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公司治理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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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公司治理风险防范》培训课纲
《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课程背景】
当前,银行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具有一些有利
条件,也面对一些新情况。农商行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内外部环境和企业运作、公司治理中,都存在法律风险。改革需要适应新情况,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达成做大做强做优的发展目标。
【授课时长】
一天,内容据时调整。
【课程收益】
通过以案释法,教练式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主要法律风险点,让学员建立起全程把控风险的思维格局,准确把握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并预先采取避免权益受损的防范措施,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和责任。
【授课对象】
银行高中级管理人员、法务人员、风控人员等。
【课程特色】
1、独特的专业优势:张绪才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2、独特的讲课技能和风格:张绪才老师最大的特点是不讲理论讲案例、不讲术语讲白话,理论案例化、案例故事化、故事情节化、情节实战化;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公司法》内容解读
一、企业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原则的价值及其弊端的防止
(一)企业法人制度的意义
案例分析: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什么责任?
1、独立的财产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限责任原则的价值:两个主体;两种权利;两种责任(三)有限责任制度缺陷的补救——法人人格否定
1、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信用危机
1)原因
公司独立人格容易被滥用
股东有限责任容易被滥用
大股东的控制权容易被滥用
2)目的
利用公司形式规避法律型
利用公司逃避合同义务或债务型
3)后果——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2、补救对策——揭开公司面纱
二、企业的目的和能力
(一)公司的目的
1、企业是谁的?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管理者利益的冲突
2、公司存在的目的是什么?公司的目的是公司治理的首要问题
1)明确公司目的也就间接地明确了公司经营者的行动准则。
2)有助于对具体问题的解释;
3)明确公司有脱离公司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的权利;
4)在确定公司经营者的责任、义务时,可以成为一种衡量标准。
3、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什么?
1)营利目的的核心是长期的营利
2)长期利益的内容
3)公司的利润以及股东的利益的目标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应该滞后。(二)企业的能力:企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对外投资决策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2、公司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及程序?
3、企业可以借款给他人吗?
4、公司超经营范围展开经营活动有风险吗?
三、防范公司组织机构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必须重新认识公司法
(一)公司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二)公司章程——“个性化”公司经营的基础
1、公司章程是一个企业的“宪章”
1)对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有约束力
2)公司的各项行为,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必须符合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不可再成为“傻瓜章程”。
2、公司章程可以自行规定什么?
1)法律规定是非强制性的,章程规定优先;
2)法律不作规定,但明确规定由章程自行规定;
3)法律没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否由章程规定。
补充:属于公司章程自治范畴的任意性条款
(三)活用公司章程,
1、防范经营管理的风险
2、公司僵局的避免
1)因股东无法顺利退出而出现僵局
2)因股东会、董事会召开失败而出现僵局
3)因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尖锐对立而出现僵局(增资、合并、分立、吸收新的股东、分配等)
4)股东与职工的对立而发生的僵局(改制与重大经营问题上决策)
5)因收购与反收购而出现的僵局
3、公司章程的作用
1)可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2)可以划清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经理的职权
3)可以明确董事、高管的选任规则
4)可以确定法定代表人
5)可以使股权转让更具操作性
6)可缓解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矛盾
4、股东无法退出之僵局的打破——持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1)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
2)哪些股东可以有此权利?
3)以什么价格回收股份?
4)救济措施
5、打破公司僵局的最后选择——司法解散公司
四、公司信用基础的维护—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一)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1、任意转让
2、强制转让
3、出资的继承
4、有限责任公司向第三人转让出资的程序
5、股权转让中的纠纷及解决思路
1)股东间转让真的可以不受限制吗?
2)对第三人转让出资时,该怎么通知其他股东?
3)对外转让出资需要开股东会讨论吗?
4)股东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5)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
6)强制执行股权时,优先购买权在什么阶段行使?
7)死亡股东的继承人当然地可以成为股东吗?
五、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及其分析
(一)争议产生的原因——证据打架
(二)解决原则之一——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三)解决原则之二——诚实信用与合同自由原则(四)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1、哪些股东属于控股股东?
2、为什么控股股东要承担诚信义务
(五)股东权及其保护
1、股东权保护的意义
2、股东有哪些权利?
六、公司组织机构的运作
(一)股东会中心?董事会中心?还是经理中心?(二)公司治理结构框架
(三)股东(大)会及其运作
案例分析:股东会决议中的风险与股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