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软件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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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指南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指南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指南一、业务描述:1.XX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当年获利,2017年营业收入100万元,其中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90万元。

2.管理费用60万元。

(1)2017年月均职工(全部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总人数10人,支付工资10万元,其中直接用于软件研发的人员8人,工资8万元。

(2)委托(境内)外部机构开发的设计费30万元。

(3)计提测试费20万元。

二、研发支出-工资1.会计处理:借:研发支出-工资 10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10万元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10万元贷:研发支出-工资 10万元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2.税会差异:(1)相关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结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工资属于研发费用的范畴,其他人员的工资不得列入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科目。

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工资) 8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8万元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8万元-工资 2万元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工资) 8万元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2万元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3.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栏次:详见附表三、研发支出-设计费1.会计处理:借:研发支出-设计费 30万元贷:应付账款 30万元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30万元贷:研发支出-工设计费 30万元借:应付账款 30万元贷:银行存款 30万元2.税会差异:(1)相关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二条:特别事项的处理。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条例发表时间:2002—7—3关键字:政策法规软件信息化调查找茬投稿收藏评论好文推荐打印社区分享日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文件至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地方税务局。

全文如下: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第七条规定:“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8号文件精神,合理确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带动我国软件产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是指业经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企业:(一)软件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

(二)年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营业收入50%以上;或软件出口额占到本企业年营业收入70%以上.(三)根据国家软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软件产业投资指南,在某些软件重要领域销售收入列前五位。

第三条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初审和年审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一)爱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认定申请;(二)组织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评审与年审;(三)研究提出通过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企业初先名单,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同)。

第四条早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应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人员配置表,以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三)本企业当年软件出口总额;(四)国家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软件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申报的流程

软件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申报的流程

软件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申报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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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行业需要的资质认证

软件行业需要的资质认证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软件行业需要的资质认证软件行业资质认证,包括如下:【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CISCO认证(网络安全:CCNA认证CCSP认证CCIE认证/ 网络设计:CCNA认证CCDA认证CCDP认证)】【信息产业部安全服务资质】【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认证】【AAA级信用企业】/index.asp 安徽省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 中国双软认定网(1)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 2 ) 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1)申请企业网上申报,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3)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4)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企业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行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可将企业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保存到3.5寸盘进行提交。

重点首版次软件申报材料清单

重点首版次软件申报材料清单

重点首版次软件申报材料清单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表(附表2-1,Word和PDF版);
(二)申报单位相关材料(PDF版):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近两年申报软件产品的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三)产品相关材料(PDF版):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针对申报产品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国产生态参与情况相关材料(PDF版):
软件产品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系统开发、迁移适配、集成服务和运维保障等方面的参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专利等其它证明材料(PDF版):
申报产品获得的专利证书、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文件、入围国家级/市级示范试点项目等。

附表2-1
重点首版次软件申报表
注:本表中“基本信息——企业规模”,参照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填选。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在中国,软件产业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之一,为了促进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之一就是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

一、鼓励的软件企业类型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软件开发企业,另一类是软件服务企业。

这两类企业在中国的软件产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国家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着强大的支撑。

在国家鼓励的名单中,这两类企业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并得到了较多的政策支持。

二、申请条件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的,需要符合一些条件。

首先,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并且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

其次,企业应该是专业从事软件开发或者软件服务相关业务,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软件开发能力。

三、申请流程如果企业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一般来说,在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申报期间,可以在指定的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格,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及软件开发能力的证明等。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以获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资格。

四、政策支持获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资格后,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其中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人才支持等。

这些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发挥软件产业的价值。

五、总结总之,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名单是一个体现国家对软件产业支持的重要政策。

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通过申请获得资格,并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

对于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得到政策的扶持,为中国的软件产业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软件开发需申请的软件资质

软件开发需申请的软件资质

1.【软件著作权】2.【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3.【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4.【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7.【CISCO认证(网络安全:CCNA认证 CCSP认证 CCIE认证 / 网络设计:CCNA认证 CCDA认证CCDP认证)】8.【信息产业部安全服务资质】9.【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10.【安全生产许可认证】11.【AAA级信用企业】软件著作权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所需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四)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

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

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六)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七)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八)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所需的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所需的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评估的时候,都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那么具体哪些材料呢?下面来看看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所需的材料清单。

1、《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A4纸打印(封面需加盖公章);2、《评估服务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软件企业评估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5、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6、企业提供软件产品评估证明函或还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8、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可直接登录社保局网站打印五险合一台帐并加盖公章。

如有特殊情况需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9、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评估年度上一年度(实际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复印件(此项要求的报表及指标均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在相关报告中。

递交材料时需查验报告原件。

)10、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11、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复印件,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复印件(有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是CMM/CMMI评估证书的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即可;无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是CMM/CMMI评估证书的需以“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为题写一份说明加盖公章并同时附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

软件企业认定

软件企业认定

(三)软件企业认定1、新老软件企业以什么标准来界定?以国务院18号文件发布之日为界限划分新老软件企业,即2000年6月24日前注册成立的软件企业为老软件企业,在此之后注册成立的软件企业为新办软件企业。

2、如何对新办软件企业进行认定?新办软件企业的认定,原则上和软件企业的认定是一致的。

只是在提供财务报表方面,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协商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对新办软件企业经营期限可作适当缩短,比如半年或三个月;必须要有自产软件销售收入。

3、什么样的企业可申请办理软件企业认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办理软件企业认定:(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

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4、申报软件企业应提交那些材料?(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表说明

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表说明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表说明注意: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一、申报企业概况1、“企业英文名称”、“企业网址”:如有必须填写,没有不填。

2、“联系地址”、“电子邮件”、“企业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必须填写。

3、“国税所名称”:填写国税所全称,(如: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没有国税所填无。

二、产品基本情况1、“产品中文名称”:必须填写,须符合《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试行)》。

(注:《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试行)》见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指南。

)2、“版本号”:必须填写,版本号数字前加“V”。

3、“产品英文名称”:如有必须填写,没有不填。

4、“产品服务对象”:必须填写。

例如:企业、机关、个人、冶金制造业、服务业等。

5、“主要功能及用途简介”、“主要技术指标简介”:必须填写。

6、“硬件运行环境”:必须填写。

7、“软件运行环境”:“操作系统”、“版本”、“编程语言”必须填写。

“软件规模”、“数据库”、“其他应用软件”如有必须填写,没有不填。

三、产品类型必须勾选。

四、产品开发及知识产权情况1、“产品开发者”、“开发地”、“使用何种开发工具编写”、“源程序行数或(总容量)”、“目标程序”:必须填写。

2、“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国籍”、“著作权登记号”“开发时间”、“完成日期”:要与著作权证书一致。

3、“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国籍”、“专利号”:如果有必须填写,没有不填。

五、产品检测、鉴定、获奖情况1、“检测部门”、“检测结论”、“检测日期”:必须填写。

2、“鉴定部门”、“鉴定结论”、“鉴定日期”:如有填写,没有不填。

3、“颁奖部门”、“颁奖等级”、“颁奖日期”:如有填写,没有不填。

六、产品销售情况1、“开始销售时间”:填写产品开始销售的时间,如果没有销售不填。

2、“销售方式”:必须勾选。

3、“每套批发参考价”、“每套零售参考价”:必须填写。

4、“累计销售套数”、“累计销售额”:如有销售必须填写,“累计销售套数”要与“销售方式中的销售套数”一致,没有不填。

“工业软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工业软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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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建立离散制造全流程工业数据智能理论、方法和 模型/构件库;在典型企业开展方法与模型的原理验证;申请发明 专利或获得软件著作权≥10 项。
有关说明:青年科学家项目,支持 2 项。 1.3 新一代工业物联网数据管理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工业物联网创新发展需求,研究端边云协同 场景下海量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处理一体化基础理论,形成 时效驱动、资源驱动、负载驱动的时序数据管理体系;研究新型 时序数据压缩与存储技术;研究工业物联网时序数据高鲁棒处理 技术,形成工业时序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时效性、有效性等 多维度数据质量画像;研发工业物联网数据分析通用算法库;融 入工业物联网数据管理开源软件生态。 考核指标:提出物联网时序数据管理理论模型;形成新型工 业物联网时序数据库软件架构;支持面向时序数据时域、频域、 区间、集合、采样等操作≥5 种;时序数据质量评价维度≥4 种; 形成工业物联网时序数据库管理系统原型,单节点数据读写性能 均不低于 2000 万点/秒,支持进行分组聚合运算不低于 5000 万数 据点/秒。通过国际 TPCx-IoT 标准测试认证。 1.4 嵌入域等几何 CAE 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复杂工程结构 CAD/CAE 模型统一参数化表 达方法;研究无需网格剖分的一体化设计分析技术、数据/模型融 合驱动的 CAE 分析技术;研发嵌入域等几何 CAE 分析内核、显
1.10 数据驱动的制造过程闭环控制分析与优化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面向航空航天、能源石化等复杂产品制造过程面 临的提质增效重大挑战,研究数据驱动的制造过程闭环控制分析 与优化方法,研究产品制造过程数字主线、多性能数据关联分析 方法、多目标“预测—反应式”闭环调度方法等基础理论,开发 “云边端”协同环境下的运维一体化制造过程优化系统,在典型 行业开展验证。 考核指标:提出数据驱动的制造过程闭环控制分析与优化方 法,开发数字主线、关联分析、闭环调度等新技术≥5 项,开发 “云边端”协同环境下的运维一体化制造过程优化原型系统 1 套; 制定相关标准,申请发明专利≥10 项,在航空航天、能源石化等 行业得到验证。 1.11 基于云边端协同的智能产线管控理论和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面向离散行业的精密零件加工无人化、柔性化和 智能化需求,研究基于云边端协同的智能产线管控理论和方法。 研究基于 5G 网络的智能产线云边端协同管控系统架构;研究基于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为合理确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规划布局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认定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布局企业认定工作。

第三条规划布局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认定资格有效期为两年。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规划布局企业须同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规划布局企业须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部署,在全国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中具有相对比较优势。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企业可进行申报:(一)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五位;(三)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超过(含)500万美元,且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超过(含)50%。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进行申报:(一)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三位。

第八条认定主管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必要调整。

第三章申报材料第九条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申请书》(可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以及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取得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三)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认定年度(企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起始年度,下同)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四)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比例的说明;(五)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的企业认定年度前两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六)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三类条件申报的,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以及有效出口合同和结汇证明等材料;(七)认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辽宁省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辽宁省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辽宁省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须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件及《辽宁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辽信发[2001]11号)文件中的要求。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规定要求,若企业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必须至少有一个产品进行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产品登记的相关情况请详见“辽宁省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指南)。

一、在“辽宁省软件产业网上办公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请先按照系统要求配置本地系统环境,然后访问网址:.vn,操作前可浏览“阅读帮助”,并按照“阅读帮助”里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请参见《辽宁省软件产业网上办公系统操作手册》(下载)。

注意:申报时,须正确填写所有内容并通过“上传资料”来上传相关报表(软件企业认定表格(下载)),申报的表格经审定后再用A4纸打印输出,作为书面文档材料进行提交。

二、申报企业须报送的书面文档材料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其它4个软件企业认定表格(各三份);2.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证明材料(两套),包括:1) 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出具原件;2) 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具原件;3) 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具原件;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提供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未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须提供:自主产权声明(下载);4) 若通过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企业,应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出具原件;5) 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证明:若通过ISO9000或CMM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企业,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未通过的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须提供质量手册或相关的质量保证手段与能力文件。

注:该项企业至少应符合上条要求。

6) 经审计过的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出具原件;若无审计报告,企业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为合理确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规划布局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认定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布局企业认定工作。

第三条规划布局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认定资格有效期为两年。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规划布局企业须同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规划布局企业须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部署,在全国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中具有相对比较优势。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企业可进行申报:(一)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五位;(三)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超过(含)500万美元,且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超过(含)50%。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进行申报:(一)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三位。

第八条认定主管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必要调整。

第三章申报材料第九条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须提交下列材料:。

关于发布《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1)

关于发布《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1)

关于发布《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信[2006]108号)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及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经认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可享受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条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是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应会同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贸易工业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是指经我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从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研发、销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企业:(一)以从事仪器设备销售,且仪器设备中含自主研发的嵌入式软件类的企业:已经实现的软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中不能单独销售的嵌入式软件销售收入以嵌入式产品销售收入的35%计,年纳税额(包括在我市国税和地税部门缴纳的各种税款,下同)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二)以委托进行软件开发或从事系统集成为主业类的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及软件服务,系统集成软件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行开发且未单独销售的系统集成软件收入以系统集成总收入的35%计,年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三)以销售自主开发的套装软件类企业:纯软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纯软件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的80%为软件收入,年纳税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四)以承接出口软件外包服务或软件出口为主业类企业,软件年收入不低于10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占本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5%以上;(五)符合深圳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软件重点领域销售收入列全市前二位,年软件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的企业。

软件开发需申请的软件资质

软件开发需申请的软件资质

1.软件着作权2.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3.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4.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7.网络安全:CCNA认证 CCSP认证 CCIE认证 / 网络设计:CCNA认证 CCDA认证CCDP认证)8.信息产业部安全服务资质9.国家秘密(de)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10.安全生产许可认证11.AAA级信用企业软件着作权1.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是指软件(de)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de)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de)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de)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de)共同特征.着作权是知识产权中(de)例外,因为着作权(de)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de)“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着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保护(de)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de)装置执行(de)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de)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de)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de)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de)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2.所需材料(一)按要求填写(de)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de)鉴别材料;(三)相关(de)证明文件;(四)程序和文档(de)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de),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e)身份证明;(六)有着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de),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七)经原软件着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de)软件,应当提交原着作权人(de)许可证明(八)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de)证明.(九)源程序(de)前、后各连续(de)30页,其中(de)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de)50%;(十)源程序连续(de)前10页,加上源程序(de)任何部分(de)连续(de)50页;(十一)目标程序(de)前、后各连续(de)30页,加上源程序(de)任何部分(de)连续(de)20页.整个完整(de)状态包含六个过程,如下:1受理登记、财务核费、受理通知、审查、领导审批、制证发证 6个步骤.2其中受理登记和审查即是材料递交过程(de)两次审查环节,如果出现补正,右边(de)列表会出现补正通知书(de)字样,对应(de)补正会发到当时申请时填写(de)中,请及时按要求补正,以免耽误时间.软件着作权登记与查询办理进度3申请人可以登录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办理进度,若有疑问也可以通过该网站在线咨询双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证、软件企业认证中国双软认定网(1)软件企业(de)认定标准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de)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de)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de)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de)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de)比例不低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de)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de)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de)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de)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de)50%以上;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2 ) 软件企业(de)申报程序1)申请企业网上申报,下载企业用户使用(de)“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企业申报,进行申请表填写;3)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企业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de)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4)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de)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企业(de)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de)提示进行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de)省市,可将企业信息(de)数据选定后导出保存到寸盘进行提交.( 3 ) 企业认定应提交(de)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de)软件产品(de)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de)软件产品)5)系统集成企业(de)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装订要求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两份装订,每份顺序是: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de)材料(指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开发合同等)复印件;5)发票清单、发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6)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复印件;7)大专以上人员名单;( 5) 软件产品软件行业能力资质(三标管理体系)CMM/CMMI、ISO9000CMM是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模型(Capabitity Maturity Model),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de)若干政策(de)通知国发〔2000〕18号文第十七条: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CMM是软件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产品质量(de)有效途径.三标管理标准简单地说就是将质量(QMS)、环境(EMS)、职业健康安全(OHSAS)三个管理体系一体整合认证.因为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三个管理体系(de)管理原则、体系结构、总体要求都是一致(de),并且是相容(de),所以三个管理体系具有整合性.企业可根据自身(de)具体情况,依据三个管理体系(de)要求,建立适合自己(de)一套管理体系.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国家区重点软件企业认定)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提交(de)材料:1)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3)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de)软件产品(de)证明材料复印件;4)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人员配置表;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6)获得国家级、部级奖励(de)证书复印件;7)产品占有市场(de)详细资料及附件;8)软件企业出口情况;9)系统集成企业(de)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de)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de)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de)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de)高新技术领域规定(de)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de)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de)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de)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de)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de)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de)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de)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de)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de)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de)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de),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de)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de)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de)程序:(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de),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de)比例说明;5.经具有资质(de)中介机构鉴证(de)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de)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6.经具有资质(de)中介机构鉴证(de)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de)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de)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de)情况表.(三)合规性审查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de)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四)认定、公示与备案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de)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de),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de)“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de),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de)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申办过程:注:申请单位如申请一、二级资质认证,需向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向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一、二级资质(de)审批;▲省信息委负责三、四级资质(de)审批.提交材料:(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表(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表填表说明中要求提交(de)相关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de)标准(一)依法设立(de)企业法人;(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de)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de)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de)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de)比例不低于50%;(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de)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de)手段与能力;(七)软件技术及产品(de)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de)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de)50%以上;(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标准(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de)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de)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de)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de)行为.(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de)、超过200万元(de)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de)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de)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de)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de)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de)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de)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de)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de)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de)领先水平.(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de)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de)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de)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de)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de)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de)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de)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2、对主要业务领域(de)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de)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de)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de)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de)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de)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de)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de)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五)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de)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de)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4、建立合理(de)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标准(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de)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de)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de)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de)、超过80万元(de)系统集成项目总值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15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de)8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40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de)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de)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超过80万元(de)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de)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4500万元),或自主开发(de)软件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de)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de)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de)典型项目有较高(de)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de)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de)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成完备(de)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de)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de)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de)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de)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在国内具有一定(de)优势;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de)业务流程,有自主开发(de)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de)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de)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基本(de)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de)经费年均投入在150万元以上.(五)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de)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de)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4、建立合理(de)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de)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5、企业有良好(de)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de)行为.(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de)项目;3、近三年内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de)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de)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de)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de)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de)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de)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三)技术和管理能力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de)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2、具有完备(de)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de)机构和人员;3、企业(de)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de)技术实力;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de)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de)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de)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中;6、用于研发(de)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五)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de)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de)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de)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4、企业有良好(de)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de)行为;5、近三年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de)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de)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de)用户重大投诉;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de)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10、企业(de)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de)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de)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de)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de)系统集成项目中;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de)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申请登记国产软件产品需要提交(de)材料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一、政策依据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二、申请条件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法人;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6、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7、具有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三、提交材料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4、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5、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上年度合同金额最大的两个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6、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的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括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截屏或支付社保中心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7、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和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专项审计(鉴证)报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境内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鉴证)报告;8、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9、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10、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市经信委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

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

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申报软件企业认定或软件产品登记时使用并提交由原国家信息产业统一制定的申报表(表格可以从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网站或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网站下载“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

本表需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字迹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若因系统问题部分内容无法打全而进行手工修改的,须在修改位置加注修改人名字及盖公章)。

须同时使用该系统的“导出数据”功能将已填好的资料导成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应为*.zip格式的mdb数据库文件。

“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及相关附件可通过网上(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网站的“网上办事”下的“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栏目、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网站的“双软认定”栏目)下载。

打印申请表时所需填写的认定机构名称为: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一、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细则:《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必须如实填报,不能有漏填项,如没有相应内容的项要填“无”或“0”。

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内容必须一致,表格内容要与相关的附件一致。

否则不予受理。

(一)申报企业概况栏1、企业名称: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的申报单位的全称。

名称译文应准确,各种文件中的企业名称应填写一致;2、注册地址和邮编: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的地址,邮编是指注册时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3、联系地址和邮编:是指目前进行企业认定申请时的企业地址和所在地的邮政编码;4、法定代表人及电话、身份证号:是指申报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和法人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前要加区号;5、企业负责人及电话、传真:是指申请单位的当前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号码前要加区号;6、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是指申报单位负责与认定机构联系的人员及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号码前要加区号;7、企业主管单位:是指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8、企业注册日期:是指申报单位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登记时间;9、企业注册资金和工商注册号:是指申报单位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营业执照注册号;10、申报单位如果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需要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日期和相应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号;11、企业主管税务所和税务登记号分别指申报单位具体办理国税和地税纳税所在的税务部门(具体到分局)和相应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2、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是指申报单位中前三位主要股东的持股数和持股比例,持股数请加上单位,并与注册资金的单位一致。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

获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你需要了解的5个重要步骤如果你是一家软件企业,获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可以给你的企业带来很多好处,例如,享受政策扶持、提高企业形象、拓展市场等。

但是,如何顺利获得这个证书呢?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获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需要了解的5个重要步骤。

第一步:了解申报条件在申报之前,你应该了解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的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企业注册地要求、产品要求、研发要求等。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

因此,在准备申报之前,你需要详细了解申报条件,确保自己的企业符合条件。

第二步:收集材料一旦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就需要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软件开发情况、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资料。

在准备申报材料时,需要认真查阅相关的申报指南,避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

此外,为了申报成功,你需要提前了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准备齐全,并尽早准备,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第三步:填写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是申报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的重要步骤之一。

企业需要认真阅读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信息。

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些疏漏和错误可能会影响申报的最终结果。

第四步:递交申报材料当所有的申报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递交申报材料了。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当地软件产业主管部门。

在递交申报材料之前,需要对材料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递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步:等待评审结果申报材料递交后,就需要等待评审结果。

评审过程一般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当地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的评审标准来定。

在等待评审结果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保持联系,关注申报进展情况,并有备无患地准备下一步工作。

如果评审结果不理想,企业需要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重新申报。

总之,获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需要企业高度重视。

只有做好了获得证书的准备工作,才能保证申报成功。

希望以上5个步骤可以帮助企业顺利获得这个证书,为企业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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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数
型号
型号
笔记本
台数
交换机
台数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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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
台数
集线器
台数
型号
型号
开发工具





网络系统


五、申报企业人员构成情况
职工总数
大专以上学历者占职工总数%
软件技术人员数
软件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数%
职工学历
构成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软件专业
人员构成
研究开发
人员数
工程和项目
管理人员数
市场推广
与技术服务人员数
六、主营业务及客户简介(限150字)
单位:万元人民币单位:万美元
企业总收入
软件收入
软件收入/总收入%
出口收入
出口收入/总收入%
备注
企业经营帐号
企业外汇帐号
财务负责人(签字)
企业财
二、申报企业主要业务及产品
主要业务
方向/排序
排序号:□开发、销售软件产品;□定制软件;□系统集成;□软件测试
□软件支持服务;□其他(依其主次程度写出排列序号)
七、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人员配置表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
5、获得国家级、部级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6、产品占有市场的详细资料及附件
7、软件企业出口情况
受理号
认定号
国家规划布局内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一、申报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企业网址
E—mail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企业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主管单位
企业注册日期
企业注册资金
工商注册号
软件企业认定所在地及认定日期
主要产品方向(见备注)
序号
主要软件产品名称
软件产品
登记证书号
软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获奖情况
1
2
3
4
5
6
ISO9001认证情况
通过时间:
CMM认证情况

通过时间:
系统集成企业
资质认证情况

通过时间:
三、企业软件开发环境









开发场地面积(平方米)
大中小型机
台数
服务器
台数
型号
型号
工作站
台数
PC机
软件企业证书号
企业主管税务所
(国税)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主管税务所
(地税)
税务登记证号
主要股东及
持股情况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企业员工持股情况
管理人员
持股人数
持股总数
占企业总股本比例
技术骨干
持股人数
持股总数
占企业总股本比例
其他员工
持股人数
持股总数
占企业总股本比例
二、申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
8、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八、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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