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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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4章-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第4章-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1年的个人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 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的所得纳税 人
1年的个人
6、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的判断: (1)住所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习惯性住所的标准, 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 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 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 提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 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 连续计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 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 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 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 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 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 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 “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 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收入。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公司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度

公司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公司及员工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应依法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确保员工权益,同时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第四条公司在员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一)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二)公司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数额及所属期间;(三)国家规定的各项扣除标准。

第六条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5000元)-各项扣除(如社保、公积金等);(二)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七条公司应按月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确保及时足额缴纳。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第八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员工在年度内取得以下所得,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申报:(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所得;(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四)财产租赁所得;(五)财产转让所得;(六)偶然所得。

第十条公司应协助员工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导员工正确填写申报表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第十二条公司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三条公司应关注员工个人收入结构,合理设计薪酬体系,降低员工税负。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及缴纳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员工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并监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年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2年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2 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通过本节你会了解:纳税人:如何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征税工程:个人所得税征税所得如何区分?应纳税额:对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哪些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含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X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2.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公历 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1 日至12 月 31 日。

具体实例判别如下:〔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杰克 2022 年8 月1 日来到中国,2022 年1 月5 日离开中国。

问 2022 年杰克是否属于居民个人?【答案】由于 2022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杰克累计居住不满 183 天,不属于居民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玛丽 2022 年5 月1 日来到中国,2022 年12 月31 日离开中国。

问 2022 年玛丽是否属于居民个人?【答案】由于 2022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玛丽累计居住满 183 天,属于居民个人。

【例题·多项选择题】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中,属于2022 年度我国居民个人的有〔〕。

A.亨利 2022 年 7 月 5 日来到中国,2022 年 1 月 5 日离开中国B.格瑞 2022 年 9 月 1 日来到中国,2022 年 1 月 2 日离开中国C.詹姆斯 2022 年 4 月 1 日来到中国,2022 年 11 月 30 日离开中国D.马歇尔 2022 年 1 月 1 日来到中国,2022 年 11 月 1 日离开中国【答案】CD【解析】选项 AB:亨利、格瑞 2022 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满 183 天,不属于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3篇)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旨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实施。

以下将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减免规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经过1993年、1999年、2005年、2007年、2011年、2018年六次修订。

2. 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3. 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 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级距,具体如下:(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2)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3)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4)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5)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6)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7)8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法律实务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违法违规行为

个人所得税法律实务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违法违规行为

个人所得税法律实务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违法违规行为个人所得税法律实务: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违法违规行为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居民个人的经营和劳务所得征收的税收制度。

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税务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这些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本文将重点讨论个人所得税的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应的法律实务。

一、逃避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逃税是指个人在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

逃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未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事经营、劳务、稿酬等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但个人故意不申报或者虚报申报的行为属于逃税行为。

2. 提前支取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前支取应当在未来发生的居民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的行为,既违反了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时间要求,同样属于逃税行为。

逃避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行为会对国家财政造成严重的损失,也损害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为了遏制逃税行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对逃税行为实行处罚。

二、偷税漏税行为偷税漏税是指个人通过编造、伪造或者变造账簿、凭证等手段,故意隐瞒、抬高费用和损益等财务信息,以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的行为。

偷税漏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虚开发票:个人通过编造虚假的交易活动,开具并获取虚假的发票,以此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2. 操纵账簿:个人在会计账簿上伪造或者隐瞒相关财务信息,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偷税漏税行为对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公平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法律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三、虚报扣除行为虚报扣除是指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虚构或者夸大应扣除项目的真实情况,以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

虚报扣除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虚报家庭负担:个人通过编造、伪造家庭成员信息,以减少应纳税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2. 虚报教育支出:个人夸大或者虚构教育支出的真实情况,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个税缴纳法律规定(3篇)

个税缴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1. 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规定征收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2. 特点(1)直接税:个人所得税直接针对个人征收,具有直接税的特点。

(2)累进税制: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即所得越高,税率越高。

(3)调节功能: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4)灵活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需要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 工资、薪金所得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 劳务报酬所得5. 稿酬所得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 财产租赁所得9. 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以下几种:1. 工资、薪金所得(1)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2)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第一讲(1)

个人所得税第一讲(1)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个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纳税人分类及纳税义务——属人+属地【注意1】上述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举例】加拿大留学生大山于2015年12月28日来中国留学,2016年7月暑假期间回国探亲20天,11月因事回国15天,2017年12月28日毕业后回国。

(1)2015年度侃大山是否是居民纳税人?(2)2016年度侃大山是否是居民纳税人?(3)2017年度侃大山是否是居民纳税人?(三)所得“来源”地【注意】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两者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同的,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美国人汤姆被美国母公司派往中国子公司进行为期八个月的业务指导,业务指导期间其工资由美国母公司发放。

其中所得来源地为中国,所得支付地为美国。

我国按照所得来源地来判断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记忆提示】盯准“来源”二字。

【例题·判断题】(2017年)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正确答案』√【例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导言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实现国家税收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但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形成是在20世纪初。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在世界各国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完善。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在1979年得到了初步建立,并在之后进行了多次修订。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法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纳税人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收入超过一定额度的自然人。

4.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税率是指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对个人所得进行分档次征收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个人所得额以及适用的税率来计算纳税金额。

5.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为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发展等,设立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起征点的设立、减免税政策和特定行业领域的税收减免等。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征收与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来执行。

税务机关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登记、税款的计算与征收、税收信息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7.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监督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监督与改革是确保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监督与改革包括对税务机关的监督、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以及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修订等。

8.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意义和挑战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在维护税收公平、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面临着滞后的税制改革、税收征管难度大、税务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等挑战。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在世界各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事业单位个税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个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的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在事业单位得到贯彻执行,维护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事业单位个税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个税申报准确、及时。

(二)公平公正原则:对事业单位和职工个税处理公平公正,确保税收负担合理。

(三)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个税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纳税主体及税种第四条事业单位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事业单位职工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第六条事业单位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稿酬所得;(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五)财产租赁所得;(六)财产转让所得;(七)偶然所得;(八)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章个税申报及缴纳第七条事业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个税申报:(一)每月前十五日内,将上月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及应纳税额汇总申报;(二)对职工其他所得,按次申报;(三)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申报。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代扣代缴个税:(一)按月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二)按次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税;(三)代扣代缴的个税,应按规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第九条事业单位职工应按照以下规定自行申报个税:(一)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自行申报年度综合所得;(二)在取得应税所得时,自行申报所得;(三)按规定自行申报其他应税所得。

第四章纳税申报及缴纳期限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在每月前十五日内,将上月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及应纳税额申报给税务机关。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在次月十五日内,将上月代扣代缴的个税申报给税务机关。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职工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自行申报年度综合所得。

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

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

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规定的税法,对其获得的工资、薪金、稿酬、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红利股利、财产转让所得等收入进行纳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指工资所得应纳税的最低收入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个人所得税有个税法规定的11个级别,从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到100000元以上不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逐级递增,税率越高的级别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越高。

具体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如下:-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至40000元之间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40000元及以上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首先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即工资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费用扣除后的金额。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包括:基本减除费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每月进行代扣代缴的,由工资发放单位代扣代缴给税务机关。

每月所得税计算后,将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然后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上缴给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支持国家的公共事业发展。

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标准的设定,是根据国家财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平等方面的考量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个人所得税标准也会随之进行调整。

所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建议参考最新的国家政策和税法规定,以确定正确的个人所得税标准。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张某2006年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张某2006年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元,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 元

7、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 入为一次。 (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 问题。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 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 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来 源地 2、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 源地 3、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4、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 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对纳税义务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 时间两个标准。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是 居民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 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 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 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 税。

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指政府对个人所得的一种税收制度,它将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所有税收扣除后的净收入作为税收基数,根据纳税义务人的不同情况,采用累进税率或固定税率等方式,对纳税义务人的净收入实行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薪金、工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租金、利息、其他收入等各种收入,但通常不包括财产遗产收入、扶养收入、出租房屋收入等。

个人所得税的收税方式包括单位代扣代缴法、个人自行申报缴纳法和财政部门主动征收法三种。

单位代扣代缴法是指由纳税义务人的单位或者雇主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然后缴至财政部门。

一般情况下,纳税义务人在收到工资福利时,单位会根据当年的税收基础、税率和个人的税费优惠政策计算出应缴税款,并代扣代缴至财政部门,这是目前最常见的缴税方式。

个人自行申报缴纳法是指纳税义务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准备、填写申报表,缴纳所得税。

此外,纳税义务人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报纳税,如中国税务总局网上税务局、税务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网上税务”)等,也可以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机构办理纳税服务。

财政部门主动征收法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某一纳税义务人的收入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主动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当纳税义务人拥有股票收益、股利收入、奖金收入、租金收入等收入,财政部门会主动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采用累进税率,即根据纳税义务人的收入水平不同,按照一定的税率规则,逐档累进的形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一般在45%,最低税率一般在3%,中间税率根据收入水平而定,一般按5%、10%、20%、30%、35%等累进税率征收。

此外,为了鼓励纳税义务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税务部门也会针对性地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个人所得税、提高免税额度等。

总之,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政府实施财政政策、稳定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培养社会公民的纳税观念,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合理配置财政支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计算办法分两种情况:
一是当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各项工资性收入小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时,应将全年一次奖金先减去“雇员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以其余额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用一次性奖金收入减去“差额数”后的余额与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0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0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同上
04
4、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4000以下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以上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20000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90 (或183日)日-1年
非居民




1-5年
居民




5年以上
居民√√√来自√注: √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
(二)纳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获取的各种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租金等,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经济法基础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旨在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障税收公平与合理。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与我国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也日益扩大。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合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税方法、税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明确了纳税人的范围。

依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包括我国境内的自然人和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则是指在我国境内无住所、无固定场所,或者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其次,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个人所得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规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根据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两种方式进行计税。

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之和,减去法定的支出减除项目后的余额;分类所得是指按照特定的收入项目进行征税,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不同收入项目的税率。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预扣率和税率调整幅度两部分。

预扣率是指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在预扣税率表上确定的税率,用于预扣个人所得税。

税率调整幅度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需要,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对税率进行调整。

税率的确定既要考虑税收效益,又要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这些减免项目的设立,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鼓励个人积极消费和投资。

总结起来,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我国经济法基础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款。

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涉及到广大纳税人的权益保护。

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措施以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最基本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范,其中包含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征收、纳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纳税人的权益和义务。

《税务管理法》则对税务机关的职责、权力以及纳税人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措施1. 监督执法机关的设立与职责明确《税务管理法》规定了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限。

各级税务机关负责监督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纳税人进行监督检查。

纳税人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可以向税务机关提起投诉或申请复议,并依法享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2. 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的建立《税务管理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制度,对纳税人的投诉进行受理并及时处理。

同时,税务机关还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确保纳税人知情权和参与权。

3. 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与发展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纳税人提供法律援助。

纳税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应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过程中的权益纠纷。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1. 对于个人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等、征收程序不规范等。

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确保信息对称。

2. 部分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的了解不足,容易发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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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0年的分值应在13分,预测2011年的分值应在15分左右。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是:1.实行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

提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B.综合征收制C.混合征收制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正确答案』A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基本规定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4.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2010年)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

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一、所得来源的确定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内。

【例题·分析题】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

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

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

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来源地。

因其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不管何处支付,都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2010年)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所得来源地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正确答案』ABC二、税目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共11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2.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内部退养的人员所得:(1)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分析题】某人法定退休年龄60岁,50岁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从原单位一次取得12万元,在内部退养期间,每月从单位取得工资1200元。

则每月所得=120000/120+1200=2200;应纳税所得额为2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00×5%=10(元)。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6.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A.年终加薪B.托儿补助费C.独生子女补贴D.差旅费津贴『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BCD选项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2.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对出租车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正确答案』AD(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共29项)。

提示:其他规定。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1)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2)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

3.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A.笔译翻译收入B.审稿收入C.现场书画收入D.雕刻收入『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上述都属于独立从事某种技艺取得的收入。

特别注意审稿和书画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B.个人兼职收入C.教师自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ABCD(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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