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一般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临时用电线路违规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违规使用电焊、切割等设备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5.未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相应证件或证件过期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施工机械设备未经专业人员操作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三、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污水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混乱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
3.占道施工污染周边环境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的处罚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者,处罚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规定:罚款5万至10万元,同时停工处理。
五、整改不到位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停工处理。
停工处理期间,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六、其他情况对于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范文,不含分段语句。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3. 罚款的执行应公正、合理,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者,每次罚款50元。
-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0元。
- 未经授权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者,每次罚款200元。
2. 工程质量问题:-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使用者,每次罚款300元。
- 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者,每次罚款500元。
3. 工程进度延误:-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者,每日罚款1000元。
- 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面未能按时完成者,每次罚款200元。
4. 环境保护违规:- 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者,每次罚款50元。
-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废气者,每次罚款500元。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记录违规事实。
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
3. 发出罚款通知单,明确违规事项、罚款金额及缴纳方式。
4. 违规者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三日内缴纳罚款。
四、罚款的管理与使用1. 罚款由项目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
2. 罚款收入用于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工程质量。
3. 罚款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施工人员公示。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的施工现场。
三、罚款原则1. 依法依规:罚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平公正:罚款应公平、公正,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 教育为主:罚款应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 罚款与整改相结合:罚款的同时,应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罚款项目及标准1. 人员安全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2. 施工现场环境违规行为(1)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2)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3)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4)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5)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7)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3. 施工现场管理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符合规定,每处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行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该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用于指导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管理。
以下是根据施工现场管理中涉及到的内容,提出的处罚细则。
一、安全管理方面:3.违反用电安全规定者,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重新编制用电方案。
5.未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者,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补齐防护设施。
二、质量管理方面:2.违反施工工艺规定者,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3.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8000元,并责令重新整改。
4.对重要构件拼装精度不符合要求者,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整改。
5.未按合同要求保管材料者,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三、环境管理方面:1.未按要求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区域者,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2.违反环保要求排放污水、粉尘等污染物者,第一次罚款3000元,第二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3.未按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扬尘者,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3000元,并责令采取措施防止扬尘。
4.擅自倾倒或焚烧建筑垃圾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8000元,并通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综上所述,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是施工现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真正起到了改善和维护施工现场管理秩序的作用。
同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素质,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
2024年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2024年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根据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定于2024年开始施行,为了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建设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也要对遵法行为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应当注重针对性、刚性和公平公正,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处罚力度。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利用安全管理培训、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人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违法行为与处罚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一)未按照法律法规手续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展施工活动的;(二)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三)未按时申报工程质量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一)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二)违反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以较重罚款:(一)组织人员冒名顶替进行施工作业的;(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施工资料和技术资料的;(三)伪造、篡改工程验收报告和相关技术文件的。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规定完成,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涉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违规行为。
三、处罚内容及标准1. 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提交施工安全责任书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2. 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3. 违规行为三:未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4. 违规行为四: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5. 违规行为五: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6. 违规行为六: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处罚标准:从业人员罚款100元。
7. 违规行为七: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8. 违规行为八:未按规定设置和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9. 违规行为九:未按规定规范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及维护管理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10. 违规行为十: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处罚标准:施工单位罚款5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四、追究责任对于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处罚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一、安全管理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
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
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
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
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
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地,并且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处罚主要是指对施工现场违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或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并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许可私自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3.盗窃、破坏施工现场设施设备;4.与施工现场无关的人员闲逛放肆;5.未经许可擅自带宠物进入施工现场;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1.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2.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3.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4.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违规行为的记录台账,记录每一起违规行为的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以备查证。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对处罚措施负责,保证处罚的公正和合理。
第九条若受处罚者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情况,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宣布。
总结:通过制定施工现场处罚管理规章制度,可以有效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施工现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一、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的定义施工现场违章行为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或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施工安全生产规范和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行为。
二、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的分类1. 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包括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进行施工、违法使用、乱拉乱接动力线缆、搭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行为。
2. 劳动用工违章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落实劳动防护措施、未经培训和考核上岗作业、未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开展夜间作业等行为。
3. 设备材料违章行为:包括使用、维修、检验、试验不符合规定的工程设备及机械、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行为。
4. 建筑施工技术违章行为:包括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未经审核、施工工序未按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未按规范进行质量检验、违反市政验收规程等行为。
三、违章处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并保证被处理方的合法权益。
2. 依法依规原则:处理违章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处理程序合法性,并遵循程序正当原则。
3.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对于施工现场违章行为,除了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施工现场违章处理程序1. 发现违章行为:施工现场违章行为可以通过巡查、检查、投诉等多种途径发现,可由相关监管部门或施工单位自查自纠。
2. 现场处理:发现违章行为后,应立即进行现场处理,采取阻止、纠正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违章调查: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应进行违章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并进行调查取证。
4. 违章处理决定:根据违章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进行违章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书。
5. 违章处理通知: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给违章行为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违章处理的内容和期限。
6. 违章处理结果评估:对已处理的违章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程安全处罚制度
工程安全处罚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和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程安全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施工人员等。
三、违规行为和处罚标准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一次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影响施工安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4.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工艺交底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变更施工工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或出具虚假验收材料的,责令重新验收,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危害施工安全的行为,按照情节轻重,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程序及监督1.发现违规行为的监督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核实。
2.对于违规行为,应先进行调查核实,由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
3.被处罚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申诉,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复核。
4.对监督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存在监管不力等情形,应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安全。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重新发布。
2.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3.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应依法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
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
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200元/人。
2、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密目网、平台、防护栏等)不符合安全规定,除限期整改外,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2000元/人。
3、施工区域为按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4、各种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未指定安全防护措施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2000元。
5、临时线路敷设、电缆电杆架设不满足安全、过车要求,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4000元。
6、施工照明无法满足安全施工(安装)要求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7、施工降噪措施不当,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缴纳违约金2000元。
8、现场孔洞覆盖及安全警示牌未按规定设置,发现一次,每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9、现场所有配电开关箱未装电源漏电保护器或各种机电设备无保护接地(接零)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10、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600元/人。
11、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危险物品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20000元。
1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设备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13、向高处或从高处投(抛)工器具、物料、垃圾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14、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15、不服从安全管理,抵触安全管理人员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2000元。
16、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的,每发生一起缴纳违约金1000元。
17、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使用甲方电器设备或电源的,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18、冬季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擅自点火取暖的,每发现1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1)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反其中之一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2)高空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3)违章用电,私接乱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5)施工现场混乱,发现一次,罚款200元;(6)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7)不按规定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者,罚款200元;(8)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抽烟,经检查发现,按每人次50元罚款;检查发现地上有烟蒂、烟盒的,罚款50元/支;(9)交叉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保护好现场设备、阀门、管道等设施,若因施工单位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现场设备、阀门、管道等损坏,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施工方负责并罚款5000-10000元;(10)施工人员在施工的同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人为制造非施工原因的噪音、粉尘,如有投诉,罚款200元/次;(11)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场地通道及周边道路通畅,禁止将通道、道路用于堆放施工材料或设备,如需临时存放,必须提前与扩建办进行沟通。
在未得到扩建办同意的情况下,在施工场地通道及周边道路堆放施工材料或设备,一经发现,将给予500元罚款。
(1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或变更消防器材的位置,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施工现场禁止随意搭建临时工棚等设施,施工单位如需搭建临时设施,必须向扩建办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未得到扩建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搭建临时工棚等设施,一经发现,拆除临时设施并给予500元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二)是建设工程领域中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维护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法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可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主体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安全文明管理部分本工程施工期间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1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1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20元。
4、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50元。
5、严禁私自接电动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6、爱惜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20-100元。
7、塔吊批示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批示,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平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次罚款。
8、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9、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无条件驱逐出场。
10、违反施工机械操纵规程的,发觉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50元/次罚款。
11、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2、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1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人走场清,首次发觉的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再次冒犯的处以50元/次罚款。
14、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违反规定首次发现的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再次触犯的处以最低50元/次得罚款。
工程施工处罚标准
工程施工处罚标准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标准。
在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会造成相关人员出现伤亡,影响社会和谐。
所以,相关部门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处罚标准》等法规,对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一、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行政处罚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在2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3%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在2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3%以上1.7%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7%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施工安全处罚标准1.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级及违规现象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级及违规现象处罚标准
一、危险作业受控牌
➢需要配置的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防护类:搭拆临边防护时、吊绳施工时、高处、临边、悬空作业时(需配备安全绳)、卸料平台安装拆除施工时、外脚手架安装拆除时、模板支撑架安装拆除时、
2、机械设备类: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施工电梯安装、拆除施工,吊篮安装、拆除施工,桩基设备安装、拆除施工,桩基打桩施工时,挖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汽车吊
等临时工程车辆施工、进出场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时(桩基、塔吊、施工电梯等)
➢安全受控牌标准模板
二、安全风险分类
三、处罚措施
2015年11月。
建筑工程施工处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处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标准。
一、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的处罚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2. 将工程项目分解后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处罚1. 未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10万元以下罚款。
2. 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处罚1. 未按照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由有管辖权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处罚1.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2.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有管辖权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3篇)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危险工作、违规使用危险物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
处罚措施:责令停工整顿、罚款、吊销执照或证书、刑事追责等。
2. 安全责任不落实:如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处罚措施:罚款、警告、责令整改、责令停产整顿等。
3. 事故责任追究:如发生事故后,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尽力避免事故扩大等。
处罚措施:罚款、扣押财产、刑事追责等。
4. 未按照规定向公众披露安全风险信息:如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安全风险信息,导致公众权益受损。
处罚措施:罚款、警告、责令公开道歉等。
5. 违反安全专业人员资质管理规定:如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处罚措施: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可能因国家法律、行业规范、地方政策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2)一、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____元,管理人员和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以任何借口佩而不用或根本不佩,违者罚款____元。
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____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理或责令退场。
四、班前严禁饮各类酒,洒后不得上岗作业,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____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五、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入场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六、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拆改各种防护设施,违者罚款____元。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警示牌、标志牌、未经允许不得自行移动或有意损坏,违者罚款____元。
八、跨越沟、槽和高处作业,严禁搭平板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罚有关责任人或在该处施工的负责人)。
九、脚手架、工作平台严禁超高、超载、集中堆放机具和材料,违者罚有关责任人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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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人、机、料、环保、法律”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无”(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管理目标,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范围:
(一)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
进场时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等,配置好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等安全保障用品。
(二)专职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者,应
坚持贯彻安全规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理好开工前安全手续,对施工装备、设施进行安全评定(经第三方确认),具体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处罚措施:
公司将组织由领导带队质安检查人员参加的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如下违规现象,由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涉及具体施工人员违规由项目部处理。
(一)资料管理:
1、未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罚款100元/项。
2、未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书》或未给录用人员(满二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罚款500元/人次。
3、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施工班组进场及日常安全教育记录或施工日记记录等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项;未记录的:罚款200元/项。
4、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无记录的:罚款200元。
(二)设备管理:
1、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钻、切割机、套丝机、压槽机等)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
罚款200元/台。
2、电焊机没有二级保护措施的:罚款500元/台。
3、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或接地线不符合规范的:罚款500元/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