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胡塞尔的真理观
关于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些问题
关于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些问题不揣冒昧地解释一下。
1.胡塞尔认为存在一种“纯粹的自我意识”,绝对真理是先验的存在于“纯粹自我意识”里面的“纯粹观念”,这种“纯粹自我意识”是现象学的研究对象。
2.'现象学还原“就是通过排除不确定的知识或者说是传统知识,然后”纯粹的自我意识“得到了”纯粹经验“,再用直观把握住真理。
这两句话从很粗略的角度看是对的。
粗略的分析如下:文句1讲的是现象学的研究领域。
简言之,现象学研究的是心理或者意识的世界,因此上面的“意识”二字成理。
但是这里面又加深了一层。
何以加上“纯粹自我”呢?因为意识世界不同于非意识的世界或“物质世界”(注意胡塞尔一般称之为“自然”或“物理世界”),这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基本立足点。
以此立足点,胡塞尔进一步指出,适用于物理世界的规律不用等同地照搬在心理世界上,也就是说,现象学就是要发现心理世界或意识世界的规律,在这个基础上,将心理世界作为现象学的研究领域。
【这种“纯粹自我意识”是现象学的研究对象。
】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在【绝对真理是先验的存在于“纯粹自我意识”里面的“纯粹观念”】这一句中,其实混合了纯粹现象学和先验现象学的内容。
“纯粹自我”是与“经验自我”相对的,两者的区别和关系,可以粗浅地认为是前者为后者经过现象学还原之后的产物。
如果做极为简略的理解,就可以从“先验”一词意义中得到解释。
楼主当然明白,所谓先验之物就是经验之物赖以构成的“框架”或基本要素,在此意义上,无妨粗浅地认为先验之物乃是经验之物经过还原后的产物,至此,我们说经验中包含着真理,先验之物乃是经验之物必不可少的东西,那么先验之物就等同于真理。
同时,胡塞尔的“观念”一词并非如同过去哲学所有的唯心主义因素(虽然胡塞尔自己说过他的理论是一种唯心主义,但此处作粗浅理解是完全可以存而不论),而是相当一般的相当持中的用法(也暂不说他用多个词来表示“观念”),比如说就可以理解成模子,纯粹观念就是除去了经验所得观念中各种偏见后的模子。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 主体性反转: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以主体性反转为出发点,即从人类以往对于经验世界的认知方式中心化转向到受经验世界的支配的思考方式。
这种反转是为了揭示经验世界的真相、本质和基础。
2. 以现象为中心: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以现象为中心,试图通过详细描述经验现象的内部结构和特征的方式来洞察现象的本质。
这种方法认为,除了现象本身外,没有任何事物是真实和可知的。
3. 描述性重建:胡塞尔认为,描述性重建是一种揭示事物本质和真相的方法。
也就是说,通过对现象进行描述,可以重构和揭示事物本身的真实和内在结构。
4. 意义分析: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一种对现象的意义和涵义进行分析的方法。
通过研究现象的内在结构和意义,可以揭示出它们背后的深层次现实和本质。
总之,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强调以现象为基础,采用反转主体性的方法揭示经验世界的真相和本质,通过描述性重建和意义分析来达成这一目的。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现象学的观念》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的著作,其中探讨了“超越之物”的概念。
本文将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进行论述,总计1000字。
胡塞尔将“超越之物”定义为那个被意识所指向的、未能被意识完全把握和捕捉的真实实体。
他认为,我们的意识在感知世界的过程中只能获得各种各样的表象和现象,而无法直接感知和把握那个存在于表象之外的实体。
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和理解只能是有限的和相对的。
胡塞尔进一步指出,我们的意识对于这些表象和现象进行了主观性的加工和解释,使得我们所认识和理解的世界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主观性和相对性。
这种主观性和相对性使得每个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和理解都有一定的个人特色和限制,而无法达到客观和普遍的真理。
胡塞尔在《现象学的观念》中批判了康德的哲学,认为康德试图通过先验的概念和范畴来限制和界定人类的认识和理解。
他认为,康德的先验概念和范畴只是针对我们的认识能力进行了规定,而没有真正回答我们如何认识和理解那个超越之物的问题。
对于胡塞尔来说,要真正理解那个超越之物,我们需要回到具体的经验和直观的观察中。
胡塞尔提出了“现象学约定”,通过分析和描述我们的直观经验,来寻找那个超越之物的真实面貌和含义。
他认为,我们要去除主观的解释和加工,要超越一切既定的观念和范畴,以求找到那个真正的超越之物。
胡塞尔的“超越之物”概念引发了人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和理解的思考。
我们意识到,我们所认识和理解的世界只是一种表象和现象,而那个超越之物则是无法完全被捕捉和把握的。
这一观念启示我们要谦逊地对待我们的认识和理解,要不断反思和修正我们的观点和见解,以更加客观和全面的方式来认识和理解世界。
胡塞尔三个核心观念批判
胡塞尔三个核心观念批判胡塞尔三个核心观念批判综观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有三个核心观念,即悬搁的观念,直观的观念,意向性的观念。
这三个核心观念在上世纪被誉为是认识论哲学的重大突破,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如何来看待胡赛尔现象学还原的三个核心观念呢?初看时很容易被这三个核心观念所吸引,有着很强的术语逻辑构思。
但是静下心来深思,特别是以人类意识结构的实在考察追问,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及其三个核心观念是有重大缺陷的,并没有带来认识论哲学的重大突破,相反有着自身的可疑和矛盾背谬,需要我们进行再认识批判。
一,关于悬搁。
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认为,认识论永远不能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其理由是生活和自然科学从不关心认识的可能性,认识是否和自在事物一致。
认为一切经验知识都是可疑性的,存在自身的矛盾和背谬。
因此,认识论的创立和新大陆的开辟必须采取断然地悬搁一切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把它们加括号、中止判断、存而不论。
胡塞尔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原因在于,自康德创立近代认识论先验哲学以来,西方的认识论哲学长期是以先验绝对为主导的。
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则承续了康德的先验哲学,不仅认为认识的形式是先验的,更认为认识对象的构造也是先验的,而这恰恰是康德先验哲学的重大缺陷。
由此赢得了先验哲学家们的青睐,被誉为认识论哲学的世纪性突破。
那么,认识论哲学的创立和发展能否悬搁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把它们存而不论,贴上无效的标志呢?或者说哲学思考能否离开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特别是时代知识的巨大发展和新的汇集呢?这里就关切到哲学思维的基础原理。
哲学思维不是凭空在人类的心底涌现的。
哲学思维有它的基础原理:它首先源于经验知识的汇集,从经验知识不断涌现和汇集中,获得哲学智慧抽象的更高发展和新的维度。
没有丰富的经验知识来源,没有经验知识的更高时代汇集,哲学和哲学智慧的更高抽象必将是无源之水,无米之炊,走向枯竭。
胡赛尔的现象学还原悬搁自然科学和经验知识在认识论哲学创立中的基础联系,其结果是他的论述完全陷于了诸多繁琐晦涩的术语编织构思,在术语编织构思中绕来绕去而没有实在考察的踪影。
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
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直观”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具有中心意义。
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看,“直观”作为是现象学研究所应依据的最终基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直观”作为意识行为本身也是现象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要求将所有抽象的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之光之中的原初源泉上去。
他坚信,“直观”对于人的认识来说是最后的根据,或者说,“最终的教益”。
当胡塞尔在传统的笛卡尔真理意义上提出真理就是明见性时,他所指的就是“直观的明见”或“明见的直观”,即一种能够直接原本把握到实事本身的明见性;也就是说,这种明见性的最主要特征应当是直观,即一种“直接的把握到”;而在“直接地把握到”这个表述中显然包含着“无前设性”“无成见性”“面对实事本身”(亦即无间隔性)等等意义。
因此,胡塞尔所提出的著名现象学口号,亦即现象学所应遵循的“一切原则之原则”或“第一方法原则”就在于:“每一个原本给予的直观都是一个合法的认识源泉,将所有那些在直观中原本地(可以说是在其切身的真实性中)展示给我们的东西就当作它们自身所给予的那样来加以接受,但也仅只是在其自身给予的范围内加以接受”。
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首先是一门直观的、并在直观的基础上进行描述分析的现象学。
“直观的现象学” 本身在胡塞尔那里还包含y有两种意义上的“直观”: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
一个本质直观必须以感性直观为出发点,因此本质直观奠基于感性直观之中;但本质直观可以超越出感性领域而提供本质性的认识。
从总体上说,本质直观的可能性是作为本质科学的现象学得以成立的前提。
当然,胡塞尔并没有明确地规定和划定“直观”在现象学中的作用与范围。
他在后期对发生现象学、本能现象学等等的规定与设想表明,现象学也可以是非直观的、解释性的。
无论是感性直观,还是本质直观,无论是个体,还是普遍直观,它们的共同之处都在于,或者说,它们能够被称作直观的理由都在于,它们shiy一种能够把握原本的意识行为:“直观”首先意味着一种对事物的直接把握方式。
哲学的任务在于追求绝对真理——试论胡塞尔的现象学
文章编号:!"#!—$%&’(&$$&)$&—$$%(—$(哲学的任务在于追求绝对真理!———试论胡塞尔的现象学周守红,严莉群(重庆邮电学院,重庆’$$$")""""""""""""""""""""""""""""""""""""""""""""""""""""""""""""""""""""""""""""""""""""""""""""""""""""####)摘要:胡塞尔提出“现象学”,在哲学研究中“面向事物本身”,把各种观点和假设“悬置”或“加括号”,通过现象分析,揭示意识的“意向性”,通过排除与本质不相干的东西,把意识还原成它的本质的东西,通过先验自我的意向性活动寻求哲学生命中的绝对真理。
从欧洲哲学史上的几种真理观看主观因素在真理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开题报告
从欧洲哲学史上的几种真理观看主观因素在真理形成中的
地位和作用的开题报告
在欧洲哲学史中,真理观涉及了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和思想范式。
然而,这些真理观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地探讨主观因素在真理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现象学真理观
首先,现象学真理观认为真理是一个可以被证据和经验直接提供的现象。
这一观点首先由爱德蒙·胡塞尔提出,他指出我们可以通过研究现象来发现真理。
然而,现象学真理观的局限性在于它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我们如何感知世界,我们如何看待证据和经验,会对我们所得到的真理产生显著的影响。
二、逻辑实证主义真理观
逻辑实证主义真理观认为真理只能通过实证或经验检验来确定,也就是说,“只有经验可以验证或证伪一个命题”。
然而,逻辑实证主义真理观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无法通过经验的命题而言,真理如何判定呢?此外,该真理观仍旧存在不能完全排除主观因素的问题。
三、存在主义真理观
存在主义真理观强调言语和观念的主观性,并认识到真理是个人体验的核心。
在这个意义上,存在主义真理观可以被视为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一种反人类主义哲学,提出了主观因素在真理形成中的作用。
对于存在主义者而言,真理是建立在自我主观体验之上的,它不应被认为是独立于个人的存在。
综上所述,主观因素在真理形成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无论是通过对经验的研究来获取知识,还是建立在自身主观体验之上的真理理念,都与主观因素密切相关。
然而,真理的最终确定取决于证据、经验以及人们对过去和现在的了解,虽然主观因素是众多因素之一,但不应该被高估或否定。
解读胡塞尔的真理观
解读胡塞尔的真理观提要:胡塞尔的真理观是建立在现象学观点和方法基础之上的绝对的真理观,注重对于人们内部观念根据的考察,是反对心理主义超越的真理观,对于在逻辑上纯粹观念上的要求甚是强烈,但胡塞尔的真理观是从人本主义基础出发的,在他试图建立科学的哲学体系中在真理观上存在一些问题,直观式把握真理本质在现象学本质还原到现象学先验还原过程中存在缺陷,对于自身建立的真理体系确切性即真理自身的检验只能通过直观方式把握,以至于这种真理观指导下的社会实践没有多大的反响。
关键词:胡塞尔现象学真理观绝对真理先验还原一胡塞尔在其著作中对真理的论述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1.从真理的客观性上论述。
如胡塞尔在《现象学概论》中论述纯粹逻辑学观念和科学的统一性时提到,"一个事物受到这样那样的规定,着恰恰便是自在的真理,它构成自在存在的必然相关物......作为一种对象,它不是单纯的被意指(被判断),而是被认识;或者:对象如此存在着这就是已成为现实的真理,是明证的判断体验中个别化了的真理。
如果我们反思这种个别化的过程并进行观念直观的抽象,那么,被把握的对象便不是那个对象之物,而是真理本身。
"①在这里他对真理的客观理解是,科学是被统一了的真理。
这种统一的真理接着又被胡塞尔分为个体真理和总体真理。
个体真理出于根据是在某些被设定境况下具有的必然性,总体真理则注重总体的规律。
真理之间的靠演绎的形式联结。
2.从早期胡塞尔的真理符合反映论论述上,"一个在观念上一致的、对于任何一个对象都有效的真理体系,是与任何一个对象都相符合的,另一方面,一个可能的认识体验的思想体系也与任何一个对象都相符合,根据这些体验,任何一个对象,以及属于这个事物的真理,对于认识者来说就被给予了。
"②其真理的客观性在早期胡塞尔逻辑研究时期反映论的性质更多一点,在观念领域内的合规律性被胡塞尔加以强调。
3. 从真理的绝对性上论述,"一个东西如果真的是真理便绝对'自在的'为真理;真理总是同一的一个,无论它是被非人、被天使还是被上帝判断所把握。
西方哲学史 第七讲 胡塞尔
现象: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外部
的形态和联系。(现象的本意是显现出 来的东西)
现象学就是以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问,
这里的关键是对“现象”的理解。现象 学的口号是“回到事物本身” 。
这意味着:不要一开始你就满脑子的概念构架,
老师怎么说、柏拉图怎么说、亚里斯多德怎么 说,康德怎么说;你不用管那个,现象学的基 本态度是首先朝向活生生的事情本身,你自己 睁开你的眼睛去看,去听,去直观,然后从这 里得出最原本的东西。
为严格科学的哲学》,1913年《关于纯粹现象 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一书出版,由此宣告现 象学的正式诞生。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胡塞尔的两个
儿子都被征入伍,开赴前线。结果是两个儿子 一死一伤。 1916年4月,胡塞尔到弗赖堡大学接替李凯尔 特教授任哲学系教授职位。1919年1月,胡塞 尔请系里让海德格尔担任他的助教,相当于大 弟子的地位。 1919年4月弗赖堡大学正式任命胡塞尔为哲学 系主任。但他仅仅一年之后就辞掉了哲学系系 主任的职位。
什么是性质呢?性质指的是一个意向性行为
之所以成为这个意向性行为的东西,或者可 以这样说,性质是意向性行为的某种内在规 定性,正是这种内在的规定性使意向性行为 不致于成为另外一种意向性行为。
什么是材料?相对于性质而言,材料则是某
个意向性行为成为其自身的东西。要注意的 是,在这里,这个成为其自身并不是某种性 质,而是其本身。相对于性质而言,材料是 基础,因为一个行为可以性质不同,但它的 意义却因为材料而保持不变。
到了1926年,胡塞尔已经67岁了,他最得意的
门生海德格尔在这年4月将其划时代的哲学著作 《存在与时间》题献给他,这本书稿的扉页上题 写着:“以感谢、敬仰和友情敬献给埃德蒙 德· 胡塞尔”。 然而胡塞尔阅读这本书后并不高兴,因为他已经 分明地看到,他的大弟子已经偏离了他的现象学 方向,而走向他途。不过他并不打算因此而压制 他,胡塞尔是个胸襟如海的人,能容忍异见。不 但如此,他还按照久有的计划,在1927年向 大公提请退休,并推荐海德格尔接替他的职位。
胡塞尔丨重新把握人类的前科学生活
胡塞尔丨重新把握人类的前科学生活现象学与存在主义在20世纪大部分时间里,由伯特兰·罗素开创的分析哲学方法在英美和其他讲英语的国家的哲学思想中占主导地位。
然而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德国和法国,哲学却有一种不同的侧重,这种侧重在现象学运动和存在主义中表现出来了。
现象学将所谓事物的客观性撇在了一边;而是建议我们在人的经验范围之内更主观地探究现象。
存在主义采用了现象学的主观性方法,并进一步探讨了人的经验的实践性问题,如进行选择和个人承担的问题。
现象学是由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erl,1859-1938)开创的,由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作了修正。
不久便产生了一群通常称作“宗教存在主义者”的作家,包括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1883-1969)和伽布里埃尔·马塞尔(Gabriel Marcel,1889-1973)。
在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和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那里,存在主义得到了确定的表达。
欧洲科学的危机在回答“什么是现象学?”这个问题之前,先追问一下“一开始是什么推动了胡塞尔去建立现象学?”是很有裨益的。
他的哲学产生于他的这样一种牢固的信念:西方文化丧失了它的真正方向和目的。
他的态度反映在他的最后一部主要哲学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的标题上。
“危机”由哲学远离它的真正目标所构成,这种目标就是要对人类的关怀提供尽可能好的答案,是要认真地对待我们所追问的最髙的价值,简言之,就是要充分发展人类理性的能力。
胡塞尔将这种“危机”描述为“理性主义正走向瓦解”,而他将自己的终生目标确立为“拯救人类的理性”。
根据胡寒尔,人类的理性必须从何处得到拯救为他的现象学提供了背景。
【01胡塞尔人本主义现象学探析】胡塞尔现象学基本观点
【01胡塞尔人本主义现象学探析】胡塞尔现象学基本观点现代西方哲学有两大思潮: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前者以逻辑实证主义、分析哲学和结构主义为主要代表,后者以现象学、存在主义为主要代表。
现象学是人本主义思潮中比较早的学派,其创始人是德国著名哲学家胡塞尔(1859—1938)。
风行一时的存在主义就是从胡塞尔现象学那里得到其理论基础的。
目前我们理论界研究胡塞尔的现象学,大多集中于其现象学方法和意向性理论,很少有专文从总体上联系胡塞尔的人本主义来加以研究,因此,本文试图对此作一初步的尝试,以推进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深入研究。
一、‚欧洲危机‛的克服胡塞尔认为,真正的哲学应该是有人的意义的科学,而现象学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种于人有意义的哲学,因为唯有当人具有绝对真理时,人才有意义。
哲学家应该是‚人类的公仆‛,他所肩负的人类历史责任就是寻找一种超时空的绝对真理,为各门科学提供依据,为重建人性准备基础。
因此,哲学应当是在自己的范围中独立地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不应依靠其他科学。
然而近现代以来,欧洲科学和哲学的发展却造成了欧洲人性的危机,欧洲科学的危机和欧洲哲学的危机带来了欧洲的危机。
由于欧洲危机,西方文明越来越不关心人,把人当物看,脱离‚人的生活‛这一理性唯一正确的方向,从而导致对人生意义和人的价值的遗忘。
‚‘人的生活’在这里不是就生理物理的意义上而言,而是指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活动,一种在历史过程中的文化创造活动。
人总是不断地为自己提出任务和寻求完成任务的方法和途径。
人通过这种有目的的创造活动,不仅改造了周围世界,而且还改造了人本身。
由于人对他们在理论和活动中所遇到的各种各样问题的不理解或所犯的错误而发生的危机,也将通过人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本身来解决。
人的有目的的生活是一个基础,危机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也将在这个基础上被人认识和克服。
‛[(1)]而现象学就是克服欧洲危机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因为,它使哲学和科学彻底回到主体性上来了,而纯粹的主体性乃是一切意义和价值的真正赋予者。
胡塞尔说的“现象”,和一般意义上的“现象”,有什么不一样?
胡塞尔说的“现象”,和一般意义上的“现象”,有什么不一样?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介绍,20世纪著名的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的哲学思想。
今天,我们来聊聊:现象和现象学?说到现象,我们通常的理解是来自于感官的所见和所闻,比如看到日月星辰的变化是一种现象,看到大自然的花开花落也是一种现象,但是现象学里面的现象显然并不是这个意思,简单来说,现象学的现象,是我们意识中呈现出来的事物。
而现象学就是一种方法,是一种使现象不受曲解,并且在现象出现的时候加以正确描述的方法。
这样说起来,可能有点抽象,不好理解,我们分开来讲。
首先,现象的对立面是本质。
在西方哲学里面,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理念论”开始,就区别了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相对立的,柏拉图的理念论说,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是虚幻的,柏拉图有一个著名的“洞穴比喻”,大概说的是,我们就像被囚禁在一个山洞里面,手脚被绑起来,背对着洞口,面前有一堆火,眼前有一面墙壁,我们以为墙壁上的影子就是真实的世界的样子。
但它只是洞穴外面,真实世界的影子,是不真实和虚幻的。
而在洞穴外面,有一个更加本质和真实的世界,它就是理念的世界。
由此,西方哲学进入了二元对立的发展路径,由此开始的西方哲学,一直都没有逃离开这种本质和现象,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思维。
不管是笛卡尔的“我思”,还是康德的“物自体”,都有强烈的主体和客体,现象和本质的二元对立思维。
比如康德认为,我们只能认识到事物的表象,而事物表象背后,有一个“自在之物”的领域,是我们无法认识的。
总之,在胡塞尔之前,西方哲学充斥着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但胡塞尔对此提出了质疑,对传统哲学的思维模式进行了反思和批判。
他利用“还原”的方法,试图找到哲学的起点,他开始反思人们在不自觉地预设“主客关系”和“现象本质”之前的那个领域又是什么呢?胡塞尔提出了“回到事情本身”,或者说“回到事物本身”。
这里的现象就是指我们意识中的事物,这里的事物是指我们意识中的一种体验。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胡塞尔(Edmund Husserl)是20世纪著名的哲学家,他的《现象学的观念》被誉为现象学的奠基之作,为后世哲学和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部著作中,胡塞尔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观念,其中就包括“超越之物”。
本文将就胡塞尔在《现象学的观念》中对“超越之物”的思想进行全面解读和分析。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中,他提出了一种关于认识和现实之间关系的观点。
他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并不是直接的,而是经由各种经验和表现形式而得到的。
其中一种关键的经验形式就是“表现”(phenomenon),对于表现,胡塞尔作了如下解释:“表现是我们对世界直接经验的内容,它包括我们的感知、直觉、情感和思维等。
”胡塞尔指出,我们所直接经验到的表现并不等同于事物的本质,表现只是在我们意识中直接呈现的一种形式。
而实际上,胡塞尔认为在表现之后还有一种超越的存在——“超越之物”。
胡塞尔所说的“超越之物”并非指某种具体的事物,而是指对于我们认识能力的一种挑战。
在他看来,“超越之物”即是我们在表现之后再寻找事物的本质,即使这种本质并不是直接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
胡塞尔认为,我们必须超越表现,达到事物的本质,这就是“超越之物”。
在胡塞尔看来,为了认识事物的本质,我们需要超越我们的主观意识,达到客观的存在。
他认为,这种超越性是我们认识的基础,也是我们认识的最终目标。
在《现象学的观念》中,胡塞尔详细分析了超越之物的各种特征和意义,试图揭示出认识的本质及其超越性。
胡塞尔提出,超越之物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存在。
他认为,这种存在是我们认识活动的最终目标,也是我们认识活动最直接的对象。
为了达到这种存在,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超越表现,直接接触这种存在。
只有通过这种接触,我们才能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了解事物的真实面目。
在《现象学的观念》中,胡塞尔对“超越之物”的分析和阐释,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认识论范式。
胡塞尔认识真理之路
胡塞尔认识真理之路作者:张会宁晁生智来源:《党史博采·理论版》2016年第11期[摘要]对真理的认识在胡塞尔哲学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胡塞尔首先区分了两种思维方式,即自然思维和哲学思维。
在批判了自然思维的维度下去研究认识真理的方法,即经验主义(心理主义)和纯粹逻辑;站在哲学思维的态度上用现象学还原企图重建认识真理之路。
[关键词]自然思维;哲学思维;心理主义;纯粹逻辑;现象学真理问题由来已久,一切学科或科学都以追求真理为目标,哲学不仅不能除外,而应首当其冲。
因为哲学本身就是“爱智慧”,所谓的智慧就是对真的追求,所以“追求真理,是人的思想的天职,也是哲学的根本任务。
”[1]哲学领域中对于真理的看法和观点即真理观,特别是笛卡尔以后,随着认识论的地位被提高,哲学家们围绕与真理有关问题展开的讨论,构成了其哲学思想和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
胡塞尔作为现象学的创始人,对真理的追求在其哲学体系中占有举重轻重的地位。
胡塞尔指出,哲学的真正任务是寻求绝对真理,“作为真正科学的哲学,其目的就在于寻求超越一切相对性的绝对、终极的有效的真理”。
[2]他认为哲学在其所处的时代作为一门科学还没有开始,认为以往的哲学家都没有提供真正的认识真理的理论,反而“各自为阵”,在真理问题上陷入了无休止的混论。
因此,他的哲学任务首先就是要在批判自然思维下去研究认识真理的有关理论,然后转变为哲学思维为真理奠定基础。
一、在批判自然思维的态度下研究真理的理论首先,胡塞尔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做了和康德类似的工作,也就是他的“哥白尼革命”,区分了两种思维态度,即自然的思维态度和哲学的思维态度。
在《现象学的观念》一书的开头就提到:“我在以往的讲座中曾区分自然科学和哲学科学;前者产生于自然的思维态度,后者产生于哲学的思维态度。
”[3]在自然的思维态度中“我们的直观和思维面对着事物,这些事物被给予我们,并且是自明地给予,尽管是以不同的方式和在不同的存在形式中,并且根据认识起源和认识阶段而定。
胡塞尔的主要哲学观点
胡塞尔的主要哲学观点胡塞尔,这位哲学界的大神,真的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人物。
他的思想简直像是万花筒一样,五彩斑斓,让人目不暇接。
得说说他的“现象学”理论。
简单点说,现象学就像是一种探究我们如何感知世界的工具。
想象一下,咱们每天看到的、听到的、甚至是感觉到的事情,都是通过我们的意识来理解的。
换句话说,咱们生活在一个个体的世界里,而这个世界又是被咱们的意识给“过滤”过的。
哎呀,听起来有点高深,其实就是在说,我们的感知有时候跟真实的事物相去甚远。
就像你早上醒来,发现窗外的阳光好得很,但一旦你没睡够,心情就直接掉进了谷底。
胡塞尔对“意向性”的看法也特别有意思。
你知道的,意向性就是咱们的意识总是指向某个对象。
比方说,你在吃冰淇淋,那冰淇淋就是你意识的“目标”。
但是,要是你正在吃草莓味的,而你心里想着巧克力味,那这个意向就有点跑偏了,对吧?这就像在玩一场“真心话大冒险”,你的意识总是想把你拉向某个特定的方向。
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咱们的情感、记忆、想象力就全都参与进来了,形成了一个复杂的“意识网络”。
再说说他的“生活世界”。
这个概念听上去很抽象,但其实它就是指咱们每天生活的那个真实世界。
就是那个你喝咖啡、跟朋友聊天的地方。
胡塞尔认为,咱们的哲学思考应该扎根于这个生活世界,而不是空洞的理论。
就像一个花匠,得先了解土壤才能种出花来。
这种扎根现实的理念,让咱们在思考问题时,能够更接地气。
想想看,如果咱们总是飘在空中,根本无法感受到生活的真实,那日子简直就没法过了。
得聊聊胡塞尔的“时间意识”。
你有没有想过,时间是怎么在我们心中流逝的?胡塞尔觉得,时间并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个不断流动的“现在”,过去的记忆和未来的期待交织在一起。
就像咱们在看一部电影时,虽然画面是连续的,但回忆和期待常常让情节变得更为丰富。
你会发现,回忆起一段往事,心里会涌起一阵暖流,仿佛那一刻又回到了眼前。
说到这里,胡塞尔的哲学真的让人感觉像是在跟时间赛跑。
胡塞尔的数学哲学思想
胡塞尔的数学哲学思想
主要包括:
1、必然性:即每一个结论都有必然的原因,不管它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
2、实在性:即数学是运用可判定的结论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用假设或推论。
3、单一性:即一个问题要使用一种独立而完整的方法来解决,而不能仅依靠分析和归纳等技巧。
4、抽象性:即数学通过形式化的方法去探索实际问题的本质。
5、可最终确定性:即对于某一问题,可以通过计算、推理等去确定它的结论。
6、反向思维:即从实际出发,把某些特性提炼出来,然后从它们形成的数学问题找出答案。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现象学的观念》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的重要著作,书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哲学观念。
其中最为重要的观念之一便是“超越之物”,这一观念对胡塞尔后来的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出发,对“超越之物”的相关观念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超越之物”。
在《现象学的观念》中,胡塞尔提到,“超越之物”是指那些在我们的主观意识之外存在的客观实在。
在传统的哲学观念中,人们往往认为我们的知识和认识能够直接抵达这些超越之物,但是胡塞尔却提出了与之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我们无法直接认识到超越之物,我们只能通过“表现”来认识到它们。
那么,“表现”又是什么呢?在胡塞尔的哲学思想中,“表现”是指我们对于超越之物的意识形态或者表象,它并不等同于超越之物的本身,而是我们主观意识中所构建出来的概念或者形象。
胡塞尔之所以提出“超越之物”这一观念,是因为他想要突破传统哲学中对于客观实在的理解,他认为客观实在并不是可以被我们直接认识到的东西,而是通过我们对于它们的表现来构建而成的。
这一观念对于后来的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引发了对于认识论、语言哲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等方面的讨论和研究。
胡塞尔的“超越之物”观念在哲学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改变了人们对于认识、语言和现实的理解,引发了许多重要的哲学问题和讨论。
这一观念对后来的哲学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启发和影响,至今仍然在当代哲学思想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通过对“超越之物”观念的了解和研究,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胡塞尔的哲学思想以及现象学的核心观念,也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当代哲学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和挑战。
胡塞尔,有限地无限化所产生的理念
胡塞尔,有限地无限化所产生的理念
胡塞尔(Edmund Husserl)是20世纪著名的德国哲学家,被认为是现象学的创始人之一。
他提出了“有限地无限化”这个概念,这个概念涉及到人类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探讨。
胡塞尔认为,人类的认识世界是有限的,但同时又具有无限的可能性。
这种无限化并不是指一种无限的虚无或混沌,而是一种无限的开放性、可能性。
胡塞尔认为,这种无限的开放性是人类思维和认识的基础,也是我们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基础。
通过“有限地无限化”这个概念,胡塞尔强调了人类思维的开放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指出了我们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局限性。
他认为,这种局限性并不是一种消极的限制,而是一种积极的推动力,推动我们不断地超越自身,不断地探索和理解世界。
总之,“有限地无限化”这个概念在胡塞尔的思想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反映了人类思维的开放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指出了我们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局限性和挑战。
这种思想对于我们理解和探索世界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影响。
哲学大师胡塞尔:不做判断也是一种判断,这是一种什么哲学精神?
哲学大师胡塞尔:不做判断也是一种判断,这是一种什么哲学精神?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介绍,20世纪著名的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的哲学思想。
今天我们聊一聊:现象学还原的方法。
胡塞尔现象学的口号是“回到事情本身”,为什么他会提出这个口号呢?因为胡塞尔认为,之前的传统哲学,充满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尤其是主客二元论和现象本质二元论。
我们总是站到主观的角度是理解世界的本质,这样是不对的,为什么不能回到主客之前呢,回到那个不带任何主观偏见的意识领域去认识世界呢?所以,胡塞尔提出了,回到事情本质,就是要回到纯粹的意识领域,去发现世界的本质。
而胡塞尔现象学就是一种方法,就是要避免陷入主客二元对立,现象和本质对立这种思维去理解世界,还原到事情最初始在意识中呈现的样子。
还原方法具体来说有三个:悬置判断、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
今天我们先聊聊“悬置判断”,也有地方翻译为“搁置判断”,它也可以说是后两种还原方法的基本原则和前提。
关于悬置判断,首先要说明两点,第一点是,这个方法也称之为“加括号法”,什么意思呢?括号是数学用语,这和胡塞尔是学习数学出身有关系,他还是以数学论文拿到博士学位的。
把东西放到括号里面,也就是说,括号里面部分我们先不考虑,暂时放一边,也就是先悬置判断,先不做判断。
第二点是,“悬置判断”的口号其实是胡塞尔借用了古希腊哲学家,也是怀疑主义哲学家皮浪的思想。
在之前我们讲过,古希腊哲学中,在后苏格拉底时代,有一个思想流派就是怀疑主义,而皮浪就是怀疑主义的代表哲学家。
悬置判断,就是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皮浪的“悬置判断”有两个出发点,一方面,悬置判断是为了避免陷入主观的错误判断中;另一方面,悬置判断也是是对绝对真理的一种怀疑态度。
我们都知道,我们认识世界其实很难避免主观情绪和视角的干扰,我们的意识当然是很难做到绝对纯粹。
你可以仔细审视你的每一个观点,甚至每一句话,甚至都很难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更不要说不受任何情绪、环境、文化等等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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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胡塞尔的真理观提要:胡塞尔的真理观是建立在现象学观点和方法基础之上的绝对的真理观,注重对于人们内部观念根据的考察,是反对心理主义超越的真理观,对于在逻辑上纯粹观念上的要求甚是强烈,但胡塞尔的真理观是从人本主义基础出发的,在他试图建立科学的哲学体系中在真理观上存在一些问题,直观式把握真理本质在现象学本质还原到现象学先验还原过程中存在缺陷,对于自身建立的真理体系确切性即真理自身的检验只能通过直观方式把握,以至于这种真理观指导下的社会实践没有多大的反响。
关键词:胡塞尔现象学真理观绝对真理先验还原一胡塞尔在其著作中对真理的论述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1.从真理的客观性上论述。
如胡塞尔在《现象学概论》中论述纯粹逻辑学观念和科学的统一性时提到,"一个事物受到这样那样的规定,着恰恰便是自在的真理,它构成自在存在的必然相关物......作为一种对象,它不是单纯的被意指(被判断),而是被认识;或者:对象如此存在着这就是已成为现实的真理,是明证的判断体验中个别化了的真理。
如果我们反思这种个别化的过程并进行观念直观的抽象,那么,被把握的对象便不是那个对象之物,而是真理本身。
"①在这里他对真理的客观理解是,科学是被统一了的真理。
这种统一的真理接着又被胡塞尔分为个体真理和总体真理。
个体真理出于根据是在某些被设定境况下具有的必然性,总体真理则注重总体的规律。
真理之间的靠演绎的形式联结。
2.从早期胡塞尔的真理符合反映论论述上,"一个在观念上一致的、对于任何一个对象都有效的真理体系,是与任何一个对象都相符合的,另一方面,一个可能的认识体验的思想体系也与任何一个对象都相符合,根据这些体验,任何一个对象,以及属于这个事物的真理,对于认识者来说就被给予了。
"②其真理的客观性在早期胡塞尔逻辑研究时期反映论的性质更多一点,在观念领域内的合规律性被胡塞尔加以强调。
3. 从真理的绝对性上论述,"一个东西如果真的是真理便绝对'自在的'为真理;真理总是同一的一个,无论它是被非人、被天使还是被上帝判断所把握。
如果我们没有受到相对主义的迷惑,那么我们所说的逻辑规律就是指在这种相对于种族、个体和体验的实在多样性而言的观念统一性中的真理。
"③在胡塞尔论述中着重批判种类相对主义、逻辑上的真假词义、种类构造上和一般人类学构造上的错误认识从而揭示了:真理的相对性意味着,我们称之为真理的东西依赖于人这个种类的构造以及依赖于支配这个构造的规律。
在他看来真理的相对性必然会导致世界存在的相对性,因为世界无非是对象的整体统一,这个统一与所有事实真理的观念系统相符合并且无法与这个系统分开。
4. 从真理的对象性上阐述,"每一个真理自身仍然是它所是,它保留着它的观念存在。
它并不存在于'虚空中的某处',而是一个存在于观念的非时间王国之中的有效统一。
它属于绝对有效之物的领域,我们首先把所有那些我们可以名察到或至少可以合理地猜测到其有效性的东西,纳入这个领域,就是说,这个领域还包括所有那些有效的、但我们尚未认识并且也许永远不会认识的东西。
"④在胡塞尔先验还原的理论中,他认为先验的自我意识或纯粹意识才是哲学的真正对象它才能给予人绝对的真理。
只有排除掉那些暂时的变化不定的东西把握内在的常住不变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真理。
二纵观胡塞尔对真理的相关论述,结合其现象学的观点和哲学分析方法我们能进一步把握他真理观的特征和存在的不足。
(一)胡塞尔真理观的特征有:1.真理的对象性有新的转变。
在胡塞尔的真理观中,真理所指对象是纯粹逻辑、统一性的规律和先验还原后的观念,将真理所指对象引向人们认识的内部。
当休谟的唯心主义向人们的传统观念提出诘难时,西方的哲学家们就将关注点开始相人类自己的内部认识上转换,康德是这方面的集大成者,其先验哲学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提出人类的主观认识没有使自己达到客观彼岸性的可能,之后经费希特,谢林等心理主义凸显。
德国古典哲学终结后,实证主义又开启的休谟新经验主义的道路,后经马赫主义发展,但实证主义的缺点又被之后的心理主义倾向的新康德主义抛弃。
新康德主义的代表朗格从生理心理学试验的出的结果出发重读康德的经典,但他放弃了康德的物自体理论成了唯心主义的代言人。
心里主义在胡塞尔所处的时期开始盛行,其理论对于真理的研究也以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为主,只注重内心经验的分析使逻辑理论包裹着心理现象理论,连抽象的数学的真实指导意义也遭到抛弃。
胡塞尔在维也纳时期受其恩师布伦塔诺的影响决定建立严肃严格的哲学体系,但他觉得这样的心里主义体系存在着很多的非严格意义上的"超越",从《逻辑研究》到之后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观念》以现象学为基本观点他建立新的哲学体系,真理观方面实现了真理的对象转变,着重分析了意向性观念是对象客体化的过程从而在观念的深层喊出反对心理主义,人类主义等那些将客观逻辑和心理主义分析相杂糅的现象。
他认为真理是绝对的统一的,都是面向内部的观念,但这种观念并不是心理主义所发现的"合某种规律"或是人类的架构,而是逻辑的、先验还原后的"先验哲学"和"现象学心理学"的统一构造。
2.强调真理的绝对性。
胡塞尔认为作为真正的哲学上追求的真理观其目的在于超越一切相对性的绝对终极的有效真理,即反对反映论的真理符合论、反对实证主义、反对实在论以及科学主义和历史主义。
在他看来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围绕着世界观而相互战斗,但两者在不同的阵线都把观念错误地解释为事实,并把整个实在性、整个生活都转变为"事实"的一种不可理解的无观念的紊乱。
迷信事实是它们两者所共同的。
这些都是认识基础上的超越,对它们来说被认识的对象中任何未被实项地包含的东西都是神秘的称问题的,是没有根据的休谟所说的联想的道路。
⑤真理的绝对性的基础是它的统一性,真理的反映是真理的运动,是真理对象的客体化过程,是人们根据纯粹逻辑观念在先验哲学和现象心理学基础之上的构造。
真理的前提必须是确定的逻辑标准,确切的逻辑基础才能保证其构造过程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人们在把握真理时前提是不容质疑的。
真理的绝对性还表现在真理在构造过程中的确定性。
现象学的方法在把握构造真理上采用的"悬置"法排除一切不确定的超越,胡塞尔批判心理主义、相对主义和人类主义,因为这些在构造真理的过程中会使对象性的过程变得复杂,"超越"层出。
他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观念》中指出真理在观念领域传统的考察方法是存在错误的,"正是由于这样一种自我证明中可以理解心理主义的最深的根本固有意义上的错误--即作为先验心里主义的,作为破坏哲学之纯粹意义的错误,这种错误企图使哲学建立于人类学或心理学,人的或人类心灵生命的实证科学之上。
如果我们研究之后被当作先天科学的纯粹内在心理学仍被建立起来的话,这种错误就毫未获得纠正。
于是它就仍然是一种实证科学,并只能成为'实证的'或'独断论的'科学,决不能未哲学奠定基础。
"3.在对真理认识的基础上对心理主义的反思。
在胡塞尔《逻辑研究》之前,当时主流哲学家提出的真理观都倾向心里主义,在心理学与逻辑上造成了混乱。
胡塞尔指出"在开端上任何认识都不能不假思索地被当所已确定的的认识......现在我指出笛卡尔的怀疑考察和绝对被给予性的领域下被把握的。
现在还应当进一步指出,这种认识的内在使它能够作为认识批判的第一出发点;此外,它借助这种内在摆脱那种神秘性,这种神秘性是产生所有怀疑主义窘境的根源;最后,内在是所有认识论的认识必不可少的特征,不仅仅是在开端上,而且任何时候向超越的领域的借贷,换言之,即任何把认识论建立在心理学或其他自然科学基础上的做法都是一种悖谬。
"⑥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主要是在逻辑学领域进行的。
他认为纯粹逻辑所研究的对象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观念和普遍的本质联系,与实在的心理过程无关。
因此,逻辑规则只与观念的内容发生关系,逻辑不可能到心理活动中去寻找自己的基础。
逻辑活动本身具有心理活动的基础,但其具体内容则是观念法则之间的关系,是逻辑关系而不是心理学中的事实关系。
这些关系不应针对它们的心理思想活动而发生改变。
逻辑真理的自明性是关于思想必然性的一种特殊的内在感觉,即被判断对象是自己把它自己"给予"作为判断者的我们的。
判断对象的"自我给予"是我们进行判断的前提。
故而,首先有判断对象,"自明"即它的"自我显现",然后才有我们心理的"自明性"感受。
心理主义在上述问题上都持错误观点,原因在于没有严格区分"实在的东西"和"观念的东西",因而无法搞清观念之间的规律和经验事实之间的规律的不同,更不清楚心理学的有效性同逻辑学的普遍有效性在性质上的不同。
错误地把不确定的心理学作为逻辑学的基础。
胡塞尔对心理主义批判的结论是"整个心理学作为一门事实科学,是不适合为建立规范纯粹逻辑学、纯粹价值论和实践学科有关的纯粹原则的那些哲学学科奠定基础的。
" 进而言之,一切经验事实学科也都和心理学一样,不适合承担上述使命。
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中胡塞尔提出心理的东西并不构成本身的一个世界;它是作为一个自我(ego),或者对于一个自我的经验被给予的,这种东西是与一种特定的、被叫作身体的物理事物联结在一起表明自己的。
心理学的任务是在自然的心理体系中科学的探究这种心理要素,从而一一种客观有效的方式规定它,发现它发展与变化、出现与消灭的定律,我们要坚持一点,"每一个心理学判断都包含对心理自然的是存假定,不管这种假定是否明显。
"⑦胡塞尔哲学的基本道路也在批判中得以确立---哲学和逻辑学一样,研究的是纯粹的观念之物及其相互关系,是纯粹观念学科而非经验事实学科。
这样使得胡塞尔在进一步对真理的研究中对心理主义彻底地反思在逻辑上首先把求确定性投向人们认识的观念领域的现象学还原和先验还原。
4.采用"考古式"的现象学还原方法。
胡塞尔认为要追求绝对真理,就必须改变以前所有的思想方法,改而运用现象学还原方法。
他指出,必须把对于世界的"自然的观点"和"社会的观点"以及历史上出现并遗留下来的对于世界的各种看法统统都"悬置"起来。
他又借助数学上的术语,把这种"悬置"称为"加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