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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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学术型)
授权学科(代码):物理学(0702)授予硕士学位门类(代码):理学(07)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制表
填表日期:2015年 6 月20 日
一、专业简介
本硕士点建设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1993年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招生、2003年光学专业授权招生、2006年理论物理学专业授权招生;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立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前我校物理学包括理论物理、原子分子物理、光学、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6个学科方向。
现有专职硕士生导师32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5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博士生导师6人;30位导师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成员10人;外聘导师7人。
物理学是本院优势学科,现有各类研究平台11个:原子分子物理省级重点学科、电磁兼容(EMC)省级实验室(与鑫龙电器共建)、原子分子物理研究所、原子分子物理实验室、光学实验室、计算物理实验室、凝聚态物理实验室、智能测控中心、光电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微纳光学实验室、理论物理创新团队。
实验室设备精良,管理规范。原子与分子物理和光学学科拥有价值3000多万元的先进仪器设备,如超快激光光源、可调谐激光光源、高分辨质谱仪器、高分辨高灵敏光电子影像设备;计算物理实验室拥有价值约210万元的大型计算工作站;凝聚态物理实验室已经初具规模,主要开展先进材料物性研究,已列为“十三五”期间本院重点建设平台;智能测控中心、光电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和微纳光学实验室是无线电物理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科方向的主要研究平台,从2009开始建设,已投入建设经费约550万元,建设成效明显,也是本院“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科研平台。
在原子分子物理、光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等方向形成了明显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近20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科研经费600多万元;每年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在Phys. Rev.系列、J Chem Phys等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数逐年增加。研究成果获安徽省自然科学奖2项。研究生招生规模、培养质量、对外影响稳步提升,与多所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及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的硕士生应通过本学科相关领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本学科相关领域的专门知识、技术和方法,能够解决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能够进行英文文献阅读和写作。具有从事本学科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工程、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提升学术素养,培养科学精神。在学术研究方面,对物理学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在科研选题、研究方法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受到系统训练。具有独立从事物理学及相关领域或跨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学术道德方面,能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学术贡献;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不弄虚作假,抵制学术腐败。
三、研究方向
1. 理论物理(070201)
2. 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3)
3. 光学(070207)
4. 凝聚态物理(070205)
5.无线电物理(070208)
6.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702Z1)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时间各一年半。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逾期不能修满学分或不能按时完成论文的,可增加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主要由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对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进行指导。课程学习采取教师授课和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并在学习过程中强调对研
究生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的课程考试采用书面考试与提交和该课程有关的小型论文结合进行。科研工作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学位论文进行。在培养期内至少参加国内学术交流会议一次,在培养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和研究生的主动性,以灵活的方法,着力培养研究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并力求进取和创新。
六、培养流程与要求
1、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在培养方案范围内制定,一经确定,要切实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如需修改,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2、时间节点
各学位点应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明确教学实践、论文开题、中期汇报、论文初稿审阅、论文定稿审阅、答辩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强化各环节的检查,加强二三年级研究生的教学管理,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应在第2-4学期完成。学位点根据选题情况,成立由3-5名导师组成的审查小组,听取研究生汇报,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4、中期考核
根据本院研究生规模和学科点现状,按照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提出本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中期考核安排在第四学期中期前完成(每年5月底前)。
A、考核在学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专业负责实施,组成包括学院(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班主任等在内的若干考核小组(每组成员3-5人)进行考核,同时较广泛地听取其他教师的意见。
B、业务方面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通过课程学习反映出来的科研及思维能力;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的考核由院学生工作组会同有
关人员进行。
C、填写相关表格,对被考核研究生作出结论性意见。
D、经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按考核成绩分流:
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研究工作能力(以论文为主要参照),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继续完成硕士学业。特别优秀者,可以进一步推荐硕博连读。
中止学业:个别成绩较差,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末改正者中止其学业,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5、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列出时间、具体组织形式等)
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4-5位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论文中期进展和检查考核工作,重点检查论文进展和学术规范。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完成。
6、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
定稿付印之前,必须对论文的真实性加以检查。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1.课程设置分为6类:①公共必修课②公共选修课③专业基础课(必修)
④专业方向课(必修)⑤专业选修课⑥补修课。
2.总学分为32-35学分,分配如下:
①公共必修课为4门(6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第一外国语4学分;
②公共选修课(1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类)或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类)18学时,1学分,
③专业基础课(必修)3门(每门课3学分,共9学分),有一级学科要按一级学科设置;
④专业方向课(必修)2-3门(每门课3学分,共6-9学分),按研究方向设置;
本方向之外的课程,可以作为专业选课程进行选修。若作为专业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