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私募免责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投资者”)与乙方(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1. 乙方作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从事私募基金的管理业务。
2. 甲方有意向投资乙方管理的基金,为确保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二、免责条款1. 投资风险告知乙方已向甲方充分披露了投资私募基金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甲方在投资前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这些风险。
2. 投资决策甲方在投资前已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期限等,并基于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作出投资决策。
乙方对甲方作出的投资决策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市场风险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甲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市场风险。
乙方不保证基金的投资收益,也不承诺最低收益。
4. 业绩比较基准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供参考,不代表基金的实际业绩。
甲方不应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
5. 信息披露乙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基金的相关信息。
但甲方应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6.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基金投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 乙方管理责任乙方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但在以下情况下,乙方不承担管理责任:(1)甲方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2)甲方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3)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4)其他不属于乙方责任的因素。
8.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名称】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XXXX-XXXX-XXXX【协议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协议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拥有丰富的资金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2. 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机构,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优质的客户资源;3. 甲方和乙方希望通过合作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共同实现利益最大化。
基于以上背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 "协议"指本《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1.2 "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指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向乙方的客户推介、销售私募基金产品的业务。
1.3 "乙方的客户"指乙方在私募基金通道业务中介绍给甲方的潜在投资者或已经投资甲方私募基金产品的客户。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合作伙伴,乙方有权向其客户推介、销售甲方的私募基金产品。
2.2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其推介、销售私募基金产品的行为合法、合规。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和培训支持,以便乙方更好地推介、销售甲方的私募基金产品。
2.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客户信息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
第三条免责声明3.1 甲方在此声明,乙方作为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合作伙伴,其行为和表述均代表乙方自身,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表述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甲方不对乙方的销售行为、销售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自行承担因其销售行为引起的纠纷、争议和法律责任。
私募基金投资通道合作协议-基金管理公司与资产管理计划
私募基金投资通道合作协议-基金管理公司与资产管理计划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基金管理公司乙方:资产管理计划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将为乙方提供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通道,包括但不限于:(1)私募基金产品的销售、分拨、申购、赎回等服务。
(2)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运作、监管等服务。
1.2 乙方作为资产管理计划,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支持:(1)提供符合甲方产品投资策略的优质资产组合。
(2)协助甲方进行投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
(3)提供市场情报和分析服务。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进行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三、合作方式3.1 双方将通过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和沟通。
3.2 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和安排,明确协作的具体内容、方式,及时协商并签署相关文件。
3.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而准确的投资建议和资产信息,以便甲方对其产品进行投资决策。
3.4 双方应善意合作,倡导和共同维护合作利益,提高合作效率。
四、保密条款4.1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确保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的机密性。
4.2 双方应当保管好对方的机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或披露。
4.3 如因一方泄密或泄漏对方的机密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作协议的约定,经另一方与该方协商后,该方未在15天内修正并改善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5.2 违约方应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3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诉讼解决,并将管辖权交由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
七、协议变更和终止7.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生效。
私募基金的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的合作协议一、背景与目的甲方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乙方为合作伙伴,双方拟就私募基金的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合作共同发展,共同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基金合作范围1. 甲方将组建并负责管理私募基金,乙方为基金的合作伙伴,享有合作权益。
2. 甲方有权根据基金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并进行投资。
3. 乙方可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为基金提供投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荐、资源对接等。
4. 甲方和乙方共同对基金进行风险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的稳健发展。
三、基金合作方式1. 乙方可通过现金、股权、资产转让等方式将投资项目引入基金,甲方将根据项目的风险收益特性和投资策略进行判断和决策。
2. 甲方可根据基金的需要,将一部分基金份额分配给乙方,乙方享有相应的合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费、利润分成等。
3. 甲方和乙方应当做到信息共享、风险分担、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基金的发展。
四、基金管理人责任与义务1. 甲方作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规管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 甲方应当按照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规则,进行基金的投资和风险管理。
3. 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提供基金的运作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情况、业绩表现等。
五、合作伙伴责任与义务1.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提供详实的投资项目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2. 乙方应当保密基金的相关信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非合作方。
3.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基金的决策和管理,并按照约定的份额享受合作权益。
六、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1. 私募基金投资存在风险,甲方和乙方应当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2. 甲方和乙方应当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并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3. 单方因自身过失导致的损失,由该方独立承担。
七、合作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指定期限】。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名称: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为一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2. 乙方为一家提供通道业务的服务机构,具备相关技术和资源;3. 双方希望就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展开合作。
基于上述背景和意向,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转、交易结算、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稳定、高效、安全的通道业务服务。
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配合乙方完成业务流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2 若双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前达成续签协议,本协议自动延期。
第三条业务费用3.1 乙方提供的通道业务服务,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和发票。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五条免责条款5.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变更或政府行为等原因无法履行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对方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损失,对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协议解除6.1 甲方或乙方如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解除前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2024年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一、目的与背景
为了加强私募基金的销售和推广,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 甲方通过其销售渠道向投资者销售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
2. 乙方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和市场推广,并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信息真实、准确、清晰。
3. 双方共同努力,提高私募基金产品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共同分享成功的成果。
三、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选择销售的私募基金产品。
2. 乙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确保甲方销售团队的专业能力。
3. 双方应合作共赢,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共同推动私募基金产品的销售和发展。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妥善保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作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七、其他条款
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
2. 本协议内容接受双方一致确认,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为合法有效。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2024年私募基金合作协议范文
2024年私募基金合作协议范文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与乙方在私募基金方面具有相关的经验和资源,为了共同开展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与乙方将共同开展私募基金项目,并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2. 甲方负责私募基金项目的运营管理、投资决策等具体工作,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金。
3. 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和目标,努力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三、权利与义务: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的原则,共同遵守合作协议的约定,全力协助对方完成合作目标。
2. 甲方应遵守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投资决策合规合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协助甲方开展私募基金项目,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机密和其他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作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仲裁协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其他事项:1. 本合作协议内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
2.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如有争议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合作协议,特此签署,以示确认。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免责协议书
甲方(投资者):[投资者全名]乙方(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全名]鉴于:1. 甲方有意向投资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资。
2. 双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涉及一系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3.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免责协议。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私募基金投资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免责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免责条款1. 乙方对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基金净值波动等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投资私募基金的行为系基于自愿原则,乙方不对甲方投资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3. 由于政策法规、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私募基金投资出现亏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在投资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甲方在投资私募基金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终止基金合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乙方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如因过失或故意导致基金资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权利义务1.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1)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取投资收益;(2)查阅基金相关资料;(3)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供基金净值、投资组合等信息;(4)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2.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管理;(2)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投资策略;(3)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等费用。
3. 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投资款项;(2)乙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基金资产,确保基金投资安全;(3)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私募挂靠+免责协议书
甲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挂靠方):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相关资质和条件;乙方希望借助甲方的平台和资源,以挂靠方式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挂靠关系1. 乙方同意将其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挂靠于甲方,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平台和资源支持。
2. 乙方在挂靠期间,仍保留其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3.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日常运营,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私募基金行业规范。
二、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挂靠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挂靠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发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 甲方义务:(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平台和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网络设施、培训等。
(2)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备案、注册等工作。
(3)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乙方挂靠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3. 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并享有相应的收益。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平台和资源支持。
4. 乙方义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法合规。
(2)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挂靠费用。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三、免责条款1. 乙方在挂靠期间,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在提供平台和资源支持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在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因乙方故意隐瞒、误导等原因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精选)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精选)第一篇: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精选)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乙方(乙方):上海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鉴于: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管理权和处分权的资金委托给乙方设立基金;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担任xx基金(以下简称“xx号基金”)管理人,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指定的方式,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及处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承担回购和担保义务的公司主体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1.2若本协议第1.1条的任何条件在基金存续期内因任何原因未能实现,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基金存续期限本基金期限为6+6个月,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
第三条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一、基金财产运用1、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将基金财产投资购买XXX河滨之城(XX轩、XX轩)、XX骊山、XXXX湾约XXX个车位,收购总价X亿元,平均车位单价为20万元。
,用于受让目标债权,为投资人获取基金利益。
筑家易承诺按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之约定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回购价款。
甲方对项目交易结构、资金用途、模式及管控措施,以及对投资标的、差额补足人、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征信情况、信用情况、本基金的还款来源、流动资金测算等知悉并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甲方是本基金的风险承担主体,乙方不履行对基金资金用途的监管职责,仅履行账户管理、清算分配、提供或出具必要法律文件,按照甲方的指令管理、运用及处分基金财产的一般事务性管理职责。
尽职调查及期间的资金风险管控由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甲方相应承担上述尽职调查风险。
4中优先受偿。
二、费用的计算和支付1、乙方报酬(1)乙方报酬的计算乙方报酬按照年费率0.5%/年收取基金报酬:乙方报酬=基金实际交付资金金额×0.5%。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名称: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甲方电子邮件]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乙方电子邮件]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备合法资质和经营能力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 乙方是一家拥有合法资质和经营能力的通道业务提供商;3. 双方愿意通过合作,共同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
经过友好商议,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通道业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私募基金产品的销售渠道、营销推广服务等相关业务。
1.2 “私募基金产品”指由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类、债权类、混合类等各类私募基金产品。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搭建、市场推广、投资者服务等。
2.2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通道业务,向乙方提供合作所需的私募基金产品。
2.3 双方将共同制定销售计划、市场推广方案,并按照约定的计划和方案执行。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提供合作所需的私募基金产品,并确保其合法合规性。
3.1.2 合理配合乙方开展通道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1.3 对乙方提供的通道业务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提供合作所需的通道业务,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3.2.2 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市场推广方案和销售渠道搭建等相关服务。
3.2.3 配合甲方对通道业务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服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允许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技术、财务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者使用。
4.2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的五年。
第五条免责条款5.1 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合作不能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相关资源和经验,愿意与乙方合作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双方在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协议内容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相关资源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产品设计、销售渠道等。
2.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源和支持,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推广销售、客户管理等。
3. 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条:合作方式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关的资源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
2.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并执行相关业务计划,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费用和分成1. 合作期间,双方将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 费用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支付、按阶段支付、按业绩支付等。
3. 分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记录。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当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保密期限为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的三年。
第六条:知识产权1. 甲方拥有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等。
2. 乙方在合作期间可以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但不得侵犯甲方的权益。
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
私募基金免责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乙方(以下简称“投资者”):鉴于甲方作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负责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等工作;乙方愿意投资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投资。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免责协议如下:一、协议依据1.1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二、基金管理2.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
2.2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
2.3 甲方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保障基金财产安全,实现基金投资收益。
三、免责条款3.1 以下情况不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无需承担相应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资产损失或收益受损;(2)因政策、市场、行业等外部因素导致基金资产损失或收益受损;(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如未按照甲方提供的投资建议进行投资;(4)因第三方机构(如托管银行、审计机构等)提供的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基金资产损失或收益受损;(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3.2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1)因乙方违反基金合同或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基金资产损失或收益受损;(2)因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资资料,导致基金资产损失或收益受损;(3)因乙方自行操作导致基金资产损失或收益受损;(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四、争议解决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基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至基金清算之日止。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标题: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合作方”)于(填写签署日期)签订:甲方:(填写甲方名称)地址:(填写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填写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甲方电子邮箱)乙方:(填写乙方名称)地址:(填写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填写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乙方电子邮箱)合作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作为私募基金通道服务提供商,向乙方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道接入、资金结算、风险管理等服务。
1.2 乙方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发行方,委托甲方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服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填写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若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填写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填写提前通知期限)内未提出终止通知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第三条合作费用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服务,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收费。
3.2 甲方应在服务提供后(填写结算周期)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服务费用清单,并在(填写结算周期)内收取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合作双方应对彼此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露。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
4.3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五条免责条款5.1 甲方对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延迟不承担责任。
5.2 乙方应自行承担因使用甲方提供的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服务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在(国家/地区)注册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具备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资质和经验;2. 乙方是一家在(国家/地区)注册成立的(行业)公司,拥有(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资源;3. 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在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方面实现互利共赢。
基于上述背景,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范围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服务内容)。
1.2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向其客户推荐适合的私募基金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
第二条合作方式2.1 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合作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双方在业务推荐、产品销售、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协同合作。
2.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等支持。
2.3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客户尽职调查、风险警示、合规审核等义务,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获取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双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
第四条免责条款4.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但对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方和乙方对于因合作方的过错或疏忽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尽合理努力减少损失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保险条款5.1 甲方和乙方应分别购买适当的保险,以覆盖因合作活动而导致的潜在风险。
5.2 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应符合双方的合作需求,并在协议签署后及时提供对方相关保险单的复印件。
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3)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免责协议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商一致后签署: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为一家(国家)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具备从事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资质和经验;2. 乙方为一家(国家)注册的金融服务公司,具备为私募基金提供通道业务支持的能力和资源;3. 双方希望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开展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实现互利共赢。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指乙方为甲方旗下私募基金提供的资金通道搭建、风险管理、投资者服务等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为其旗下私募基金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支持。
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为甲方旗下私募基金提供资金通道搭建服务,包括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合作协议等;(2)为甲方旗下私募基金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3)为甲方旗下私募基金提供投资者服务,包括投资者管理、投资者沟通等。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合作材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与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相关的合作材料和信息;(2)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3)配合乙方完成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开展。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私募基金通道业务支持;(2)按照合作协议约定,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3)按照合作协议约定,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服务费用4.1 甲方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露、篡改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私募协议免责条款效力
一、引言随着我国私募基金市场的不断发展,私募基金协议作为规范私募基金投资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免责条款是指在私募基金协议中,基金管理人或投资者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责任,对特定事项不承担责任的约定。
然而,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探讨私募协议免责条款的效力。
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1. 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责条款有以下几种情形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在认定免责条款的效力时,应首先审查其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2. 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在认定免责条款效力时,应考虑其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认定免责条款效力时,应考虑其是否违背公平原则。
三、私募协议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案例分析1. 案例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保底收益,但未实现在该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保底收益,但未实现。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该承诺无效,因为其违反了法律规定。
此外,该承诺还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该免责条款无效。
2. 案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失败,免除责任在该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失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该免责条款有效。
同时,该条款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该免责条款有效。
四、结论私募协议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序良俗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认定。
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在订立私募基金协议时,应充分了解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合理设置免责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私募基金市场的监管,防止免责条款被滥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免责协议外汇投资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免责协议外汇投资通道业务合作协议
本协议是由以下合作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
1. 甲方的职责
甲方将负责提供外汇投资通道业务,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2. 乙方的职责
乙方将负责将客户引导至甲方的外汇投资通道,并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和交易。
3. 免责声明
3.1 甲方和乙方均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若发现任何虚假信息,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3.2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 甲方不对乙方的投资收益作任何承诺或担保。
乙方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4 甲方不对因乙方操作不当、市场变动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负责。
4.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双方可协商续签。
5.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履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5.2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 协议变更和解除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6.2 任何一方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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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邮编:
乙方(乙方):上海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一)乙方基金报酬。
(二)其他基金费用:(1)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2)
信息披露费用、营销费;(3)因基金事务管理而产生的咨询费、审计费
等中介机构合理费用;(4)因基金财产管理而产生的银行开户费、网
银开通费、U盾费、网银使用费、账户管理费、电汇手续费、支票
第一条投资的前提条件
1.1各方确认,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
提:
(1)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4)基金中承担回购和担保义务的公司主体及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 式向乙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 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5)基金存续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 的不利变化(由投资方根据独立判断作出决定 ),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 润分配;
(五)乙方应当妥善保存处理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根据基金业
协会要求的信息披露时间, 于基金备案系统、备份系统等定期将基金 财产的管理运用、 处分及收支情况形成基金管理报告, 报告甲方和投 资人。
(六)基金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
除非甲方另行支付,乙方因处理基金事务发生的下述合理费用
中优先受偿。
二、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乙方报酬
(1)乙方报酬的计算
乙方报酬按照年费率0.5%/年收取基金报酬:乙方报酬=基金实
际交付资金金额X 0.5%。
(2)乙方报酬的支付
乙方按照0.5%/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报酬,收取时间为各期基
金每季收到出让人支付的足额利息后x个工作日内;各期基金最后一
期基金报酬的支付时间为:各期基金终止后的x个工作日内。
(3)基金终止时,基金财产扣除其他基金费用和投资人全部基金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邮编:
鉴于:
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管理权和处分权的
资金委托给乙方设立基金;
2.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担任xx基金(以下简称“xx号基金")管理
人,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指定的方式,对基金财产进行管
理、运用及处分;
平均车位单价为20万元。,用于受让目标债权,为投资人获取基金利
益。筑家易承诺按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之约定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回购 价款。
甲方对
标的、差额补足人、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财房情况、征,信情况、,信
用情况、木基金的还款来源、流动资金测算等知悉并认可,并自愿承 担相应风险;
甲方是本基金的风险承担主体,乙方不履行对基金资金用途的监
工本费及手续费等银行费用;(5)基金终止时的清算费用;(6)为维
护基金财产的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等费用;(7)银
行保管费、监管费、办理股份质押(如有)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
(8)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等)
和交易费用。
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上述基金费用的,乙方有权从基金财产
监管;
2、 杭州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基金提供
回购及无限责任担保,杭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底总资
产XXXXX亿元,净资产XXXX万元,担保能力较强。
二、基金财产的管理
(一)乙方委托基金托管机构为本基金开立专门的基金账户,基
金财产的任何收支必须通过专门的基金账户进行。
(二)基金财产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独立于乙方的自有资
产账户和其他基金财产账户。
(三)乙方办理基金事他部门互不兼职。
(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紧急情况下
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并在事后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当亲自履行
管理职责,不得将基金事务转委托给他人处理。
1.2若本协议第1.1条的任何条件在基金存续期内因任何原因未能实
现,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基金存续期限
本基金期限为6+6个月,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
第三条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一、基金财产运用
1、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将基金财产投资 购买XXX河滨之城(XX
轩、XX轩)、XX骊山、XXXX湾约XXX个车位,收购总价X亿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 实信用的原则,就基金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信守。
合作目的
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 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管理权和资产处分权的资金 委托给乙方,并指定乙方将基金资金作为目标债权投资XXX、XXX、XXX合计XXX(小写:XXX元)的投资款。
2.第二还款来源:杭州XXXXX有限公司承诺对到期未销售车位按原 价回购,并对优先级收益不足部分进行差额兑付;
3.第三还款来源:杭州XXXX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XXXXX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XXX对优先级提供无限责任担保。
增信措施:
1、资金闭环,车位销售款回笼至基金监管账户,并由专业银行全程
管职责,仅履行账户管理、清算分配、提供或出具必要法律文件,按
照甲方的指令管理、运用及处分基金财产的一般事务性管理职责。尽
职调查及期间的资金风险管控由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甲方
相应承担上述尽职调查风险。
2、担保及增信措施
1.第一还款来源:车位销售回款,预计XXX个车位销售回款约X亿元, 可覆盖优先级资金本金及收益,银行可对车位提供按揭贷款;
(6)基金存续期内,承担回购和担保义务的公司主体未在任何资产或
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承担回购和担保义务的公司主
体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置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或承
担任何重大债务(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置或负债除外
(7)承担回购和担保义务的公司主体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
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