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8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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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目录第一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二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三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四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五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正文第一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检疫的家禽家畜、野生动物制品、有毒有害产品等。

- 商品存放需按规定进行,不得乱摆乱设摊点。

- 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第二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经营户需遵守市场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费用。

- 在指定摊位经营,不占道交易,不场外交易。

- 确保商品质量,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维护市场秩序,爱护市场设施,保持市场整洁。

第三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总则:明确农贸市场的定义、开办者、经营者的定义,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

- 市场开办者:需具备条件,办理登记注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市场经营者:需办理营业执照,遵守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 市场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市场监管。

第四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经营者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 办理手续,保持商品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 不得乱搭乱建,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 保持市场卫生,按规定处理垃圾,不得倾倒污水。

- 严禁破坏市场设施,不得烤火、焚烧物品。

第五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再次强调经营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 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实行公平交易。

- 强调食品卫生、动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等要求。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市场经营者文明守则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经营农副产品的农贸市场及其相关经营者,包括市场管理机构、经营者和个体摊主。

3、农贸市场应当遵循政府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农产品价格,丰富城市居民的饮食结构为目标,规范市场管理行为。

二、市场管理机构1、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和监督农贸市场的日常经营。

2、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举办市场管理培训,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4、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市场价格信息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

5、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解决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

三、经营者管理1、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证照和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以次充好,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故意损坏他人利益。

3、经营者应当加强与农户的合作,提供优质的农产品,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

4、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5、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如实向市场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接受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个体摊主管理1、个体摊主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占用市场位置或者干扰市场秩序。

2、个体摊主应当自觉维护市场卫生,不得随意乱倒垃圾,保持摊位周围环境整洁。

3、个体摊主应当严格遵守市场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营业时间,避免扰乱市场秩序。

4、个体摊主应当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也不得故意哄抬价格,欺骗消费者。

五、市场秩序1、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消除市场内乱象,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水平提高,农贸市场成为城市居民购买新鲜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和市场秩序混乱,一些农贸市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不规范经营现象。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市场准入1. 农贸市场准入的要求标准化农贸市场应设立在具备交通便利、环境卫生符合要求的区域,同时满足相关的防火、安全防范等要求。

2. 市场管理者资格审查对农贸市场管理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经营管理经验、食品安全和卫生意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市场管理者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三、市场管理1. 组织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部门和农商合作组织等,确保市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市场规划和布局根据市场的规模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规划和布局,合理划分摊位区域,并设立合适的设施和设备。

3. 摊位管理制定统一的摊位管理规范,包括摊位租赁、经营范围、物品摆放等要求,防止乱摆乱卖现象的发生。

4. 商品质量监督建立商品质量监督制度,对摊位上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监督,确保销售的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 卫生管理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清洁工作,加强对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者进行整改。

四、市场秩序维护1. 价格监管建立健全的价格监管机制,遏制价格虚高和恶性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 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加强对农产品、食品等商品的质量检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确保市场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3. 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市场内的纠纷和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公示和服务保障1. 市场信息公示定期公布市场的经营者名单,摊位租赁情况,商品价格等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参考和选择。

2. 便民服务设施市场管理者要建立便民服务设施,为市场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如厕所、停车场、休息场所等。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市场名称]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标准化菜市场的管理,提升市场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本依据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市场管理机构设立市场主任,具体分管政府管理事务。

第四条市场监督部门设立市场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市场运营情况,开展巡查和抽检工作。

第五条市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市场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非法行为和突发事件。

第四章市场设施第六条市场设立标准摊位,便于买卖双方操作。

第七条市场设置冷藏设备,保证蔬菜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八条市场设立公共厕所,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给消费者。

第九条市场设置消防设备,确保市场安全。

第五章卫生管理第十条摊位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要求保持摊位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第十一条摊位经营者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证没有垃圾和污水堆放。

第十二条摊位经营者必须经常整理并保持货物的卫生,避免肉类和鱼类等食品卫生问题。

第十三条市场设立健康证,摊位经营者必须持证经营,不得擅自经营。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市场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标注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位置。

第十五条市场摊位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第十六条市场设置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市场设立安全巡逻人员,加强市场内部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摊位经营者,市场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摊位经营者,市场管理机构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市场经营者在违规后,应加强对摊位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出现违规行为。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市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市场运营情况和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农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交易场所,对于保障市民的生活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农贸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市场基本规范1. 农贸市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应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确保经营的合法性及卫生安全。

2. 农贸市场每日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9点,市场开放期间不得借机涨价,经营者应遵守市场定价要求。

3. 农贸市场内不得进行乱排废弃物品和垃圾,严禁在市场内乱涂乱画。

4. 经营者应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并在经营过程中保持所售产品的卫生与质量。

二、市场管理机构1. 设置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并解决市场内的纠纷。

2. 市场管理机构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执法能力,确保对市场管理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市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经营者责任1.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或改变经营品种。

2. 经营者应保证所售产品的质量,严禁出售过期食品及不合法的农产品。

3. 经营者应设置合理的商品陈列和标示,提供充足环保的包装袋,消费者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

四、市场秩序维护1. 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严禁乱竞争、损坏他人货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 市场管理机构应依法处理市场内的纠纷,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对重大投诉案件进行跟踪处理。

五、卫生与安全管理1. 市场管理机构应组织定期的市场卫生检查,确保市场的环境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

2. 经营者应对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的清洁和消毒,并定期更换或修理设施。

3. 市场管理机构应设置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文农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连接的纽带,也是农民实现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市场的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一份范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市场的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农产品流通,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贸市场负责人应当遵守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营。

第三条农贸市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四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保洁工作,保持市场的清洁和整齐。

第五条农贸市场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证市场的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第六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如公共厕所、洗手间等,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卫生清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措施,保障市场的安全运营。

第八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护设施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农贸市场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市场的经营规范和操作流程,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应当按照市场经营规模和类别,合理划分经营区域和经营户,并不断完善市场商铺和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市场经营许可制度,落实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行为规范,严格市场准入机制。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发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周边环境和生态环境。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菜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菜市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菜市场应具备统一的市场标识和管理机构,依法合规办市。

第二章市场基本要求第四条菜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应设有食品安全监测机构,负责对市场内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2. 应有统一市场标识,包括市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 应有明确的市场入场和退出制度,对市场从业人员实施资格审查和认证。

第三章市场管理机构第五条菜市场应设立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内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市场的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

2. 监督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良好。

3. 组织开展市场内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市场经营要求第七条市场经营者应具备以下要求:1. 具备营业执照和相关从业资质。

2.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经营,保证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定期进行市场内的巡查和整治,确保市场的卫生和环境质量。

第八条市场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公示商品价格,不得擅自变动价格。

第九条市场经营者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市场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

2. 暂停经营活动。

3. 撤销营业执照。

4. 拒绝进驻市场。

第十一条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市场管理机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

以上是一份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节的调整和制定。

标准化农贸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农贸场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农贸场的管理和运营。

二、农贸场的建设和管理
1. 农贸场的选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遵守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农贸场的可持续发展。

2. 农贸场应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通风、排水、供水和电力等。

三、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1. 农产品的销售应遵循相关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如农药残留限量、农产品质量检测等。

2. 农产品的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
1. 农贸市场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杀虫处理。

2. 农贸市场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公共厕所、洗手间、垃圾桶等。

五、农贸市场的秩序管理
1. 农贸市场应建立秩序管理规定,规范摊位的设置和经营行为。

2. 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市场的正常秩序。

六、农贸市场的监督和检查
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罚和整改。

2. 农民和消费者应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农业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规者,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以上就是标准化农贸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
该制度,可以提高农贸场的管理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
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督和检查,
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和落地。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载体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城市居民采购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

因此,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秩序管理和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探究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一、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包括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市场经营主体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等。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审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整顿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进行监管,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农业生产的指导等;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市场经营主体组成,负责协调市场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提供市场服务和管理决策等。

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市场监管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和市场服务人员等。

市场监管人员负责对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包括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市场秩序进行维护和整顿等;农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测,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等;市场服务人员负责提供市场服务,包括场地的租赁和维护、市场信息的发布和交流等。

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农贸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力和优化市场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准入是指对想要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进行审核和准入的程序,包括对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经验的评估、对经营场所和设施的检验和评估等。

市场准入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市场设施的准入两个方面。

市场主体的准入主要是对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市场的经营主体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市场设施的准入主要是对市场的场地、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市场经营环境的安全、卫生和整洁。

市场退出是指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或者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和退出的程序。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是城乡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农民进城售卖农副产品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农贸市场的正常运转和顺利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将从市场管理机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规划建设、市场环境卫生等方面详细介绍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机构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是市场管理的核心,要确保市场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有一套健全的机构设置和权责划分,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1.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市场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市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市场商贸协会代表等组成,负责市场整体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2.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市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场办公室应当有一套完善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

3.市场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健全市场决策咨询机构,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为市场管理机构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的决策咨询。

二、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核心内容,对于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和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秩序维护要坚持依法经营、公正监管、约束自律。

1.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的经营户进行资格审核和执照注册,确保经营户合法经营。

2.建立市场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和管理。

市场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和整顿。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禁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

建立价格监管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

4.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经营户进行信用评估和信用档案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市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市场规划建设为了优化农贸市场的布局和环境,提高市场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必须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1.制定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统筹安排市场的规模、功能和布局。

2.市场建设要符合环保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建设绿色市场。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篇一: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及职责要求吉林市广西街批发市场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市场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场范围内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细则第四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第五条本市场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

第六条本市场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市场内治安、消防、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的监督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市场内给排水、用电等设施的设置、维护和更新,并保证相关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三)、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农副产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四)、定期对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在经营户中开展文明经商活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本市场设置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并在市场内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

第八条本市场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场内销售农副产品的检测。

查验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检测不合格者禁止入场交易。

第九条对市场内以“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厂家直销”、“专营专卖”等名义进行经营的,应当查验经营者取得的权利人授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本市场应当与经营者依法签订合同,依照合同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实施管理。

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依法自主决定农副产品价格,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

第十二条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贸市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建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2、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职能部门,负责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市场专业人员、社会组织等成立市场自律组织,建立自律管理机制,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

三、市场运营1、市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标准进行运营。

2、市场应当对进出市场的摊贩、商户进行审查,凡是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摊贩、商户,市场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予以整改或者撤销营业资格。

3、普通摊位的配置应当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采取抽签、竞标等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4、市场应当建立日常检查和考核制度,对市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加强市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5、市场应当注重推广农产品、地方特产等优质产品,鼓励农民增加生产,提高市场的经营质量和档次。

四、市场服务1、市场应当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维护市场的安全。

2、市场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市场应当提供公共卫生设施,定期清洁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的卫生条件。

4、市场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保障市场的安全。

五、市场收费1、市场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市场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市场规模和服务水平相适应。

2、市场管理办公室应当设立收费窗口,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开展收费公示工作,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3、市场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收费支出公示制度,定期向市场委员会和消费者公示市场的收支情况。

六、市场监管1、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对市场经营者、商户、消费者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处罚。

2、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对市场的食品从市场的进货、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测,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产品的交易和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市场组织管理第二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市场的需求和供应情况,做好市场的调控工作。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的法规制度,明确市场的经营规范和管理要求。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市场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三章:市场准入管理第七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在市场内合法经营。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手段限制、排挤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权益。

第九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与市场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经营规范,不得违法违规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经营时间和经营区域的规定,不得违规经营,不得私自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价格管理制度,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交易制度,不得拒绝交易,不得故意压低农产品价格。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过期农产品。

第五章:市场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防止卫生死角。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开展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追溯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贸市场在为居民提供新鲜农产品的同时,也呈现出存在诸多管理问题的状况。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一套完善的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该问题进行深入论述,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提高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市场运营规范的重要保障措施。

首先,应加强市场内设施的建设,包括市场摊位、货架、排污系统、消防设施等建设。

其次,要完善市场周边停车场、供电设施、供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为市场的正常运营提供保障。

二、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的管理、协调和监管工作。

同时,还要建立市场监察执法队伍,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力度,确保市场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

三、制定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是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合法经营的重要保障措施。

即对希望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的个人和企业,要进行统一准入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通过合法手续才能进入市场进行经营。

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减少市场无序竞争和不合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农贸市场作为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重要场所,食品安全监管至关重要。

应该加强市场中食品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测,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定期抽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农贸市场的价格监管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价格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价格监测系统,并定期公示市场上各类农产品的价格信息,以保障市场价格的透明与合理。

六、加强市场宣传与服务市场宣传与服务是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

要加大市场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形象,增加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服务,提供便利的购物环境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增加市场的吸引力。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农产品流通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重要来源。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保障市场的安全和卫生,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

市场管理主体应当包括市场管理机构、市场经营者和市场从业人员。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市场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其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应当规范市场的基本经营行为。

市场的开放时间、经营品种、经营行为等应当明确规定,避免出现无序竞争和价格混乱的情况。

同时,市场的卫生和环境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要求市场经营者加强对市场环境的清洁和整治,确保市场的卫生安全。

再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应当加强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

农贸市场是农产品的主要销售场所,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上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测和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最后,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应当加强市场的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市场的价格信息、产品质量信息、市场政策等应当向社会公开,保障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的服务意识,提升市场的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购物环境。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希望各级政府和市场管理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购物环境,为农产品的流通和消费提供更好的保障。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效益,根据《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资格、管理方式、市场秩序等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出租摊位、管理细则、市场秩序、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营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发展市场业态,提高市场服务水平。

第七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制度,加强市场监督,及时处理市场秩序问题。

第二章农贸市场管理主体第九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市场管理机构。

第十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和经营管理权。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设立财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保障市场运营。

第三章出租摊位管理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划,合理设置摊位,并制定摊位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摊位的规划,合理设置摊位租金,并公示摊位租金标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对摊位进行技术检测、安全检测、环境卫生检测等,确保摊位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划,对摊位的使用方式、使用期限等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摊位管理制度,加强对摊位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摊位租金纠纷等问题。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十八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正常运营。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二○一四年五月目录: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1)二、市场文明经商条约 (5)三、市场环境卫生制度 (8)四、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9)五、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六、治安防备制度 (12)七、市场工作人员规范 (13)八、平时巡场检查制度 (14)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十、食品退市制度 (18)十一、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 (19)十二、食品进销货台帐管理制度 (21)十三、协议准入制度 (22)十四、商品检验登记制度 (23)十五、市场承诺制度 (25)十六、投诉公示制度 (26)十七、价钱管理制度 (27)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为促使市场繁华发展,创立文明、健康、和睦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承租人、花费者、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承租人、出租人双赢、花费者满意的目的,特拟订本规则。

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市场内摊区区分表记明确,人流、物流通道通畅。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件现象;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齐无残标。

(二)、经营地区内陆面洁净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状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件堆放齐整,无乱堆、乱摆状况;2、摊位(门面)区表记明确,摊位(门面)及设备洁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齐整;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齐,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齐整,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 (包卫生、包商品摆放齐整、包无四害)按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洁净卫生,卫生习惯优秀。

1、监察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荒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禁止乱扔乱倒行为,保持优秀的卫生习惯;2、监察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打扫,洗抹摊面、摊架、经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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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二○一四年五月目录: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1)二、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三、市场环境卫生制度 (8)四、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9)五、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六、治安防范制度 (12)七、市场工作人员规范 (13)八、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14)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十、食品退市制度 (18)十一、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 (19)十二、食品进销货台帐管理制度 (21)十三、协议准入制度 (22)十四、商品查验登记制度 (23)十五、市场承诺制度 (25)十六、投诉公示制度 (26)十七、价格管理制度 (27)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承租人、消费者、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承租人、出租人共赢、消费者满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则。

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2、监督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营用具。

二、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一)、肉类摊位区:1、保持摊位台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严禁搭摊、加长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4、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5、严禁用木板、木盆等摆放商品。

6、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

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二)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1、保持摊位(门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4、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蔬菜、水果等商品经营的环境卫生。

5、严禁在摊位(门面)内摆放杂物,严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摊位(门面)周边清洁卫生,严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严禁经营户淋菜将水洒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经营户洒水、乱扔废弃物造成的地面湿滑,导致消费者受伤,由经营户承担一切责任。

(三)、卤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干货区:1、保持摊位(门面)卫生整洁,无蛛网、鼠迹,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定时清洁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标价牌(签)价格清楚,销售的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清楚,产品质量检验手续真实、完备,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区内商品堆放整齐,不乱搭、乱挂杂物,严禁用包装箱等物品盛装商品占道经营。

4、规范经营工具,严禁将废旧家具(旧床、旧沙发等影响环境美观的用具)拿到市场内使用。

5、严禁在公共通道内加工商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占道休息和赌博、游戏等。

(四)、水产、冷冻品摊区:1、保持摊位(门面)设施、设备的卫生整洁,地面无积水,墙面、顶面无蛛网、灰尘。

2、相关证照齐备,标价牌价格清楚,商品检验验疫合格,进销台账登记清楚。

3、摊区内商品摆放有序,不搭边摊、侧摊,不加装水池、陈列架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的设施。

4、保证经营区域内地面整洁,地面无污水、积水,经营户冲洗经营设施、更换水池用水后需立即用干拖布拖干溢水,若造成地面湿滑,导致行人滑倒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在摊区内乱摆、乱挂、乱放杂物,严禁在摊架上悬挂抹布、围布、袖套等。

(五)、活禽区1、市场管理人员每天对上市活禽情况进行检查和数量登记,未经检疫的活禽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

2、活禽产品的宰杀必须到宰杀间进行,清洗必须在清洗间进行,严格执行“三分离”的规定,随时保持区域的环境卫生。

3、不得在市场内烧煤,不得使用松香柏油烫拔禽毛,不得占用通道堆放商品和晾晒禽毛。

4、每天收市时,经营户必须自觉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或宰杀区域的污物和粪便清扫干净,以便市场消毒人员进行彻底冲洗消毒。

5、经营户若发现禽只出现异常的死亡或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向市场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市畜牧局、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报告。

严禁出售病禽、死禽,如若因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户承担。

6、对病禽和不明原因的死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其他规定1、以上规则,主管部门负责人负有督促落实之责任,若因其督促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违规事件当月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罚款元。

2、相关责任区的相关责任人工作认真负责,当月所负责的区域未发生一起责任违规的,当月奖励相关责任人元。

3、经营户是否违规的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条件记录归档。

4、本规范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督促落实。

5、本规定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实施。

市场文明经营公约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三星村农贸市场建设成为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随意杀价。

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

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按照规定悬挂,随时接受检查。

三、货真价实。

禁止出售有毒、有害、污秽、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

严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浸水食肉、蔬菜。

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证金。

因此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由经营户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四、遵纪守法。

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计量准确、明码标价。

严禁不标价、乱标价,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公开检讨,并在显示屏上公开曝光。

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

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置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和摊位周边每天进行一次小清扫,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七、爱护市场公共区域卫生。

水产类和活禽类商户所产生的各种废水,必须将杂物清除之后才能倒进自己铺面里的明沟中,严禁直接倾倒在市场内外的公共通道上。

如若因此造成顾客及其他人员滑倒摔伤,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经营者承担。

八、规范经营秩序。

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九、自觉维护市场设施。

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设施、不安规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

十、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严禁在市场内烧煤;场内严禁私设喷灯烧肉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场内环境污染的行为,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十一、按时交纳摊位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延期交纳按每天5—10元加收滞纳金。

乙方如需停业应先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

1、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后摊位租金及应缴费用仍由经营户负担;2、经营者停业不报市场管理办公室且不办理停业手续,天不营业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收回摊位另行安置。

十二、经营户自备使用的各种车辆应按市场管理办公室规定进出市场及停放,不得在市场通道或市场周围乱停乱放,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

十三、经营户不得带儿童进入市场玩耍、游戏,如造成意外事故由经营户自行负责。

十四、不服从市场管理,妨碍市场创建“文明市场”活动的经营户,市场管理办公室将采取帮助、教育、批评、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予公示。

处理后仍不能改正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违反公约者在市场的摊位租赁合同,将摊位收回后进行公开安置。

十五、涉及违反相关法规的,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移交工商、公安、城管、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十六、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市场管理规定或法规出台后以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法规为准,本公约中与之相抵触的条款自然失效。

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为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搞好市场卫生及消毒工作,以保障和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主办方负责市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并配备专职的保洁员,实现“网格化管理”。

公共部分由保洁人员清扫,摊内由业主清扫。

二、市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三、市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菌等防疫消杀;对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四、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蝇、防尘、防蟑螂、防鼠,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通风换气。

五、厕所清洁通风,每日打扫并消毒,落实厕所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市场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经营户搞好清洁保洁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记录备查。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有权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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