第九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与村委会和卫生健康部门紧密合作,做好动物防疫的宣传、监督、检疫等工作。

第十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和档案,及时记录动物防疫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定期巡查村里的动物养殖场、市场和散养区,确保动物防疫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定期进行动物疫苗的注射工作,确保动物的疫苗接种率达到要求。

第十三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第十四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协助执法部门,打击非法养殖、贩卖病死动物等行为。

第十五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做好动物防疫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的动物防疫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村里动物防疫员应当经常与村民沟通交流,了解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村民的动物防疫困扰。

第三章动物防疫员的权利和保障第十七条村里动物防疫员有权利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获取有关动物防疫的信息和材料。

第十八条村里动物防疫员有权利向村委会和卫生健康部门提出改善动物防疫工作和需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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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屯动监所村防疫员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村防疫员的管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促进辖区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监局《关于印发〈辽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市动卫发〔2014〕74号),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总体原则
以全面提高辖区内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水平、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和保障畜产品安全为核心,以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体系建设、提高村防疫员工作积极性和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量化考核村防疫员,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补助费发放依据,以此作为对村防疫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手段,调动防疫员工作积极性,奖优罚劣,末尾淘汰。

二、考核基本方式
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主要职责和全所实际工作需要,考核内容共分为六大项,实行百分考核和加分形式。

具体为:
动物免疫工作30分,动物检疫工作30分,监测疫情工作10分,工作作风、纪律和态度15分,完成突发或应急任务15分。

加分项每项3分,20分封顶。

防疫员的补贴总体分为三部分
基础部分(固定补贴1000元,有规模场的村1500元)
完成工作量(根据量化考核结果获取)
奖励部分(根据量化考核结果获取)
以1000-1500元作为基础补助,按照工作量完成情况获取,在每大项中细化为若干具体工作,视完成情况赋分。

各项具体考核内容:
考核具体项目
第一项:动物免疫工作考核(30分)
根据强制免疫计划(或免疫程序),在春防秋防的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强制免疫项目的免疫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免疫卡发放率、耳标佩带率、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每年春秋防疫后防疫员自行采血,送小屯动监所进行监测。

查看免疫档案,并抽检抗体合格率,每降低X个百分点扣X分,不进行加强免疫扣3分,采血监测不及时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第二项:动物检疫工作考核具体内容(30分)
1、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2、按规定实施临栏检疫,并按时出具检疫申报单、查看强制免疫卡等手续。

出现漏检、不检疫就出证等违规行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第三项:监测疫情工作考核具体内容(10分)
1、本村情况一口清
2、本村进出动物报告及时
3、主动处理病死小动物(要照片)
4、第一时间报告疑似疫情(情况要清晰具体)
5、按要求完成疫情普查和消毒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因工作失职责任区内每发生一次重大动物疫病扣5分,不按时完成疫情普查和消毒工作,每次扣1分。

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第四项:工作作风、纪律、态度考核具体内容(15分)
1、按时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

2、能及时张贴告示、下发通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普法工作。

3、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临时调遣和工作安排。

4、按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

根据平时考核掌握评定。

每少参加一次会议、培训等扣1分。

经核实每发生一次免疫责任事故扣5分。

不服从上级部门临时调遣和工作安排每次扣2分,报表不准时每次扣1分。

第五项:突发应急工作考核具体内容(15分)
1、突发疑似疫情的处理
2、群众举报的处理
3、紧急采血送验
4、做好无害化处理(含保险)工作中与群众的配合工作
疑似疫情处理不及时,每次扣2分,群众举报上报不及时每次扣2分,紧急采血不及时每次扣2分,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及时每次扣2分。

第六项:奖励部分(20分)
1、工作负责、积极主动,遇困难不推诿,主动联系群众,贯彻各项防疫措施。

2、防疫密度严格按照要求达到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均达100%。

3、操作过程规范,不出重大事故,不出免疫副反应。

4、免疫卡的填写、防疫档案填写规范
5、畜禽标示佩戴率达到100%
6、抗体检测合格率100%
7、宣传到位,很好的协调与农户关系,免疫措施落实到位。

8、及时发现防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免疫反应及时处理。

三、考核具体办法
1、考核日起为春防结束、秋防结束及年末共三次,其中奖励得分随机进行。

2、得分计算方法为取三次考核分数的均数。

3、考核形式为互检,公开打分,公示结果。

4、考核方式为查验档案、记录、现场抽检等,结合日常工作考核情况。

5、考核范围为全镇村级动物防疫员。

7、评分在90—100分的,按标准100%结算;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减标准补助费的1%。

四、补贴资金的使用
1、资金全部用在防疫员及防疫工作上。

2、奖励及因考核工作产生的费用从总补贴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区域所筹集。

五、制定本考核及管理办法的依据是《辽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辽市动卫发〔2014〕74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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