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推荐】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1997]外经贸资发第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局)、外汇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1996]外经贸资发第773号,以下简称《通
知》)印发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各地政府将联合年检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予以充分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广泛宣传,联合年检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从整体看,全国联合年检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不少省、市、自治区克服困难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按照《通知》规定的原则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现已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完成了联合年检工作,参检企业均占应受检企业的80%以上。
外商投资企业对联合年检反映良好,认为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从中也感受到政府的服务精神。
政府各有关部门认为在方便企业的同时,确实加强了各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管理,提高了实施。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
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家知不知道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知不知道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呢?下⾯,店铺⼩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家的疑惑。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是什么时候每年1⽉1⽇⾄6⽉31⽇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参检企业应⾃⾏到⼯商⾏政管理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讯的企业财务报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商⾏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法⼈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四条企业法⼈应当于每年1⽉1⽇⾄6⽉30⽇,通过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
年度报告公⽰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提交⽂件、证件:1、公司或法定代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及被委托⼈的⾝份证明(居民⾝份证、⼯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份(原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4、满⼀个会计年度(含⼀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5、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有关具体项⽬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致的复印件(由企业盖章并注明"与原件⼀致"字样);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分⽀机构(含办事处)年检提交的材料1、公司或法定代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及被委托⼈的⾝份证明(居民⾝份证、⼯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商投资企业分⽀机构年检报告书;3、外商投资企业分⽀机构的⾪属法⼈公司已参加当年度年检的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致"字样并加盖法⼈公司公章);4、外商投资企业分⽀机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办理前置审批项⽬的,年检时应提交有关项⽬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致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致"字样);5、外商投资企业分⽀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注册证原件。
#广州地区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须知
广州地区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须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外商投资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8]19号)精神,现广州地区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已经开始,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一、申报外汇年检的企业范围凡2018年12月31日前工商登记注册的广州地区(不含增城、从化,下同)外商投资企业都必须参加外汇年检。
年检内容为201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
二、外汇年检程序为方便企业,提高外汇年检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需委托承担其外汇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申报外汇年检信息,不需要向外汇局提交纸质材料。
步骤如下:1、委托承担其外汇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年检信息;2、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直投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口向外汇局提交年检信息(参见“年检报送流程”);3、外汇局审核通过;4、向会计师事务所询问年检结果或企业登录直投系统查询。
若外商投资企业因特殊情况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年检信息的,需自行通过直投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端口,向外汇局提交电子数据(参见“年检报送流程”),同时到外汇局提交纸质材料。
现场受理外汇年检资料的地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营业厅,地址:沿江西路137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附楼一楼。
受理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受理提交的资料包括:1、2018年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2、经审核的201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3、2018年末资产负债表;4、2018年度利润表;5、2018年度审核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件)注:资料1-4企业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下载EXCEL模板,填写后(可导入直投系统)打印盖章。
三、对未参加外汇年检企业的处罚措施对于应当参加2018年外汇年检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检或未通过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在年检截至后15日内在直接投资系统将其设置为暂停状态;对于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将在直接投资系统中将其设置为暂停状态;在确认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注销该企业后,将对其进行外汇登记注销。
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上海财税》【年(卷),期】2003(000)004【摘要】经过几年的努力,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在改善投资软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做好2003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
各地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各部门要积极参加联合年检。
二、各地要加大外商投资联合年检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
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年检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三、对与《通知》精神不符的做法要及时纠正,杜绝“搭车年检”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基层联合年检工作的指导,检查联合年检工作进度和《通知》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联合年检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保证本地区联合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联合年检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各部门应以联合年检为契机,切实改变管理方式,注重发挥部门间相互配合的综合协调管理作用。
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联合...【总页数】1页(P4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03.9【相关文献】1.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J],2.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J], 无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J], ;4.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J], ;;;;;;5.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J], 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WN-10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年度)企业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填报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填写说明一、本报告书适用于经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企业须如实填报本年检报告书,并如期报送年检部门。
联合年检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海关、税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
年检材料报送时间为当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告书中企业基本情况按年检时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出资及生产经营情况按报告年度的情况填写。
四、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其中要求以美元填写的,如与原始币种不同,则一律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美元”;其余涉及金额的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五、本报告书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打印报送年检部门。
六、如不存在栏目所指的情况,应填写“无”。
如所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纸。
七、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1、年度:指填报时间的上一年度,即联合年检报告书的报告期为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填报时间为“2006年X月X日”,年度应填写“2005”。
2、企业名称:指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
3、注册号:指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4、企业类型:在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公司四种类型中选择一类填写。
5、经营范围是否含有须经前置行政许可的项目:指经营范围中有无涉及前置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不包括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6、出资方式:指实收资本中,投资者实缴出资的形式及数额,货币与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出资方式作价之和等于实收资本。
7、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企业不用填写分期出资情况。
8、对外投资:指企业作为出资人向其他企业的投资。
投资额是指向其他企业投资所认缴的出资额,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所占比例是指占所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百分比。
9、分支机构是否备案:是指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后,是否向隶属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2009年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009年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根据有关规定,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时间,现将禅城区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合年检的时间和准备工作.1、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华侨投资企业,以下称企业)必须按规定申报年检。
2、凡未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未办理财政、税务、统计、外汇登记的企业,必须补办有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年检申报。
3、企业在年检申报前,必须向会计师事务所申报财务审计。
未验资的企业要进行验资。
二、年检申报广东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网上年检申报。
在年检中,外经贸、财政、税务、统计管理部门年检申报按“(1)联合年检申报”办理;工商年检按“(2)工商年检申报”办理;外汇管理年检按“(3)外汇管理年检申报”办理:(1)联合年检申报。
企业登录网站,进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用户登录页面,有申领电子密匙的企业插入USBKEY,点击“移动证书登录”,输入密码进入年检系统;没有申领电子密匙的企业点击“普通登录”,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进入年检系统(首次登录的企业需先进行网上在线注册)。
企业根据要求在网上填写数据,填报完成后,发送到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
待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企业须将数据发送到各年检部门,并按照本须知第四点要求将相应资料递交至年检部门进行审核。
(具体流程见下图)注:企业发送数据至会计师事务所后,请及时留意会计师事务所的反馈意见,若3个工作日后会计师事务所未作回复的,请与区外经贸局年检科室联系。
(2)工商年检申报。
由于联合年检系统和工商年检系统分别单独运行,因此,企业应另行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工商年检。
企业通过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材料报送系统”(网址: )申报。
通过预审后在网上下载通过的《年检报告书》,到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禅城区工商局受理窗口办理年检手续。
内外资工商年检所需资料
外资工商年检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网上年检密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汇登记证原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汇收支情况表(公司盖章);
4、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届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清算企业只需提交《年检报告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内资工商年检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是否有前置、后置审批项目)
2、三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副本复印件都可以)
5、公司从业人数?外埠职工人数?安置下岗职工人数?
6、公司章程复印件(年检年度公司章程是否已经做修改)及验资报告复印件
7、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8、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9、房屋租赁协议、租金发票及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前置或后置审批项目证明(例如卫生、环保、物业、运输证等)
11、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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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操作流程及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关于2011年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有关要求的说明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检模块,改进企业端操作程序,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参检手续,提高年检工作效率。
同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数据报送手续,倡导“谁审计、谁报送”的年检方式。
二、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用户首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上的“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客户端和企业客户端用户手册及《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此表已更新简化,务必下载最新标准模版);二、2011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送的,企业无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纸质年检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企业年检数据的,需下载附件5,认真填写承诺函,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签字后盖章,交外汇局云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如企业仍自行单独向外汇局报送的(具体流程如下),则仍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纸质材料,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用户登录系统后,选择机构类型为“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系统后点击“年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报送”链接,可通过手工输入或者Excel表导入两种方式,为企业申报年检数据。
(Excel模板见附件);四、会计师事务所在输入外汇收支情况表数据时,必须给出对此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包含五种:无意见段的无保留意见有意见段的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如果“审计意见”是后四种之一,则必须填写“意见说明”。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标 签】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颁布单位】外经贸部【文 号】外经贸资发(1996﹞第773号【发文日期】1996-12-26【实施时间】1996-12-26【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局),外汇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海关分署: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年度审验换发证件等项工作,这对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行为,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各部门分别开展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增加了负担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在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根据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以下简称联合年检各部门)决定自1997年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进出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部门共同编制年检报告书年检报告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发放 二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联合年检报告书,按照要求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年检报告书连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试行方案》)中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一并按时分别送达联合年检各部门 三有条件实行联合办公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联合办公年检,以方便企业 四联合年检各部门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报告书和提交纳材料后依法分别验审,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其它联合年检各部门 五年检过程中,联合年检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除联合年检报告书的内容及《试行方案》要求提交的材料外,不得随意增加其他审查内容提高或降低审查标准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按原年检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外,联合年检不增加新的收费 六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年检文件资料的准确性要加强信息处理与管理,逐步提高信息共享的水泄不通平 七实行联合年检后,联合年检各部门不应在本系统内另行组织对企业的年度检查(不包括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工作) 八海关自1998年起参加联合年检,在此之前,仍按现行的年审规定对企业进行年审 九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合年检实施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经贸委 财 政 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 关 总 署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一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试行方案 一年检的准备与宣传 联合年检通知下达以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应立即着手进行联合年检的准备工作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好人员,做好发布公告等必要的宣传工作 二年检的时间与程序 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联合年检工作时间具体程序如下: 1.年检报告书的印制与发放 . 年检报告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计样式,其授权的登记机关统一印制并发放企业自1997年1月1日起,自行到其登记注册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 2.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文件的填写与提交 企业应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年检报告书,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经企业自行选择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一致 企业必须在3月15日以前将年检报告书和其他应提交的文件,分别送达联合年检各部门进行年检申报 企业应将下列文件分别提交联合年检各部门: 外经贸部门 (1)年检报告书副本 (2)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年检报告书正本 (2)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还应提交验资报告 经贸部门 (1)年检报告书副本 (2)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财政部门 (1)今检报告书副本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4)验资报告 国税地税局(各一套) (1)年检报告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登记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外汇管理部门 (1)年检报告书副本 (2)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3)验资报告 (4)有外债的企业还需提交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正本 海关 待定 文件的送达次序: 企业将年检报告书一式七份,连同报送各部门的文件,同时送达联合年检各部门 3.年检的审核 联合年检各部门收到年检文件后,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报送的年检文件进行审核联合年检各部门如发现报检企业具有不予通过年检情节的,应在收到报检文件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出十天时间以便协调工商管理部门应将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名单每周向其他各联合参检部门通报一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在十日内未收到有关部门不予通过年检的意见,应当予以通过年检,并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贴通过年检的标识 全部年检的审核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对于年检中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经贸部门(经委计经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年检的标准及处罚措施 对联合年检中发现的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没有经营地址没有出资和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定为年检不合格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其余企业均可通过年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通知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末改者,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外经贸部门将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违反本规定不申报年检的企业,按年检不合格企业处理 对营业执照上未加贴年检标识的企业,各部门应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对应加贴而未加贴年检标识的营业执照,不能作为申办有关手续的凭证; 对逾期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对联合年检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在企业通过年检后,仍应依据部门规章单独或联合采取处罚措施 四年检资料的信息处理 外经贸部负责编制年检应用软件外经贸部门负责录入汇总联合年检报告书汇总工作完成后,将软盘资料分送联合年检各部门 联合年检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分别录入有关年检信息内容 五年检的核查 年检完毕后,联合年检各部门应根据情况对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抽查如发现企业在年检中有填报不实或有意隐瞒等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如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不实的验证资料,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或有关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有关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直至取消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资格,各有关部门将不再受理其验证的资料 六本方案的实施 本方案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和安排联合年检。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1文档仅供参考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一、联合年检的准备与宣传各地方政府和地方联合年检各部门收到外经贸部等七部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要尽快着手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和发布公告等必要的宣传工作。
二、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和程序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
参检企业应自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后,于4月30日以前向联合年检各部门申报年检。
采取联合办公的地区,可根据参检企业的数量适当集中一段时间受理企业申报,以节约联合办公费用。
但不得将企业申报截止时间(4 月30 日)提前。
企业向联合年检各部门提交的文件如下:3外经贸部门4文档仅供参考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2.批准证书副本和副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年检报告书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3.营业执照正、副本(如要求企业同时提交全部正、副,应本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4.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5外经贸部门文档仅供参考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财政部门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2.财政登记证副本3.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查账报告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外汇管理部门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及外汇账户开户通知书企业留6存联7。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统计
【发文字号】穗统字[2010]9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0.03.08
【实施日期】2010.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穗统字〔2010〕9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 〕101号)精神,广州市2010年继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是国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联合年检与常规统计工作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员,积极参加,并与其他年检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完
成该项工作。
现将我市统计年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年检分工范围。
为了加强统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今年起全市区、县级市统计局均要参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即原来由市统计局负责的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
外资企业年检注意事项
外资企业年检注意事项一、参加年度检验的外资企业,须提交下列材料:1、年检报告书原件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当年7月1日以后设立的企业无须提交)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5、前置审批许可证复印件(如果不需前置审批的行业不需要提供)6、外资企业联络函7、其他应提交的材料二、年检材料提交注意事项1、企业应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填写《年检报告书》或《联合年检报告书》。
填写之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如实并准确填写。
2、企业经营范围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许可证登载的企业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与营业执照登载的相关事项相一致,并确认许可证的有效期。
3、企业按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且加盖企业印章确认,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三、年检基本程序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查年检材料。
3、通过年检的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在营业执照上加贴年检标识,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四、对违反年检企业的处罚规定:1000元以下的罚款。
2、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联合年检.
关于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联合年检及编制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通知各镇(街)财政分局,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市属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粤财外[2007]13号)的工作要求和市联合年检办公室关于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联合年检及2006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联合年检工作安排凡2006年12月31日前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07年联合年检。
根据我市联合年检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本着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按照上年的做法,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镇(街)属企业直接到所属镇(街)财政分局(含松山湖财政分局和虎门港财政分局)报检,市属企业直接到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报检。
2007年联合年检时间由3月4日起至4月30日止,具体工作时间和要求可由各镇(街)财政分局适当安排,但截止日期不得超过4月30日。
(一)企业参检需提交的年检资料1、镇(街)属外商投资企业(即在镇(街)财政分局办理财政登记的企业):备齐财政登记证副本原件、200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生成的电脑数据软盘、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送所在镇(街)财政分局。
注意:如果是筹建期(这里指没有实际出资)的企业,只需提交财政登记证副本原件、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但仍需报送2005年度财务信息数据软盘,录入企业基本情况表(即年报报表封面),以反映该企业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情况。
2、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即在市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的企业):备齐财政登记证副本原件、200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生成的电脑数据软盘、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直接报送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经审核无误后,由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直接加盖“通过年检”章,然后将财政登记证副本原件退还给企业。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初检工作小结
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初检工作小结2024年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关键之年。
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监管的重要一环,年度初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监管机制、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合规经营、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初检工作进行小结,以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一、工作概况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初检工作于去年年底启动,由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初检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核查、合规经营情况评估、重点领域或行业风险防控等方面。
初检工作涉及的企业数量共计XXX家,涵盖了多个行业领域。
工作组通过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调查和核实,全面了解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得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问题分析在本次初检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 合规经营管理不到位。
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合规经营方面存在问题,包括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税收申报不准确、劳动用工问题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也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2. 人员配备不足。
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专业人员方面的配备较为不足,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企业应该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3. 风险防控不到位。
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在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落实上存在问题,对于重点领域或行业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够完善。
这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 信息化程度低。
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不足,缺乏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无法高效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信息化程度低也意味着企业在应对市场变化、竞争优势方面存在不足。
三、工作亮点总结在本次初检工作中,我们也取得了一些亮点和成绩,值得总结的有:1. 加强沟通和配合。
工作组与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也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并采纳了工作组的指导和建议。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佛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佛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3.16【实施日期】2004.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佛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2004年佛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2004年佛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2004年联合年检工作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为了做好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联合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合年检的领导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市外经贸局为召集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财政局、外汇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及佛山海关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联合年检中出现的问题。
二、联合年检工作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3月15日-4月3日)1、印制、发放有关资料;2、在《佛山日报》、政府网页等传播媒体发布联合年检通告;3、将年检资料制作成电子文档放在各年检部门的网页上,供企业自行下载。
(二)年检部门集中办公阶段(4月5日-4月23日)年检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三)年检数据汇总及年检工作总结阶段(5月6日-5月30日)三、年检部门工作职责(一)市外经贸局1、负责年检的综合协调工作;2、负责在《佛山日报》发布年检公告;3、印制有关年检资料(各年检部门附加的年检表格);4、制作年检资料的电子文档;5、负责年检数据的汇总上报;6、拟写总结报告。
(二)市工商局1、印制《联合年检报告书》、《“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2、向企业发放有关年检资料。
(三)市财政局督促指导企业到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企业年度审计和验资工作。
(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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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根据有关规定,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时间,现将禅城区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合年检的时间和准备工作.1、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华侨投资企业,以下称企业)必须按规定申报年检。
2、凡未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未办理财政、税务、统计、外汇登记的企业,必须补办有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年检申报。
3、企业在年检申报前,必须向会计师事务所申报财务审计。
未验资的企业要进行验资。
二、年检申报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网上年检申报。
在年检中,外经贸、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年检申报按“(1)联合年检申报”办理;工商年检按“(2)工商年检申报”办理;外汇年检按“(3)外汇年检申报”办理:(1)联合年检申报。
企业登录,进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用户登录页面,有申领电子密匙的企业插入USBKEY,点击“移动证书登录”,输入密码进入年检系统;没有申领电子密匙的企业点击“普通登录”,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或6个1),进入年检系统。
进入系统后,企业根据要求在网上填写数据,并发送到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
待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企业再将数据发送到各年检部门,并按照本须知第四点要求将相应资料递交至年检部门进行审核。
(具体流程见下图)注:企业发送数据至会计师事务所后,请及时留意会计师事务所的反馈意见,3个工作日后会计师事务所未作回复或者审核确认的,系统将解除锁定,企业可直接将相关数据发送至各年检部门。
(2)工商年检申报。
企业通过登录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网上年检材料报送系统”(网址:)申报。
通过预审后在网上下载通过的《年检报告书》,到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工商局受理窗口办理年检手续。
(3)外汇年检申报。
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
外汇管理局原则上不再收取外汇年检信息的纸质材料。
(外汇年检具体注意事项及操作要求详见附件1《2010年外汇年检须知》)三、年检联合办公时间和地点禅城区辖企业的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至5月21日,外经贸、工商、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办公地点设在市季华五路2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年检部门的办事窗口;外汇管理局的办公地点在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8号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一楼大堂。
集中办公时间以外的其余时间企业可自行到有关年检部门办理年检。
逾期不申报年检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四、年检资料企业应将下列文件分别提交联合年检有关部门外经贸局:1.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在复印件加盖印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3.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在复印件加盖印章)4.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5.未出资或出资不足的企业提交有关企业出资期限的批文区局联系:83806271、83806275财政局:1、财政登记证副本原件;2、最近一期出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3、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5、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电子版)(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可向禅城区财政局外经金融股免费领取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软件,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有关事项请登陆禅城区财政局,在首页“重要公告”——“具体填报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流程及说明”栏目)。
区局联系:83281348国税局: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注: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印章。
税务登记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须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税窗口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后再办理年检手续,企业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办理联合年检。
区局联系:83280870、83280854地税局: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禅城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时地税主管部门请选择“禅城区地税局”;申报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税务登记容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再办理年检手续。
区局联系:88332900工商局:1.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
2.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是《营业执照》。
4.验资报告(在本年度出资的企业提交)。
5.经营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需资质、资格备案的经营项目,提交有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和资质、资格备案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上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再加盖公章。
)6.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
7企业有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分支机构年检:除提供上述所列1、3、5、6项外,还需提交隶属企业已通过2009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上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隶属企业的公章。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上述所列1、3、6项的材料,同时提供有关备案证明。
10.年检收费:年检费50元/户,上一年度办理过变更登记的不收年检费。
※注意事项:属公共聚集场所(包括商场、市场、餐饮、旅馆、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桑拿按摩、沐足、体育场馆)需要提交消防验收资料;属于当地政府整治围的企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需提交环保验收资料。
区局企管科联系:82262032统计局:1.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2.向辖区统计部门报送的企业年度相关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加盖印章);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
4、所有报表均可以在禅城区统计局上下载电子表格。
工业: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1)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B103-2表《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及产销总值》3)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4)P206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下)1)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一、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以上)1)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E102-1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总额》3)E102-2表《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4)E103-1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5)E103-2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二、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下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0万元以下、限额以下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0万元以下、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指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万元以下)1)E108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普查套表)1)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X103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3)X104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资金情况》4)X104-1表《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5)X105表《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和空置情况》建筑业:一、资质建筑企业普查套表1)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C102表《建筑企业生产情况》3)C103表《建筑企业财务状况》4)C104表《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5) C105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经营情况》6)C106表《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其他业:(以上没有包括的行业)1)101-1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相关财务指标报表3)相关业务报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4月19日-5月21日期间,到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年检办事窗口办理年检;逾期则到市禅城区统计局办理(禅城区朝安北路西边3号区政府通济大院10楼1007之一室)。
区局联系:82341019、82341000外汇管理局:1、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09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3、2009年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见附件2)4、2009年度利润表5、2009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注: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报送以上相关信息和数据,外汇管理局原则上不再收取外汇年检信息的纸质材料。
外汇年检具体注意事项及操作要求详见附件1《2010年外汇年检须知》。
市局联系:83288230、83281715、83281712五、联合年检资料的报送在联合办公期间,企业直接到各部门集中办公地点进行年检。
在非联合办公期间申报年检的企业,请分别到各年检部门原办公地点进行年检。
六、其他企业应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等有关表格,并按《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致。
对逾期不申报联合年检的企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2010年外汇年检须知;2、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以及2009年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